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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56・大方便佛報恩經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六(5)〈律藏佛說為首・三歸救護離怖〉

學僧 釋慧照

八萬法藏的不同解說之後,優波離的問答進入律藏與三歸。先辨明契經、阿毘曇與律誦在結集形式上的差別,說明律藏何以特別以佛為首;再由毘耶離、迦蘭陀聚落、須提那與富貴等名義,進入三歸的體性與救護之義。經中以罪人投向異國求護、鴿入佛影離怖為喻,又以提婆達多、阿闍世王辨明歸依是否真實以及救護如何成立。

問曰。契經阿毘曇不以佛在初。獨律誦以佛在初。答曰。以勝故。佛獨制故。如契經中諸弟子說法。有時如釋提桓因自說布施第一。何以故。我以施故。得為天王所願如意。佛言如是。有時佛化作化佛。化佛說法。律則不爾。一切佛說。是故以佛在初。

先問:契經與阿毘曇並不一定都以佛置於最初,為什麼只有律誦以佛為首?回答先指出兩個原因:一是律法殊勝,二是戒律由佛親自制定。

契經中不只有佛親自說法,也有弟子說法。例如釋提桓因曾自說布施第一,並說自己由於布施而得為天王、所願如意,佛印可其說;有時佛又化作化佛,由化佛說法。律則不同,一切皆由佛制說,所以律誦以佛為首。

律則不爾。一切佛說。是故以佛在初。

這裡辨明的是律法建立的根據。戒律不是弟子依自己的理解自行制定,而以佛制為根本,因此在律誦中尊佛為首。

又如契經隨處隨決。律則不爾。若屋中有事。不得即結。必當出外。若白衣邊有事。必在眾結。若聚落有事。亦在眾結。若於五眾邊有事。必在比丘比丘尼邊結。是故以佛在初。

又從處理事情的方式說明差別。契經可以隨處隨決,律法則有一定的處所與僧眾條件。若在屋中發生事情,不能就在屋中直接結制;若事情發生在白衣處,必須回到僧眾中結;在聚落發生的事情也是如此;若事情涉及五眾,也必須在比丘、比丘尼處結制。

律則不爾。

律法不只重視所制內容,也重視成立的處所、對象與程序。不能因事情確實發生,就任意省略應有的法度。

毘耶離者。或有國以王為名。或以地為稱。或以城為號。此國以龍為目。迦蘭陀聚落者。以鳥名之。又云。聚落主名須提那者。父母求請神祇得。故名求得。

接著解釋幾個名稱。國名有的依王而立,有的依土地而稱,有的依城而號;毘耶離此國則以龍為名。迦蘭陀聚落是以鳥為名。聚落主須提那之名,則說其父母祈求神祇而得此子,所以有「求得」之義。

這些解說依次交代國、聚落與人物名稱,使後面律法問答所涉及的名義更加清楚。

富貴者。富有二種。一眾生類。二非眾生。非眾生者。多有金銀七寶倉庫財帛田疇舍宅。眾生類者。奴婢僕使象馬牛羊村落封邑。故名富也。貴者或為封主。或有美德。人所宗敬。故言貴也。

「富貴」又分別解說。「富」有兩類:一是眾生類,一是非眾生類。非眾生類包括金銀七寶、倉庫財帛、田地與舍宅;眾生類則依經文所列奴婢僕使、象馬牛羊以及村落封邑等而言,因此稱富。

「貴」則有不同因緣:有的是身為封主,有的是具足美德而受到眾人尊敬,所以稱貴。

貴者或為封主。或有美德。人所宗敬。故言貴也。

經文將財富與尊貴分開解說,也指出受人尊敬不只有權位一途,美德同樣能使人所宗敬。

自歸三寶受三歸法 問曰。三歸以何為性。有論者言。三歸是教無教性。受三歸時。胡跪合掌。口說三歸。是名身口教也。若純重心有身口無教。是謂教無教。又云。三歸是三業性。身口意業也。又云。三歸是善五陰。以眾生善五陰為三歸。以三寶為所歸。

由此正式進入三歸。先問三歸以什麼為體性。經中保留數種解說:有論者說三歸是教、無教性;受三歸時胡跪合掌、口說三歸,是身口之教,若以純一深重之心受持,則有身口無教。

又有一說,三歸以身、口、意三業為性;另有一說,以眾生的善五陰為三歸,而以佛、法、僧三寶作為所歸之處。

以眾生善五陰為三歸。以三寶為所歸。

此處把「三歸」與「所歸」分開:眾生發起歸依的善法是一面,佛法僧三寶作為所歸又是一面。如此才能繼續說明「所歸以救護為義」。

所歸以救護為義。譬如有人有罪於王。投向異國以求救護。異國王言。汝求無畏者。莫出我境。莫違我教。必相救護。眾生亦爾。繫屬於魔有生死罪。歸向三寶以求救護。若誠心三寶更無異向。不違佛教。魔王邪惡無如之何。

所歸之義,以「救護」來說明。經中設一譬喻:有人得罪於王,逃往另一國求救。異國之王告訴他,若要求得無畏,就不要離開自己的國境,也不要違背自己的教令,如此必定加以救護。

眾生也是如此,受生死繫縛而歸向三寶求救護。若能誠心歸向三寶,不再另有所向,又不違背佛教,魔王邪惡便不能任意侵害。

若誠心三寶更無異向。不違佛教。魔王邪惡無如之何。

字面上,求異國王救護的人必須留在其境內、遵從其教令;法義上,歸依三寶也不是求護之後仍任意違背佛教;回到修行,就是在境界現前時仍以佛法為依止,不一面求三寶救護,一面繼續隨順惡業。

昔有一鴿。為鷹所逐。入舍利弗影戰懼不解。移入佛影泰然無怖。大海可移此鴿無動。所以爾者。佛有大慈大悲。舍利弗無大慈悲。佛習氣盡。舍利弗習氣未盡。佛三阿僧祇劫修菩薩行。舍利弗六十劫中修習苦行。以是因緣。鴿入舍利弗影猶有怖畏。入佛影中而無怖也。

經中再以鴿子說明救護。鴿被鷹追逐,進入舍利弗的影中仍然戰慄恐懼;移入佛影之後,便安然無怖,即使大海可以移動,此鴿也不動搖。

經文解釋其中原因:佛具大慈大悲,舍利弗沒有佛那樣究竟的大慈悲;佛習氣已盡,舍利弗習氣未盡;佛經三阿僧祇劫修菩薩行,舍利弗則六十劫中修習苦行。因此鴿在舍利弗影中仍怖,入佛影中則無怖。

鴿入舍利弗影猶有怖畏。入佛影中而無怖也。

鴿由怖畏至無怖,直接顯出救護之義。佛的救護不是只有威力,更與大慈大悲、習氣究竟斷盡及長劫菩薩行相連。

問曰。若歸三寶能除罪過息怖畏者。提婆達多亦歸依三寶。以信出家受具足戒。而犯三逆墮阿鼻獄。答曰。夫救護者救可救者。提婆達多罪惡深大兼是定業。是故難救。

隨即提出重要問難:如果歸依三寶真能除罪過、止息怖畏,提婆達多也曾歸依三寶,因信出家並受具足戒,後來卻犯三逆而墮阿鼻獄,這又如何解釋?

第一層回答說,救護是救護可以救護之人;提婆達多罪惡深重,又兼屬定業,因此難以救護。

夫救護者救可救者。

但問答沒有停在這一句。下一問立即繼續追究:若有大罪不能救,沒有罪又不需要救,那麼三寶救護之義如何成立?因此不能只取這一句便作最後結論。

問曰。若有大罪佛不能救。若無罪者不須佛救。云何三寶能有救護。答曰。提婆達多歸依三寶。心不真實三歸不滿。常求利養名聞。自號一切智人。與佛爭競。以是因緣。三寶雖有大力不能救也。

問者果然進一步追問:若有大罪者佛不能救,沒有罪的人又不需要佛救,怎能說三寶具有救護之力?

回答把重點推到提婆達多歸依時的內心:他的歸依並不真實,三歸不滿,常求利養與名聞,自稱一切智人,又與佛爭競。正因如此,雖然三寶具有大力,他自身的歸依卻不具足救護所需的真實歸向。

提婆達多歸依三寶。心不真實三歸不滿。

問題由「有沒有做過歸依形式」深入到「歸依之心是否真實」。外在曾經歸依、出家、受戒,並不能取代內心是否真正以三寶為依止。

如阿闍世王。雖有逆罪應入阿鼻獄。以誠心向佛故。滅阿鼻罪入黑繩地獄。如人中重罪七日都盡。是謂三寶救護力也。

經中再以阿闍世王與前例相對。阿闍世王雖有逆罪,本應入阿鼻獄,卻因誠心向佛,使阿鼻之罪得以減轉而入黑繩地獄;又說如在人中本屬重罪,七日便能受盡。經文以此說明三寶救護之力。

[[emphasis]]以誠心向佛故。

是謂三寶救護力也。[[/emphasis]]

此處的關鍵是「誠心向佛」。它與前面提婆達多「心不真實三歸不滿」形成清楚對照。經文不是說曾經口稱歸依便可任意造罪,而是在辨明真實歸向三寶所具有的救護力量。

問曰。若提婆達多罪不可救者。有經云若人歸佛者不墮三惡道。是義云何。答曰。提婆達多以歸三寶故。雖入阿鼻受苦輕微。亦時得暫息。又如人在山林曠野恐怖之處。若念佛功德恐怖即滅。是故歸依三寶救護不虛。

最後再追問:若說提婆達多之罪難救,又有經說歸佛者不墮三惡道,兩者如何理解?回答說,提婆達多因曾歸三寶,即使入阿鼻受苦,也較為輕微,並且有時能暫得止息。

經文又舉人在山林曠野恐怖之處為例,若能憶念佛的功德,恐怖便得止息。因此最後收束說,歸依三寶的救護並非虛妄。

若念佛功德恐怖即滅。是故歸依三寶救護不虛。

從罪人投向異國求護,到鴿入佛影無怖,再到提婆達多與阿闍世王的問答,救護之義逐漸完整:三寶具有救護力,而歸依者也必須有真實歸向、不違佛教的一面。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篇最值得檢查的,是自己的三歸究竟停在口中,還是已經進入生活。

經中說求異國王救護的人「莫出我境。莫違我教」。歸依三寶也是如此。若口中說歸依佛,遇到煩惱時卻完全相信自己的瞋怒;口中說歸依法,真正作決定時卻只順從貪欲;口中說歸依僧,卻不願聽受正法勸誡,歸依就很容易只剩形式。

若誠心三寶更無異向。不違佛教。魔王邪惡無如之何。

今天可以從一件小事檢查歸依:當情緒最強烈時,我以什麼作最後依據?是自己的習氣,還是佛所教的善法?

提婆達多與阿闍世王的對照尤其清楚。一個「心不真實三歸不滿」,一個「以誠心向佛故」。因此真正要守護的,是這顆歸依之心。

《慧照心得》

「所歸以救護為義」,讀來很有力量。但經文沒有把救護說成只要口稱三歸,便可以不顧自己的行為。

那個投向異國求救的人,還要「莫出我境,莫違我教」。這使我想到,真正歸依三寶,就是願意讓自己的生命逐漸回到佛陀教法之中。

鴿入佛影而無怖,顯出佛的大慈大悲;提婆達多與阿闍世王的差別,又把問題帶回歸依者自己的心。一個三歸不滿,一個誠心向佛。可見外在形式相似,內在方向卻可能完全不同。

所以歸依之後,更應該常常問自己:我遇到境界時,究竟歸向哪裡?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