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六(6)〈三寶各有所歸・佛法僧義差別〉
三歸救護之義既明,接著進一步辨析佛、法、僧三寶各自所攝與所歸。經中先從四諦、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入、五陰分別三寶,再追問歸佛究竟歸一佛或三世佛、歸色身或法身;歸法則指向斷欲、無欲、盡處涅槃;歸僧則辨俗諦僧與第一義諦僧。層層問答,使三歸不只停在稱名,而能明白所歸之義。
三寶於四諦中何諦所攝。於二十二根中何根所攝。於十八界中何界所攝。十二入中何入所攝。於五陰中何陰所攝三寶於四諦中盡諦所攝。道諦少入。根中三根所攝未知已知無知根。於十八界所攝意界意識界法界。十二入中意入法入所攝。五陰中無漏五陰所攝。
先總問三寶在四諦、二十二根、十八界、十二入與五陰中各由何者所攝。回答先作總攝:三寶於四諦中以盡諦所攝,又有少分屬於道諦;於根中由三根所攝,即未知、已知、無知根;於十八界中攝於意界、意識界、法界;於十二入中攝於意入、法入;於五陰中則攝於無漏五陰。
這是先總說三寶的攝屬,後面再分別佛寶、法寶、僧寶各自辨明,因此不能只停在這個總答而忽略後面的差別。
佛寶於四諦中道諦少入。法寶於四諦中盡諦所攝。僧寶於四諦中道諦少入。佛寶二十二根中。無知根所攝。法寶是盡諦無為故非根所攝。僧寶二十二根中三無漏根所攝。
接著分別三寶。佛寶於四諦中有少分攝入道諦,法寶由盡諦所攝,僧寶也有少分攝入道諦。
在二十二根中,佛寶由無知根所攝;法寶因為是盡諦無為,所以不由諸根所攝;僧寶則由三無漏根所攝。如此逐一分別,顯示佛、法、僧雖同稱三寶,其法義並不混同。
法寶是盡諦無為故非根所攝。
法寶在這裡特別以盡諦無為來辨明,因此不能直接套用佛寶、僧寶的攝屬方式。三寶之間既相依,又各有其義。
佛寶於十八界中。意界意識界法界少入。十二入中意入法入少入。五陰中無漏五陰少入。法寶於十八界中法界少入。十二入中法入少入。法寶非五陰攝。陰是有為。法寶是無為故。
再從十八界、十二入與五陰分別。佛寶於十八界中少分攝於意界、意識界、法界;於十二入中少分攝於意入、法入;於五陰中少分攝於無漏五陰。
法寶則於十八界中少分攝於法界,於十二入中少分攝於法入;但法寶不由五陰所攝,因為五陰屬於有為,而此處所說法寶是無為。
法寶非五陰攝。陰是有為。法寶是無為故。
經文直接以有為、無為辨明不能相攝的原因。這也提醒我們,看到同樣一個「法」字時,仍要依上下文辨明它所指的法義,不能一概而論。
僧寶於十八界中意界意識界法界少入。十二入中意入法入少入。五陰中無漏五陰少入。問歸依佛者。為歸依釋迦文佛。為歸依三世佛耶。答曰。歸依三世佛。以佛法身同故。歸依一佛。則是三世諸佛。以佛無異故。
僧寶於十八界中少分攝於意界、意識界、法界;於十二入中少分攝於意入、法入;於五陰中少分攝於無漏五陰。
完成三寶攝屬的分別後,問答轉向「歸依佛」究竟歸依誰:是只歸依釋迦文佛,還是歸依三世諸佛?第一個回答說歸依三世佛,因諸佛法身同,歸依一佛也就是歸依三世諸佛,以佛無異故。
歸依一佛。則是三世諸佛。以佛無異故。
這裡從諸佛法身同而說歸一佛即歸三世諸佛。但問答並未就此停止,後面還提出諸天各稱自己為某佛弟子的疑問,因此仍須繼續辨析。
有云。若歸依三世諸佛者。有諸天自說。我迦葉佛弟子。我拘留孫佛弟子。如是七佛中各稱我是某佛弟子。以是因緣。正應歸依一佛。不應三世。有云不應爾。何以故。如毘沙門經說。毘沙門王歸依三寶。歸依過去未來現在佛。以是義故。應歸依三世諸佛。
這裡保留另一種說法:若說應歸依三世諸佛,為何有諸天分別說自己是迦葉佛弟子、拘留孫佛弟子,在七佛之中各自稱某佛為師?依這一理由,有說正應歸依一佛,不應說歸三世佛。
但隨即又有不同意見,認為不應如此。理由是《毘沙門經》中說毘沙門王歸依三寶時,歸依過去、未來、現在佛,因此應當歸依三世諸佛。
歸依過去未來現在佛。以是義故。應歸依三世諸佛。
經文把不同解說完整並列,再由後續問答處理「各稱一佛為師」與「歸三世佛」之間是否衝突。不可在中途任選一說便截斷後文。
問曰。若爾者。如諸天各稱某佛弟子。是義云何。答曰。諸天所說。何足定義。有諸天各稱一佛為師。亦歸三世諸佛。直以一佛為證耳。
於是再問:既然應歸三世諸佛,那麼諸天各稱自己為某佛弟子,又應如何理解?
回答說,諸天各自所說不足以單獨決定此義。有些諸天雖稱一佛為自己的師,仍然歸依三世諸佛,只是以其中一佛作為自己直接師承的證明而已。
有諸天各稱一佛為師。亦歸三世諸佛。直以一佛為證耳。
親近一佛為師與歸依三世諸佛,在這個回答中並不衝突。一者指出直接師承,一者顯示歸依所及。
問曰。何所歸依名為歸依佛。答曰。歸依語迴轉一切智無學功德。為歸色身。歸依法身耶。答曰。歸依法身不歸色身。不以色為佛故。
接著把問題再推深一步:究竟歸依什麼,才叫歸依佛?回答說,歸依之語迴轉於一切智與無學功德。
又問,所歸究竟是佛的色身,還是法身?回答明確指出,歸依法身,不歸色身,因為不能只以色身本身作為佛的究竟義。
歸依法身不歸色身。不以色為佛故。
歸佛若只停在對外在形相的依戀,便沒有深入此處所說的歸依義。經文把歸依指向一切智、無學功德與法身,使歸佛由形相進入功德法義。
問曰。若色身非佛者。何以出佛身血而得逆罪。答曰。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依故。若害色身則得逆罪。不以色身是佛故得逆罪。
若說不以色身為佛,便又產生疑問:為何傷害佛的色身、出佛身血會成為逆罪?
回答說,色身是法身之器,也是法身所依,因此傷害色身會得逆罪;並不是因為色身本身就是前面所說的究竟歸依處,才成立逆罪。
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依故。
這個回答沒有否定色身的重要,而是辨明「法身所依」與「所歸法身」之間的關係。不能因歸依法身,便反過來輕視色身。
歸依法者。何所歸依名歸依法。答曰。歸依語迴轉斷欲無欲盡處涅槃。是名歸依法。問曰。為歸依自身盡處他身盡處。答曰。歸自身盡處他身盡處。是名歸依法。
再問何者名為歸依法。回答將歸依之義指向斷欲、無欲、盡處涅槃,這稱為歸依法。
又問,是只歸依自身的盡處,還是也歸依他身的盡處?回答說,自身盡處與他身盡處皆歸,這才稱為歸依法。
歸依語迴轉斷欲無欲盡處涅槃。是名歸依法。
歸依法在這裡直接指向斷欲、無欲與涅槃,不只是歸依文字、卷冊或知識。經教固然是聞法的重要依據,但聞法最後仍要走向煩惱止息與解脫。
若歸依僧何所歸依。答曰。歸依語迴轉良祐福田聲聞學無學功德。是名歸依僧。為歸俗諦僧。為第一義諦僧。若歸第一義諦僧者。佛與提謂波利受三自歸。不應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第一義諦僧常在世間。
再問歸依僧究竟歸依什麼。回答說,歸依之語迴轉於良祐福田、聲聞學與無學功德,這稱為歸依僧。
隨即再辨:所歸的是俗諦僧,還是第一義諦僧?若只說歸第一義諦僧,那麼佛為提謂、波利授三自歸時,就不應說「未來有僧汝應歸依」,因為第一義諦僧常在世間。這個疑問因此把俗諦僧與第一義諦僧的關係提出來。
歸依語迴轉良祐福田聲聞學無學功德。是名歸依僧。
歸僧所重的是清淨福田與學、無學功德。由此也能明白,歸僧不是依個人的好惡選擇自己喜歡的人,而是恭敬僧寶所代表的依法修學與清淨功德。
答曰。以俗諦僧是第一義諦僧所依故。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又欲尊重俗諦僧故作如是說。佛自說一切諸眾中佛眾第一。譬如從乳出酪從酪出酥從酥出醍醐。醍醐於中最勝最妙。
回答指出,俗諦僧是第一義諦僧之所依,因此佛才說未來有僧應當歸依;同時也是為了尊重俗諦僧而作此說。
接著引佛所說,一切諸眾之中佛眾第一,並以乳、酪、酥、醍醐次第轉成作譬,其中醍醐最為殊勝微妙。
以俗諦僧是第一義諦僧所依故。
字面上,俗諦僧作為第一義諦僧的所依;法義上,不能因重視證果功德便輕忽現前僧團;落在修學上,尊重僧寶也包括尊重依法出家、住持佛法的僧眾,不以自己尚不能知其內證而輕慢。
佛弟子眾亦復如是。若有眾僧集在是中。四向四得無上福田。於一切九十六種眾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是故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不傷正義。
佛弟子眾也以同樣的譬喻來說明。若僧眾和合集會,其中有四向四得,成為無上福田;在一切九十六種眾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因此佛說「未來有僧汝應歸依」,並不損害前面所說的正義。
是故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不傷正義。
到此,前面「若第一義諦僧常在,為何還說未來有僧」的疑問得到完整回答。俗諦僧為第一義諦僧所依,又為尊重俗諦僧,所以說未來有僧應當歸依,並不與歸依僧寶的深義相違。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篇把「我歸依佛、我歸依法、我歸依僧」逐步問深。
歸佛,不只是依戀佛的色身形相,而是歸向一切智、無學功德與法身;歸法,不只是收藏經典、熟記名相,而要指向斷欲、無欲與涅槃;歸僧,也不只是依自己喜惡選擇親近的人,而是歸向清淨福田與學、無學功德。
歸依法身不歸色身。不以色為佛故。
這並不是教我們輕視佛像與色身。後面立即說「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依故。」所以真正需要放下的是只停在外相的執著,而不是失去恭敬。
同樣,歸僧也不能因為重視第一義諦僧,便輕視現前俗諦僧。經文清楚說「俗諦僧是第一義諦僧所依」。
《慧照心得》
三歸每天都可以念,但這一篇使三歸變得更深。
歸佛,最後不是只停在佛的形相,而是歸向佛的覺悟與功德。歸法,也不是讓自己知道更多佛學名詞,而是讓貪瞋癡真正有止息的一天。歸僧,則提醒自己尊重依法修學、住持正法的清淨眾。
我很受用「歸依法身不歸色身」後面緊接著說「色身是法身器故。法身所依故」。佛法的辨義不是走向另一個極端。不是說不執著色身,就可以輕慢色身;也不是說歸第一義諦僧,就可以忽略俗諦僧。
真正的修學,是分得清楚,又不彼此割裂。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