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足經》卷一(10)〈見屍聞名非解脫・斷見捨著求真淨〉
《義足經》卷一(10)〈見屍聞名非解脫・斷見捨著求真淨〉
摩竭梵志死於講堂,同學抬著他的屍體沿街宣稱:見到他、見到屍體,甚至日後聽到名字,都能解脫。比丘將所見稟佛,佛由此開示清淨之道。修學須辨明,見聞與敬仰不能代替斷除煩惱;守戒、觀心,也須放下對自身清淨與尊勝的執取。
聞如是。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一梵志。字摩竭卒死講堂。同學便著床上。共舁出於舍衛里巷四街道。舉聲言。見摩竭者。悉得解脫。今見死屍亦解脫。後聞名者亦解脫。諸比丘。食時悉持應器。入城求食。時見梵志說摩竭功德如是。食竟悉澡應器。還到佛所。作禮竟皆就座。即為佛本末說如是。 「聞如是」表示傳述者所聽聞的事情如此。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當時有一位名叫摩竭的梵志,突然死在講堂;同學把他的屍體放在床上,共同抬到舍衛城里巷與街道,高聲宣稱:見摩竭的人都能解脫,如今見他的死屍也能解脫,日後聽到名字的人同樣能解脫。到了乞食的時候,比丘們持缽入城,遇見梵志們如此稱說摩竭的功德。食畢洗淨缽,回到佛所,行禮就座,將事情始末完整稟告。
見摩竭者。悉得解脫。今見死屍亦解脫。後聞名者亦解脫。 這是摩竭同學沿街宣說的主張。他們把見人、見屍與聞名直接等同解脫,卻沒有說明見聞者如何斷除自身的煩惱。
佛因是本演是卷。令我弟子悉聞解。廣為後世作明。令我經道久住。說是義足經 我見淨無有病 信見諦及自淨 有知是悉可度 苦斷習證前服 見好人以為淨 有慧行及離苦 黠除凶見淨徑 斷所見證至淨 從異道無得脫 見聞持戒行度 身不污罪亦福 悉已斷不自譽 佛依這段因緣宣說法義,使弟子聽聞而了解,也為後世修學照明,令經道久住,於是說義足偈。偈中提出把「我所見」認作清淨無病、信其為真便自認清淨的想法,隨即將清淨指向度苦、斷除苦因與親證。若只因見到所敬重的好人便認定自己清淨,仍須以智慧修行而離苦;智慧除去惡行,辨明清淨之路,更須斷除對所見的執取,才能趨向真淨。解脫不能從偏離正道的途徑取得,也不能把見聞或戒行本身抓作保證。身行不污,對罪與福的攀緣都應斷除,不以所修自我稱譽。
見好人以為淨 有慧行及離苦 黠除凶見淨徑 斷所見證至淨 見到善人可以成為學習的因緣,卻不能使自身煩惱自然消失。清淨須有智慧與實際行持,也須鬆開「所見必能使我清淨」的執念。
身不污罪亦福 悉已斷不自譽 守護身行不受惡染,也不把善福當作自誇的資本。捨去對罪福的執取,不是放棄善惡的辨明與持戒。
悉棄上莫念後 有是行度四海 直行去莫念苦 有所念意便縛 常覺意守戒行 在上行想彼苦 念本念稍入行 不矯言審有黠 一切法無有疑 至見聞亦所念 諦見聞行力根 誰作世是六衰 捨去先前的攀緣,也不再向後追求新的依附,依這樣的行持度過四海所喻的世間苦流。正直前行,不反覆攀住苦境;一有執取,心便受縛。常覺察心意、守護戒行,也要觀察自認尊勝的想法所帶來的苦,察看念頭的根由,逐步落實修行。不用虛飾言語,才有真實明察。對法不再疑惑,也須照察所見、所聞與心中所念,如實辨明見聞、行持與力量所依的根本。末句問誰造成世間的「六衰」,承接對受縛與衰損根由的觀察;這裡沒有逐一列明六項,不另補名目。
有所念意便縛 常覺意守戒行 這裡所辨的是心對所念的攀住,不是要求停止一切正常思考。覺察念頭如何轉成貪取,並守護戒行,才能減少繫縛。
不矯言審有黠 虛飾言語容易掩蓋自身的實際狀態。真實明察,須能如實承認尚未斷除的煩惱。
不念身不念尊 亦不願行至淨 恩怨斷無所著 斷世願無所著 無所有為梵志 聞見法便直取 婬不婬著污婬 已無是當著淨 佛說是義足經竟。比丘悉歡喜 不以身分與尊名自繫,也不把「我將得到清淨」作為攀求;斷除恩怨之中的執取,放下世間願求,沒有可占有、可依附之物,才稱為梵志。若對所聞所見的法立刻執取,再以淫欲或不淫欲作為自我認定,仍可能受執著污染。這些執取既已止息,便不必再抓住清淨之名。佛說完義足經,比丘們都歡喜接受。
恩怨斷無所著 斷世願無所著 無所有為梵志 真正值得尊敬的修行,在於減少恩怨與願求的繫縛。「無所有」指不占有、不執取,不能只用財物多少判定。
已無是當著淨 煩惱與執取已放下之後,還要觀察是否又抓住「我已清淨」的想法。清淨若成為自高之名,心仍有可繫之處。
《今日修行觀照》
我所敬仰的善人,是否正在引導我改變自己的行為? 回想一次聞法或親近善人的經驗,找出一項已落實的改變:少一句惡語、止一次貪求,或如實承認一個過失。也觀察自己是否只停留在「我曾親近」的滿足。
《慧照心得》
親近清淨者,仍須自己走向清淨。 學僧體會,摩竭同學對解脫的宣稱,使人容易把希望放在外在見聞。佛所開示的方向,卻要我們守戒、如實、觀察執取,也不以所修自高。聞法可貴,更當在每次身口意的選擇中落實。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