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一(3)〈王位五欲患如火毒・決志寂定不返居家〉
《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一(3)〈王位五欲患如火毒・決志寂定不返居家〉
菩薩感念父王願意捨位的心,卻不願因此放棄求道。金屋中的烈火、甘美食物中的毒藥、花池裡的蛟龍,顯出欲樂可喜的外貌與隨逐的苦患;火宅與水火的譬喻,則說明已見過患後應如何守護出離。面對古王在家得解脫的勸說,菩薩進一步辨明寂定與貪著的差別,決定不再返回欲樂生活。
菩薩復言。若當我父喚子。但來我必與子灌頂王位。我父必有大弘願心。如是難事易能與我。可惜於道令我不修。但我不欲受此王位。親愛繫縛非解脫道。譬如患人不思美食。云何智人貪是世樂。其無智想愚癡之身。大有苦惱故。乃能受此王位耳。
菩薩又說:「父親若召喚我說:『孩子,只要回來,我一定為你灌頂,將王位交給你。』父親必定懷著很大的心願,竟能為我輕易捨出如此難捨的王位。可惜這樣一來,卻使我不能修道。我實在不願接受這個王位,因為親愛的繫縛並不是解脫之道。就像患病的人無心享用美食,有智慧的人怎會貪戀這種世間的快樂?只有心中缺乏智慧、受愚癡蒙蔽,又多有苦惱的人,才會接受這樣的王位。」
如是難事易能與我。可惜於道令我不修。
菩薩明白父王捨位不易,仍指出接受王位將妨礙自己的修學。感念別人的好意,不等於凡有所贈便都接受;還要看是否與出離的志向相應。
親愛繫縛非解脫道。譬如患人不思美食。云何智人貪是世樂。
患病之人知道自身有患,便不以美食為急務;菩薩看見生死之苦,也不再把世樂視為最值得追求的事。所要捨的是使心受縛的貪戀,不能把這句話解作應當冷漠對待親人。
既居王位。放逸自在。耽荒酒色不能捨離。譬如金屋猛火熾然。譬如美漿和諸毒藥。譬如花沼而有蛟龍。如是如是。王位快樂。意所娛樂。諸患隨逐。不覺不知。以是因緣。我今不樂。亦非是法。而說偈言 譬如金屋火熾盛 如食甘美毒藥和 如滿池花有蛟龍 王位受樂後大苦
菩薩說:「登上王位以後,容易放逸自恣,沉迷於酒色,不能捨離。這就像黃金造的房屋裡烈火正在燃燒,像甘美的飲料混入毒藥,又像開滿鮮花的池沼中藏著蛟龍。同樣地,王位上的快樂雖令心意歡喜,種種禍患卻跟隨而來,享樂的人自己還不知不覺。因此,我現在不喜歡這樣的生活,這也不是我所求的正法。」菩薩又用偈頌說:「好比金屋裡烈火熾盛,好比甘美的食物混了毒藥,好比滿池鮮花之中藏有蛟龍;享受王位的快樂,後來卻招致深重的痛苦。」
既居王位。放逸自在。耽荒酒色不能捨離。
權位帶來隨意享用欲樂的便利,也容易使人失去自我約束。當享樂已到不能捨離的地步,外在看似自在,內心其實正受欲望支配。
譬如金屋火熾盛 如食甘美毒藥和 如滿池花有蛟龍 王位受樂後大苦
金屋、美食與花池都有吸引人的外貌,火、毒與蛟龍則表明其中隱藏的危險。三個譬喻共同指出:眼前悅意,不能保證後果安穩,貪著會使人忽視正在增長的苦因。
爾時菩薩。說是偈已。復作是言。以如是故。往昔諸王。得王位已。年少之時。治化受樂。後至老年。厭離五欲。棄捨宮殿。便入山林。凡人寧當在於山林。食草活命。不居宮殿受五欲樂。如養黑蛇。後受其殃。初受樂時。不知患害。後時瞋發。遂便螫人。
這時,菩薩說完偈頌,又說:「正因如此,過去有些國王登位後,年輕時治理國家、享受快樂;年老時厭離五欲,捨棄宮殿,進入山林。人寧可住在山林,靠草蔬維持生命,也不願住在宮殿享受五欲。貪戀五欲,就像養著黑蛇,日後反受其害。剛享受快樂時,不知道其中的危險;等到蛇發怒,便會咬傷人。」
後至老年。厭離五欲。棄捨宮殿。便入山林。
菩薩指出古王最終仍須捨離五欲,顯明享樂與出離的方向不同。這不是勸人一定等到老年才修行,而是說明既已看見過患,就不必再走一遍沉迷的路。
如養黑蛇。後受其殃。初受樂時。不知患害。後時瞋發。遂便螫人。
養蛇之初未見危害,並不表示危害不存在;貪欲也可能在順境時令人滿意,遇到失落與阻礙時便引出瞋惱。修行要看見這種依賴如何形成,才不會等受害後才知警惕。
寧捨居家。入於山林。莫捨山林。還入家居。何以故。為於先聖所譏嫌故。我今既得生於善家。應修善法。莫如癡人。行不善法。自縱恣心。既剃鬚髮。著袈裟衣。止住山林。修道學問。而彼於後。捨袈裟衣。不懷慚愧。是名無羞愚癡之人。或為貪故。或為瞋故。或為癡故。或為畏他如是反退。
菩薩說:「寧可捨離家庭生活、進入山林,也不要捨棄山林,回去重過家庭生活。為什麼呢?因為這樣的退轉會受到先前聖者的譏責。我如今既已出生在良善的家庭,就應修習善法,不應像愚癡的人一樣,做不善的事,放縱自己的心。有人已剃去鬚髮,穿上袈裟,住在山林,修道學習,後來卻脫下袈裟,心裡也不慚愧,這樣便稱為不知羞慚的愚癡之人。這種退轉,有的因為貪欲,有的因為瞋恨,有的因為愚癡,也有的因為害怕別人。」
我今既得生於善家。應修善法。莫如癡人。行不善法。自縱恣心。
菩薩把良好的出身視為修善的責任,而非放縱的理由。真正護持善緣,要靠當下的身口意;若只珍重名位而不守護心行,便辜負了已有的助緣。
或為貪故。或為瞋故。或為癡故。或為畏他如是反退。
菩薩辨明使道心退轉的四種力量:貪、瞋、癡與畏懼他人。這番警策所對的是受煩惱牽引、放棄用功的心,修學時應回頭照察自己,不宜拿來輕率裁斷別人的全部處境。
我今不羨天帝釋宮。況復還欲入自己宅。譬如有人。已得美食。食訖已後。吐變此食。棄之於地。復欲還喫。可得以不。如是如是。若人捨彼五欲出家。或為諸緣。還欲入家。亦復如是。
菩薩說:「我現在連帝釋天的宮殿都不羨慕,何況還會想回到自己的宅舍?譬如有人得到美食,吃下以後,又把食物吐出,丟在地上,難道還會想拿回來吃嗎?同樣地,一個人既已捨離五欲而出家,卻因種種因緣,又想回家重新追求五欲,情形也是如此。」
我今不羨天帝釋宮。況復還欲入自己宅。
菩薩的出離不限於放下人間宮殿,連更勝妙的天宮也不欣羨。若只是捨較小的享受而換取更大的享受,追逐欲樂的心仍未放下。
若人捨彼五欲出家。或為諸緣。還欲入家。亦復如是。
吐食再食的譬喻語氣強烈,用以表達菩薩不願重取已捨欲樂的決心。實踐時應用來警醒自己的反覆,不以嫌惡之心對待仍在煩惱中掙扎的人。
譬如有人已離火宅。還欲入來。如是如是。已見俗患。捨白衣形。入山修道。迴還亦爾。而說偈言 如人捨於火宅走 後時忽復更迴還 既見俗患離出家 從林反歸亦如是
菩薩說:「譬如有人已離開著火的房屋,卻又想走進去。同樣地,已看見世俗生活的過患,捨去在家人的身分,進入山林修道,卻又轉身回去,情形也是如此。」菩薩又用偈頌說:「就像有人逃出火宅,後來忽然又返回;已看見世俗過患而離家出家,卻又從山林返回,也是一樣。」
譬如有人已離火宅。還欲入來。
火宅表明危險正在其中,離開之後若再貪戀屋內之物,便可能重返險境。菩薩以此警策自己:既知欲樂能繫縛心,就不應因懷戀而忘記原先所見的過患。
既見俗患離出家 從林反歸亦如是
偈頌的關鍵在「既見俗患」:已有的明見若不持續護持,仍可能被習氣遮蔽。住在山林只是助緣,真正要守護的是不再隨欲染流轉的決心。
爾時菩薩。說此偈已。告二使言。汝等前稱父王所說。往昔諸王。在家修法。得解脫者。此事不然。可以故。此之二事。因緣相乖。甚大懸遠。所以者何。求解脫人。其心寂定。微妙之處。乃得居停。若在宮中。五欲情蕩。出外治民。須行鞭捶瞋責罪罰。於是心中。求解脫者。無有是處。
這時,菩薩說完偈頌,告訴兩位使者:「你們先前轉述父王的話,說過去諸王在家修法而得到解脫,這樣的說法並不成立。為什麼呢?治理王國與專求解脫,兩者所依的因緣相違,差別很大。求解脫的人,心須寂靜安定,才能安住於微妙的境地。若在宮中被五欲擾動情意,出外治理人民又須施行鞭打、呵責及刑罰,在這樣的心行之中要求解脫,是辦不到的。」
求解脫人。其心寂定。微妙之處。乃得居停。
菩薩從心能否寂定來辨明修行,而不是只憑國王曾有修道之名。寂定需要對治欲染與擾動,不能僅在言語上稱說解脫。
若在宮中。五欲情蕩。出外治民。須行鞭捶瞋責罪罰。於是心中。求解脫者。無有是處。
菩薩指出當時王室生活的兩種障礙:宮中欲樂擾心,以及施刑責罰時的瞋責。所辨明的是這些心行與解脫不相應,不能只因身在宮中便宣稱已得自在。
若人意樂無為寂靜。彼則不貪世間王位。設在位時。應須捨離。若樂王位。其人心意。不能寂靜。若樂寂定。復貪世務。此二相乖。天地懸遠。譬如水火不得共居。如是如是。求解脫法。復著五欲。終無是處。
菩薩說:「一個人若喜愛無為寂靜,就不會貪戀世間王位;即使已在王位,也應捨去對王位的貪著,離開妨礙求道的因緣。若貪愛王位,心便不能寂靜;若喜愛寂定,卻又貪戀世俗事務,兩者互相違背,相差如天地般遙遠,就像水與火不能共同安住。同樣地,既求解脫之法,又執著五欲,是不能成就的。」
若人意樂無為寂靜。彼則不貪世間王位。設在位時。應須捨離。
喜愛寂靜,須表現在不貪王位的取向上;若所處職位已妨礙求道,也須有捨離的決心。菩薩正在表明自己的選擇,不能只把寂靜當作口頭偏好。
譬如水火不得共居。如是如是。求解脫法。復著五欲。終無是處。
水火譬喻顯明兩種取向相違:求解脫須鬆開執取,貪著五欲則不斷加深執取。修行的難處不是境界曾經出現,而是心仍緊抓境界、不願放下。
是故我今決定知。彼住昔諸王。捨王位已。然後乃得寂定之法。若居王位教化之時。其智未成。且學用心治理民耳。不必專求解脫之法。其事雖然。彼等諸王。各隨其意。或求解脫。或受五欲。我今不然。不學彼等。亦復不曾發如此心。我今已斷住家欲。鎖得於解脫。不復貪著世間五欲。豈得還家
菩薩說:「因此,我確定那些過去的國王,是捨離王位以後,才得到寂定之法。還在王位上教化人民時,智慧尚未成就,只是在學習用心治理人民,不一定專心尋求解脫。事情雖然如此,那些國王各隨自己的意願,有的求解脫,有的享受五欲。我卻不是這樣,不學那些做法,也不曾發起那樣的心。我現在已斷除住家的欲望,從這種繫縛中得到解脫,不再貪著世間五欲,怎能回家呢?」
捨王位已。然後乃得寂定之法。
菩薩明確分辨先後:不能把後來捨位修成寂定的結果,當成先前貪戀王位也能解脫的證明。修學須辨明成就所依的因,才不會藉古人之名保留自己的貪著。
我今不然。不學彼等。亦復不曾發如此心。
菩薩不再以他人曾經享樂作為自己還宮的理由,而是依已發的出離願心決定去向。末後所說離開住家欲望的繫縛,應就此理解,不據此判作此時已究竟成佛。
《今日修行觀照》
找出一項自己明知有過患、卻仍想反覆取用的欲樂。先寫下它帶來的短暫滿足,再寫下隨後出現的散亂、疲倦、瞋惱或依賴。兩者放在一起看,避免只記得甜美而忘記代價。
《慧照心得》
金屋雖美,裡面有火便不能久住;欲樂雖令人歡喜,若使心失去自持,也須及早察覺。我願用這些譬喻照看自己,不因一時順心,就忘記貪著如何使人反覆受苦。
修行的堅定,不必變成對他人的苛責。菩薩以決然的話表明不退,我應把這份警策用在自己的身口意上;對仍在習氣中反覆的人,仍以體諒與扶持相待。如此,出離的決心才不致混入瞋心,所求的寂靜也能落實於日常。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