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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98・義足經

《義足經》卷二(4)〈法觀梵志見泥洹支體・疑問解脫之義〉

學僧 釋慧照

《義足經》卷二(4)〈法觀梵志見泥洹支體・疑問解脫之義〉

佛在釋國迦維羅衛樹下,與五百比丘俱。十方天地神妙天皆來禮佛,四天王亦從第七天飛下,來到佛邊,禮佛及比丘僧,各就座聽法。

座中有梵志,名為法觀。因見泥洹脫者仍有身體支節,便對解脫之義生起疑惑。佛知法觀心中所疑,便化作一佛,端正形類無比,具三十二大人相,紫磨金色,身有光明,著大法衣,向佛叉手,以偈歎言:

如因緣見有言 如已取悉說善 一切彼我亦輕 亦或致在善緣 少自知有慚羞 諍變本說兩果 見如是捨變本 願觀安無變處 一切平亦如地 是未嘗當見等 本不等從何同 見聞說莫作變 猗著是眾可惡 可見聞亦所念 雨出淨誰為明 愛未除身復身 以戒攝所犯淨 行諦祥已具住 於是寧經至淨 可恐世在善說 已離諦更求行 悉從罪因緣受 亦如說力求淨

眾生依種種因緣而有所言說,既已取著自己的見解,便把它說成善法;一方面輕視他人,另一方面又把自己的立場安立在所謂善緣之中。若能稍微知道慚愧,就會看見爭論與變異都由執取而起,於是捨離原本的爭執,觀察安穩而不變的道理。

一切法平等,如大地承載萬物,不應以自己的分別強行建立差別。若本來不是平等,又如何能說彼此相同?對於所見所聞,不應再加上爭變與執取。因為依著眾多境界,見聞與念想便不斷生起;若愛欲尚未除去,身心便仍然相續受生。

愛未除身復身 以戒攝所犯淨 行諦祥已具住

戒行能攝持已犯的過失,使身心逐漸清淨;然而修行仍須安住於真諦,詳審觀察自身是否真正離開愛著。若只是以戒行壓伏外在過失,而內心仍然追逐欲愛,便還沒有究竟清淨。

法觀梵志所疑,是把「有身體」與「未解脫」混為一談。佛以化佛說偈,指出應當觀察造成生死的因緣,而不是只看外在身相。修行者若能從因緣觀察身心,便能知道身體的存在與解脫並不互相矛盾。

《今日修行觀照》

我是否因為看見外在現象,便急著判定他人的修行與內在狀態?

今日觀察自己時,先不以身體、語言或外在行為作為全部判斷。看見身心仍有變化時,回到因緣觀察:這個念頭是否由貪愛而起?這個行為是否正在增加取著?若能如實看見因緣,便不容易被表相牽引。

《慧照心得》

法觀梵志因見解脫者仍有身體而生疑,提醒我們不要把解脫誤認為身體立即消失,也不要把外在寂靜當成究竟證悟。佛法所說的解脫,是斷除愛取與無明,不再被生死因緣推動。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