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經》卷第一(14)〈暴志木魁繫腹誣謗如來・宿世爭珠懷恨所在相謗〉
暴志比丘尼以木魁繫在腹部,假作懷妊,在世尊與大眾入舍衛城赴波斯匿王供養時,牽住佛衣,公開誣稱佛是其夫、使她有身而不給衣食。天人、釋梵四王、鬼神與國中人民無不驚惶。世尊為解除眾疑,仰觀上方,帝釋隨即化作小鼠,齧斷繫木魁的繩索,木魁墮地,誣謗當眾顯露。波斯匿王因此震怒,欲掘坑倒埋暴志,佛卻阻止國王,說明此事亦與自己的宿世因緣有關。久遠以前,佛的過去身與一女子爭買真珠,男子加價取得,女子因求珠不得而懷恨,發願所在生處都要加以毀辱。佛因此明示,昔日買珠男子就是自己的過去身,那位女子就是今日暴志;她因宿世懷恨,今生仍欲相謗。
聞如是。一時佛遊舍衛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國王波斯匿。請佛及比丘眾。於中宮飯。佛出祇樹。與大比丘及諸菩薩。天龍神鬼。眷屬圍遶。釋梵四王。華香妓樂。於上供養。香汁灑地。
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共同住止。當時波斯匿王請佛與比丘眾入宮受食。
佛從祇樹出發,同行的不只有大比丘眾,還有諸菩薩以及天龍神鬼。大眾眷屬圍遶世尊,帝釋、梵天與四天王又以花香、伎樂從上方供養,地面則以香汁灑淨。
佛將要入舍衛城赴王宮供養,天、人、龍、神共同恭敬圍遶。暴志後面的誣謗,正是在如此廣大的大眾之前發生。
天龍神鬼。眷屬圍遶。釋梵四王。華香妓樂。於上供養。香汁灑地。
天龍神鬼、釋梵四王共同供養,顯出世尊受到人天恭敬。後面暴志選擇在眾目睽睽之下誣謗,也使這次毀辱不只是私下言語,而是直接面向廣大眾會。
於時世尊與大眾俱。入舍衛城。欲詣王宮。有比丘尼。名曰暴志。木魁繫腹。似如懷妊。因牽佛衣。君為我夫。從得有身。不給衣食。此事云何。
世尊與大眾進入舍衛城,正要前往王宮。這時有一位名叫暴志的比丘尼,把木魁繫在腹部,使外觀看起來如同懷孕。
她進一步牽住佛衣,當眾向佛說:「你是我的丈夫,我因你而有了身孕,你卻不給我衣食,這件事情怎麼辦?」
暴志不是只有口頭誣告,而是事先用木魁製造懷孕外相,再配合牽衣與指控,使旁人容易把眼前所見與她口中所說連在一起。
木魁繫腹。似如懷妊。
木魁只是繫在腹部,卻被用來製造懷妊的外相。字面上是假腹使人誤認懷孕;所顯出的辨義,是眼前可見之相也可能被人刻意安排;當下遇到重大指控,不能因某個外觀看來相符,便跳過查證而立即認定全部事情都是真的。
因牽佛衣。君為我夫。從得有身。不給衣食。
暴志把幾項指控連在一起:先稱佛為夫,再說自己因此懷孕,最後指責佛不供給衣食。她要使眾人相信的,不只是一件孤立的事,而是一整套看似前後相連的說法。
時諸大眾。天人釋梵四王。諸天鬼神及國人民莫不驚惶。佛為一切三界之尊。其心清淨過於摩尼。智慧之明超於日月。獨步三世。無能逮者。降伏諸邪。九十六種。莫不歸伏。
暴志的指控一出,現場大眾以及天人、帝釋、梵天、四天王、諸天鬼神和國中人民,無不震驚惶恐。
眾人知道佛為三界所尊,心地清淨超過摩尼寶珠,智慧光明超過日月,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之中無人能及,又已降伏九十六種諸邪,使其歸伏。
正因眾人所知的佛德與眼前暴志所作的指控完全不相應,所以大眾驚惶,不明白為何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其心清淨過於摩尼。智慧之明超於日月。
摩尼寶珠被用來顯出清淨,日月被用來顯出光明。以摩尼比心淨、以日月比智慧,都是從眾人所知的佛德說明為何暴志的指控使大家如此震驚。
字面上,摩尼清淨、日月明照;所對應的是佛心清淨、智慧明徹;當下觀照則是,真正的清淨與智慧須從長久行持中建立,不因一時流言便任意翻轉對一個人的全部判斷,也不因既有好感便拒絕查明事實。
降伏諸邪。九十六種。莫不歸伏。
世尊已降伏諸邪,九十六種無不歸伏。眾人因此更難相信佛會有暴志所說之事,疑惑也在此達到極深之處。
道德巍巍。不可為喻。虛空無形。不可污染。佛心過彼。無有等侶。此比丘尼。既佛弟子。云何懷惡。欲毀如來。
眾人又想到世尊道德巍巍,難以譬喻;虛空沒有形體,無從加以染污,而佛心清淨更超過此喻,沒有可以相比的對象。
因此大家對暴志的行為更加疑怪。她既然已是佛弟子,為什麼反而心懷惡意,想要毀辱如來?
虛空無形。不可污染。佛心過彼。無有等侶。
字面上,虛空無形,不能像有形物那樣被染污;以此顯出佛心清淨,不因外來誣言而改變。法義上,別人的毀謗可以造成社會上的疑惑與傷害,卻不能把不存在的過失變成真實德行上的污點;當下觀照則是,面對不實指控時,除了依法澄清,也要避免自己的心因瞋怒而真的染上新的過失。
既佛弟子。云何懷惡。欲毀如來。
身分上已是佛弟子,心中卻仍可能懷惡。由此可知,外在名分不能保證內心煩惱已盡;真正的修行仍須落在每一次起心動念與實際行為上。
於是世尊見眾會心。欲為決疑。仰瞻上方。時天帝釋尋時來下。化作一小鼠。齧繫魁繩。魁即墮地。眾會睹之。瞋喜交集。怪之所以。
世尊知道眾會心中充滿疑惑,為了替大眾解除疑問,便仰望上方。
天帝釋隨即下來,化作一隻小鼠,咬斷繫住木魁的繩索。繩子一斷,暴志腹部所繫的木魁立即掉到地上。
大眾親眼看見木魁墮地,暴志假作懷妊的手段當場顯露。眾人既因真相大白而歡喜,也因暴志竟以如此方法誣謗世尊而生瞋,種種情緒交集,驚怪她為何如此作為。
欲為決疑。
世尊所作是要解除眾人的疑惑。面對公開指控,真相需要顯明,使大眾不再困在真假難辨之中。
化作一小鼠。齧繫魁繩。魁即墮地。
木魁一落,原先看似懷孕的外相立刻失去依據。字面上是小鼠咬斷繩索而使假腹顯露;法義上顯出虛假雖能暫時藉外相成立,一旦關鍵事實被揭開,欺誑便無法繼續維持;當下觀照則是,處理爭議最有力量的仍是使可驗證的事實清楚呈現。
時國王瞋。此比丘尼。棄家遠業。為佛弟子。既不能暢歎譽如來無極功德。反還懷妒。誹謗大聖乎。即敕侍者。掘地為深坑。欲倒埋之。
波斯匿王見真相顯露,心中震怒。他認為暴志既已捨家修道、成為佛弟子,不但不能宣揚讚歎如來無極功德,反而心懷嫉妒,誹謗大聖,罪行極重。
國王因此命令侍者挖掘深坑,想要把暴志倒埋其中。
反還懷妒。誹謗大聖乎。
暴志的行為被揭穿後,國王把根源指向「懷妒」。嫉妒若不調伏,可能不只停留在心裡不喜歡別人,還會進一步希望對方失去名譽,甚至主動製造虛假來達到目的。
掘地為深坑。欲倒埋之。
國王由震怒立即走向嚴厲處置。真相大白固然需要辨明是非,但瞋怒升起之後,也可能使處置迅速走向傷害。因此下一刻佛便親自阻止。
時佛解喻。勿得爾也。是吾宿罪。非獨彼殃。乃往過去久遠世時。時有賈客。賣好真珠。枚數甚多。既團明好。時有一女詣欲買之。向欲諧偶。
佛立即勸止波斯匿王,不可如此處置暴志。世尊接著說,此事也有自己的宿世因緣,並非只從暴志一方單獨而來。
佛因此說起久遠過去。當時有一位商人販賣許多上好的真珠,每顆都圓滿明亮、美好可愛。有一名女子前往購買,雙方正準備議定交易。
勿得爾也。
暴志剛剛以極重的誣謗毀辱佛,世尊卻先阻止國王將她倒埋。這不是說她的欺誑沒有過失,而是不讓國王在瞋怒中立即以殺害相報。
是吾宿罪。非獨彼殃。
佛隨即從宿世因緣說明此次相遇。這句不能理解成暴志全無責任,因為後文仍明說她「因彼懷恨,所在生處,常欲相謗」;所指出的是眼前事情有過去因緣,不能只停在當下憤怒中看待。
有一男子。遷益倍價。獨得珠去。女人不得。心懷瞋恨。又從請求。復不肯與。心盛遂怒。我前諧珠。便來遷奪。又從請求。復不肯與。
就在女子將要買下真珠時,有一名男子前來提高價錢,以更高的價格獨自取得寶珠而去,女子因此沒有買到。
女子心中生起瞋恨,又向男子請求,希望取得真珠,男子仍不肯交給她。她的瞋心因此越來越盛,認為自己原先已經快要談妥這顆珠子,男子卻突然前來加價奪走;如今再次請求,對方仍然不肯相讓。
女人不得。心懷瞋恨。
事情最初只是「不得」——想買的真珠沒有得到;接著卻成為「心懷瞋恨」。外在的不得與內心長久結怨之間,正有一個需要修行的地方。不是每一次不得都必然要走向恨。
我前諧珠。便來遷奪。
女子把男子加價買珠理解成對自己所求的侵奪。當心認定「本來就是我的,是他奪走」,失去物品便更容易被感受成對自己的冒犯,瞋恨也因此增長。
汝毀辱我。在在所生。當報汝怨。所在毀辱。悔無所及。
女子把買珠不得認作男子對自己的毀辱,於是發下怨言:無論將來生在什麼地方,都要報復這份怨恨;所在之處都要毀辱男子,使他後悔也來不及。
原本只是一顆真珠的爭買,到此已經變成要讓怨恨延續於未來生處的決意。真正使事情變得深重的,不只是珠子沒有得到,而是女子決定反覆保存這份瞋恨,並且要以毀辱作為報復。
在在所生。當報汝怨。所在毀辱。悔無所及。
她不是只在當下生氣,而是把報怨延伸到「在在所生」。前一篇年老梵志也曾發願「世世所在,與卿作怨」;如今又見到相似的心行:當瞋恨被自己主動保存,短暫衝突便可能成為長久怨結。
佛告諸比丘國王及諸比丘。買珠男子。則我身是。其女身者。則暴志是。因彼懷恨。所在生處。常欲相謗。佛說如是。眾會疑解。莫不歡喜
佛告訴國王與諸比丘,久遠以前那位買走真珠的男子,就是自己的過去身;當時因買珠不得而發下怨言的女子,就是今日的暴志。
正因她當時懷著怨恨,發願所在生處都要毀辱對方,所以後來所生之處,仍常想加以誹謗。今生以木魁繫腹、假作懷妊、公開誣謗佛陀,正與久遠以前所發的怨心相續。
佛說明因緣之後,眾會的疑惑得到解除,大眾無不歡喜。
買珠男子。則我身是。其女身者。則暴志是。
佛親自明定宿世人物:男子是自己的過去身,女子就是今日暴志。如此,前面所說的「是吾宿罪,非獨彼殃」便與久遠買珠因緣相連。
因彼懷恨。所在生處。常欲相謗。
真正延續下來的是「懷恨」以及由恨而生的毀謗行動。女子當初沒有得到真珠,事情本可在當時結束;但她把怨帶往後來生處,使一次爭買不斷生出新的苦果。
眾會疑解。莫不歡喜
最初眾會因暴志指控而驚惶,如今木魁真相顯露,佛又說明宿世因緣,眾人的疑惑至此解除。歡喜建立在疑情已明,而不是建立在暴志受害或受辱之上。
《今日修行觀照》
暴志的誣謗很有次第。她不是只說一句話,而是先把木魁繫在腹部,製造懷孕的外相,再牽住佛衣,說佛是她的丈夫,使所見與所聞互相配合。
這也提醒我們,眼睛看見的未必就是全部事實。尤其事情涉及名譽、感情、金錢或嚴重指控時,一張照片、一個片段、一方說法,看起來再逼真,也值得先查明完整情形。
不急著替任何一方定罪,也不急著替自己喜歡的人辯護;先讓事實說話,是對所有人較負責的態度。
真相揭露以後,另一個考驗又來了。波斯匿王震怒,要把暴志倒埋,佛卻立即說「勿得爾也」。可見知道誰對誰錯之後,修行仍沒有結束;接下來還要看自己的心會不會因占理而走向報復。
女子宿世也只是從一顆珠子開始。珠子沒有得到,變成瞋恨;瞋恨又變成「在在所生,當報汝怨」。一件原本可以結束的事情,就這樣被心帶得很遠。
《慧照心得》
暴志木魁墮地之後,佛最先做的不是要求嚴懲,而是阻止國王:「勿得爾也。」
這並沒有把誣謗說成無事。暴志確實造作欺誑,眾人的疑惑也確實需要解除。可是當真相已經明白,若再由瞋恨推動殺害,新的惡因又會從另一邊生起。
女子最初只是沒有得到一顆真珠。真正可畏的不是那顆珠子,而是後來的一念:「在在所生,當報汝怨。」物品早已過去,怨卻因自己不肯捨離而繼續存在。
有些東西失去一次就結束了;怨恨若日日重取,卻會在心中失去無數次。
學佛不是要求自己受到委屈時毫無感受,而是在苦受現前時,不再把它變成害人的誓願。該說明便說明,該保護自己便保護,該依法處理便依法處理;事情處理完,也學著不再日日把怨重新帶回心裡。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