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處三觀經》卷一(13)〈身口意惡行五惡善行五福・愛著相依與不忍辱皆招患〉
《七處三觀經》卷一(13)〈身口意惡行五惡善行五福・愛著相依與不忍辱皆招患〉
佛從身、口、意三業直接說明善惡果報:惡行會使自己受欺、他人受欺,言語不為賢者所喜,惡名流布,命終墮惡處;善行則反之,自他不欺,言語為賢者所可,名聞善美,命終生天。接著又說人與人若以愛著相依,一旦所依之人有過失、受僧眾處分、離去、捨戒或自身失去名位,便可能因執取而遠離僧眾、停止聞法,最後離法而去。佛又指出不忍辱有五種惡果,忍辱則有五種善果。修行因此不只要止惡行善,也要看清依附與瞋恨如何使人遠離正法。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行在祇樹給孤獨園。是時佛告阿難。一切阿難。我說身不可行惡。口意亦爾。
佛告訴阿難,身不可行惡,口與意也是如此。三業都須防護,不能只要求身體不犯,而放任言語傷人、心念染污;也不能只說心意良善,卻讓身口造作不善。身、口、意三方面都要離惡。
我說身不可行惡。口意亦爾。
佛把三業並列,不讓修行只偏在一處。身體所做、口中所說、心中所念,都會成為業行,也都會形成相應後果。
阿難便白佛。一切身口意不可行惡。人不止為作。從是作望幾惡。佛告阿難。為五惡。何等為五。一為自欺身。二者為亦欺他人。三為語時上下不可賢者意。四為十方不名聞。五為已死墮地獄
阿難請問:既然身、口、意都不可行惡,如果有人不能止住,仍然去作,將會招致多少惡果?佛說有五種。第一,自欺自身;第二,也欺害他人;第三,言語舉止不合賢者之意;第四,十方沒有善名;第五,命終之後墮入地獄。
一為自欺身。二者為亦欺他人。
惡行首先傷害自己,也同時傷害他人。造惡者往往只看到眼前得利,卻沒有看到自身品德、心性與未來果報都已受到侵損。
三為語時上下不可賢者意。四為十方不名聞。
一個人若三業常與不善相應,其言行便難以得到賢者認可,久而久之也難有善名。名聞在此不是刻意追求名聲,而是善惡行為累積後自然形成的社會評價。
五為已死墮地獄
惡行不只造成現世損失,也有後世果報。身口意若長久造作不善,命終後隨業趣向惡處。
佛復告阿難。一切阿難。身善行我教為可作。口意亦爾。阿難復白。佛說一切身善行我教當為行。口意亦爾。人亦行是行欲望幾福。佛告阿難。為五福。何等五。一為不自欺身。二為亦不欺他人。三為語言上下可賢者意。四為十方名聞。五為已死上天。佛說如是
佛又告訴阿難,身的善行應當去做,口與意的善行也是如此。阿難便請問:人若實行身、口、意善行,可以得到多少福?佛說有五種。第一,不欺自身;第二,不欺他人;第三,言語舉止能合賢者之意;第四,十方有善名;第五,命終之後生於天上。
身善行我教為可作。口意亦爾。
善不只是避免作惡,更要主動實行。身要行善,口要說善,意也要修善,三業才能從停止傷害進一步成為利益。
一為不自欺身。二為亦不欺他人。
善行使自己不因錯誤選擇而受害,也不把苦加在他人身上。自利與利他在三業清淨中可以同時成立。
三為語言上下可賢者意。四為十方名聞。五為已死上天。
善行使言語舉止能被賢者認可,善名自然傳播;命終後,又因善業而生善處。現世與後世的利益,都從當下三業選擇而來。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行在祇樹給孤獨園。佛便告比丘。有五惱。人人相依可。何等為五。若比丘人人相依可已。有時依有過。便比丘僧不欲見。出便相依者。念所我相依者。比丘僧便出不欲見。便愛著意不欲至比丘聚。我何以當復至比丘聚。便不復行。已聚不復行。便不復見比丘聚。已不復見比丘聚。便不聞法。已不聞法便不墮法。便離法便不在法。是比丘第一惱人人相依。
佛又告訴比丘,人與人相依而生愛著,會有五種惱患。第一種,是自己所依附、所親愛的人有了過失,被比丘僧排斥、不願相見。依附他的人便因愛著而想:我所依的人都被僧眾如此對待,我為什麼還要去比丘聚會?於是他不再前往僧眾中;不再前往,就不再見比丘;不見比丘,便不聞法;不聞法,便不能安住於法,最後離法而去。
便愛著意不欲至比丘聚。
真正造成後續退失的,不只是所依之人犯過,而是自己因愛著,把對一個人的情感凌駕在法與僧團之上。
已不復見比丘聚。便不聞法。已不聞法便不墮法。便離法便不在法。
因一人的過失而遠離整個僧眾,後果一步一步擴大:不聚會、不見善友、不聞法、不能安住於法,最後連自己的修行都失去。
二者亦有比丘。若人所愛者所愛者人亦有犯過便比丘聚。便有過者最著下坐。便愛者意計我所愛者。為比丘聚最著下坐。我不復為至比丘聚為比丘聚最著下坐。我不復為至比丘聚。中亦如上說。
第二種惱患,是自己所愛之人犯過,在比丘眾中被安排在最下座。依愛著而行的人便想:我所愛的人竟被安排在最下座,我不要再到比丘聚會。後面的發展也與前面相同:因不滿而離開僧眾,最後逐漸遠離聞法與正法。
我所愛者。為比丘聚最著下坐。我不復為至比丘聚
心若執著某人,便容易把僧團依法處置他的過失,理解成對自己的冒犯。如此就不是依法判斷,而是讓私人情感決定是否親近正法。
三者持缽袈裟至他國。四者棄戒受白衣。五者自坐愁失名。亦如上說。佛說如是
第三種,是所依愛之人持缽袈裟去了其他國家;第四種,是所依之人捨棄戒法,還作白衣;第五種,是自己因故愁苦,失去原有名位。佛說這些情形所造成的後續也如前所說:若因依附、失落與愛著而遠離僧眾,便可能停止聞法,最後離開正法。
三者持缽袈裟至他國。四者棄戒受白衣。五者自坐愁失名。
所依之人可能遠行,也可能捨戒;自己也可能遭遇名位失落。外在依靠都會變化,若信心完全建立在某個人、某個位置上,變化一來,修行也容易一起動搖。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行在祇樹給孤獨園。是時佛告比丘。五惡不忍辱。何等為五。一者多怨。二者多讒。三者多不可意。四者十方不名聞。惡行五者。已命盡身墮惡地獄。是為五惡不忍辱者。
佛接著告訴比丘,不忍辱有五種惡果。第一,多有怨家;第二,多受讒毀;第三,多有不如意之事;第四,十方沒有善名;第五,命終後墮入惡地獄。不能忍受逆境,容易立刻以瞋恚、惡語或報復回應,於是怨結愈來愈多,現世與後世都受其害。
一者多怨。二者多讒。三者多不可意。
不忍的人遇到逆境便急於反擊,反擊又生新的衝突,於是怨愈多、讒謗愈多、不如意也愈多。不能忍,不一定能把問題解決,反而可能讓問題一再增加。
四者十方不名聞。惡行五者。已命盡身墮惡地獄。
長期瞋怒、報復,既破壞現世名聲,也累積惡業。命終後隨業趣向惡處,所以忍辱不只是人際技巧,而是關係業果的重要修行。
佛復告比丘。有五善忍辱者。為無有怨。為無有讒。為無有不可意。為有十方名聞。為命盡生天上。佛說如是
佛再說忍辱者有五種善果:少有怨敵,少受讒害,少有不如意,十方有善名,命終後生於天上。與前面的不忍五惡正好相反。能忍,不讓一時瞋心轉成惡行,便能減少新的怨結,現世安穩,後世也有善果。
為無有怨。為無有讒。為無有不可意。
忍能截斷衝突不斷增長的鏈條。別人的一句惡言若不再被新的惡言接續,很多怨結就沒有繼續擴大的條件。
為有十方名聞。為命盡生天上。
能忍的人,長久相處後自然容易得到信任與敬重;又因不隨瞋恚造惡,積累善業,命終後得生善處。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從三件事檢查自己:三業、依附、忍辱。
先看三業。某件事出現時,身有沒有準備做傷害人的事?口有沒有急著說重話?意是不是已經反覆想著報復?若已看見,就先停止把念頭往下一步推。
再看自己的修行是否過度依附某一個人。若自己信法,只因為喜歡某一位師長、法友或團體中的某個人,就要多一層警覺。人有可能遠行、犯過、改變,甚至離開修行;自己的信心不能因此全部失去。
可以親近人,但真正要依止的是法。
最後看忍辱。今天若遇到一句不好聽的話,不急著立刻回擊。先看瞋心如何升起,再決定什麼話真正有益、什麼行動真正能解決事情。
《慧照心得》
三則教法放在一起,能看見一條很清楚的路:先守自己的三業,再看自己依著誰,最後看逆境來時心怎麼反應。
三業若不守,惡果從自己開始,也會傷到別人。依附若太深,別人的變化又可能把自己的修行一起帶走。忍辱若不足,遇到不如意時,更容易用惡行回應,於是前面的問題全都串在一起。
佛說善行有五福,不忍辱有五惡,忍辱有五善,都讓人看見:一念之後所選擇的行為,會一路形成現世的人際、名聞與後世去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