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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59・大乘本生心地觀經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第六(2)〈五欲譬喻警醒貪愛・貪財四種苦報〉

學僧 釋慧照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第六(2)〈五欲譬喻警醒貪愛・貪財四種苦報〉

五欲令人貪戀,往往不是因為不知道其中有苦,而是明知可能受害,仍然捨不得放下。樂遠離行菩薩引述過去佛所說偈頌,以飛蛾、群鹿、蜜蜂、龍魚及白象,說明色、聲、香、味、觸如何牽引眾生;又以貪財所感的四種苦報,勸導修行人明辨因果,遠離貪著。

過去有佛。欲令眾生厭捨五欲。而說偈言 譬如飛蛾見火光 以愛火故而競入 不知焰炷燒然力 委命火中甘自焚 世間凡夫亦如是 貪愛好色而追求 不知色欲染著人 還被火燒來眾苦

過去有佛為使眾生厭離五欲,宣說譬喻偈頌。飛蛾看見火光,因貪戀光亮而投入烈焰,不知道火焰具有焚燒生命的力量,最後葬身火中。凡夫追逐美好色相,也是如此;若不知色欲能染著心,便容易因貪愛招來種種痛苦。

不知色欲染著人 還被火燒來眾苦

色相本身會隨因緣變化,真正使人受苦的,是心中不肯放下的貪戀。越想緊抓不放,越容易失去自在。

譬如群鹿居林藪 食於豐草而自養 獵師假作母鹿聲 尋聲中箭皆致死 世間凡夫亦如是 貪著種種可意聲 不知聲能染著人 還受三塗諸苦報

鹿群生活在樹林草澤,以青草維生。獵人模仿母鹿的叫聲,鹿群受到聲音吸引,循聲而去,結果中箭死亡。

眾生貪著悅耳聲音,也可能因為追逐聲音帶來的享受,失去警覺,造作惡業,招感三惡道苦報。

貪著種種可意聲 不知聲能染著人

聲音本來生滅無常,讚美、歌樂與悅耳言語,都不能永久停留。若心被聲音牽引,便容易隨順貪愛而失去正念。

譬如蜜蜂能飛遠 遊於春林採眾花 為愛醉象頰上香 象耳因之而掩死 世間凡夫亦如是 愛著一切受用香 不知香能染著心 生死輪迴長夜苦

蜜蜂飛入春天的樹林採花,卻因貪戀醉象頰上的香氣,靠近大象,最後被象耳掩擊而死。

凡夫貪著種種香氣與感官享受,也可能因為一時迷戀而失去警覺,使貪愛不斷延續,成為生死輪迴的因緣。

不知香能染著心 生死輪迴長夜苦

香氣雖然令人喜愛,卻不能長久保存。若把短暫感受當成真正安樂,便容易生起追求與依戀。

譬如龍魚處於水 游泳沈浮而自樂 為貪芳餌遂吞鉤 愛味忘生皆致死 世間凡夫亦如是 舌根[身*冘]味以資身 殺佗自活心不平 感得三塗極重苦

龍魚在水中自在游動,卻因貪愛香美魚餌而吞下魚鉤,最後失去生命。眾生貪戀飲食滋味,也可能為了滿足口腹而傷害其他生命。

經中指出,若因貪味而殺害眾生,以他者生命滋養自身,便會造作不善業,招感三惡道的重苦。

為貪芳餌遂吞鉤 愛味忘生皆致死

龍魚只看見眼前美味,沒有察覺魚鉤的危險。修行人也應觀察,自己是否為了短暫口腹享受,而忽略慈悲與因果。

譬如白象居山澤 自在猶如師子王 欲心醉亂處昏迷 追尋母象生貪染 一切凡夫亦如是 趣彼妙觸同狂象 思愛纏綿不休息 死入地獄苦難量

白象原本自在生活於山林水澤,威勢如同獅子王,卻因欲心熾盛而失去清明,追逐母象,陷入貪染。

凡夫貪著柔軟舒適的觸受,也可能像迷亂的白象,任由欲念牽引,難以止息。若因此造作重惡業,便可能招感地獄苦報。

趣彼妙觸同狂象 思愛纏綿不休息

身體接觸所生的快樂,本來短暫無常。若心不斷追求,便可能從喜愛變成依賴,從依賴變成難以調伏的貪欲。

世間男女互貪求 皆由樂著諸色欲 人天由此被纏縛 墮墜三塗黑闇中 若能捨離貪欲心 住阿蘭若修梵行 必得超於生死苦 速入無為常樂宮

世間男女彼此貪戀,皆可能因執著色欲而受到束縛。即使生在人間或天界,若不能調伏貪愛,仍有隨業流轉、墮入惡道的危險。

若能捨離貪欲,安住阿蘭若修習清淨梵行,便能朝向超越生死、證得無為寂滅安樂的道路前進。

若能捨離貪欲心 住阿蘭若修梵行 必得超於生死苦 速入無為常樂宮

修行不只是避免五欲帶來的過失,更要培養能夠超越貪愛的智慧。梵行清淨,才能逐漸遠離生死繫縛。

或有菩薩。以貪多財而為恐怖。自己財寶恒求積聚而不受用。何況能施貧乏眾生。於己財寶深生貪著。於佗財寶欲令損減。以是因緣。命終之後墮大地獄受無量苦。如是苦報。名為第一正感之果。

有的菩薩觀察到貪求財富的危險。有人不斷積聚財寶,自己捨不得合理使用,更不願布施貧困眾生;對自己的財物深深執著,甚至希望別人的財產減少。

由於貪婪與損害他人的惡業,命終之後墮入地獄,承受無量痛苦。這是經中所說第一種正感之果。

於己財寶深生貪著。於佗財寶欲令損減。

問題不在於擁有財物,而在於貪著自己的財富,又對他人的富足生起嫉妒與損害之心。

從地獄出受畜生身。身常勞苦。水草不足。經多時中酬損他財。如是眾苦。名為第二正感之果。受是罪已生餓鬼中困飢渴苦。無量千劫不聞漿水飲食之名。其咽如針其腹如山。縱得飲食隨變為火。如是苦身。名為第三正感之果。

地獄苦報結束後,又可能轉生畜生道,長久勞苦,飲水與食草不足,以此償還過去損害他人財物的業報。這是第二種正感之果。

之後又可能生於餓鬼道,長劫遭受飢渴,甚至連飲食名稱都難以聽聞。經中形容餓鬼咽喉細如針孔,腹部卻大如山,即使得到食物,也可能變成烈火,這是第三種正感之果。

經多時中酬損他財。如是眾苦。名為第二正感之果。

損害他人財物,不只是眼前取得利益,還可能成為日後受苦的業因。因果不會因為一時得利而消失。

其咽如針其腹如山。縱得飲食隨變為火。

餓鬼苦相顯示貪求永不滿足的痛苦:欲望廣大,卻始終不能真正受用。越被貪欲控制,越難得到安穩。

畢是罪已來生人間。貧窮下賤為他所使。於諸財寶所求難得。於一切時而不自在。如是餘報名相似果。一切菩薩分明知見如是因果。常生恐怖欲求解脫。由是恐怖遠離眷屬住阿蘭若。

惡業苦報經歷之後,若再生人間,仍可能承受貧困、受人役使、財物難得及生活不自在等餘報。經中稱此為相似果。

菩薩明白貪財損他可能引生的種種苦果,因此對造惡業的因緣生起警覺,發願求得解脫,遠離眷屬牽繫,安住阿蘭若修行。

一切菩薩分明知見如是因果。常生恐怖欲求解脫。

菩薩所生的恐怖,是對惡業與生死苦果的警覺,不是對貧困者生起輕視。現實中的貧窮有多種因緣,不能憑一個人的處境,就斷言其過去造了何種惡業。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面對喜愛的色相、聲音、香氣、飲食與觸受時,觀察自己是否因貪戀而失去節制。

面對財物時,也觀察是否只想增加自己的所有,卻不願分享;看見他人富足時,是否生起嫉妒。

真正需要調伏的,不是外在五欲境界,而是內心不知止息的貪愛。

《慧照心得》

學僧讀到飛蛾投火、群鹿尋聲、蜜蜂貪香、龍魚吞鉤與白象逐觸,深感眾生最難放下的,往往就是自己最喜愛的境界。

有時明知貪求會使心不安,仍然想多得一些;明知財物無常,卻容易為了占有而生起計較。若不時時觀照,貪愛便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增長。

五欲最深的束縛,不在境界如何美好,而在自己的心是否願意放下。

願學僧與一切共修法親,面對五欲境界能保持正念,面對財物能知足惜福,見人富足不起嫉妒,見人困苦願意扶助。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