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六(11)〈戒隨身分轉名・受戒之心有三品〉
五戒、十戒、具戒可以一時成就,也可以依次第受得;當受戒者改變身分或發心捨戒時,三種戒又如何存失,便須進一步辨明。優波離由捨戒問到在家、沙彌、比丘身分轉變,再以樹葉與乳、酪、酥、醍醐說明戒隨時異名而其戒相續;又問五戒能否少分受持、受戒期限、受戒心的上中下,以及和上與僧數對得戒的影響。
若一時得三種戒。若欲捨時。若言我是沙彌非比丘即失具戒。二種戒在。五戒十戒。若言我是優婆塞非沙彌。即失十戒。餘五戒在。若言在家出家一切盡捨我是歸依優婆塞。三種一時盡失不失三歸。若次第得三種戒捨法次第。如一時得戒中說。
若一時得到五戒、十戒、具戒三種戒,捨戒時依所表明的身分而有不同結果。若說自己是沙彌而不是比丘,具戒便失去,五戒與十戒仍在。若再說自己是優婆塞而不是沙彌,十戒也失去,只剩五戒。
若明白表示在家、出家戒法全部捨去,自己只作歸依優婆塞,三種戒便一時全部失去,但先前的三歸並不因此失去。若三種戒原來是依次第取得,捨戒的次第也與一時得三種戒時所說的原則相同。
若言我是沙彌非比丘即失具戒。二種戒在。五戒十戒。
捨去比丘身分時,失去的是具戒,五戒與十戒仍然存在。因此三種戒雖能同時成就,捨戒時仍可依所捨身分分別存失。
三種一時盡失不失三歸。
當在家、出家三種戒都明確捨去時,五戒、十戒、具戒可以一時盡失;三歸卻仍然保留。戒的捨失與三歸的存續在此清楚分開。
若先優婆塞出家受十戒捨五戒不。答曰。不捨。但失名失次第。不失戒也。失優婆塞名。得沙彌名。失白衣次第。得出家次第。若沙彌受具戒時。失十戒五戒不。答曰。不失。但失名失次第。不失戒也。失沙彌名。得比丘名。失沙彌次第。得比丘次第。
優波離問,原是優婆塞,後來出家受十戒,原有五戒是否因此捨失?回答說不捨。改變的是名稱與身分次第,戒本身沒有失去:優婆塞之名失去,得到沙彌之名;白衣的次第失去,進入出家的次第。
沙彌受具戒時也是如此。五戒與十戒並沒有失去,只是名稱與次第改變:沙彌之名失去,得到比丘之名;沙彌次第轉為比丘次第。
但失名失次第。不失戒也。
從優婆塞成為沙彌,或從沙彌成為比丘,改變的是身分名稱與相應次第,先前所得之戒並沒有因進入更高次第而消失。
失沙彌名。得比丘名。失沙彌次第。得比丘次第。
受具戒之後,身分名稱由沙彌轉為比丘,相應次第也隨之改變。名稱雖變,五戒與十戒仍未失去。
終始常是戒。而隨時名。譬如樹葉春夏則青。秋時則黃。冬時則白。隨時異故樹葉則異。而其始終故是一葉。戒亦如是常是一戒。隨時有異。
戒從始至終仍是戒,只是隨不同時位而有不同名稱。這裡以樹葉作譬喻:春夏時葉色青,到了秋天轉黃,冬天又轉白;季節不同,葉子的色相隨之改變,但從始至終仍是同一片葉。
戒也是如此。隨優婆塞、沙彌、比丘等不同時位而有名稱與次第差別,戒的相續卻沒有因此變成彼此毫不相干的戒。
戒亦如是常是一戒。隨時有異。
樹葉隨春夏秋冬而改變顏色,對應戒隨受戒者不同身分與時位而有名稱差異;當下觀照則在於,進入新的修學階段時,不因名稱改變便輕忽先前已建立的戒行。
又如乳酪酥醍醐四時差別。雖隨有異而故是一。戒亦如是。雖三時有異。戒無異也。
又以乳、酪、酥、醍醐作譬喻。乳隨轉變而成酪、酥、醍醐,在不同時位有不同名稱與狀態,卻有前後相續的關係。
法義所對應的,是五戒、十戒、具戒三個時位雖有差別,戒的相續並沒有因此斷裂。當下修學也可由此觀察:向更深的戒法前進時,先前所培養的調伏與清淨仍須帶入後續修行。
雖三時有異。戒無異也。
三個受戒時位各有身分與次第差別,但戒並不因此成為彼此割裂的三件事。乳等逐步轉變的譬喻,使這種相續關係更加明白。
優波離復白佛言。凡受優婆塞戒。勢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二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經說。少分優婆塞。多分優婆塞。滿分優婆塞。此義云何。答曰。所以作是說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也。
優波離再問,受優婆塞戒時,如果能力不足,不能完整受持五戒,只受一戒、二戒乃至四戒,能不能因此得優婆塞戒?回答說不能。
優波離隨即提出另一疑問:既然不能少受,為什麼有經說「少分優婆塞、多分優婆塞、滿分優婆塞」?回答指出,這些名稱是為了說明實際持戒功德的多少,並不是說受戒時可以只選一戒、二戒或四戒來受。
若受一戒二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不得。
此處對優婆塞五戒的受法判定明確:不能只以少分戒數作為受得優婆塞戒的方式。
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也。
少分、多分、滿分說的是持戒功德多少,不是在建立三種不同的少分受戒方法。受戒與受後實際持守多少,在此必須分開理解。
憂波離復白佛言。若受一日二日乃至十日五戒。得如是受不。答曰。不得。佛本制戒各有限齊。若受五戒必盡形壽。若受八戒必一日一夜受。是故不得。
優波離又問,五戒能否只受一天、兩天乃至十天。回答仍然是否定的,因為佛所制定的戒各有期限界限。
五戒一經受持,期限是盡此一生;八戒則以一日一夜為受持期限。因此不能任意把五戒改成只受一日、二日或十日。
若受五戒必盡形壽。若受八戒必一日一夜受。
五戒與八戒的受持期限不同:五戒盡形壽,八戒一日一夜。各有既定界限,不能彼此混用。
夫白四羯磨戒有上中下。五戒是下品戒。十戒是中品戒。具戒是上品戒。入五戒中亦有三品。若微品心受戒得微品戒。若中品心受戒得中品戒。若上品心受戒得上品戒。十戒具戒亦各三品。如五戒說。
白四羯磨戒依次第可說有上、中、下:五戒稱下品戒,十戒稱中品戒,具戒稱上品戒。但進一步從受戒之心來看,每一種戒內又各有三品。
以五戒為例,用微品心受戒,得到微品戒;用中品心受戒,得到中品戒;用上品心受戒,得到上品戒。十戒與具戒也同樣各有三品,依受戒之心而有差別。
若微品心受戒得微品戒。若中品心受戒得中品戒。若上品心受戒得上品戒。
同樣受五戒,因受戒時心力有微、中、上的差別,所得戒也有相應差別。因此戒的品位不能只從外在名稱判斷,也與受戒發心相關。
十戒具戒亦各三品。如五戒說。
不只五戒如此,十戒與具戒也各有微、中、上三品。受戒心的差別貫通三種戒法。
若微品心得戒已後。以上中品心受十戒者。先得五戒。更無增無勝。於五戒外乃至不非時食等殘餘五戒。得增上五戒。先得五戒得本微品也。即先微品五戒。以中上品心受具足戒。先得五戒更無增無勝。仍本五戒。自五戒外一切諸戒。以受具戒時心增上故。得增上戒。
若先以微品心得五戒,之後再以上品或中品心受十戒,原先已得的五戒不會因後來心力較強便重新增勝,仍保持原來微品五戒的狀態。五戒之外,包含不非時食等其餘五戒,則依受十戒時較增上的心而得到增上戒。
同樣,先以微品心得五戒,之後以中品或上品心受具足戒,先前五戒仍不因此增加或轉勝,仍是原本所得的五戒;五戒以外的一切戒,因受具戒時心力增上,便得到相應增上的戒。
先得五戒。更無增無勝。
已經以微品心得到的五戒,不因後來以更強的心受十戒或具戒便重新提升品位。後來增上的心力作用於新得的戒,不倒過來改變原先已成就的五戒。
自五戒外一切諸戒。以受具戒時心增上故。得增上戒。
受具戒時心力較為增上,五戒之外新成就的其他戒便依這分增上心而得增上戒。這與原先五戒仍保持原品並不矛盾。
以是推之。波羅提木叉戒無有重得。以次第而言。五戒是微品。十戒是中品。具戒是上品。以義而推。亦可以上品心得五戒。是上品戒。中品心得十戒。是中品戒。下品心得具戒。是下品戒。以是義故。隨心有上中下。得戒不同無定限也。
依此推知,波羅提木叉戒沒有重複再得的情況。若從受戒次第來說,五戒為微品、十戒為中品、具戒為上品;但若從受戒心力來說,又不能只依戒名決定品位。
以上品心受五戒,五戒便是上品戒;以中品心受十戒,便是中品戒;即使受的是具戒,若用下品心受,所得也可稱下品戒。因此,所得戒的上、中、下隨受戒心而有不同,不能固定只以五戒、十戒、具戒的名稱判定。
波羅提木叉戒無有重得。
先前已經取得的戒,不因後來再次進入更高受戒次第而重新取得一次。這也與先前「先得五戒,更無增無勝」相應。
隨心有上中下。得戒不同無定限也。
戒名的次第有五戒、十戒、具戒之分,受戒心本身又有上、中、下。兩者交互觀察,便不能簡單認為戒名愈高,所得戒的品位必然愈高。
若請和上受十戒時。和上不現前亦得十戒。若受十戒時和上死者。若聞知死受戒不得。若不聞死受戒得戒。若白四羯磨。受戒和上不現前不得受戒。以僧數不滿故。若僧數滿。設無和上亦得受戒。
受十戒時若已請和上,即使和上當時不在眼前,仍可得到十戒。若受十戒時和上已經死亡,受戒者若已經知道和上死亡,便不能得戒;若不知道和上已死,仍能得戒。
白四羯磨受具戒的情況不同。若受戒所需的和上不現前,而因此使僧數不足,便不能受戒;若僧數已經具足,即使沒有和上,也仍能得戒。此處判斷的關鍵明確落在僧數是否滿足受戒條件。
若受十戒時和上死者。若聞知死受戒不得。若不聞死受戒得戒。
同樣是和上已死,受戒者是否知道此事,結果不同。已知和上死亡與不知死亡,在十戒得戒的判定上形成明確差別。
若僧數滿。設無和上亦得受戒。
白四羯磨受戒時,若僧數已經具足,即使沒有和上仍可得戒;若因和上不現前而使僧數不足,則不能受戒。僧數是否具足在此具有直接作用。
《今日修行觀照》
樹葉隨四時變色,乳又逐漸成為酪、酥、醍醐。兩個譬喻都讓人看見:修學階段可以改變,原先建立的善法卻不必因此丟失。
日常修行也是如此。學得愈多、承擔愈深,不表示可以輕忽最初的五戒與基本威儀。若後來懂得很多,最初應守的地方反而鬆懈,便失去增上原有的意義。
修學愈向深處,愈要讓先前建立的善法繼續相續。
受戒心又有上、中、下的差別。外在同樣受戒,內心可能只是勉強接受,也可能真切願意調伏自己。這使修行不能只以名稱衡量。
戒名可以相同,承擔戒法的心卻有深淺。
《慧照心得》
「但失名失次第。不失戒也。」這幾個字把修學次第說得很清楚。優婆塞成為沙彌,沙彌再成為比丘,名稱變了、次第變了,先前的戒沒有因此消失。
修行真正可貴的地方,也在這種相續。今天學得比昨天深,不需要否定昨天;今天承擔得更多,更應把曾經建立的善法帶著一起向前。
增上不是把原來的善法留在身後,而是使它在更深的修學中繼續成熟。
而「隨心有上中下」更使人回到自己的發心。受了什麼戒固然重要,以什麼心受持也不能忽略。身分可以讓人知道自己應負的責任,真正使戒在生命中有力量的,仍離不開一顆願意如法承擔的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