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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90・佛本行集經

《佛本行集經》卷五(5)〈善賢求立長壽為王・甘蔗王逐無罪四子〉

學僧 釋慧照

《佛本行集經》卷五(5)〈善賢求立長壽為王・甘蔗王逐無罪四子〉

偏愛若與權力相結,便可能傷及無辜。善賢為使親子繼位,利用甘蔗王的愛戀求取誓願,終使四位無罪王子被命離國。

時甘蔗王。有第二妃。絕妙端政。生於四子。一名炬面。二名金色。三名象眾。四名別成。其善賢妃。唯生一子。名為長壽。端政可喜。世間少雙。然其骨相。不堪作王。

甘蔗王的第二王妃容貌殊妙,生四子,依次名炬面、金色、象眾、別成。善賢只生一子名長壽,雖容貌端正、少有可比,其骨相卻被認為不適宜為王。容貌與王相在此分別說明。

時善賢妃。如是思惟。甘蔗種王。有此四子。炬面等輩。兄弟群強。我今唯有此之一子。雖極端正世無有雙。然其相分。不堪為主。作何方便。令我此子得紹王位。

善賢思量,炬面等四兄弟人多勢強,自己只有一子,雖端正卻不具王相,便盤算如何使長壽繼位。她由關心親子轉向排除其他繼承者的計謀。

復作此念。是甘蔗王。今於我邊。無量敬愛。深心染著。縱情蕩意。我今可更窮極婦人莊飾之法。所謂淨潔摩拭身體。香湯沐浴。使氣芬芳。髮塗澤蘭。面著脂粉。花鬘瓔珞。種種莊嚴。

她又想到王對自己極為愛重、深受情欲牽動,便決意加強裝飾:清潔身體、香湯沐浴、髮塗香澤、面敷脂粉,再以花鬘瓔珞莊嚴,藉此吸引王心。問題在於她用裝飾推動既有的謀算。

令甘蔗王心於我邊重生耽湎愛戀娛樂。若得如心。我於屏處。當乞求願。思惟是已。如上所說。莊嚴自身。令極殊絕。至於王邊。王見妃來。生重愛敬。縱逸其心。妃見王生如是心已。二人眠臥。妃白王言。大王當知我今從王。乞求一願。願王與我。王言。大妃。隨意不逆。從心所欲。我當與妃。

她希望王更沉迷愛戀娛樂,待如意時在私下求願,便依所想盛裝近王。王見後愛敬更深、心生放逸;二人臥息時,她請求一願,王未先問內容,就答應不違其意、隨願給予。

王見妃來。生重愛敬。縱逸其心。

愛戀加深時,王沒有照看放逸的心,因而在尚未知悉所求前便允諾。

時妃復更重諮王言。大王自在若與我願。不得變悔。若變悔者。我不須此。王語妃言。我一與妃心之所願。後若悔者。當令我頭破作七分。妃言。大王。王之四子。炬面等輩。願擯出國。遣我生子長壽為王。

善賢再次確認王不得反悔,否則不要這個承諾。王竟以反悔便頭破七分立誓,她才說出要求:把炬面等四子逐出國外,立自己的兒子長壽為王。重誓先行,所求在後,使王陷入自己輕率承諾的困境。

時甘蔗王。即語妃言。我此四子。無有過失。不橫求財。無有罪患。豈可無辜[打-丁+王]得驅遣遠擯他土。於我治化國境之內。有何非祥不聽其住。

王立即指出四子無過,沒有橫取財物,也無罪患,怎能無故逐往他國?他質問,四子在自己國中有何不祥,竟不容居住。王清楚知道四子無罪,並非誤信他們作惡。

我此四子。無有過失。不橫求財。無有罪患。

王能明辨兒子無罪,卻還須面對是否願意以行動保護無辜。

妃又白言。王已先誓語。若悔者頭破七分。王告妃言。我如前言與妃所願。妃若知時。任隨妃意。時甘蔗王。過此夜後。至明清旦。集聚四子。而告敕言。汝四童子。今可出去我治化內。不得居住。遠向他國

善賢以先前頭破七分的誓語逼王履行。王終於讓她如願;過了一夜,清晨召集四子,命他們離開國境、遠往他國,不准居住。私下失察的承諾,至此成為傷及無辜的王命。

《今日修行觀照》

答應親友的請求之前,留意自己是否因怕掃興而不問內容。

先辨是否合義,再作承諾。

若所求會排擠、冤屈他人,清楚說明不能照辦;已輕率答應,也應承認失察並修正。

《慧照心得》

甘蔗王知道四子無罪,仍讓私願成為命令,使學僧警惕知與行之間的距離。

明白公理,更須在私情前守住公理。

對親近者的慈愛,若失去公平,便可能成為他人的苦因;照看偏心,就是修行。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