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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92・佛所行讚

《佛所行讚》卷第二(12)〈大臣以有無後世自性祠祀勸還・舉古王歸國兼修正法〉

學僧 釋慧照

《佛所行讚》卷第二(12)〈大臣以有無後世自性祠祀勸還・舉古王歸國兼修正法〉

太子已明白表示,自己既見生老死過患,便不願再回王宮受五欲。大臣聽後,在心中衡量太子的志向與所說之理,知道不能只用父子恩情再勸,於是轉從有無後世、自性生滅、造化之主、祭祀報恩,以及古代出家後又返國的先王等不同說法著手,希望證明太子此時出家未必合宜,回國之後仍可修法。這一番勸說不再只依親情,而直接進入對生死、因果、解脫與修行方法的辯論。

大臣內思惟 太子大丈夫 深識德隨順 所說有因緣 而告太子言 如王子所說 求法法應爾 但今非是時 父王衰暮年 念子增憂悲 雖曰樂解脫 反更為非法

大臣在心中思惟,太子確實是有大志的大丈夫,見識深遠,德行也能隨順正理;先前所說並不是任意固執,而都有其因緣與理由。

因此,大臣沒有直接否定太子求法。他先承認:若依王子所說,既然要追求正法與解脫,確實應當如此精進。

但他隨即把問題放在「時機」上,認為現在並不是適合出家的時候。父王已經年老衰暮,又因思念太子而憂悲日增;若太子口稱愛樂解脫,卻讓年老父親陷入如此深苦,在大臣看來,反而可能違背應行之法。

如王子所說 求法法應爾 但今非是時

大臣不是反對求法本身,而是提出「何時求法」的疑問。他認為方向可以正確,時機卻可能不合。

雖曰樂解脫 反更為非法

這是大臣勸諫的第一個核心:若求自己解脫的同時,使年老父親陷入巨大憂悲,那麼這種出家是否仍完全合乎法?他試圖以「孝親與法」來重新衡量太子的決定。

雖樂出無慧 不思深細理 不見因求果 徒捨現法歡 有言有後世 又復有言無 有無既不判 何為捨現樂

大臣接著指出,即使喜歡出家,如果缺少智慧,沒有深入思惟其中細密道理,也可能只是憑著意願行動。

他認為,若尚未真正看見因果,卻先追求解脫之果,可能只是捨棄眼前已經可以確定的現世快樂,而追逐尚未證實之事。

世間有人主張死後還有後世,也有人主張死後一切皆無。既然「有後世」與「無後世」尚不能完全判定,在大臣看來,何必先捨棄眼前確實存在的王位與五欲之樂?

不見因求果 徒捨現法歡

大臣認為,如果尚未確定解脫的真實因,就先捨棄現前所有,等於先放掉可見之樂,再追求未必能證得的結果。

有言有後世 又復有言無 有無既不判 何為捨現樂

他把世間對後世的不同見解擺在太子面前:既然眾說紛紜,為何要為一件尚有爭議之事,先放棄現在已知的生活?這是從懷疑後世出發的勸返。

若當有後世 應任其所得 若言後世無 無即為解脫 有言有後世 不說解脫因 如地堅火暖 水濕風飄動 後世亦復然 此則性自爾

大臣進一步推論:如果真的有後世,那就順其自然接受將來所得;如果根本沒有後世,那麼死後一切都無,本身便可以說是一種終止,似乎也不必現在如此辛苦求解脫。

又有人雖主張有後世,卻並不認為需要另外尋找解脫之因。他們把後世看成如同自然性質一般:地的性質就是堅固,火的性質就是溫熱,水的性質就是濕潤,風的性質就是飄動;後世的存在也只是自然如此,不由人的修行改變。

若當有後世 應任其所得 若言後世無 無即為解脫

這是大臣把有、無兩種說法都拉向同一結論:若有,就任其自然;若無,死後本來就止息,所以似乎都沒有必要現在出家求法。

如地堅火暖 水濕風飄動 後世亦復然 此則性自爾

這種說法把生命與後世看成固定自性,像地水火風各自具有自然屬性,不認為人的道德、修行與抉擇能真正改變生死方向。

有說淨不淨 各從自性起 言可方便移 此則愚癡說 諸根行境界 自性皆決定 愛念與不念 自性定亦然 老病死等苦 誰方便使然

大臣又提出另一種自性論:有人主張清淨與不清淨,各自都是從本性自然生起;如果說可以靠修行方便改變這些本性,在此說法看來便是愚癡。

人的眼耳鼻舌身意等諸根面對境界,各有既定作用;愛念某物或不愛念某物,也被說成自性本來如此。

至於老、病、死等苦,大臣反問:這些又是誰以某種方便造作出來的?既然看不見一個人主動令自己衰老、疾病、死亡,那麼或可認為一切只是自然發生。

有說淨不淨 各從自性起

若把善惡、淨穢都完全歸於固定本性,就等於否定後天修習可以使人轉變。

老病死等苦 誰方便使然

大臣用老病死反問修行作用:若這些現象不由人的意志造成,又憑什麼相信可以由人的努力超越?這是他對「方便能改變命運」提出的質疑。

謂水能滅火 火令水煎消 自性增相壞 性和成眾生 如人處胎中 手足諸體分 神識自然成 誰有為之者

大臣以水火相互作用作例:水本有滅火之性,火也能使水煎沸消散;種種自性彼此增長、彼此破壞,混合之後便形成眾生現象。

又如人在母胎之中,手足與各種身體部分逐漸分化,神識也自然形成。他反問:究竟有誰在其中一一安排、造作這些身體器官?

他以此支持「萬物自然依自性形成」的觀點,認為不必另外假設一個需要由修行改變的根本原因。

性和成眾生

大臣認為眾生的形成,是各種自然性質和合所成,不一定需要修行論中的業因或解脫因來說明。

神識自然成 誰有為之者

胎中生命逐漸形成,在他看來像自然進行,找不到一位明顯造作者,因此被用來支持「自然自成」的說法。

蕀刺誰令利 此則性自然 及種種禽獸 無欲使爾者 諸有生天者 自在天所為 及餘造化者 無自力方便

大臣又舉荊棘為例:荊棘的尖刺究竟是誰使它變得鋒利?似乎沒有誰刻意加工,所以可以說這是自然如此。

種種禽獸也各有不同形貌與性情,並沒有誰一一希望牠們如此而加以造作。

此外,又有人主張眾生若能生到天上,是自在天或其他造化者的安排;既然生命由天神或造化者掌握,人本身便沒有足夠力量靠自己的方便改變去向。

蕀刺誰令利 此則性自然

荊棘尖利不是由人製作,大臣因此把它當作「自性自然」的證據。

諸有生天者 自在天所為 及餘造化者 無自力方便

另一種說法則不歸於自然,而歸於神力。無論自然論或造物主論,都可能得到同一結論:人的修行努力並不能真正主宰生死。

若有所由生 彼亦能令滅 何須自方便 而求於解脫 有言我令生 亦復我令滅 有言無由生 要方便而滅

大臣繼續推演不同學說。若萬物由某個力量使之出生,那個力量也應當有能力使之滅去;既然如此,人何必自己辛苦修行,另求解脫?

有人主張有一個「我」能使眾生出生,也能使之消滅;也有人主張生命並沒有特定原因而生,卻又說必須靠修行方便才能滅除。

大臣把這些互相不同的說法並列,想顯示世間對生滅與解脫的理論眾多而未決,太子沒有必要此時就捨國入林。

若有所由生 彼亦能令滅 何須自方便 而求於解脫

這種推論的重點是:如果生滅由外在力量控制,個人的修行便顯得多餘。

有言無由生 要方便而滅

大臣也指出某些說法內部看似矛盾:既說出生無因,卻又主張滅除需要因。藉此動搖太子對修行解脫之道的確信。

如人生育子 不負於祖宗 學仙人遺典 奉天大祠祀 此三無所負 則名為解脫 古今之所傳 此三求解脫

大臣接著轉入傳統責任與祭祀之說。他說,一個人生兒育女,使宗族得以延續,便不負祖宗;學習古仙人遺留下來的典籍,便不負先師;奉事天神、舉行大祠祀,便不負諸天。

若對祖宗、仙人與天神這三方面都沒有虧欠,就可稱為獲得解脫。大臣說,古今流傳的求解脫之道,本來就以完成這三件事為重要內容。

如人生育子 不負於祖宗 學仙人遺典 奉天大祠祀

這裡把解脫與履行宗族、傳統及宗教祭祀責任連在一起。大臣認為太子身為王子,本就有延續王統、承襲先典、奉祀天神的義務。

此三無所負 則名為解脫

在這種傳統觀念中,解脫不是單純離貪斷惑,而是完成對祖宗、先師、天神的三重責任,使自己不再有所虧欠。

若以餘方便 徒勞而無實 汝欲求解脫 唯習上方便 父王憂悲息 解脫道得申 捨家遊山林 還歸亦非過

大臣因此勸太子,如果用其他方法求解脫,可能只是徒然勞苦而沒有實效;若真要求解脫,應當依照前述傳統方法去做。

如此一來,一方面可以讓父王的憂悲止息,一方面又不妨礙自己追求解脫之道。既然如此,即使已經離家遊於山林,如今再返回國中也不能算作過失。

父王憂悲息 解脫道得申

大臣試圖提出一條兩全之路:既安慰父王,又不放棄修法。他認為回國不但不妨礙解脫,反而能兼顧孝親與修道。

捨家遊山林 還歸亦非過

大臣直接處理太子最在意的「退轉」問題。他主張出家後返國不一定就是失敗,也可能只是修行因緣的調整。

昔奄婆梨王 久處苦行林 捨徒眾眷屬 還家居王位 國王子羅摩 去國處山林 聞國風俗離 還歸維正化

大臣開始舉古代先王為例。過去奄婆梨王曾經長久住在苦行林中,捨離徒眾與眷屬,但後來仍返回本國,重新居於王位。

又如王子羅摩,曾離國住在山林;後來聽聞國中風俗與政事有所變化,便返回國土,維持正法教化。

久處苦行林 捨徒眾眷屬 還家居王位

大臣用奄婆梨王證明,即使已經實際修過苦行、離開眷屬,也仍可以再次回到王位,並不因此失去修道價值。

聞國風俗離 還歸維正化

羅摩返國的理由則落在責任:國家需要正確治理,所以回去維持正化。大臣藉此提醒太子,治國本身也可能是一種法的實踐。

娑樓婆國王 名曰頭樓摩 父子遊山林 終亦俱還國 婆私晝牟尼 及與安低疊 山林修梵行 父亦歸本國

大臣再舉其他先例。娑樓婆國有一位名叫頭樓摩的國王,曾與兒子一同遊於山林修行,最後父子還是一起返回國中。

又如婆私晝牟尼與安低疊,也曾在山林中修梵行,後來其中為父者仍然返回自己的國家。

這些例子都要說明:入林修道與返回國家並非絕對互斥,古代已有許多先例。

父子遊山林 終亦俱還國

大臣用「曾經出離、後又返國」反駁太子把返國看成必然退轉的想法。

如是等先勝 正法善名稱 悉還王領國 如燈照世間 是故捨山林 正法化非過

大臣最後總結,像前面這些古代殊勝人物,都有正法與善名流傳於世;他們雖曾入山修行,最後仍回國執掌王政,並如明燈一般照耀世間。

因此,大臣認為太子如今若捨離山林,回到國中以正法治理教化,並不能說是一種過失。

悉還王領國 如燈照世間

大臣把理想君王比作明燈。若能以正法治國,王位不只是享受,也可以成為利益眾生、照明世間的位置。

是故捨山林 正法化非過

這是大臣整番勸說的結論:返國並不等於捨法,只要能以正法教化世間,仍可是一條正當道路。

《今日修行觀照》

大臣這一篇的勸說很值得細看,因為他不是只用情感勸太子,而是提出一整套世界觀:有人說有後世,有人說沒有;有人說萬物自性自然,有人說由自在天造作;也有人認為完成宗族、先師與祭祀責任,就已經算是解脫。

這提醒我們,很多爭論其實不是只差一個答案,而是背後對「生命是什麼」「因果怎麼運作」「什麼叫解脫」的理解完全不同。

如果根本定義不同,只在表面爭一句話,往往永遠爭不清楚。

生活中也一樣。有人把成功定義成有錢,有人把成功定義成自在;有人把孝順理解成完全服從,有人理解成真正利益父母。若不先弄清楚彼此定義,很容易以為對方不講理。

今日可以練習:遇到重大分歧時,先問「你所說的這個詞,實際是什麼意思?」把根本定義看清楚,再談對錯。

《慧照心得》

大臣提出很多說法,真正想證明的是一件事:太子未必需要現在出家,也未必需要永遠留在山林。

他舉古王返國的例子,其實很有說服力。因為歷史上確實有人離俗修行後,又回到世間承擔責任。因此,單看「返國」這個動作,不能立刻判定就是退轉。

這也提醒我,別人的道路不能直接拿來當自己的證明。古王能返國而不失正法,不表示每個人都能如此;有人適合在人群中修,有人必須先遠離強烈欲境。修行最怕不是道路不同,而是不知道自己的心究竟有多穩。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