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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90・佛本行集經

《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三(8)〈五欲放逸招致苦報・諸王修羅因貪相害〉

學僧 釋慧照

《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三(8)〈五欲放逸招致苦報・諸王修羅因貪相害〉

菩薩先以人天王者的興衰,說明五欲無常、貪求難以滿足。接著再向頻頭娑羅王指出,眾生為求欲樂而聚合,得到以後卻繼續貪求;放逸增長,便可能造作不善業,招感苦報。菩薩又舉出王族爭位、阿修羅兄弟相害,以及眾生為欲受苦的事例,使國王了解貪著不只損害自身,也可能傷害親族與其他眾生。

爾時菩薩。說是語已。復更告言。大王當知。欲界之內。欲取味故。而作和合。得彼已後。而不知足。若無智者。現受諸欲。不知足故。受大苦惱。復於來世。更受其殃。

菩薩說完前面五欲無常的道理,又繼續告訴頻頭娑羅王:「大王應當知道,在欲界之中,眾生為了取得自己喜愛的欲樂滋味,便追求各種條件,使因緣聚合,希望得到所貪求的事物。可是得到以後,心中仍然不知道滿足。」

缺乏智慧的人,雖然正在享受欲樂,卻因為貪求無厭,反而承受很大的苦惱。若在追逐欲樂時又造作不善業,不只現世受苦,未來世也可能承受相應的苦果。菩薩指出,問題不只是欲樂會消失,更在於貪心使人得到以後仍然追逐,甚至因此造作苦因。

欲界之內。欲取味故。而作和合。得彼已後。而不知足。

眾生為了感官欲樂而努力追求,希望各種條件都能符合自己的心意。得到所求之後,卻不一定真正滿足,反而可能繼續尋找新的享受。貪求若沒有智慧節制,欲望便容易隨著所得而增加。

若無智者。現受諸欲。不知足故。受大苦惱。復於來世。更受其殃。

沒有智慧的人,因不知足而在享樂中繼續受苦;若又為了滿足欲望而造作不善,便可能使苦果延續到未來。此處須分辨欲樂的無常與造作不善業的因果,不能把一切苦報簡化成只要接觸感官境界便必然受罰。

是故智人。不取欲想。是以智者見有人行黑業法者。受於大苦。欲自安隱。莫作莫樂。一切諸欲。應須捨離。

因此,菩薩說具有智慧的人,不會把欲樂的想像當作必須追取的目標,也不願意任由貪心支配自己。智慧的人看見有人造作黑業,也就是不善的身口意行為,因而遭受很大的苦惱,便應從中生起警覺。

若希望自己真正安穩,就不應造作不善業,也不應以造惡為樂。對一切容易引起貪著與染污的欲境,應當逐步捨離執取。這裡所說的捨離,重點在於遠離貪愛與不善因緣,而不是以瞋恨心排斥一切外在事物。

是故智人。不取欲想。是以智者見有人行黑業法者。受於大苦。

智慧的人看見不善業帶來苦果,便知道不能只憑欲望決定行為。當心中生起想要追逐的念頭,應先思惟這樣做會不會傷害自己或他人,以及是否會增長貪瞋癡。

欲自安隱。莫作莫樂。一切諸欲。應須捨離。

希望得到安穩,就不能一面追求離苦,一面繼續喜愛造作不善。菩薩以不作、不樂與捨離欲染,指出修行不僅要停止不善行為,也須逐漸改變對欲樂的貪戀。

若有集會。即知離別。縱欲恣情。則心放逸。放逸若增。便造不善。不善成就。即墮泥犁。過去世時作大苦行。現得諸欲。得諸欲後。勤劬保持。不能守護。還當失落

菩薩接著說,凡是因緣和合而有的聚會,終究會面臨分離。親友相聚、財物聚集以及各種可愛境界,都不能永遠保持原來的狀態。

如果放任欲望、縱容自己的情意,內心便容易陷入放逸。放逸不斷增長,就可能造作不善;不善業若成就,便有墮入泥犁,也就是地獄,承受苦報的危險。

菩薩又說,有些眾生過去曾經經歷艱苦修行或辛勞,現今才得到種種欲樂。然而得到以後,仍須費盡心力維持與保護;即使努力守護,也未必能夠永久保存,最後仍可能失去。這說明欲樂不只在追求時辛苦,得到以後也可能因害怕失去而繼續受苦。

若有集會。即知離別。縱欲恣情。則心放逸。

有聚合就可能有分離,這是因緣所生事物的無常。若不知道無常,反而一味放縱情欲,便容易把暫時的歡樂當成永遠可靠的依靠。

放逸若增。便造不善。不善成就。即墮泥犁。

菩薩指出放逸與不善業之間的危險關係。心若經常隨順貪欲而不加約束,就可能由細微的貪念發展成傷害性的言語與行動,最終招感嚴重苦報。

現得諸欲。得諸欲後。勤劬保持。不能守護。還當失落

眾生辛苦取得欲樂以後,還要花費心力維持,甚至因害怕失去而憂慮。即使百般守護,依因緣而得的事物仍可能變壞、散失或離開自己。

又復大王。如是諸欲。若有智者。作是思惟。世間人天。猶如假借。既非常物。何故心貪此之天人一切果報。如草上露。如毒蛇頭。如彼空林死屍骸骨。又如婦女。初胎肉摶。如夢如幻。猶如火聚。如是種種。多諸患殃。恒為一切苦惱逼迫。智人應不愛樂著心

菩薩又告訴國王,具有智慧的人應當如此思惟:世間與天上的種種受用,都如同暫時向人借來的東西,並非永久屬於自己。既然這些人天果報都不是恆常不變的事物,為什麼還要以強烈的貪心執取?

菩薩接著以許多譬喻說明。欲樂像草葉上的露水,短暫存在,很快便會消失;又如毒蛇的頭部,若貿然接近或執取,便可能受到傷害;也像空曠林中的死屍骸骨,使人想起身體終歸敗壞。又如婦女初懷胎時尚在形成中的肉團,顯示色身依條件逐漸形成,並非獨立不變的實體。

欲樂又像夢境與幻化,雖然顯現,卻不能永久把握;也像聚集的烈火,若無知地接近,便可能被燒傷。這些不同譬喻共同指出,貪著欲樂有許多危險與過患,容易使人持續受到苦惱逼迫。具有智慧的人應當認識這些情況,不再以愛著心追逐。

世間人天。猶如假借。既非常物。何故心貪此之天人一切果報。

人間與天界的福報都依因緣而成,並非能夠永久占有。菩薩以借物作比喻,說明享有福報並不等於擁有不變的依靠,因緣變化時仍須面對失去。

如草上露。如毒蛇頭。如彼空林死屍骸骨。

草露顯示欲樂短暫,毒蛇頭顯示貪著具有危險,死屍骸骨則使人想起色身終將敗壞。三種譬喻各有作用,既說明無常,也指出貪戀色身與欲樂不能使人永久安穩。

又如婦女。初胎肉摶。如夢如幻。猶如火聚。

初胎肉團說明色身由因緣逐漸形成,不能執取為固定不變的自我。夢與幻化則表示境界雖然顯現,卻不如貪心想像得那樣真實可靠;火聚又警示貪著可能招致傷害。

如是種種。多諸患殃。恒為一切苦惱逼迫。智人應不愛樂著心

菩薩總結前面的譬喻,指出欲樂有種種過患,貪著會使人反覆受到苦惱。智慧的人明白這些危險,便不再任由愛取支配自己的心。

又復大王。如諸論說。乃往昔時。寐梯羅城。於彼城內。有一瞽王。其王名曰提頭賴吒王。雖無目。多育諸子。滿一百人。並有才智。王弟別復有子五人。伯叔弟兄。足一百五。其父各沒。爭作國王。以欲報緣。相殺害盡

菩薩又引用古代傳說告訴國王:過去在寐梯羅城,有一位雙目失明的國王,名字叫提頭賴吒王。提頭賴吒王雖然沒有視力,卻生育了一百個兒子,這些兒子都具有才智。提頭賴吒王的弟弟另外生有五個兒子,因此兩家伯叔兄弟合計共有一百零五人。

後來兩家的父親都去世了,這些兄弟為了爭奪國王的地位,彼此發生衝突。由於對王權的欲望與爭奪因緣,最後竟相互殺害,直到全部喪命。這個事例說明,原本具有親族關係的人,也可能因為貪求權力而互相傷害。

雖無目。多育諸子。滿一百人。並有才智。王弟別復有子五人。伯叔弟兄。足一百五。

提頭賴吒王有一百個兒子,王弟另有五個兒子,合計一百零五人,且其中一百人被描述為具有才智。人數眾多、具有才智與親族關係,都未能保證眾人遠離貪欲與爭鬥。

其父各沒。爭作國王。以欲報緣。相殺害盡

兩家的父親去世後,兄弟們為了王位互相爭奪,最終造成全體喪命的悲劇。菩薩藉此指出,權力欲望若超越親情與道義,便可能使人作出極為嚴重的傷害行為。

又復大王。如檀荼迦空曠野澤被火燒時。其頞誰那。殺諸雜類

菩薩又向國王提到另一件過去的事例:檀荼迦的空曠荒野草澤曾經遭到火焚燒,其間又提到頞誰那殺害各種不同類別的生命。

這段記述很簡短,只明確提到檀荼迦荒野被火燒,以及頞誰那殺害眾類。原文沒有在此詳細交代頞誰那的身分、殺害的具體經過,也沒有說明火災與殺害事件之間的完整因果,因此不宜自行補寫未經本次原文確認的故事情節。

如檀荼迦空曠野澤被火燒時。其頞誰那。殺諸雜類

菩薩在前面說明諸王因欲相害之後,又引用荒野火災與殺害眾類的事例,呈現生命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這段雖未詳述所有因緣,仍可看出它在勸誡國王認識欲患與傷害行為時所具有的警策作用。

又復如彼須彌山下。有阿修羅。然其兄弟。各為貪故。愛一玉女。二人相爭。而自鬥戰。傷害俱死

菩薩再舉出須彌山下的阿修羅故事。當時有兩位阿修羅兄弟,因為各自生起貪愛,同時喜歡上一位美麗女子。兄弟二人都想得到自己所愛的對象,因此彼此爭執,最後甚至互相鬥戰、互相傷害,結果兩人都死亡。

原本具有兄弟親情的兩人,卻因為同時貪戀一個對象,讓欲望轉成爭奪,再由爭奪發展為傷害。菩薩藉此說明,若不能調伏貪愛,原本親近的人也可能成為互相傷害的對象。

然其兄弟。各為貪故。愛一玉女。二人相爭。

兩位阿修羅兄弟都因貪愛同一女子而產生爭執。造成衝突的關鍵,是兄弟各自不能調伏占有欲,而不是女子本身具有使人相害的罪過。

二人相爭。而自鬥戰。傷害俱死

兄弟先因貪愛而爭執,接著發展成鬥戰,最後雙方皆因傷害而死亡。這呈現貪欲由內心執取、言行對立,一直發展到嚴重苦果的過程。

又如世間屠膾之所。豎立諸木。懸於雜類諸畜生形。而行宰戮。諸欲如是。智者云何而心貪樂。便說偈言 往昔修羅兩兄弟 為一玉女自相殘 骨肉憐愛染著憎 智人觀知不貪欲

菩薩又以世間宰殺牲畜的場所作譬喻。屠宰者豎立木柱,把各種牲畜懸掛起來,進行宰殺。這些眾生遭受束縛與傷害的景象,被菩薩用來警示貪著欲樂所帶來的危險。菩薩反問國王:欲樂具有如此過患,真正有智慧的人怎麼還會一心貪戀?

接著菩薩以偈頌重述阿修羅兄弟的悲劇。過去有兩位阿修羅兄弟,因為同時貪戀一位美麗女子而互相殘害;原本應有骨肉親情,卻因染著而轉生憎恨。智慧的人看見貪欲能造成這樣的結果,便不應再放任貪愛支配自己。

豎立諸木。懸於雜類諸畜生形。而行宰戮。諸欲如是。智者云何而心貪樂。

屠宰場所中牲畜被束縛、宰殺的景象,使人看見生命遭受傷害的痛苦。菩薩藉此質問,既然貪欲可能導致種種束縛與殺害,有智慧的人為何仍要貪戀?

往昔修羅兩兄弟 為一玉女自相殘 骨肉憐愛染著憎 智人觀知不貪欲

偈頌把阿修羅兄弟因情欲相爭、由親情轉成仇恨的過程完整總結。貪愛如果只想占有,而不能以智慧節制,就可能使原本親密的人彼此傷害。

菩薩又言。大王當知。或復有人。為五欲故。或欲生天。或生人間。既得生已。著五欲故。投身透水。或復赴火。如是無常。誑或境界。為五欲故。自求怨讎。何意戀樂。又說偈言 癡人愛欲故貧窮 繫縛傷殺受諸苦 意望此欲成眾事 不覺力盡後世殃

菩薩又告訴頻頭娑羅王,有些眾生為了享受五欲,希望投生天上,也有人追求人間的欲樂。即使如願獲得人天生命,仍然因為貪著五欲而陷入苦惱,甚至有人因此投身水中,或奔赴火中,使自己遭受嚴重傷害。

菩薩指出,這些欲境都是無常、容易使人迷惑的事物。眾生為了貪求五欲,竟如同主動尋找會傷害自己的怨敵,因此菩薩反問:既然欲樂具有這樣的危險,為什麼還要留戀不捨?

隨後偈頌說,愚癡的人因為貪愛欲樂,可能耗盡財富而陷入貧窮,也可能受到拘繫、束縛、傷害與殺戮,承受許多苦楚。他們原本希望藉由欲望成辦種種事情,卻不知不覺耗盡力量,甚至為未來留下受苦的業因。偈頌完整指出,由貪欲開始,可能逐步走向失財、受縛、傷害與後世苦報。

或復有人。為五欲故。或欲生天。或生人間。既得生已。著五欲故。投身透水。或復赴火。

有些人為了得到人天欲樂而不斷追求,即使已經取得所求的生命境界,仍然不能止息貪愛。菩薩舉出投水與赴火的危險事例,是要說明欲望可能使人失去清明判斷,乃至傷害自己的生命。

如是無常。誑或境界。為五欲故。自求怨讎。何意戀樂。

菩薩再次指出五欲無常,若一味貪求,便如同自己尋找仇敵,將危險帶到身邊。這不是將外在一切事物都視為敵人,而是要看清貪愛可能使人造業受苦。

癡人愛欲故貧窮 繫縛傷殺受諸苦 意望此欲成眾事 不覺力盡後世殃

偈頌指出,愚癡的人原本希望透過欲望獲得利益,最後卻可能失去財物、受到束縛與傷害,甚至留下未來苦報。貪欲使人只見眼前可得的事物,而忽略為追逐它所付出的代價。

《今日修行觀照》

面對喜愛的事物時,先留意內心是否生起非得到不可的念頭。若為了取得財物、名聲或感情上的滿足,而開始焦躁、爭執,甚至想以不正當方式達成目的,就應暫停行動,觀察自己是否正被貪欲牽引。

與家人、朋友或法親發生意見衝突時,尤其要留意占有欲與瞋心。阿修羅兄弟原有親情,卻因貪愛而互相傷害。當自己想要求對方順從時,應先問:這樣做是否傷害他人的尊嚴?是否使彼此的關係更加痛苦?

菩薩又以草露、夢幻與火聚形容欲樂。得到可愛境界時,感恩而不執取;失去所愛之物時,學習觀察無常,不讓失落繼續引生新的不善業。

《慧照心得》

菩薩說,眾生為了追逐五欲,得到以後仍然不知滿足,甚至因為貪愛而造作不善。我想到,平時許多煩惱並不是因為生活真正缺少什麼,而是內心不斷認為還要更多、更好,才能感到安穩。

一百零五位王族兄弟為了爭奪王位而相互殺害,阿修羅兄弟也因愛戀同一女子而失去生命。這些故事使我體會到,貪欲不只令自己不安,也可能使最親近的人受到傷害。若平日不能在細微處調伏貪心與瞋心,等到衝突已經擴大,便更加難以收拾。

菩薩以草露、毒蛇、骸骨與火聚為喻,也使我反省自己是否只看到欲樂的美好,卻忽略無常與苦的另一面。修行並不是要對一切事物生起厭惡,而是學習看清它們不能永久保存,不再將心完全繫縛其上。

真正值得珍惜的,是還能聞法、持戒、修定與觀照的因緣。若能少一分貪求、少一句傷人的言語、少一次無益爭執,便是在日常生活中實際學習離欲。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