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三(4)~(5)〈比丘俗論及議乞求四事・佛教當論少欲知足等十事〉
世尊連續教誡諸比丘,出家修道之後,言談與思惟也要與解脫相應。衣服、飲食、戰鬥、娛樂等世俗話題,不能導向梵行與涅槃;即使談的是乞食、衣被、床臥具、醫藥,若心轉向追求好色、妙觸與優厚供養,也同樣偏離修行。佛因此教比丘辨別可親與不可親,並以少欲、知足、精勤、多聞、戒、定、慧、解脫等十事,指出出家人真正應當反覆思惟與談論的內容。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眾多比丘食後皆集普會講堂。咸共論說此義。所謂論者。衣裳.服飾.飲食之論。鄰國.賊寇.戰鬥之論。飲酒.淫泆.五樂之論。歌舞.戲笑.妓樂之論。如此非要。不可稱計
如是之法為親聞而傳。一時,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許多比丘用食之後聚集在普會講堂,共同談論種種事情。他們談衣裳、服飾與飲食,也談鄰國、賊寇與戰鬥;又談飲酒、淫泆、五欲之樂,以及歌舞、戲笑、妓樂等事。這些都不是出家修道真正需要專注的內容,而且所談很多,難以一一計數。
衣裳.服飾.飲食之論。鄰國.賊寇.戰鬥之論。飲酒.淫泆.五樂之論。歌舞.戲笑.妓樂之論。
從衣食到國事戰鬥,再到五欲娛樂,心一直隨著外在事物轉動。問題不只在說了多少話,而在這些話題不斷使心停留於世俗欲樂、紛爭與娛樂,與出家所求的離欲、清淨、解脫沒有相應。
爾時。世尊以天耳聽聞諸比丘各作是論。即往至普會講堂所。問諸比丘。汝等集此欲何所論說 是時。諸比丘白世尊言。我等集此共論此不要事
世尊以天耳聽見諸比丘正在作這些談論,便前往普會講堂,親自問他們聚集在此究竟談些什麼。諸比丘沒有隱瞞,如實回答世尊,他們聚在一起談的正是這些不重要、不能利益修道之事。
我等集此共論此不要事
諸比丘自己也知道方才所談不是修道所要。知道不重要卻仍然談論,正顯示散亂與習氣會在不知不覺中牽引言語。
是時。佛告諸比丘曰。止。止。比丘。勿作此論。所以然者。此論非義。亦無善法之趣。不由此論得修梵行。不得滅盡涅槃之處。不得沙門平等之道。此皆俗論。非正趣之論。汝等已離俗修道。不應思惟敗行之論。
佛立即制止諸比丘,不要再作這些談論。原因是這些言談不能成就正義,也沒有導向善法的方向;不能依此修習梵行,不能因此到達滅盡涅槃,也不能成就沙門平等正道。這些都屬世俗之論,不是趣向正道的言談。諸比丘既已離開世俗生活而出家修道,就不應再讓心反覆思惟會使修行衰敗的話題。
此論非義。亦無善法之趣。不由此論得修梵行。不得滅盡涅槃之處。不得沙門平等之道。
佛判斷言談是否適合修道人,不只看話題本身是否有趣,而是看它能不能導向善法、梵行、滅盡與涅槃。不能幫助離欲清淨的言談,即使一時令人興奮,也不是沙門應當長久沉浸之處。
汝等已離俗修道。不應思惟敗行之論。
出家表示生命方向已經改變。既然離俗修道,內心所反覆思惟、口中所反覆談論的內容,也應隨著志向轉變;若身雖出家,心仍日日追逐世俗欲樂與紛爭,修行便容易受到損害。
汝等設欲論者。當論十事功德之論。云何為十。若精勤比丘。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聞能與人說法.無畏無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脫成就.解脫見慧成就。汝等設欲論者。當論此十事。
世尊不是叫比丘完全不說話,而是告訴他們,若要談論,應當談具有功德的十事。精勤修行的比丘,應談少欲,使欲求減少;談知足,使心不因所得多少而不停追求;談勇猛精進,使修行不退;談多聞並能為人說法,使正法得以理解與傳達;談無畏無恐,使修道之心不被怖畏動搖;談戒律具足,使身口行持清淨;談三昧成就,使心安住不亂;談智慧成就,使人能如實辨明法義;談解脫成就,以及解脫見慧成就。若比丘要有所談論,便應以這十事為內容。
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聞能與人說法.無畏無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脫成就.解脫見慧成就
這十事從生活欲求一直到解脫知見,形成完整的修行方向。少欲、知足使心不被物欲牽引;勇猛使修行能持續;多聞說法使法義明白;無畏使心堅定;戒律守護行為;三昧調伏散亂;智慧照見真實;最後指向解脫與解脫見慧。
所以然者。潤及一切。多所饒益。得修梵行。得至滅盡無為之處。涅槃之要也。汝今族姓子已出家學道。應當思惟此十事。此論者。正法之論。去離惡趣。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世尊說明為何應當談論這十事:因為能夠潤澤利益一切眾生,使人得到許多饒益,能夠修習梵行,並到達滅盡無為之處,是趣向涅槃的重要內容。這些族姓子既已出家學道,就應當常常思惟十事。這才是正法之論,能使人遠離惡趣。世尊教比丘應當如此學習,諸比丘聽聞之後歡喜奉行。
此論者。正法之論。去離惡趣。
言談並非與修行無關。正法之論能滋養善法、幫助梵行、趣向涅槃;不相應的言談則可能使心散亂退失。口中所談,也是自己正在選擇親近的法。
世尊又遇到另一種看似與出家生活直接相關的議論。諸比丘因舍衛城穀米昂貴、乞食困難,想安排人依次乞求供養。然而他們所想的不只是維持生活,也包括見到美好色相、得到妙好觸受以及充足的衣食臥具醫藥。佛因此進一步教他們:即使是出家所需的四事供養,也必須看得到之後究竟增長善法,還是增長惡法。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眾多比丘皆集普會講堂。各生此論。今舍衛城穀米勇貴。乞求難果。世尊又說。依於飲食。人身得存。四大依倚心所念法。法依善趣之本。我等今日便當差次立人乞求。使乞求之人得見好妙色。得極妙更樂。得衣裳.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不亦善耶
一時,佛仍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眾多比丘聚集在普會講堂,談到當時舍衛城穀米昂貴,乞求食物很難得到。他們想到世尊曾說,人身依飲食而得以存續,四大身有所依倚,心才能念法,而法又是趣向善處的根本。因此諸比丘想安排人依次出去乞求,使負責乞求的人能見到美好色相、得到極妙的觸樂,又能取得衣裳、飲食、床臥具與病瘦醫藥,認為如此安排很好。
依於飲食。人身得存。四大依倚心所念法。法依善趣之本。
飲食確實是色身存續所需,色身安住才能修學善法。問題不在接受必要資具,而在諸比丘由維持生命的需要,進一步想到「好妙色」與「極妙更樂」,心已從資身修道轉向追求感官悅樂。
使乞求之人得見好妙色。得極妙更樂。得衣裳.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
衣裳、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是生活所需;「好妙色」與「極妙更樂」則顯示心對色境與觸受有所追求。即使外表仍以乞求四事為名,內在動機若轉向貪著,修行方向便已不同。
爾時。世尊清淨無瑕穢。以天耳遙聞諸比丘各生此論。爾時。世尊即往至普會講堂所。在眾中坐。告諸比丘。汝等集此為何論義 比丘對曰。我等所論。今舍衛城乞求難得。欲共差次一人次第乞食。隨時得見好色妙服。及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我等所論正論此耳
世尊清淨沒有瑕穢,以天耳從遠處聽到諸比丘正在作這樣的議論,便前往普會講堂,在大眾之中坐下,問諸比丘正在談論什麼。比丘如實回答:因為舍衛城乞食難得,所以想共同安排一人依次乞食,使其隨時能見好色妙服,並得到衣被、飲食、床臥具與病瘦醫藥;他們所談的正是這件事。
隨時得見好色妙服。及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
諸比丘再次把「好色妙服」與生活所需的資具放在一起說出。佛接下來便直接追問:乞求四事供養之外,是否還需要追求色、聲、香、味、細滑等境界。
佛告比丘。若乞求比丘四事供養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復用見色.聲.香.味.細滑法乎。我恒教敕。乞食求有二事。可親.不可親。
佛問諸比丘:乞求的比丘需要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四事供養,難道還要藉此追求色、聲、香、味與細滑觸受嗎?世尊一向教誡,對於乞食與所得資具,應當辨別兩種情形:一種可以親近,一種不可親近。判斷的標準不只是有沒有得到供養,而是所得之後對善法與惡法產生什麼影響。
復用見色.聲.香.味.細滑法乎
色、聲、香、味、細滑都是感官所緣。出家乞求本為資持色身、修行道業,若又以乞求作為追逐五欲的途徑,目的便已偏離。
乞食求有二事。可親.不可親。
世尊沒有一概否定乞求與受用,而是教比丘辨別「可親」與「不可親」。這個辨別不是依物品昂貴或粗劣,而是依它對修行造成的實際結果。
設得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增益惡法。無有善法。此不可親。若得乞求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增益善法。不增惡法。此便可親。
若得到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之後,反而使惡法增長,善法不能增長,這樣的受用便不可親近。若得到這些資具之後,能使善法增長而不增長惡法,這樣便可以親近。佛把判準落在受用之後身心的變化:究竟是滋養貪著,還是支持修行。
增益惡法。無有善法。此不可親。
即使名義上是出家人所需的四事,如果受用之後使惡法增長,就不應因「這是供養」而失去警覺。
增益善法。不增惡法。此便可親。
可親近的資具,是能支持善法而不助長惡法。受用多少不是唯一重點,心是否因此更能持戒、精進、修定、學法,才真正關係修道。
汝等比丘。於此法中。欲作何等之論。汝等所論者。非正法論。當捨此法。更莫思惟。不由此得至休息滅盡涅槃之處
佛反問諸比丘,在這樣的修道法中,究竟應當談論什麼?他們方才所談並不是正法之論,應當捨離,不要再反覆思惟。因為沿著追求好色、妙觸與資具享受的方向,不能到達休息、滅盡與涅槃。
當捨此法。更莫思惟。不由此得至休息滅盡涅槃之處
有些念頭不是繼續分析、想得更多就會變成修行,而是應當停止。當心已明顯轉向欲樂追逐時,佛教比丘「更莫思惟」,不讓它繼續在心中發展。
設欲論者。當論此十法。云何為十。若精勤比丘。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聞能與人說法.無畏無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脫成就.解脫見慧成就。汝等設欲論者。當論此十事。
若比丘確實要有所談論,世尊仍教他們談這十種法:精勤修行之人應少欲、知足、有勇猛精進之心;多聞並能為人說法;無畏無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脫成就;解脫見慧成就。與前面的教誡相同,佛再次把諸比丘的言談從資具與欲境帶回實際道業。
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聞能與人說法.無畏無恐.戒律具足.三昧成就.智慧成就.解脫成就.解脫見慧成就
同樣十事再次出現,正顯示無論心被一般世俗話題牽引,還是被衣食資具與感官享受牽引,都應回到少欲知足、精進多聞、戒定慧與解脫的方向。
所以然者。潤及一切。多所饒益。得修梵行。得至滅盡之處.無為涅槃界。此論者沙門之義。當念思惟。勿去離心。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為什麼要談這十事?因為這些法能普遍潤澤利益眾生,使人得到許多饒益,能修梵行,能到達滅盡之處與無為涅槃界。這才是沙門應有的義理,應當常常念念思惟,不使心離開。世尊教諸比丘如此學習,諸比丘聽聞之後歡喜奉行。
此論者沙門之義。當念思惟。勿去離心。
佛不只要求口中談十事,也要心中持續思惟、不離於此。言語與內心若都常常安住少欲、知足、戒、定、慧與解脫,道業才會逐漸成為生命真正重視的方向。
《今日修行觀照》
一天之中,我們花多少時間談論真正能利益身心的事情?又花多少時間反覆談論衣食、娛樂、是非、爭鬥、他人的得失?佛沒有要求修道人完全斷絕必要的生活溝通,而是教我們辨認:有些言談說得越多,心越散;有些言談卻能使少欲、知足、戒、定、慧逐漸增長。
言語不只是把心裡的東西說出來,也會反過來餵養自己的心。
天天談論欲樂,欲念便容易熟悉;天天談論他人是非,分別與瞋心便容易增長;若常與善知識談持戒、精進、正念、禪定與智慧,心所熟悉的方向也會改變。
對生活資具也可以如此觀察。衣服、飲食、住處、醫藥都是色身所需,不必把必要受用看成過失。但佛問得很直接:得到這些以後,是「增益惡法」,還是「增益善法」?
真正需要警覺的,不是擁有某件東西本身,而是心是否因它變得更貪、更散亂、更離不開欲樂。
吃得好一點,若身體安穩而更能修行,可以成為助緣;若從此不停追求口味,便可能增長貪著。住得安穩,若有助於用功,是修道資具;若因此只想比較舒適、計較得失,也可能轉成障礙。可親與不可親,可以從自己的善惡法是否增減來檢查。
今天也可以練習少說一段無益是非,把時間用來念佛、讀經、靜坐或與法親談一項真正能實踐的法。不是讓生活變得僵硬,而是不再任由言談把珍貴的心力帶走。
《慧照心得》
這兩則教法放在一起,很能照見修行容易偏離的地方。前一處,比丘談的是明顯的俗事;後一處,比丘談的已經是乞食與四事供養,看起來更接近出家生活,但心仍可能在其中追逐好色、妙觸與豐足資具。
所以,不能只看話題表面像不像佛法,也不能只看所做之事是不是出家人的日常。真正要問的是:這件事正在使什麼增長?
若惡法增長,即使披著修行的名稱,也應警覺;若善法增長而惡法不增,才是真正可親近的方向。
佛反覆教比丘談少欲、知足、有勇猛心、多聞說法、無畏無恐、戒律、三昧、智慧、解脫與解脫見慧,也是在教我們重新安排生命的重心。人會談自己在意的事,也會因反覆談論而更加在意。若解脫真是所求,言語與思惟終究要逐漸向解脫靠近。
少欲不是什麼都不能用,知足也不是拒絕一切生活需要,而是需要與欲望要分得清楚。色身需要飲食,可以如量受用;病時需要醫藥,可以接受治療;但不能從「需要」一路走成「非得更好不可」。
資具是為了護持修行,不應讓修行反過來成為追求資具的理由。
願我們守護自己的言語與思惟,遠離使心散亂敗行的無益之論;於生活所需知量知足,不追逐色聲香味觸。常與善法相應,勤修少欲、知足、精進、多聞、戒、定、慧,令一切所談、所思、所行漸漸趣向滅盡無為涅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