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度集經》卷第四(7)〈烏示白珠仍不殺取・寧守道貧死不以惡求富〉
菩薩雖處貧困,以替商人負擔貨物維生,卻因博學佛法、明白罪福,又通達禽獸鳴聲,聽懂群烏要商人殺自己取白珠的意思。面對足以改變貧窮生活的珍寶,他沒有因自己困苦便取不義之財,更沒有因烏群欲害自己便反過來殺害牠們。菩薩把今生貧困回看為過去貪取之報,因此更堅定不重造舊業:寧可守道貧賤而死,也不以殺害與盜取換取富貴。
(三二) 昔者菩薩。時為凡夫。博學佛經。深解罪福。眾道醫術。禽獸鳴啼。靡不具照。睹世憒濁。隱而不仕。尊尚佛戒唯正是從。處貧窮困。為商賃擔。
往昔菩薩仍是凡夫之時,廣泛學習佛經,深刻明白造作善惡與禍福之間的關係;對各種道術、醫術也有所通達,甚至禽獸鳴叫所表達的意思,也都能夠明白。
他看見世間昏亂混濁,因此選擇隱居,不求仕途榮位;所尊崇的是佛戒,一切行為只願依從正道。雖然如此,他的生活卻十分貧窮困苦,只能受商人雇用,替人背負貨物維持生活。
博學佛經。深解罪福。
菩薩不只是知道佛法的文字,也深知善惡行為各有相應後果。這份對罪福的理解,後面直接成為他面對白珠誘惑時的判斷依據。
尊尚佛戒唯正是從。處貧窮困。為商賃擔。
守戒並沒有使菩薩立即得到富貴。他仍然貧困,甚至必須替商人負重求生。正因如此,後來珍寶出現在眼前時,考驗才更加真實:是繼續守正而貧,還是以殺取之惡迅速改變生活?
過水邊飯。群烏眾噪。商人心懼。森然毛豎。菩薩笑之。飯已即去。還其本土。雇其婿直曰。烏鳴爾笑。將有以乎。
一行人經過水邊,停下來吃飯。這時群烏聚集鳴叫,聲音嘈雜。商人聽了心中恐懼,甚至全身毛髮豎立;菩薩因為聽得懂烏鳴的意思,反而笑了。
吃完飯後,他們便離開水邊,回到原來的地方。商人付給菩薩受雇背負貨物的工錢,又問他:當時烏群鳴叫,你為什麼發笑?其中是不是有什麼原因?
群烏眾噪。商人心懼。森然毛豎。菩薩笑之。
面對同樣的烏鳴,商人因不明其意而恐懼,菩薩因明白內容而發笑。外在聲音完全相同,心中的反應卻因是否了解實情而不同。
烏鳴爾笑。將有以乎。
商人沒有把菩薩的笑置之不問,而是在回去並支付工錢之後詢問原因。這一問,才使烏群所說的內容以及菩薩真正的持戒心志顯露出來。
答曰。烏云彼有白珠。其價甚重。汝殺取其珠。吾欲食其肉故笑之耳。曰爾不殺為乎。
菩薩回答,群烏所說的是:這個人身上有一顆白珠,價值非常高;你們把他殺掉,取走他的白珠,我們便可以吃他的肉。菩薩正因聽懂烏群竟如此盤算,所以發笑。
商人知道實情後便問:既然烏群想使你被殺,你為什麼不殺牠們呢?
烏云彼有白珠。其價甚重。汝殺取其珠。吾欲食其肉故笑之耳。
群烏所求的是人的肉,卻利用白珠的高價誘惑商人殺人。肉是烏群所貪,珍珠是人所可能貪;兩種欲望若彼此勾連,就可能共同促成殺害。
曰爾不殺為乎。
商人的問題十分直接:既然牠們想害你,為什麼不先殺牠們?這正把持戒推到另一個位置——不只是無故不殺,也包括面對欲使自己死亡的眾生,是否仍能守住不殺之心。
答曰。夫不睹佛經者為滔天之惡。而謂之無殃。斯為自欺矣。吾睹無上正真之典籍。觀菩薩之清仁。蜎飛蚑行蠕動之類。愛而不殺。草芥非己有即不取。
菩薩回答,不曾見聞佛法的人,即使造下極大的惡業,仍可能以為不會有禍患,這其實只是自己欺騙自己。
自己既然已經讀到無上正真的佛法典籍,也看見菩薩清淨仁慈的行持,就知道對蜎飛、蚑行、蠕動等各類微小生命都應愛護而不殺;即使只是草芥,只要不是自己所有,也不能擅自取用。
為滔天之惡。而謂之無殃。斯為自欺矣。
造下深重惡業,卻安慰自己不會有任何後果,不會因此使惡業消失,只是以自己的想法遮蔽因果。不了解是一回事;已知善惡有報仍故意欺騙自己,又是另一回事。
蜎飛蚑行蠕動之類。愛而不殺。
菩薩所護的不只人命。飛動、爬行、蠕動的微小生命,也在慈心所及之內。群烏雖有害己之意,他仍不因此取消對生命的愛護。
草芥非己有即不取。
不盜並不是只在珍寶巨財上才成立。即使微小如草芥,只要有所屬,不是自己的,就不應擅取。戒的清淨不以物品價值大小來決定。
夫好殺者不仁。好取者不清。吾前世為好取之穢。今獲其殃。處困陋之貧。為子賃客。今又犯之。種無量之罪。非佛弟子矣。
喜好殺害生命的人,失去了仁慈;喜好取得不屬於自己的財物,心行便不清淨。
菩薩進一步回看自己的貧困,認為自己過去世曾有貪取不義之物的污行,所以如今承受貧窮困苦的果報,只能替商人作受雇負重之人。
既然已經明白過去貪取帶來今日貧困,如果現在又再次犯同樣的過失,就等於重新種下無量罪因,也不配稱為依佛而行的弟子。
夫好殺者不仁。好取者不清。
殺害直接損害眾生生命,所以與仁慈相違;貪取侵奪不屬於自己的財物,所以與清淨相違。菩薩用這兩句話同時守住不殺與不盜。
吾前世為好取之穢。今獲其殃。處困陋之貧。為子賃客。
菩薩沒有因自己貧窮便認為更有理由取財,反而把眼前困境視為警策:過去貪取的過失既已帶來苦果,如今更不能因為受苦而再次貪取。
今又犯之。種無量之罪。非佛弟子矣。
若明知因果,又因眼前利益重新造作,便是在舊苦尚未離開時,再種新的苦因。真正從果報中學習,不是只希望苦趕快過去,而是不再重複造成苦的行為。
吾寧守道貧賤而死。不為無道富貴而生也。貨主曰善哉。唯佛教真。菩薩執志度無極行持戒如是
菩薩最後明白表明自己的選擇:寧願守住正道,在貧賤中直到死亡,也不願依靠無道之行得到富貴而活著。
商人聽完十分讚歎,說佛陀的教法確實真實。菩薩正是如此堅定志願,在貧困與利益的考驗中修持戒度無極。
吾寧守道貧賤而死。不為無道富貴而生也。
這不是讚美貧窮本身,而是在正道與不義富貴必須二選一時,菩薩不肯以惡業交換富裕。若富貴必須建立在殺害、盜取與違背佛戒之上,他寧可不要。
貨主曰善哉。唯佛教真。
商人原先只是追問菩薩為何不殺烏,聽完不殺、不取以及善惡因果的說明後,轉而讚歎佛法。菩薩沒有用言辭強迫別人相信,而是以自己在貧困中仍不取不殺的實際選擇,使人看見戒法的真實力量。
菩薩執志度無極行持戒如是
菩薩明明貧困,又知道有價值極高的白珠,仍沒有把窮困當作取不義之財的理由;群烏甚至有害己之意,他也沒有把受威脅當作殺生報復的理由。戒就在利益與危難同時現前時被守住。
《今日修行觀照》
這則因緣沒有王位,也沒有龐大的財富。菩薩只是個替商人背貨物的窮人,但真正的考驗恰恰就在「我已經這麼窮了」這句話裡。
人在困難時,很容易替自己找理由:別人條件比我好,我拿一點沒有關係;生活已經如此辛苦,偶爾用不正當方法也情有可原;甚至覺得只要能翻身,手段不必太計較。
菩薩卻從自己的貧困看到另一件事:如果今日的苦與過去錯誤的取著有關,那麼最不應做的,就是為了逃離眼前的苦,再把同樣的因種一次。
苦若沒有使我們停止苦因,苦過之後仍可能繼續受苦。
生活中未必會遇到一顆價值極高的白珠,但每天都有很多小小的「白珠」:不是自己的東西是否順手拿走,帳目能否偷偷多報一點,別人的成果能否算成自己的,沒有人知道時是否仍願意守住分際。
「草芥非己有即不取」把界線說得很清楚。不是等到昂貴財物才開始持戒,而是在很小的地方就知道:不是我的,不取。
另一方面,群烏想讓商人殺害菩薩,菩薩仍沒有因此殺烏。這也提醒我們,受到冒犯、攻擊或惡意時,可以保護自己,卻不必讓報復成為唯一答案。
守戒不是失去保護自己的能力,而是不讓保護自己變成任意傷害別人的理由。
《慧照心得》
菩薩最可貴之處,不只是沒有殺烏,也不只是沒有取珠,而是他知道自己的貧困之後,沒有因此怨恨因果,反而更加警惕自己不能再犯。
「吾前世為好取之穢,今獲其殃。」今日已經承受貪取之苦,若又因為窮而去貪取,舊因所成的苦還沒有走完,新因又接著種下。
真正從苦裡醒來,不是只希望苦消失,而是決定不再製造同樣的苦因。
這一點放在許多事情上都一樣。曾被惡口傷過,更應知道惡口有多痛;曾被欺騙過,更應知道誠實的重要;曾因貪心吃過虧,更應知道知足的可貴。若自己受過什麼苦,後來又把同樣的苦加在別人身上,那一次苦就沒有真正教會我們什麼。
而「吾寧守道貧賤而死,不為無道富貴而生」也不是叫人排斥財富。真正不能交換的,是自己的戒。
可以努力改善生活,可以正當求財,可以勤勞致富;只是不要拿清淨的身口意去交換眼前的利益。
錢財失去還能再求,生活困難也可以一步一步改善;若因貪利而習慣欺騙、侵奪、傷害,真正被消耗的反而是自己的心。
願我們在小利前不失分寸,在大利前不失正念;窮困時不因急迫而造惡,富足時也不因貪多而越界。所有所得皆從正命正行而來,所得安心,所用無愧。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