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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98・義足經

《義足經》卷二(3)〈猛觀梵志捨諸異見・不取所作而住清淨〉

學僧 釋慧照

《義足經》卷二(3)〈猛觀梵志捨諸異見・不取所作而住清淨〉

化佛繼續說明,若執著一個真理而排斥其他見解,便會落入分別與爭論。真正的修行,不在於建立自我的高見,而在於離開我執、邪見與染著,對一切法不再取著。

一諦盡二有無 知是諦不顛倒 謂不盡諦隨意 以故學一不說 何諦是餘不說 當信誰盡餘說 饒餘諦當何從 從何有生意識 識無餘何說餘 從異想分別擇 眼所見為著可 識若欺盡二法 聞見戒在意行 著欲黠變訟見 止校計觀何羞

若說只有一個真理,便要先說明所謂一與二、有與無究竟如何安立。若知道真理是不顛倒的,就不應隨著自己的意思,說有一個不能盡知的真理,又以此否定其他見解。若說除了自己的說法以外都不是真理,那麼應當相信誰所說的才是究竟?若還有其他真理,又要從何處尋求?意識又從什麼因緣生起?若說意識之外沒有其他法,又憑什麼再談其他?眾生由不同的想法分別取捨,見到眼前境界便生愛著,又被錯誤認識欺誑。聽聞、見解與戒行都被心念牽引,執著欲望與自以為聰明,便互相爭論。若能止息比較計度,便不再被這些分別所羞辱。

從異想分別擇。眼所見為著可。

眾生因為心中生起不同想法,便開始分別、選擇與取捨;眼睛所見的境界一旦被認作可愛,心便隨之黏著。問題不在於眼睛看見,而在於見後立即加上愛憎判斷。

是以癡復授彼 癡何從授與彼 彼綺可善黠我 便自署善說已 有訟彼便生怨 堅邪見望師事 邪黠酷滿綺具 常自恐語不到

因此,愚癡的人又把自己的愚癡傳給別人。這種愚癡從何處來,又如何被彼此授受?眾生把自己的偏見與虛妄當作善巧智慧,便自我認定所說都是正確。只要有人與他爭論,怨恨便隨之生起;他堅持邪見,又把某人當作老師來奉事。邪曲的聰明充滿內心,種種虛妄相互具足,因此常常害怕自己的言語不能勝過別人。

我常戒見是辟 見彼諦邪慚藏 本自有慚藏黠 以悉知黠分別 癡悉無合黠行 是為諦住乃說

我常常警戒自己,不要把錯誤知見當成正道。看見他人的邪見時,也應當慚愧反省,因為自己本來也可能藏有同樣的愚癡,只是以為自己聰明。若把一切都用分別心判斷,便會讓愚癡與所謂的聰明混合在一起。只有安住於真實正諦,才可以如實宣說法義。

癡悉無合黠行。是為諦住乃說。

愚癡與真正的智慧不能相應。若心仍被我執、勝負與怨恨牽引,就不能說已經安住真諦。宣說佛法以前,應先觀察自己的心是否清淨。

悉可淨自所法 如是取便亂變 自因緣痛著污 從異行得解淨 彼雖淨不至盡

各人都可能說自己的法是清淨的,但若以取著來守護自己的法,心便會因此混亂變動。由於自身的因緣與執取,便染著於苦。有人從不同的修行方式中得到暫時清淨,然而即使清淨,也還沒有究竟到達斷盡一切煩惱之處。

是異學聞坐安 自貪俱我堅盛 自己盛堅防貪 有何癡為彼說 雖教彼法未淨 生計度自高妙 諦住釋自在作 雖上世亦有亂 棄一切所作念 妙不作有所作

不同學派的人聽聞這些道理,便各自安住在自己的見解之中;貪著與我執一起增長,自己又堅固地防護這些貪著。若自己仍在愚癡之中,又怎能為別人宣說真正的法?即使教導別人,自己的法仍未清淨;若生起計度分別,便自以為高妙。安住真諦的人,應當自在地修行,即使世間最高之處也可能仍有混亂,所以要捨離一切造作與執取,不再以「有所作」的心去追求解脫。

這段教誡說明,修行不可停留在見解比較與宗派勝負之中。即使暫時得到清淨,也不可因此自高自滿;若仍有「我已證得」「我所說最勝」的念頭,便還沒有究竟離著。

佛說是義足經竟。比丘悉歡喜

佛陀說完這部義足經,諸比丘聽聞之後皆心生歡喜,受持奉行。

《今日修行觀照》

我所說的正見,是否仍夾雜著「我勝、我對、他錯」?

今天與人談論佛法時,若心中出現急於勝過對方的念頭,先停止爭辯,觀察自己是否正在護持我見。若能放下勝負,安靜聆聽,便能讓所學的法回到離苦與清淨的方向。

《慧照心得》

猛觀梵志經最後所說的法義,讓人看見修行中最細微的執取。從邪見轉向正見固然重要,但若又執著「我的正見最勝」,仍然會被我執牽引。佛法是用來度脫苦惱,不是用來建立新的身分與優越感。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