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王經》卷一(5)〈菩薩觀五陰生滅・獨處修行證緣覺道〉
《金色王經》卷一(5)〈菩薩觀五陰生滅・獨處修行證緣覺道〉
金色王治理的閻浮提,經過十一年旱災,天下穀食已經耗盡,只剩國王最後一食。佛陀此時敘述另一位修行者的因緣:他曾經長達四十劫修習菩薩行,卻因見到眾生違背倫理的惡行,心生強烈厭離,決定不再以利益這類眾生為修行方向,而轉求自身解脫。他在樹下端身正念,觀察五取陰的生起與散滅,因而證得緣覺菩提。這段因緣使我們看見,煩惱能使人改變原有願心,而如實觀察身心生滅,則能成為離愛解脫的因緣。
時有一人過去已經四十劫來行菩薩行。乃至到此娑婆世界。於異林中見兩眾生母子二人共行婬欲。時彼菩薩如是見已。心即歎曰。如是眾生極惡煩惱住其脅中。飲其乳已作如是事。何處更有如是惡法。我今不用如是眾生。不用如是非法眾生。非法欲染邪見惡貪之所覆人。不識父母。不知沙門及婆羅門。不護種姓不敬尊長。不念親舊。我今不用利益如是極惡眾生。菩提之行我今寧當作自利益
當時有一位修行者,過去已經經歷四十劫,長久修習菩薩行,後來來到娑婆世界。
他在另一處樹林中,看見母子二人發生違背親屬倫理的性行為。
這位修行者見到之後,心中十分震驚,認為這種行為顯示眾生受到極深重的煩惱支配。
他想到,兒子曾經在母親身旁成長,依靠母乳養育,如今卻與母親發生如此行為,因此悲歎世間竟有這樣嚴重的惡行。
接著,他的心念由對惡行的厭惡,轉為對這類眾生的排斥。
他認為這些眾生受到不如法的欲染、邪見與惡貪覆蔽,不認識父母應受尊重,也不懂得敬重沙門、婆羅門。
「不護種姓」指不顧當時社會所重視的家族倫理與身分規範;「不敬尊長」是不尊重應當敬重的長輩;「不念親舊」則是不顧念親屬與舊識的情誼。
這位修行者因此決定,不再以利益這些被他視為惡行深重的眾生為目標,而認為自己應當轉向追求自身利益。
「菩提之行我今寧當作自利益」顯示他的修行方向發生重大改變,由原先長久修習菩薩行,轉向以自身解脫為重。
這是佛陀敘述其當時的心念,並非教導修行人應當憎惡或捨棄犯錯的眾生。
時有一人過去已經四十劫來行菩薩行。
這位修行者已經長久修習菩薩行,具有深厚的修行經歷。
然而,長久修行並不表示面對任何境界時,都不會生起強烈的情緒與取捨。
如是眾生極惡煩惱住其脅中。飲其乳已作如是事。
修行者見到母子違背倫理的行為,認為這是深重煩惱所造成的惡行。
佛法重視辨明善惡與業行的後果,但認識行為錯誤,不等於必須以憎惡之心對待犯錯的人。
非法欲染邪見惡貪之所覆人。
修行者認為,這些眾生受到不如法的欲望、錯誤見解與惡貪覆蔽,因此失去正確判斷。
欲望與邪見相互增長時,容易使人忽略行為後果,甚至傷害原本應當尊重的人。
我今不用利益如是極惡眾生。菩提之行我今寧當作自利益
這位修行者因見眾生惡行而心生厭離,決定不再繼續以利益這類眾生為目標,轉而追求自身解脫。
這段轉變值得仔細觀照:對惡行的警覺,可以促使人遠離染污;但若進一步厭棄眾生,也可能使原有的利他願心受到影響。
時彼菩薩既起是心。即向餘處異樹根下。既到彼已依彼樹根。結加趺坐端身正念。時彼菩薩於五取陰。若出若沒隨順觀察。此色集起。此色散滅。如是此受此想此行。此識集起。此識散滅。菩薩如是於五取陰隨順觀察。見此沒已未久之間。所有集法一切散滅。既如是知。以是因緣即時獲得緣覺菩提。
這位修行者生起轉求自身解脫的心念後,離開原來的地方,前往另一處樹下。
他到達樹下,結跏趺坐,端正身體,安住正念,開始觀察身心諸法。
「五取陰」即色、受、想、行、識五種受到執取的身心聚合。經中使用「陰」字,解說時可理解為五蘊。
他觀察五取陰的生起與消失,不把身心現象看成永遠固定不變的實體。
「此色集起。此色散滅」是觀察色法依因緣生起,也隨因緣散滅。
受是苦樂等感受;想是認取與辨別境界;行是種種意志活動及造作;識是了別境界的作用。
他對受、想、行、識,也同樣觀察其生起與散滅。
如此隨順觀察五取陰之後,他見到諸法的滅去,進一步了知凡是依因緣集起的法,終究都會散滅。
由於如實了知這個道理,他當下證得緣覺菩提。
這裡的修行關鍵,不只是遠離人群、獨自在樹下安坐,而是透過正念與智慧,直接觀察身心諸法的生滅。
結加趺坐端身正念。
修行者端正身體,安住正念,為觀察身心建立安定的基礎。
端身而坐是修行的助緣,真正重要的仍是心能清楚覺察當下,而不隨妄念散亂。
時彼菩薩於五取陰。若出若沒隨順觀察。
他將觀察的對象轉向色、受、想、行、識,留意這些身心現象如何生起、如何消失。
這種觀察使修行不再只停留於對外境的厭離,而是深入認識自身執取的根源。
此色集起。此色散滅。如是此受此想此行。此識集起。此識散滅。
色、受、想、行、識都不是永遠不變的存在。
身體隨因緣變化,感受會改變,認知與念頭也會生滅,識的活動同樣依賴條件。
若將這些變化不定的現象執取為恆常的我與我所,便容易生起苦惱。
所有集法一切散滅。
凡是依因緣聚集而生起的法,都不可能永遠保持不變。
修行者如實觀察這個道理,便不再將生滅之法當作究竟可靠的依止。
既如是知。以是因緣即時獲得緣覺菩提。
修行者因如實了知五取陰的生滅,證得緣覺菩提。
這說明解脫並非只靠遠離外境,而是依智慧照見諸法生滅,止息錯誤執取。
得菩提已而說偈言 因愛故生苦 如是應捨愛 當樂於獨處 猶如犀一角
這位修行者證得緣覺菩提之後,宣說偈頌,總結自己所證得的離苦之道。
「因愛故生苦」指出,對身心與外境生起貪愛、執取,是苦惱生起的重要原因。
「如是應捨愛」教導修行人應當捨離使自己受束縛的貪愛,而不是任由欲望牽引。
「當樂於獨處」讚歎遠離喧擾、安住寂靜的修行生活,使心有機會深入觀察身心。
「猶如犀一角」以犀牛獨角作譬喻,表現獨自修行、不依附世間欲樂的精神。
偈頌所讚歎的獨處,重點在於離愛與修習寂靜,不應理解為修行人必須憎惡他人或拒絕一切必要的人際往來。
因愛故生苦 如是應捨愛
貪愛使人不斷追求所喜歡的境界,也使人害怕失去已經得到的事物。
當境界改變、願望不能滿足時,苦惱便容易生起。
捨愛不是否定正常生活與慈悲關懷,而是逐漸放下使心受到束縛的貪著。
當樂於獨處 猶如犀一角
緣覺以犀牛獨角比喻獨處修行,顯示不依附世間欲樂、樂於寂靜的心境。
獨處的價值,在於減少外緣牽動,使心能夠專注觀察身心生滅。
若只是離開人群,內心仍充滿貪瞋與分別,便尚未真正得到寂靜。
《今日修行觀照》
這位修行者因見眾生惡行而生厭離,後來於樹下觀察五取陰生滅,證得緣覺菩提。
這段因緣提醒我們,面對令人不滿的行為時,除了辨明對方的過失,更應觀察自己的心是否生起瞋恨、厭惡與排斥。
他人的行為未必能由自己改變,但自己的起心動念,可以透過正念逐漸認識。
時彼菩薩於五取陰。若出若沒隨順觀察。
今日可以選擇一段安靜時間,觀察自己的身體感受、情緒、念頭與認知如何變化。
當喜歡的境界出現時,留意是否生起貪著;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時,觀察瞋恨如何生起,又如何逐漸改變。
不急著壓抑,也不隨念頭行動,而是練習如實覺察。
《慧照心得》
一位長久修習菩薩行的修行者,竟因見到眾生嚴重的惡行,而決定轉向自身解脫。這使我想到,修行路上真正困難的,有時不是面對善良可親的人,而是遇到令人難以接受的行為時,能否仍然守護自己的心。
對不善行為,應當明辨是非,不能因為講求慈悲便失去正見。然而,若因看見他人的過失,就讓自己長久陷入憎厭,也可能使原有的清淨願心受到影響。
我今不用利益如是極惡眾生。菩提之行我今寧當作自利益
這是那位修行者當時生起的心念,使我反省,自己是否也曾因他人的言行不合心意,便不願再給予理解與關懷。
慈悲不等於縱容惡行,也不要求自己承受不應承受的傷害。修行應當有智慧地保持界限,同時避免讓瞋恨成為內心的主人。
這位修行者後來轉向樹下獨處,觀察五取陰的生起與散滅,終於證得緣覺菩提。
這又使我明白,修行不能始終只把注意力放在別人的行為上,更需要回過頭來認識自己的身心。
所有集法一切散滅。
身體會變化,感受會改變,念頭與情緒也不會永遠停留。
平日遇到不順心的事情,若緊抓著一個念頭不放,便容易使苦惱不斷延續。
若能如實觀察生滅,便有機會看見,許多原本認為無法放下的情緒,其實也是依因緣而起,並非永恆不變。
緣覺最後宣說因愛生苦、應當捨愛,使我體會到,真正需要遠離的,不只是外在令人煩惱的境界,更是內心不斷執取的習氣。
獨處可以幫助攝心,但不應使自己失去對眾生的善意;觀察無常可以減少貪愛,也應使自己更懂得珍惜當下修善的因緣。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