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處三觀經》卷一(4)〈無眼一眼兩眼三輩人・治生布施兼修者今後世得利〉
《七處三觀經》卷一(4)〈無眼一眼兩眼三輩人・治生布施兼修者今後世得利〉
佛以無眼、一眼、兩眼三種人,分辨世人在現世治生與後世修福上的不同。完全不知道如何取得、守護財物,也沒有布施作福之心,是為無眼;只會求財守財,不知道以財修福,是為一眼;既能正當治生,也願意布施作福,兼顧現世與後世,才是兩眼俱全。智慧不只是能取得世間所需,也要知道如何使用所得,使財物不成慳貪之因,而成為善行之助。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行在祇樹給孤獨園。佛告比丘。有三輩人。何等三。一輩眼不見。二輩一眼。三輩兩眼。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告訴比丘,世間有三類人:第一類像沒有眼睛,第二類只有一眼,第三類具足兩眼。這裡以眼作譬喻,不是說肉眼有無,而是看一個人有沒有辨別現世生活與後世福業的智慧。
一輩眼不見。二輩一眼。三輩兩眼。
三種差別,都在「能不能看見」。有人看不見現世生活應如何經營,也看不見善業果報;有人只看得見眼前財利;有人則兩方面都能照顧。
無有眼為何等。世間比丘有人無有是眼因緣。我當為未得治生當為治生無有是意已得亦復妄用亦無有是眼。我當為布施。我當為作福。令我從是因緣後世善樂。亦從是上天無有計。是名為無有眼。
什麼是無眼之人?佛說,世間有人既沒有這樣的心念:尚未取得生活所需,應當設法正當治生;已經有所取得,也不知道妥善使用。另一方面,他也沒有想到應當布施、應當作福,使自己因善行而於後世得安樂,乃至得生天上。現世與後世兩方面都沒有正確打算,所以稱為「無有眼」。
我當為未得治生當為治生無有是意已得亦復妄用
連現世生活都不知道如何正當經營,未得時不知努力,已得後又任意耗用,表示對財物的取得與使用都缺乏明辨。
我當為布施。我當為作福。令我從是因緣後世善樂。亦從是上天無有計。
不只不善於治生,也完全沒有以所得修善、布施作福的心。於是眼前沒有善於經營的智慧,往後也沒有福業作為依止,兩方面皆失。
一眼人名為何等。世間比丘一眼者。有如是眼。令我未得財當為得已。得財當為莫折減。但有是眼無有是眼。我當為幻布施。當從是因緣得上天。無有如是眼。是名為一眼。
什麼是一眼之人?這類人有一種能力:沒有財時知道設法取得,已經得財又知道不要使它折減。可是他只有這一眼,沒有另一眼;他不想到布施,也不思惟藉由善行而得後世善果。能管理財產,卻不知道以財修福,所以稱為一眼。
令我未得財當為得已。得財當為莫折減。
這類人懂得現世經營,知道財物未得要取得,既得之後要保存,不讓它無故減少。從世間生活來看,這確實是一種能力。
但有是眼無有是眼。我當為幻布施。當從是因緣得上天。
問題不在他會治生,而在只剩治生。他所有心力都用在求財、守財,卻沒有看到財物也可以用來布施修福,所以只有一眼。
兩眼名為何等。世間比丘有人有是眼。令我未得財產。當為得致。已致得當為莫折減。有如是眼。亦復有是眼。令我行布施。令從是因緣上天。亦有是眼。是名為兩眼人。
什麼是兩眼之人?佛說,這類人有治生之眼:財產未得時知道正當取得,已經取得也知道不使它無故折減;同時又有另一眼,知道應當行布施,以善行因緣培養後世福報。兩種智慧都具足,所以稱為兩眼人。
令我未得財產。當為得致。已致得當為莫折減。
佛並沒有把正當治生排除在善法之外。生活需要資生,能以合理方式取得,又知道珍惜所得、不任意耗散,是現世應有的明辨。
令我行布施。令從是因緣上天。亦有是眼。
另一方面,又不把財物只鎖在自己身上。知道所得可以用於布施,讓財物從自我佔有轉成善業因緣,這才補足另一眼。
從後說絕 便絕無有財產。亦不行布施是墮兩侵。眼在但無所見。從是墮地獄。無有眼到彼間處不自守者。名為一眼。盜弊態兩舌妄語。但有財產但世間自樂。致法非法諛諂。致大多財。亦不自樂亦不布施。已墮地獄一眼處。
後面的偈義再說三種人的差別。完全沒有財產經營的能力,又不修布施,現世與後世兩方面都受損,如同有眼卻不能真正看見;如此不能自守,終至惡處。接著說一眼之人,雖能取得財產,卻可能以偷盜、惡劣行為、兩舌、妄語,乃至以諂曲等不正方式求得大量財物;所得只是用於世間欲樂,又不自得真正安樂,也不肯布施,最後仍趣向惡處。
亦不行布施是墮兩侵。
所謂「兩侵」,顯出兩面俱失:現世不能善治生活,後世又沒有布施福業。不是只有貧乏的問題,而是連可以改善現世、培養未來的兩種智慧都沒有建立。
盜弊態兩舌妄語。但有財產但世間自樂。
若為求財而使用偷盜、欺誑、兩舌、妄語等手段,即使表面上財產增加,取得的方法本身已種下不善。只有求財的眼,卻沒有辨善惡的眼,這種「會賺錢」並不能稱為完整智慧。
致法非法諛諂。致大多財。亦不自樂亦不布施。
財多不等於安樂。若取得過程充滿不正,得到之後又被慳貪束縛,不肯利益自己,也不肯布施他人,財產愈多,反而可能使繫著更深。
兩眼者最第一法。致治生自所有自食亦布施。從是行福自在。如不黠自食亦施得時上天常不離法。無有眼亦一眼但當遠莫近。黠人但當校計兩眼兩眼第一今世後世。佛說如是
兩眼之人被說為最第一,因為能正當治生,對自己所有之物既能合理受用,也能拿來布施,由此修福。智慧人不是只把所得留給自己,而是在適當之時自用、施人,使生活與善行相互成就,後世亦得善果。無眼與一眼的偏失都應遠離,智慧人應當衡量現世與後世,選擇兩眼俱全之道。佛說完此法。
兩眼者最第一法。致治生自所有自食亦布施。
兩眼所以第一,不是因為財產最多,而是所得與所行都較完整。能治生,也能正當受用;能照顧自己,也能布施他人,不讓財物只服務於貪著。
從是行福自在。
財物若能用來成就善行,就不再只是被人緊抓的所有,而能轉成利益自己與他人的福業。人不是被財物控制,而是知道如何善用財物。
黠人但當校計兩眼兩眼第一今世後世。
有智慧的人要衡量的不只有今天得失,也包括行為對往後生命的影響。現世能正當生活,後世又有善業可依,才是兩眼所見的完整利益。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從自己的財物觀開始檢查。
第一,自己是否只知道花用,卻不願意學習節制與妥善安排?若所得來之不易,卻毫無節度任意耗散,這與「未得不知治生、已得復妄用」很接近。
第二,自己是不是非常會計算收入、支出、存款與所有,卻一想到布施就立刻捨不得?這時即使世間經營能力很好,仍要留意是不是只剩一眼。
第三,再看布施時的心。不是用布施證明自己比別人好,也不是為求名聲,而是知道財物不能永久抓住,現在有能力時,願意讓所得成為利益人的因緣。
會取得財物是一種能力;能不被財物綁住,才是更深的智慧。
當自己既能正當生活,又願意在適當時節分享所有,現世的生活與善行便不必彼此衝突。
《慧照心得》
一眼之人的問題,不是懂得治生,而是只懂治生。
人生若所有智慧都拿來計算怎樣得到更多,心就很容易把「擁有」當成安全,把「捨出」當成損失。久而久之,明明財產增加,慳貪也一起增加。
兩眼之人則不是排斥財物。該努力時努力,該守護時守護,日常所需也如實受用;但知道財物不只可以供自己享受,也可以在適當時候成就布施。
佛法不是叫人不會生活,而是不要只會為自己生活。
若能正當取得,又能自在捨出,財物便不再只是增加我所,而可以成為修福、利益人的工具。今生有次第,後世有善因,這才是兩眼都能看見。
願於資生之物知足有節,以正當方法取得,以清淨心受用;願離慳貪,樂行布施,不以財物增長執取;願現世所行皆與善法相應,所作福業成為後世安樂與出離之因。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