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上一頁閱讀原典
T0155・菩薩本行經

《菩薩本行經》卷二(7)〈婢與牂牴相鬥火燒王象獼猴死・波斯匿王禁夜燃火須達坐禪被囚〉

學僧 釋慧照

須達證得阿那含道,在家受持五戒,依佛教導妥善處理原有家庭關係。此後,一件由婦人與牂牴相爭而起的小事,卻一路引發火燒象廄、王象受傷,又殺獼猴拍治象身的連鎖後果。天人因此說偈,警示瞋恚鬥諍之處不可介入停留,智者應遠離容易招致嫌疑與禍患的因緣。波斯匿王隨後下令夜間不得燃火燈燭,違者罰金千兩。須達卻因晝夜坐禪,在初夜與雞鳴時燃燈修行,被伺捕之人查獲。面對千兩罰金,他因貧窮無力繳納,波斯匿王遂命人將他關入獄中。

時有一婦人。[火*(甬-用+(刃/一))]穀作糗。有牂牴來抴[火*(甬-用+(刃/一))]麥不可奈何。捉[打-丁+剔]火杖用打牂牴。杖頭有火著羊毛住。

當時有一位婦人正在處理穀物作糗,有一隻牂牴前來拉扯她正在處理的麥物,使她無可奈何。婦人於是拿起帶火的杖打牂牴,杖頭上的火因此沾著在羊毛上。

事情最初只是婦人想阻止牂牴拉扯麥物,但她採取帶火之杖擊打,火便附著羊毛。原本只是人與牲畜之間的一次衝突,由於瞋急之下的動作,已經帶出後續火患的因緣。

捉[打-丁+剔]火杖用打牂牴。杖頭有火著羊毛住。

婦人用火杖擊打牂牴,並不是事情到此便結束。杖頭帶火,羊毛又能著火,因此一次擊打立即留下新的危險。行為一旦作出,後果便可能離開原先預想的範圍繼續發展。

羊毛得火熱用揩象廄。象廄火然并燒王象。象身爛破便殺獼猴用拍象身。

羊毛著火發熱之後,牂牴便用身體去摩擦象廄,火因此引燃象廄,連王所養的象也被燒傷。

王象身體被燒得潰爛破損之後,又有人殺死獼猴,用獼猴來拍治象身。如此一來,最初婦人與牂牴之間的衝突,不只燒到象廄、傷及王象,最後連原本毫不相干的獼猴也因此死亡。

象廄火然并燒王象。

火從羊毛帶到象廄,再由象廄傷及王象。禍患已經從一人一羊之間,擴大到王家的象廄與王象,後果一步一步增加。

象身爛破便殺獼猴用拍象身。

王象被燒傷後,獼猴又因治象而被殺。獼猴沒有參與最初的爭鬥,卻在因緣一路擴展之後成為受害者。這正顯出瞋恚鬥諍的後果,有時不只落在爭鬥雙方,也會牽連其他眾生。

天於空中而說偈言 瞋恚鬥諍邊 不當於中止 羯羠共相牴 蠅蛾於中死 婢共牂牴鬥 獼猴而坐死 智者遠嫌疑 莫與愚人止

天人在空中說偈,先指出瞋恚與鬥諍正在發生的地方,不應當停留其中。爭鬥的力量一旦展開,即使不是原來的當事者,也可能受到牽連。

「羯羠共相牴,蠅蛾於中死」,說的是彼此抵觸爭鬥,而細小的蠅蛾反在其中死亡。字面所顯的是強者相爭,弱小無關者也可能遭殃;所警示的正是不要以為自己沒有直接參與爭執,就一定不會受到影響。

「婢共牂牴鬥,獼猴而坐死」,正指出眼前已經發生的因果。婦人與牂牴相鬥,最後死亡的卻是獼猴。從火杖著羊毛、羊摩象廄、火燒王象,到獼猴被殺,前後禍患正是由鬥諍逐步擴展。

「智者遠嫌疑,莫與愚人止」,則勸有智慧的人遠離容易引起嫌疑與禍患的地方,不與愚昧好爭之人共同停留,使自己避免被捲入不必要的惡緣。

瞋恚鬥諍邊 不當於中止

面對正在燃燒的瞋恚與鬥諍,智慧不是湊近觀看、添話、選邊煽動,而是知道何時應當遠離,不讓自己成為新的爭端來源。

婢共牂牴鬥 獼猴而坐死

這兩句直接把前面的事件收在偈中:真正爭鬥的是婦人與牂牴,最後獼猴卻無故受死。瞋恚造成的牽連,可能遠超最初爭執的兩方。

智者遠嫌疑 莫與愚人止

智者知道避開容易招致嫌疑、鬥爭與禍患的因緣,也不長久與愚昧好鬥之人共處。這不是對眾生生厭惡,而是懂得保護自己的身口意,不讓惡緣把自己帶進新的過失。

波斯匿王敕臣作限。自今以去。夜不得燃火及於燈燭。其有犯者罰金千兩。

波斯匿王因此命令臣下制定禁令:從今以後,夜間不得燃火,也不得點燃燈燭;凡是違犯禁令的人,要罰金千兩。

王所立的是一項普遍施行的限制,不只禁止明火,連燈燭也在禁止之列;違反者所受的處罰則明確定為千兩黃金。

夜不得燃火及於燈燭。其有犯者罰金千兩。

前面的火患已造成象廄與王象受害,波斯匿王因此以禁火方式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可是這項禁令也將與須達夜間燃燈坐禪發生衝突,成為他被捕入獄的直接原因。

爾時須達得道在家晝夜坐禪。初人定時燃燈坐禪。夜半休息。雞鳴復燃燈坐禪。伺捕得之。捉燈白王。當輸罰負。

當時須達已經得道,但仍然住在家中,晝夜修習坐禪。

初入夜、人們安定下來時,他點燈坐禪;到了夜半便暫時休息;雞鳴之後,又重新燃燈坐禪。須達夜間燃燈的目的,是為了持續修習禪定。

負責伺察捕捉違禁者的人發現須達夜間燃燈,便取得燈具作為憑據,向王報告,認定須達應當繳納違犯禁令的罰金。

須達得道在家晝夜坐禪。

須達雖然仍是在家身分,證道之後並沒有因此停止用功,而是晝夜坐禪。前面他的五錢布施是「日日如是」,此處禪修同樣顯出持續精進。

初人定時燃燈坐禪。夜半休息。雞鳴復燃燈坐禪。

他的時間安排也寫得清楚:初夜燃燈修禪,夜半休息,雞鳴後再燃燈坐禪。燃燈與修行直接相連,不是為了娛樂或其他事情。

伺捕得之。捉燈白王。當輸罰負。

但伺捕之人依王所下的禁令行事,看見的是須達確實在夜間燃燈,因此取燈向王稟報,要求依法繳納罰金。須達修禪的用意與王令禁止夜間燃燈的規定,由此發生衝突。

須達白王。今我貧窮無百錢產。當用何等輸王罰負。王瞋敕使閉著獄中。即將須達付獄執守。

須達向王說明,自己現在十分貧窮,連百錢的財產都沒有,根本沒有能力繳納王所規定的罰金。

這與前面須達「唯有五金錢」的生活情況一致。他雖然日日供養三寶、坐禪修行,世間財產仍然極少。面對千兩之罰,他實際上無力負擔。

波斯匿王聽後生起瞋怒,下令把須達關進牢獄。使者於是將須達帶走,交付獄中看守。

今我貧窮無百錢產。當用何等輸王罰負。

須達沒有拒不認罰,也沒有以自己得道作為抗辯,只是如實說出自己的貧窮:連百錢財產都沒有,又怎麼可能繳納千兩之罰。

王瞋敕使閉著獄中。

波斯匿王此時是在瞋怒中作出決定。前面天人偈頌才警示瞋恚鬥諍所造成的禍患,如今王自己的瞋心也開始影響處置,使一位夜間燃燈坐禪而無力繳罰的須達被投入獄中。

即將須達付獄執守。

須達至此正式被交付牢獄看守。事情並未因他已證阿那含而自然避開世間困境;得道之人仍可能遭遇禁令、處罰與囚禁,而接下來如何面對這個境遇,才會進一步顯出他的修行。

《今日修行觀照》

一場大禍,最初竟只是婦人拿火杖打牂牴。

火著羊毛,牂牴摩擦象廄,象廄燃燒,王象受傷,最後獼猴被殺。每一步看似只是前一步的小小延伸,累積起來卻讓完全沒有參與最初爭鬥的獼猴付出生命。

婢共牂牴鬥 獼猴而坐死

生活中也常有類似情況。一個人心情不好,對家人說重話;家人帶著怒氣去工作,又把情緒轉給別人;別人再把受到的傷害帶回自己的家庭。最初的一念瞋心,可能在許多人之間不斷傳遞。

因此修行不只是最後不要做大惡,而是要在火還沒有燒起來以前,看見自己手中的那根「火杖」。一句準備出口的惡言、一個想報復的念頭、一則準備轉傳的是非,都可能是新的火種。

須達後來因燃燈坐禪而觸犯禁令,又因貧窮無力繳納千兩罰金而入獄。這也讓我們看見,認真修行並不代表人生從此只會順利。

須達得道在家晝夜坐禪。

外境有順逆,真正要守護的是自己的心。順境中能不能不放逸,逆境中能不能不怨恨,都是修行真正落地的地方。

《慧照心得》

婦人、牂牴、象廄、王象、獼猴,這一連串因緣讀來很直接。人往往只看到自己當下的不高興,卻看不到這一念若化成行動,後面會牽動多少人。

所以天人說:「智者遠嫌疑,莫與愚人止。」不是叫我們對人冷漠,而是要知道什麼因緣應當遠離。明知道一群人正在講是非,還坐進去一起講;明知道雙方正在盛怒,還故意煽動;明知道一句話傳出去會傷人,仍為了痛快而轉傳,這些都可能使自己進入原本與自己無關的業緣。

須達則讓我們看見另一面。他已得阿那含,仍然會遇到牢獄之難。修行不是交換條件,不是「我修得好,所以從此不能遇到壞事」。真正的功夫,是事情發生時還能不能守住自己的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