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母經》卷一(2)〈鹿母立誓必定歸還・獵者感其誠信放行〉
《鹿母經》卷一(2)〈鹿母立誓必定歸還・獵者感其誠信放行〉
獵人雖然聽見鹿母的哀求,心中也曾生起不忍,卻因貪求獵物、害怕國王責罰,始終不肯放行。鹿母面對死亡的威脅,沒有放棄守信的心,更沒有忘記尚待照顧的兩個幼子。她再次懇求獵人,並以偈頌表明自己寧願承受死亡,也不願背棄誓言。
鹿時惶怖苦言報曰。鹿雖賤畜甘死不恨。求期則返豈敢違命。人受罪舋唯乞假祚為福所種。去則子存留則子亡。聽往時還神信我言。夫死何足惜而違心信。顧念二子是以懇懇。生不識母各當沒命。分死全子滅三痛劇。
母鹿十分驚恐,帶著悲苦再次向獵人陳述心願。她說,自己雖然只是低微的畜生,即使死亡也不怨恨,只求獲准暫時回去照顧幼子,到了約定時間必定返回,絕不違背承諾。她懇請獵人施予這份恩惠,也為自己種下福德。若能回去,兩個孩子便有存活的機會;若被留下,孩子可能因無法求生而死亡。她請獵人相信自己一定按時歸來,因為死亡固然可怕,違背內心的誠信同樣不可接受。她反覆懇求,只因兩個幼子尚未懂得生活;若能犧牲自己而保全孩子,便能避免母子三者一同遭受死亡的痛苦。
鹿雖賤畜甘死不恨。求期則返豈敢違命。
鹿母沒有因自己身處危難,便認為可以隨意欺騙獵人。她明白生命可貴,卻仍願意承擔約定。這份誠信不是為了得到稱讚,而是在生死關頭仍不願失去真誠。
去則子存留則子亡。聽往時還神信我言。
母鹿指出,獵人是否允許她暫時離開,關係著兩個幼子的生死。她不是只為自己求生,而是希望孩子能得到必要的照顧。她請求獵人相信自己的話,也盼望獵人能看見一個決定可能帶給其他生命的影響。
夫死何足惜而違心信。顧念二子是以懇懇。
母鹿並非不愛惜生命,而是不願為了保全自己便違背誠信。她最深的牽掛仍是幼子,因此一次又一次懇切哀求。慈愛使她不忍離開孩子,誠信使她不願欺騙獵人,兩種善念同時存在於她的心中。
鹿母低頭鳴噭。口說偈言 我身為鹿獸 遊食於林藪 賤生貪軀命 不能故送死 今來入君弶 自分受刀机 不惜腥臊身 但憐二子耳 唯我前世時 暴虐不至誠 不信生死苦 罪福之分明 行惡自招罪 今受畜獸形 若蒙須臾命 終不違信盟
鹿母低頭悲鳴,以偈頌再次表明心意。她說,自己生為鹿獸,在山林草澤間尋找食物,雖然身分低微,仍然愛惜生命,不會無故走向死亡。如今落入獵人的陷阱,自知可能遭受刀刃宰割,但她最不捨的並非自己的身體,而是兩個幼子。
她又反省,自己過去世曾經暴虐、不夠真誠,不明白生死苦患,也不相信罪業與福德的差別。因為造作惡行,如今感得畜生之身。若獵人願意暫時保全她的性命,她必定遵守約定,不會違背誓言。
不惜腥臊身 但憐二子耳
鹿母將自己的安危放在後面,首先想到的是幼子的生存。這份慈愛不是口頭上的憐惜,而是在危難中仍願意為孩子承擔痛苦。修行慈悲,也應從關心他人的實際需要開始。
行惡自招罪 今受畜獸形 若蒙須臾命 終不違信盟
鹿母承認過去惡業所招感的果報,卻沒有因此放棄當下行善的機會。即使身為畜生,仍願意守護誠信。過去的業因固然需要承受,現在的身口意行為也正在形成未來的因緣。
於是獵者聞鹿言訴之聲。甚歎其奇。貪利成事不欲放遣。即告於鹿責數之日。夫巧偽無實姦詐難信。虛華萬端狡猾非一。侵暴生種犯人稼穡。以罪投身入于吾弶。今當殺送供王廚食。不須妄語欺吾求脫。重身畏死誰能效命。人之無食猶難為期。而況畜獸。全命免死豈有還期。但當就死終不相放。
獵人聽見鹿母的悲訴,雖然十分驚奇,卻仍因貪求利益而不願放行。他責備母鹿,認為世間充滿虛偽與欺詐,巧言求生的人難以相信。他又指責鹿群侵害農作物,認為母鹿落入陷阱是應受的結果,自己應當將她宰殺,送入國王的廚房。
獵人認為,世人尚且常常不能遵守約定,更何況一隻畜生。母鹿既然珍惜生命,一旦得到自由,怎可能再回來受死?因此他斷然拒絕,堅持不肯放行。
甚歎其奇。貪利成事不欲放遣。
獵人已經感受到母鹿的不同尋常,卻仍放不下眼前利益。這顯示一個人即使看見善行、心生讚歎,也未必能立即改變自己的習氣。若只讓貪欲作主,原已生起的善念便可能受到遮蔽。
人之無食猶難為期。而況畜獸。全命免死豈有還期。
獵人因不相信世人的誠信,便認定母鹿更加不可信。他以生命種類與身分作為判斷依據,沒有真正觀察母鹿的言語與行動。這也顯示,成見可能使人錯失辨識善德的機會。
鹿時憶子恐據前跪兩膝。低頭涕淚悲訴鳴吟。重說偈言 雖身為鹿畜 不識仁義方 奈何受慈恩 得去不復還 寧受分裂痛 無為虛偽存 哀傷二子窮 乞假須臾間 宿世罪自然 故受畜生體 為人所不信 殃禍自應爾 猶是招當來 欲脫畜生形 披肝露誠信 願聽重誓言 若世有惡人 鬥亂比丘僧 破塔壞佛寺 及殺持戒人 反逆害火母 兄弟與妻子 設我不來還 罪大過於是 普世之極罪 劫盡殃不已 宛轉更燒煮 之彼復到此 可思之深重 受痛無終始 設我不來還 罪大過於是
母鹿想起幼子,心中更加恐懼,便向前跪下兩膝,低頭流淚,悲傷鳴叫,再次以偈頌懇求。她說,自己雖然身為鹿獸,不懂人間種種仁義規範,但若蒙受慈悲恩惠而得到自由,怎能不回來履行約定?她寧願承受身體被分裂的痛苦,也不願以虛偽欺騙換取生命。
她哀傷兩個孩子孤苦無依,只求獲准暫時回去。她明白自己因宿世罪業而受畜生身,不被人信任,也是如今必須承受的苦難。為了脫離畜生道的業報,她願意坦露內心的誠信,請求獵人聽受自己的重誓。
母鹿進一步發誓,若自己獲准離開卻不再返回,便願承受極重罪報。她舉出破壞僧團和合、毀壞佛寺塔廟、殺害持戒之人,以及傷害親屬等嚴重惡行,表明自己絕不願背棄承諾。她又以漫長劫數中的痛苦果報,強調失信之罪在自己心中的沉重。
寧受分裂痛 無為虛偽存
母鹿寧願面對死亡,也不願靠欺騙維持生命。她所表現的,是在極大恐懼中仍堅持不妄語的決心。對修行人而言,誠信不是用來換取他人信任的手段,而是應當守護的身口意善行。
宿世罪自然 故受畜生體 為人所不信 殃禍自應爾 猶是招當來 欲脫畜生形 披肝露誠信 願聽重誓言
母鹿明白過去惡業所帶來的苦果,並希望從現在開始,以真誠的行為改變未來。她沒有因受苦便繼續造惡,也沒有因遭人懷疑便放棄善念。這正是面對業報時值得學習的態度:承認過失,停止惡行,重新建立善因。
設我不來還 罪大過於是
母鹿兩次以極重的誓言表明自己必定返回。這不是鼓勵修行人隨意以可怕果報起誓,而是藉她對誠信的重視,警醒我們不可輕率承諾,更不可故意欺騙。真正可靠的誠信,應當建立在清楚明白的承擔與實際履行之上。
《今日修行觀照》
鹿母面對獵人的懷疑,仍然不斷表明真誠;獵人雖聽見她的苦衷,卻始終放不下利益。今日可以反省,自己是否曾因不信任他人而先入為主,或因貪求利益而忽略應有的慈悲。
寧受分裂痛 無為虛偽存
面對困難時,可以問自己:是否為了避免責任而說出不真實的話?是否為了獲得好處而輕易承諾?是否願意在沒有人監督時,仍然遵守已經答應的事情?
《慧照心得》
鹿母的處境令人悲憫。她明知獵人可能不會放過自己,仍一次又一次懇求,只希望幼子能夠得到照顧。她沒有用虛假的言語欺騙獵人,也沒有因為受到懷疑便放棄誠信。
反觀自己的修行,平時說真話似乎並不困難,但當誠實可能使自己失去利益、受到責備,甚至必須承擔痛苦時,還能不能堅持真誠?這才是需要用功觀照的地方。
獵人也讓我看見另一種習氣:明明已經感受到對方的善意,卻仍被自己的利益與成見牽引。修學佛法,不能只在心中讚歎善行,更應在實際境界中放下貪著,使慈悲真正發揮作用。
披肝露誠信 願聽重誓言
鹿母坦露內心,只求獵人相信自己的承諾。這提醒我,修行應當表裡如一,不以言語裝飾德行,也不以外在身分衡量眾生。能否守護真實心,才是每日應當檢視的功課。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