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所行讚》卷第四(7)〈佛為瓶沙王說身心生滅無我・六根境識因緣和合王得法眼〉
《佛所行讚》卷第四(7)〈佛為瓶沙王說身心生滅無我・六根境識因緣和合王得法眼〉
迦葉已在大眾面前宣明佛為大師、自己為弟子,瓶沙王與會眾對世尊生起決定信心。佛知道眾人此時已能承受更深的法義,便從心意、諸根與身心生滅說起,令瓶沙王觀察一切身心現象皆不離生滅,不可執取為我與我所。接著又破除常、斷、自在作者等見,說明若實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我,苦樂、造業、修行與解脫便都無法成立。最後以六根、六境、六識因緣和合生觸,再用陽珠、乾草、日光與種芽為喻,顯明眾生相續亦由因緣而生,不可執為常一主宰。瓶沙王聞法歡喜,離垢法眼生,王眷屬、人民與百千鬼神也隨之離塵。
佛知諸會眾 堪為受法器 而告瓶沙王 汝今善諦聽 心意及諸根 斯皆生滅法 了知生滅過 是則平等觀
佛知道在場大眾的心已經柔軟,能夠領受正法,便直接告訴瓶沙王要專心諦聽。佛先從最切身之處說起:心意以及眼耳鼻舌身等諸根,都屬於生滅之法,並不是固定常住不變。
能真正了知生滅的過患,不只是知道「一切會變」,而是看見凡依生滅而存在者,都不能成為永遠可靠的依止。能依這種如實觀察來看身心,不偏向常住,也不墮入斷滅,便稱為平等觀。
心意及諸根 斯皆生滅法
心念會起會滅,諸根的作用也依因緣而有變化。若把生滅之法認作一個永恆不變的自己,就會在變化中生起強烈執取;若如實知道它們本來就在變動,對身心的固守便有機會減輕。
了知生滅過 是則平等觀
平等觀建立在如實知生滅,而不是把所有現象看成毫無差別。正因知道一切依條件而生、隨條件而滅,所以不在其中建立常住的我,也不因變滅便認為一切全無因果。
如是平等觀 是則為知身 知身生滅法 無取亦無受 如身諸根覺 無我無我所 純一苦積聚 苦生而苦滅
依平等觀來看,才是真正知身。知道這個身體由生滅法組成,就不應在其中堅固取著,也不再把它當作一個永恆可掌握的實體而承受執取。
不只身體如此,諸根與由諸根而生的覺受也同樣無我、無我所。眼見、耳聞以及種種感受,都依條件而生,不能說其中有一個不變的主宰。
「純一苦積聚」指出眾生執取的身心,不是常住自在之我,而是眾多生滅條件暫時聚集。條件生起,苦也隨之生起;條件滅去,苦也隨之滅去。
知身生滅法 無取亦無受
知道身是生滅之法,並不是因此厭棄身體,而是不再把它執取成永恆的「我」。若不再取著,就不必隨每一次變化而加深新的繫縛。
如身諸根覺 無我無我所
身、諸根、覺受都不能找到一個固定自在的我,也不能建立真正永恆屬於我的東西。「我」與「我所」一旦被牢固建立,得失、愛憎與恐懼便容易隨之增加。
純一苦積聚 苦生而苦滅
苦依因緣而聚,也依因緣而滅。既然苦不是由一個永恆不變的主體固定承受,就有可能從造成苦的因緣下手,使苦得到止息。
已知諸身相 無我無我所 是則之第一 無盡清涼處 我見等煩惱 繫縛諸世間 既見無我所 諸縛悉解脫 不實見所縛 見實則解脫
真正知道身心諸相皆無我、無我所,便能朝向最殊勝、無盡的清涼之處。前面迦葉由事火轉求清涼,現在佛直接指出:使眾生不得清涼的根本之一,就是把生滅身心執取為「我」與「我的」。
「我見等煩惱」能把世間眾生繫縛起來。只要認定有一個實在的我,需要不停保護、滿足、擴張,又把境界執為我所有,貪瞋與恐懼便容易由此而生。
若真正照見無我所,各種由執取而成的繫縛就能解開。錯誤、不實的見解使人受縛;如實見到身心因緣生滅,才有解脫的可能。
我見等煩惱 繫縛諸世間
我見不是單純使用「我」這個名稱,而是對一個固定、常住、能主宰身心的自體生起實執。這種執取一旦牢固,所有與「我」有關的得失都會變得格外沉重。
既見無我所 諸縛悉解脫
「我所」若失去實在基礎,許多必須占有、不能失去、一定照我意願發生的執取也隨之鬆脫。解脫並不是另外得到一個更大的自我,而是不再被我與我所捆縛。
不實見所縛 見實則解脫
繫縛與解脫的差別落在見地是否如實。以不真實的方式看待身心,就會依錯誤認定而執取;如實見因緣、生滅、無我,執取便失去根據。
世間攝受戒 則為邪攝受 若彼有我者 或常或無常 生死二邊見 其過最尤甚
世間若執取某種固定自我之見,便成為錯誤的攝受。若主張確實有一個實在的我,進一步便容易落入兩邊:或者說這個我永遠常住,或者說它最後完全斷滅。
佛指出,常與無常若被用來建立一個實體之我,都會造成嚴重過失。問題不只在選哪一邊,而是先預設了一個可以被說成常或斷的固定我。
若彼有我者 或常或無常 生死二邊見 其過最尤甚
只要先立實我,就會追問它究竟永恆存在還是最後消失,於是落入兩端。佛接下來便逐一從修行、因果、苦樂與生滅來檢驗這些見解是否成立。
若使無常者 修行則無果 亦不受後身 無功而解脫 若使有常者 無死生中間 則應同虛空 無生亦無滅
若把所立的「我」理解成一個全然斷滅、前後沒有相續關係的東西,那麼今日修行便無法在後續產生結果,也不會承受後有;如此甚至不須功用便自然解脫,這與實際可見的業果與修行作用不相應。
反過來,若說有一個永遠固定不變的我,那麼它便不應有死與生之間的變化,應當如虛空般沒有生也沒有滅。既然實際身心有苦樂、遷變、生死,就不能把一個完全不變的常我立為其中主體。
若使無常者 修行則無果
此處所破不是一般所說的「諸行無常」,而是針對把我理解成前後全然斷裂、毫無因果相續的見解。若完全沒有相續,修因就不能感果,修行也失去意義。
若使有常者 無死生中間 則應同虛空 無生亦無滅
真正永恆不變之物不應有任何改變。若有生死、苦樂與修證的差別,就不能同時又說有一個完全不變的我在其中作主。
若使有我者 則應一切同 一切皆有我 無業果自成 若有我作者 不應苦修行 彼有自在主 何須造作為
若真有一個固定實在的我,而且它是眾生共同具有的自體,那麼一切眾生之間便不應有如此多的差別;甚至不必依各自所造之業,結果就應自行成立。
若再說這個我就是一切行為的自在作者,那麼修行也變得沒有必要。既然已有一個能完全作主的自在之我,只須由它決定即可,又何必經過持戒、修定、觀察與種種勤苦修習?
若有我作者 不應苦修行 彼有自在主 何須造作為
若真有完全自在的作者,眾生理應能隨意離苦、得樂,不必受制於因緣。然而事實正是要依正因、正行才能改變結果,所以不能把一切歸給一個獨立自在的我。
若我則有常 理不容變異 見有苦樂相 云何言有常 知生則解脫 遠離諸塵垢 一切悉有常 何用解脫為
如果所謂的我是真正常住,就不應出現任何變異;然而眾生明明經驗到苦、樂等不同狀態,這些變化與固定常住的主張不能相合。
又若透過正確認識生滅能得到解脫、遠離煩惱塵垢,就表示修行確實能使狀態發生改變。若一切全都常住不變,那麼既不能由染轉淨,也不能由繫縛轉解脫,修道便沒有作用。
見有苦樂相 云何言有常
苦樂不斷變化,已經顯示所經驗的身心不是固定一相。把變動的經驗歸給永恆不變的自我,兩者本身便互相衝突。
一切悉有常 何用解脫為
修行之所以可能,正因煩惱不是永遠固定,染污可以止息,智慧可以生起。若一切永不改變,就沒有從繫縛走向解脫的可能。
無我不唯言 理實無實性 不見我作事 云何說我作 我既無所作 亦無作我者 無此二事故 真實無有我 無作者知者 無主而常遷 生死日夜流
佛所說的無我,不只是語言上的說法,而是從實際觀察中找不到一個獨立、固定、自主的實體。若觀察身心活動,不能找到一個離開種種因緣而單獨作事的我,又怎能執著說一切都有一個固定的「我」在作?
若沒有一個獨立自體所造作的「我」,也沒有另一個離開因緣而專門製造這個我的作者,兩邊都不可得,因此不能建立實有之我。
「無作者知者,無主而常遷」並不是否定作用與知覺,而是說在作用、知覺與生死遷流之中,找不到一個獨立常住的主人。生死仍依因緣日夜相續流轉,正因無固定主宰,才呈現不斷遷變。
無我不唯言 理實無實性
無我要從觀察中驗證,而不能只變成一句口號。觀身、觀受、觀心念,都可看見它們依條件而起,不能完全自主,也不能恆常保持一種狀態。
無作者知者 無主而常遷 生死日夜流
沒有常住主宰,不等於沒有因果相續。生死仍不斷流轉,只是這個流轉依眾多條件相續,不需另立一個永恆實我來主持。
汝今聽我說 六根六境界 因緣六識生 三事會生觸 心念業隨轉
佛接著告訴瓶沙王,要進一步聽清楚因緣如何運作。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對應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境界;根與境相對時,依因緣生起相應的六識。
根、境、識三者和合,便生起觸。接觸之後,心念隨著境界活動,進一步與造作相應,業也因此相續運轉。如此觀察,便能看見身心活動不是由單獨一個我突然發動,而是許多條件聚合之後次第發生。
六根六境界 因緣六識生 三事會生觸
識依根與境而生,觸又待根、境、識三者會合。每一層都有條件,不是孤立自生。既然依因緣而有,就不能說其中有一個不待條件、完全自在的主宰。
心念業隨轉
接觸境界之後,心如何念、如何取捨,會影響後續行為與業的方向。因緣觀不是叫人什麼都不做,反而讓人更重視每一個心念如何成為後續造作的條件。
陽珠遇乾草 緣日火隨生 諸根境界識 士夫生亦然
佛以陽珠、乾草與日光生火作譬喻。陽珠遇到乾草,還要有日光等條件配合,火才隨緣生起;不能單獨指著其中一物說,它自身就是火的唯一作者。
諸根、境界與識也是如此,眾生身心活動依多種條件和合而顯現,不需要另外建立一個獨立自存的士夫作主。
陽珠遇乾草 緣日火隨生
火不是陽珠單獨製造,也不是乾草或日光各自獨立造成;條件相遇,火才生起。字面上是說取火的因緣,法義上則顯示一切作用都依眾緣和合。
諸根境界識 士夫生亦然
眾生之身心也應依這種方式理解。根、境、識互相依待,所謂人的活動由此展開,而不是先有一個永恆不變的實我,再由它獨立支配一切。
芽因種子生 種非即是芽 不即亦不異 眾生生亦然
佛再以種子與芽作譬喻。芽由種子為因而生,但種子本身並不就是芽;然而芽也不是與種子完全毫無關係。若完全相同,就沒有由種變芽的生起;若完全不同而毫無關係,種子也就不能成為芽的因。
眾生的相續也是如此。前後生命與身心變化,不可執為一個永恆相同的實體,也不可說前後全然斷裂、彼此毫無因果關係。因緣相續使前後有關,又因生滅變化使前後不能執為完全同一。
種非即是芽 不即亦不異
「不即」破除完全同一的執取,「不異」則避免墮入完全斷裂。種與芽既有因果關係,又有前後變化,正適合說明因緣相續而無固定實體。
眾生生亦然
眾生生死相續不能簡單說成「完全是同一個不變的我」,也不能說「前後完全沒有關係」。業果與生命相續依因緣成立,而不必依靠常住實我。
世尊說真實 平等第一義 瓶沙王歡喜 離垢法眼生 王眷屬人民 百千諸鬼神 聞說甘露法 亦隨離諸塵
世尊將生滅、無我與因緣相續如實說明,顯示不墮常斷二邊的平等第一義。瓶沙王聽聞之後心生歡喜,離開遮蔽正見的塵垢,法眼生起。
不只瓶沙王得益,隨王前來的眷屬、人民,以及百千鬼神,也因聽聞這能導向不死寂靜的甘露法,各自隨其根機離開塵垢。
瓶沙王歡喜 離垢法眼生
瓶沙王所得不是對佛單純增加敬仰,而是正見真正生起。由前面的恭敬、疑惑解除,到現在親聞無我與因緣法,他的信心進一步轉成能見法的智慧。
聞說甘露法 亦隨離諸塵
甘露象徵超越生死逼迫的清涼法味。眾人聞法之後各隨根機離塵,顯出佛法並非只令一人受益,而能使不同眾生依各自成熟程度得到清淨。
《今日修行觀照》
我們平常最容易把「我」放在每一件事中央:我的身體、我的意見、我的名聲、我的感受、我的東西。只要其中一項受損,心便迅速緊張。然而仔細觀察,身體每天變化,念頭前後不同,情緒也依境界而來去,很難找到一個完全固定不變、永遠可以主宰一切的自己。
看見無我,不是讓自己失去責任,而是讓執取減少;看見因緣,反而更知道每一個選擇都會成為後續的條件。
當一句話令自己生氣,可以觀察:耳根接觸聲境,識別內容,心念開始評價,舊有習氣再加入,瞋恚才逐漸增強。若能在其中某一處生起正念,不再隨念增長,結果就可能不同。
種子與芽的譬喻也很切近生活。今天的自己不是昨天那個完全不變的人,也不是與昨天毫無關係。昨天所熏習的習慣成為今天的條件,而今天所選擇的善行,也會成為明日的種子。
《慧照心得》
佛為瓶沙王說法,從生滅一路說到無我,再說到根、境、識與因緣相續,使「無我」不落在抽象空談。身會變、心會變、覺受會變;六識依根境而生,觸依三事和合而起,眾生相續又如種子生芽。既然每一步都依條件,就不必另立一個完全自在、永遠不變的我來解釋。
真正深刻的是「不實見所縛,見實則解脫」。很多繫縛不是外面多了一條繩子,而是自己把生滅之法認作「一定是我」「一定是我的」,於是開始護持、爭取、恐懼失去。若見法如實,執取失去依據,心才有可能從根本得到自在。
陽珠生火與種子生芽尤其值得常常觀察。事情發生不是單一原因,煩惱也不是突然出現。知道哪些條件正在聚集,就能在條件上用功;知道今天的行為會成為明日的種子,就不敢輕忽一念一行。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