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本行集經》卷六十(3)〈金骨異見梵王親察・明知善報聽其受用〉
《佛本行集經》卷六十(3)〈金骨異見梵王親察・明知善報聽其受用〉 [原文與白話] 爾時左右。聞王敕已。即時共我來至家內。我即以金。示彼使人 這時,侍從聽到國王的命令,立刻同我來到家裡,我便把黃金指給使者看。
爾時使人。還見死屍白骨如故。見已謂我。咄哉癡人。汝不癲狂。何故持彼死屍白骨。以為金也。而彼使者。還至王所。具說前事。 使者看見的仍是原來的白骨死屍,便對我說:真是愚癡的人!你若不是發狂,為什麼把死屍白骨當作黃金?使者回到國王那裡,詳細報告先前所見的事情。
我於後時。復至王邊。而白王言。大王當知。我得伏藏。事實不虛。惟願大王。早為納受。時梵德王。遂即自往至其家內。見彼金藏。還是白骨。如本不異。復告我言。咄哉癡人。汝著癲狂。何為於此白骨死屍。而作金想。 後來我又去見國王,稟告:大王,請您知道,我得到寶藏的事情確實不假,願大王早些收下。梵德王於是親自到我家,看見那所謂的金藏,仍是白骨,與原來沒有差別,便對我說:真是愚癡的人!你發狂了,為什麼把這白骨死屍想成黃金?
我復白彼梵德王言。大王當知。此實金也。非是屍骨。如是再三。作是語已。我於爾時。手執彼金。作是誓言。若此金寶。為我來作善業報者。願梵德王。亦如是見。 我又稟告梵德王:大王,請您知道,這確實是黃金,並非屍骨。我再三這樣說過之後,便手拿那黃金,發誓說:如果這金寶確實是我所作善業的果報,願梵德王也能像我一樣看見。
作此誓已。時梵德王。看此死屍。還如我見金寶不異。即告我言。善哉仁者。汝作何等善業因緣。曾事何神。供養何天。供養何仙。而能與汝如是願也。 這樣發誓之後,梵德王看那死屍,便和我一樣看見金寶,沒有差別。他立即對我說:善哉,仁者,你曾作過什麼善業,曾奉事什麼神、供養什麼天、供養什麼仙人,能使你得到這樣的願果?
我於爾時。白梵德王。作如是言。大王當知。有一仙人。我曾供給此仙人食。必應是彼神力所致。令我今日得是果報。時梵德王。而告我言。汝以造作如是善業。故於今日得此果報。汝此果報。無人能奪。從今日後。不須疑慮。隨意而用。 我當時回答梵德王:大王,請您知道,有一位仙人,我曾以食物供給他,想必是他的神力,使我今天得到這個果報。梵德王告訴我:你因為作了這樣的善業,所以今天得到這個果報。這是你的果報,沒有人能奪去。從今以後,不必疑慮,可以隨意受用。
[業報]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一件與自己原先判斷不同的事,先寫下「實際知道的事」與「自己的推測」。若曾因誤會說了傷人的話,找合宜時機更正,並停止傳述未查明的指責。
【慧照心得】 見彼金藏。還是白骨。如本不異。 相同事物,在故事中呈現不同所見;由自己的所見到評斷他人,仍須謹慎。
汝以造作如是善業。故於今日得此果報。 善行與善果的關聯,應引向負責的行動,而非依賴神異來替代修善。
學僧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