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度集經》卷第四(6)〈兄殺妻求活菩薩不從・妻害夫後相逢仍以仁相待〉
大旱飢荒逼到人相食的地步,兩位兄長先後殺妻求生,又準備殺害弟妻。菩薩面對的不是普通取捨,而是自己也在飢餓、死亡逼迫之中,仍堅持「殺彼全己非佛仁道」。後來妻子反與跛人私通,更將丈夫推落深谷;菩薩死裡逃生、因緣成王,再見負跛人乞食的舊妻時,仍不以王權報復。從不殺妻求生,到不殺害己之人,仁心經過兩次極重考驗,始終沒有改變。
(三一) 昔者菩薩。兄弟三人。遭世枯旱。黎民相噉。俱行索食。以濟微命。經歷山嶮乏食有日。兩兄各云。以婦濟命可乎。大兄。先殺其妻。分為五分。小弟仁惻。哀而不食。
往昔菩薩與兩位兄長共有兄弟三人。當時世間遭遇嚴重旱災,人民因飢餓甚至彼此相食。三兄弟一同外出尋找食物,只求維持微弱的生命。
他們經過險峻山地,已經多日得不到食物。兩位兄長便提出,是否可以殺妻取肉來保存自己的生命。大兄先殺了自己的妻子,把她的身體分成五份。身為小弟的菩薩心懷仁慈悲憫,看見這種情形十分哀痛,拒絕食用妻肉。
遭世枯旱。黎民相噉。
飢荒已經嚴重到人民彼此吞食,說明三兄弟面對的不是普通缺糧,而是生命真正受到死亡威脅。正因如此,後面菩薩不肯殺人求生,更顯出持戒不是只在衣食充足時才守。
大兄。先殺其妻。分為五分。小弟仁惻。哀而不食。
大兄為保存生命先殺妻分肉,小弟卻因仁惻之心不忍食用。飢餓同樣逼迫眾人,選擇卻不相同。外境再艱難,也不能使殺害他人自動成為正當之事。
中兄復殺。弟殊哽噎。兩兄欲殺弟妻。弟曰。殺彼全己非佛仁道。吾不為也。將妻入山採果自供。處山歷年。
接著,中兄也殺死自己的妻子。菩薩看到後更加悲痛哽噎。兩位兄長失去自己的妻子後,又想殺掉弟弟的妻子取肉維生。
菩薩明白拒絕說:殺害別人來保全自己,不是佛法所教的仁慈之道,我不能這樣做。於是帶著妻子進入山中,以採集果實維持生活,並在山裡居住多年。
殺彼全己非佛仁道。吾不為也。
這句話把菩薩的取捨說得十分清楚。不是不知道自己可能餓死,也不是妻子的生命與自己毫無關係,而是明知殺害另一個生命來保全自身不合仁道,所以直接決定「吾不為也」。
持戒在此不是計算哪一個生命比較值得保留,而是不肯把殺害無辜者當成自己求生的方法。
將妻入山採果自供。
拒絕殺人之後,菩薩並沒有坐等死亡,而是另尋不傷害他人的生路。他帶妻入山採果自給,顯示守戒並非消極放棄生命,而是在不違仁道的範圍內努力求生。
山中有一跛人。婦與私通。謀殺其婿。詭曰。妾義當勞養。而君為之。明日翼從。願俱歷苦。曰山甚險阻。爾無行也。三辭不從。遂便俱行。婦睹山高谷深。排[土*胥]落之。水邊有神。神接令安。
山中有一名跛足之人。菩薩的妻子竟與此人私通,進一步謀劃殺害自己的丈夫。
她假意對丈夫說,照道理本應由自己辛勞奉養,現在卻一直由丈夫負擔;明日願意跟隨丈夫一起外出,共同承受採集食物的辛苦。菩薩告訴她山路非常險阻,不宜同行。妻子一再請求,三次勸阻都不肯聽,最後菩薩只得帶她同行。
妻子走到山高谷深之處,趁機把丈夫推下山谷。幸而水邊有神接住菩薩,使他安全存活下來。
婦與私通。謀殺其婿。
菩薩先前在大飢荒中寧可冒著自己餓死的危險,也不許兄長殺害妻子;妻子得以保全生命後,卻另與跛人私通,甚至反過來謀殺救護自己的丈夫。菩薩所行的善,沒有立即換來對方同樣的善待。
詭曰。妾義當勞養。而君為之。明日翼從。願俱歷苦。
妻子表面說要體恤丈夫、共同受苦,心裡實際藏著殺害之計。言語看似充滿情義,內心目的卻完全相反,正是欺詐使人難以防備之處。
婦睹山高谷深。排[土*胥]落之。
她選擇山高谷深之處動手,利用險境把丈夫推落,企圖使他死亡。從邪淫到欺騙,再到殺害,惡行一步步加重;若最初的邪念沒有止息,後面的傷害便可能不斷擴大。
水邊有神。神接令安。
菩薩被推入深谷,本應極難存活,卻得到水邊神靈承接而保全性命。妻子的殺害之計因此沒有使他死亡,後續因緣也由此展開。
婦喜得所。還跛共居。婿尋水行睹商人焉。本末自陳。商人愍之。載至豐國。其國王崩。又無太子。群臣相讓。適無立者。令梵志占。行路之人有應相者。立之為王。
妻子以為丈夫已死,認為自己的計畫得逞,便回去與跛人共同生活。
菩薩獲救後沿著水路行走,遇到一群商人,便把自己的遭遇從頭說明。商人憐憫他,把他載到一個富饒的國家。
恰好那個國家的國王去世,又沒有太子可以繼位。群臣彼此推讓,一時找不到適合的人選,於是請梵志占察,看看行路之人中是否有具足相貌、可以立為國王的人。
商人愍之。載至豐國。
菩薩在妻子加害後並沒有死去,反而因商人的憐憫得到新的去處。人生一時陷入絕境,不代表後面的因緣已經完全斷絕;在最困難的時候,仍可能有新的助緣出現。
行路之人有應相者。立之為王。
國中沒有太子,群臣又沒有適合的人可以推立,於是把尋王的範圍擴及行路之人。菩薩原本只是被害流離的旅人,生命處境即將出現巨大轉變。
梵志睹菩薩。即曰善哉。斯有道之君。可為兆民天仁之覆矣。群僚黎庶。揮淚歎善。莫不稱壽。奉載入宮。授以帝位。即以四等養民。眾邪之術。都廢之矣。授以五戒。宣布十善。率土持戒。
梵志看見菩薩後,立即讚歎說,這是一位有道之君,可以用仁德如天覆護萬民。群臣與百姓聽後感動流淚,共同稱善祝壽,把菩薩迎入王宮,奉他登上王位。
菩薩成為國王後,以慈、悲、喜、捨四等心養護人民,把各種邪術全部廢除;又教導人民奉持五戒、廣行十善,使全國上下共同持戒修善。
斯有道之君。可為兆民天仁之覆矣。
梵志所看重的,是菩薩能以道德與仁心覆護百姓。國王之位不是只為享受權勢,而應像天覆眾生,使人民在治理之下得到安穩。
即以四等養民。
慈、悲、喜、捨不只用於個人修心,也被菩薩落實在治國上。慈使人民得安樂,悲不忍人民受苦,喜見人民向善得福,捨則不以私愛私怨偏曲治理。
授以五戒。宣布十善。率土持戒。
菩薩把五戒十善廣為教導,使持戒不只成為國王自己的操守,也成為人民共同學習的善法。先前他在死亡威脅中守不殺,如今掌握王權後,又以戒法保護整個國土。
於是天帝祐護其國。鬼妖奔迸。毒氣消歇。穀果豐熟。鄰國化正。仇憾更親。襁負雲集。
國中普遍持戒行善之後,天帝護佑其國,鬼魅妖邪遠離,毒害之氣消退,穀物果實豐盛成熟。
鄰近國家也受到善政感化,原有仇怨者轉而親近;人民甚至背負幼兒前來歸附,聚集於這個國家。
鄰國化正。仇憾更親。襁負雲集。
仁政不只使國內安定,也使鄰國轉向正道,過去的仇怨逐漸變成親善,百姓帶著家人前來歸附。菩薩沒有以強力征服他人,而以持戒與仁德使人願意親近。
婦嬰其跛[土*胥]。入國乞丐。陳昔將婿避世之難。今來歸仁。國人巨細莫不雅奇。僉曰。賢婦可書矣。夫人曰。可重賜也。
昔日加害菩薩的妻子,如今背負著跛人進入這個國家乞討。她向人述說另一套故事,聲稱過去曾帶著丈夫躲避世間災難,如今仰慕此國仁政而前來歸附。
國中上下聽了她的說法,都非常驚奇,認為這樣照顧跛足丈夫的女子實在賢德,甚至值得把事蹟記錄下來。王后也認為應該重重賞賜她。
婦嬰其跛[土*胥]。入國乞丐。
女子如今背負跛人,看起來像是不離不棄地照顧丈夫。若只看到眼前外相,很容易把她視為賢婦;但國王知道,這名跛人正是她先前私通之人,而自己才是曾被她推落深谷的丈夫。
僉曰。賢婦可書矣。
眾人依女子自己所陳述的故事作出判斷,因此把欺騙誤認成賢德。外在行為若離開真實因緣來看,善惡可能完全顛倒;聽聞一面之詞時,不宜太快替人定善定惡。
王即見婦問曰。識天子不。婦怖叩頭。王為宮人本末陳之。執正臣曰。斯可戮矣。王曰。諸佛以仁為三界上寶。吾寧殞軀命。不去仁道也。夫人使人驅之出國。掃其足跡。
國王親自見到這名女子,問她是否認得眼前的天子。女子這才知道昔日被自己推落深谷的丈夫不但沒有死,如今還成了國王,頓時恐懼叩頭。
國王便向宮中眾人把過去事情的始末全部說明。秉持正法的大臣聽後認為,這名女子罪重,應當處死。
菩薩卻說,諸佛以仁慈作為三界最珍貴的寶物;自己寧可喪失身命,也不願捨棄仁道。於是沒有殺她。王后只命人把女子驅逐出國,並掃去她離境所留下的足跡。
斯可戮矣。
從大臣立場看,女子先與人私通,又蓄意謀殺丈夫,如今更以虛假故事欺騙國人,罪行重大,因此主張處死。這時菩薩已掌握王權,若要報復,完全有能力實行。
諸佛以仁為三界上寶。吾寧殞軀命。不去仁道也。
菩薩再次作出與飢荒時相同的選擇。當初兄長要殺妻求生,他說「殺彼全己非佛仁道」;如今面對真正曾經謀殺自己的人,他仍說寧可失去自己的生命,也不捨棄仁道。
第一次是在自己弱勢、瀕臨餓死時不肯殺人;第二次是在自己尊為國王、有能力報復時仍不肯殺人。處境完全相反,仁心卻沒有改變。
夫人使人驅之出國。掃其足跡。
不殺並不等於仍讓加害者留在身邊。王后將女子逐出國境,使她離開治理範圍。慈仁可以不取其命,同時也可以採取必要措施,使傷害不再繼續。
佛告鶖鷺子。王者吾身是。跛人者調達是。婦者好首是也。菩薩執志度無極行持戒如是
佛告訴鶖鷺子,當時那位國王就是佛自己的過去身;跛人是調達;那名妻子則是好首。
佛以這段宿世因緣說明,菩薩正是在一次次極難的境界中堅定志願,修持戒度無極。飢荒時不殺人求生,被妻謀害後不以怨報怨,後來成王有權處置仇人,也仍不離仁道。
菩薩執志度無極行持戒如是
「執志」不是環境順利時才守住善心。沒有食物時,菩薩不以殺人保存自己;遭到背叛時,不因受害而改變仁心;得到王位後,也不以權勢滿足報復。戒行因此貫穿貧困、受害與尊貴三種不同境遇。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則因緣裡,最值得帶回生活觀察的,是兩句彼此照應的話:「殺彼全己非佛仁道」與「吾寧殞軀命,不去仁道也」。
第一次,菩薩自己快沒有食物了;第二次,他已經是一國之王。人在沒有力量時不傷人,也許是因為做不到;真正有力量之後仍不報復,才能更清楚看出心中的選擇。
修行既要看自己困頓時怎樣求生,也要看自己得勢時怎樣對待曾經傷害自己的人。
日常生活雖不至於遇到如此極端的事情,卻常有相似的小境界。資源不足時,我們會不會為自己多得一點而犧牲別人?受到背叛時,會不會只想讓對方也痛一次?等到自己握有決定權,又會不會藉機把舊帳全部討回?
菩薩的選擇不是否認對方有錯。女子私通、欺騙、謀殺,事情都被如實說出;大臣甚至主張處死她。菩薩只是沒有讓「她曾經害我」變成「所以我現在一定要殺她」。
不報復,不等於把傷害說成沒有發生;慈悲,也不等於讓傷害繼續發生。
最後王后把女子逐出國境,正可以幫助我們分清這一點。生活中遇到持續傷害自己的人,可以離開、拒絕、設下界線;需要依法處理的,也可以依法處理。重要的是,不必讓瞋恨成為處理事情的主人。
《慧照心得》
菩薩最初救下妻子,是因為不肯「殺彼全己」;後來這位被救的人卻與跛人私通,甚至把他推下深谷。若只從人情來看,這樣的背叛最容易使人覺得:我當初為什麼要救你?
但菩薩沒有因此否定自己先前的善。他當時不殺,是因為殺人求生不合仁道,不是因為妻子將來一定會報恩。
若善行一定要等到對方值得、對方感恩、對方回報才願意做,自己的善便始終被別人的表現牽著走。
更深的一層,是菩薩後來成為國王。昔日幾乎害死自己的人,如今就在面前;大臣也明白說「斯可戮矣」。這時若要報仇,不但有理由,也有權力。
可是他回答:「諸佛以仁為三界上寶。吾寧殞軀命。不去仁道也。」
這使持戒不再只是「我沒有作惡」,而是「即使我有充分能力作惡,我仍選擇不作」。
真正珍貴的不是沒有機會報復,而是有機會、有能力、有理由時,仍不讓怨恨奪走自己的仁心。
同時也不能把仁慈誤解成毫無界線。女子最後仍被逐出國境。這使我們知道,不殺害她與不讓她繼續留下,是可以同時成立的。慈悲不是讓自己永遠暴露在傷害中,而是不以傷害回報傷害。
願我們困頓時不以別人的苦保全自己的利益,受害時不把怨恨養成報復,得勢時也不以權力清算舊仇。願能分清慈悲與縱容、寬恕與失去界線,在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同時,不離仁道。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