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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54・生經

《生經》卷第一(8)〈長者積財慳惜不自用亦不布施・我所鳥守藥果終究一無所得〉

學僧 釋慧照

一位財富無量的長者,歷經飢渴寒熱與種種艱難積聚大量財寶,卻既不肯讓自己適當受用,也不供養父母、不給足妻子僕使,更不肯布施修福。壽命終了,又因沒有子嗣,所有財寶盡數沒入官府。世尊以宿世因緣指出,長者過去曾作香山上的「我所鳥」:藥果成熟時,牠不停悲鳴「此果我所」,不願眾人採取,卻既不能阻止,也不能真正保有,最後只在愁憂叫喚中命終。佛藉此教導,財物若只被「我所」牢牢守住,既不正當受用,也不利益父母眷屬與眾生,命終時終究無一能隨身;真正能等待自己的,是生前所修功德。

聞如是。一時佛遊舍衛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有一尊長者。財富無量。金銀珍寶。不可稱數。勤苦治生。飢渴寒熱。觸冒諸難。憂慼諸患。不以道理。積此財業。

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共同住止。當時有一位長者,財富極多,金銀珍寶數量難以計算。

這些財產並非輕易取得。長者為了經營生計,承受飢餓、乾渴、寒冷、炎熱,冒著種種艱難,也經歷許多憂愁患難。更值得注意的是「不以道理,積此財業」,顯示他累積財富的方式並非全都合乎正當道理。

勤苦治生。飢渴寒熱。觸冒諸難。憂慼諸患。不以道理。積此財業。

長者為財物付出大量身心勞苦,甚至有不合正道之處。若積財的過程已充滿憂患,得到以後又不能善用,生命便從「求財之苦」走向「守財之苦」,始終沒有真正得到安穩。

雖為財富。不自衣食。不能布施。不能供養奉事二親。不能給足妻子僕使。無益中外家室親里。安能布施為福德乎。衣即麤衣。食即惡食。意中吝惜。父母窮乏。妻子裸凍。家室內外。不與交通。各自兩隨。常恐煩嬈。有所求索。

長者雖然富有,卻不肯讓自己正常衣食受用,也不肯布施;對父母不能供養奉事,對妻子、僕使不能給足生活所需,對家內家外的親族也沒有利益。連最親近的人都不願給予,又怎會願意進一步布施修福?

他自己穿粗劣衣服、吃粗惡飲食,不是因修少欲知足,而是出於內心吝惜。父母因此生活窮乏,妻子甚至缺衣受凍,家族內外也因他的慳惜而疏離,彼此不能正常往來。

長者總怕別人來煩擾自己、向自己有所求取。財物雖然很多,心卻一直處在防備他人取用的狀態。

雖為財富。不自衣食。不能布施。不能供養奉事二親。不能給足妻子僕使。

財富在他手中沒有發揮應有作用:自己不能受用,父母不能受益,妻子僕使不能得到照顧,眾生也不能因布施得益。問題不是擁有財物,而是被慳惜之心控制到連合理使用都做不到。

衣即麤衣。食即惡食。意中吝惜。

同樣是穿粗衣、吃粗食,內心動機可能完全不同。若因少欲知足,是修行;若坐擁財富卻因慳貪不敢使用,便不是清淨少欲,而是被財物反過來束縛。

父母窮乏。妻子裸凍。

慳貪不只苦了自己,也直接影響最親近的人。財富本可用來孝養與照顧,長者卻讓父母窮乏、妻子受凍,顯示「守住財物」已被放在應盡責任之前。

所作慳貪。吝惜如此。少福無智。第一矜矜。無所齎持。本治生時。或能至誠。或不至誠。積累財寶。不可稱計。不能衣食。於時壽終。既無子姓。所有財寶。皆沒入官。

長者慳貪吝惜到了這種程度,福德少而缺少智慧,對財物極為計較守護。可是無論守得多緊,生命終了時仍沒有任何財物可以帶走。

他過去經營生計時,有時依至誠正當的方法,有時並不如此,辛苦積累的財寶多到不可計數,自己卻始終不能好好衣食受用。

等到壽命終了,因為沒有子嗣,所有財寶全部沒入官府。終身費盡心力積聚、捨不得使用的財產,最後完全離開自己。

積累財寶。不可稱計。不能衣食。於時壽終。既無子姓。所有財寶。皆沒入官。

「不可稱計」的財富與「無所齎持」形成鮮明對照。生前數量再多,命終時仍無一物可以隨身。長者不是因財少而不能利益自己與別人,而是在有能力時始終不肯使用。

世尊告比丘。且聽愚冥下士得微妙寶。不能衣食。不供父母妻子奴客。萬分之後。無所復益而有減損。比丘聞此。具足啟佛。唯然。世尊。有一長者。名號曰某。財富無量。不能衣食。不供父母妻子僕使。不能布施。一旦壽終。財物沒入官。

世尊告訴比丘,愚昧無智的人即使得到微妙珍寶,也不知道善加使用;既不能讓自己衣食受用,也不供養父母,不照顧妻子與奴客。到了最後,這些財物不能再帶來利益,反而只見減損散失。

比丘聽後便把實際發生的事情完整稟告佛陀:確實有一位長者財富無量,自己不能衣食,不供父母、妻子、僕使,也不肯布施;一旦命終,財物全部沒入官府。

得微妙寶。不能衣食。不供父母妻子奴客。

有財只是具備了可以利益自己與他人的條件,是否真正形成善益,仍看如何使用。財富若被慳心封閉,珍寶再多也不能發揮作用。

佛告諸比丘。今此尊長者。非但今世。慳貪愛惜財寶。前世亦然。乃往過去無數世時。有大香山。生無央數蓽茇諸藥。及胡椒樹。蓽茇樹上。時有一鳥。名曰我所。止頓其中。

佛告訴諸比丘,這位長者不只是今生慳貪、愛惜財寶,過去世也有相同習性。

久遠以前,有一座大香山,山中生長無數蓽茇等藥草以及胡椒樹。在蓽茇樹上住著一隻鳥,名字就叫「我所」。

「我所」這個名字,與後面牠對成熟藥果不斷叫喊「此果我所」直接相應。牠把生長於山中的果實牢牢認作自己的所有,不願其他人取用。

時有一鳥。名曰我所。

「我所」正是執取的語言:這是我的、那也是我的。財物一旦被心牢牢安立成「只能屬於我」,便容易由所有轉成守護,由守護轉成恐懼失去。

假使春月藥果熟時。人皆採取。服食療疾。時我所鳥。喚呼悲鳴。此果我所。汝等勿取。吾心不欲令人採之。睢叫喚呼。眾人續取。不聽其聲。彼鳥薄福。愁憂叫呼。聲不休絕。緣是命過。

到了春天,藥果成熟,人們便前來採取,用以服食治病。這些果實能夠療疾,本來可以實際利益眾人。

我所鳥看見人們採果,卻不停悲鳴叫喊:「此果我所,你們不要取。」牠心中不願任何人採取,因此一直大聲叫喚。

然而眾人仍繼續採果,並不因牠的叫聲而停止。我所鳥福薄,既無法真正阻止別人採取,又不能放下「都是我的」這份執著,只能不斷愁憂叫喊,聲音始終不止,最後因此命終。

此果我所。汝等勿取。吾心不欲令人採之。

牠的苦直接生於「我所」與現實不能相合。心要求果實全部歸己,現實卻是眾人仍然採取;越想控制,越不能控制,愁憂便越深。

眾人續取。不聽其聲。彼鳥薄福。愁憂叫呼。聲不休絕。緣是命過。

我所鳥沒有因叫喊而保住藥果,反而讓自己一直陷在愁苦之中直到命終。牠守護的東西沒有隨牠而去,真正伴隨牠到最後的,反而是由執取生出的憂惱。

佛言。如是如是。比丘於是之間。愚騃之子為下士。治行求財。或正或邪。積累財寶。一旦命盡。財不隨身。由如彼鳥名我所者。見蓽茇樹及諸藥樹。且欲成熟。叫喚悲鳴。皆是我所。人遂採取。不能禁制。

佛再次說明,愚昧之人為了求財經營生活,有時方法正當,有時甚至使用不正當的方法,不斷積累財寶;然而一旦壽命終了,財物並不會跟隨自己。

這正如名叫「我所」的鳥,看見蓽茇與各種藥樹果實將要成熟,便悲鳴叫喊「都是我所有」,可是人們仍然前來採取,牠根本不能禁止。

長者與我所鳥的共同之處,在於心都把外在財物牢牢認作自己所有,又不願讓它利益他人;最終卻都無法阻止財物離散。

治行求財。或正或邪。積累財寶。一旦命盡。財不隨身。

若為求財甚至不惜採取不正方法,付出的代價更加沉重;因為最後財仍不隨身,而自己曾經如何求取、如何使用,卻已成為生命中的行為與業行。

於時世尊。則說頌曰 有鳥名我所 處在於香山 諸藥樹成熟 叫喚是我所 聞彼叫喚聲 餘鳥皆集會 眾人取藥去 我所鳥懊惱 如是假使人 積聚無量寶 既不念飲食 不施如斯鳥 縣官及盜賊 怨家水火子 奪之或燒沒 如我所藥果

世尊以偈重說我所鳥的因緣:牠住在香山,藥樹果實成熟時不停叫喊「是我所」,可是眾人仍把藥採走,我所鳥只能懊惱。

人若積聚無量財寶,既不想到正當飲食受用,也不肯布施,就與我所鳥沒有差別。以為財寶牢牢屬於自己,實際上仍可能被官府、盜賊、怨家、水災、火災以及子女等種種因緣奪取、耗散或燒失,如同我所鳥無法守住藥果。

如是假使人 積聚無量寶 既不念飲食 不施如斯鳥

字面上,人積寶不用不施,就像我所鳥守著藥果只會叫喊;所對應的法義,是財物只有被善用時才能形成現前利益與功德。當下觀照自己的財物,也應問:我是在善加管理,還是只因害怕失去而不敢使用、不肯分享?

縣官及盜賊 怨家水火子 奪之或燒沒 如我所藥果

財物能因很多條件離散,並不完全受個人控制。字面上列出官府、盜賊、怨家、水火與子女;法義上指出世間所有並不堅固;當下觀照則是不把安全感完全建立在財產永不減少之上。

不能好飲食 床臥具亦爾 香花諸供養 所有皆如是 既致得人身 來歸於種類 命盡皆捨去 無一隨其身 是故當殖德 顧念于後世 人所作功德 後世且待人 無得臨壽終 心中懷湯火 吾前為放逸 故當造德本

偈頌繼續指出,若有財卻不能好好飲食受用,床臥之具也是如此,香花以及種種可以供養之物也都不能善加使用,那麼所有財物雖然名義上屬於自己,實際上並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既然已經得到人身,來到世間與眾人共同生活,命終之時仍要捨下一切,沒有一樣外在財物能跟隨自身而去。

正因如此,應當趁生命尚在時培植德行,也要顧念後世。人所造作的功德,後世仍能等待、利益造作者;不要等到臨近壽終時,心中才像被熱湯火燒般焦急懊悔,想到自己過去一直放逸,沒有及時建立德本。

命盡皆捨去 無一隨其身

死亡使外在所有權到此停止。房屋、財寶、衣食、臥具都必須留下。這不是否定財物,而是把財物放回正確位置:它只能服務有限生命,不能替代生命本身的善惡造作。

是故當殖德 顧念于後世 人所作功德 後世且待人

既然外物不能隨身,佛便把方向轉到「殖德」。財物若用於正當生活、孝養、供養與布施,便不只是外在物品的移轉,也成為人的善行與德本。

無得臨壽終 心中懷湯火 吾前為放逸 故當造德本

「心中懷湯火」描寫臨終追悔的焦灼。字面上如熱湯烈火在心中煎迫;所對應的法義,是不要把可以行善的時間全部耗在積聚與守護;當下觀照則是趁仍有能力時便去做,不等生命逼近終點才想起尚未修福培德。

佛告諸比丘。欲知爾時我所鳥者。則今此尊長者是。是故比丘當修學此。不當慳惜。除垢濁心。常修清淨。是諸佛教。佛說如是。莫不歡喜。

佛最後告訴諸比丘,過去那隻守著藥果、不停叫喊「我所」的鳥,就是如今這位財富無量卻慳惜不用不施的長者。

過去作鳥時,牠不願眾人採取藥果,最後自己在愁憂叫喊中命終;今生作長者,又積聚無量財寶,不肯自己受用,不供養父母妻子僕使,也不布施,最後命終而財產全部沒入官府。同樣的「我所」執取再次帶來同樣的空守與失去。

因此佛教比丘應從中修學,不要慳惜,應除去內心垢濁,常修清淨。佛說完後,大眾聽聞皆生歡喜。

不當慳惜。除垢濁心。常修清淨。是諸佛教。

最後的修學方向不只是「多花錢」或「把東西送掉」,而是除去慳惜這種垢濁心。布施之所以重要,在於它能直接對治牢牢抓住「我所」的習性,使心逐漸清淨、能捨、能利益人。

《今日修行觀照》

我所鳥最鮮明的一句話,就是「此果我所」。牠一直叫,眾人還是把果實採走;牠越想守住,自己越痛苦,最後果實沒有守住,生命也終了。

人對財物有時也會如此。真正讓心受苦的,不一定是財物正在減少,而是內心不能接受它有任何減少。明明已經足夠,仍一直怕不夠;明明有能力照顧父母家人,仍覺得給出去就是自己的損失。

「我所」若只是一種管理關係,可以善用;若變成心中的牢籠,擁有越多,反而越怕失去。

這部經也把少欲與慳貪分得很清楚。長者吃惡食、穿粗衣,不是因為自在知足,而是因為捨不得。真正的少欲,是不浪費、不奢侈,也不被財物控制;該照顧父母便照顧,該維持家庭便維持,有餘力也願意布施修福。

《慧照心得》

「命盡皆捨去,無一隨其身。」這不是令人消極,而是幫助我們重新認識財物。

若終究要留下,就不必把一生全部用來守住它;若今天仍能作主,就應讓它在最適當的地方發揮作用。

財物真正可惜的,不只是失去,而是擁有一生卻從未讓它成為善因。

長者一生勤苦積財,父母卻窮乏,妻子卻受凍,自己也不能好好衣食;最後所有財寶又沒入官府。這樣的「有」,其實沒有帶來多少真正利益。

佛最後沒有叫人厭棄財物,而是教人「不當慳惜,除垢濁心,常修清淨」。真正需要放下的是慳貪與「我所」的牢固執取。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