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二(8)之1〈外道質問佛法差別・如來宣說一法眾生依食而住〉
《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二(8)之1〈外道質問佛法差別・如來宣說一法眾生依食而住〉
佛陀住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時,眾多比丘入城乞食,途中前往外道異學的住處。外道提出疑問,認為自己同樣能夠教導弟子,佛陀的說法與他們究竟有何差別?諸比丘沒有貿然爭辯,而是將疑問帶回請示世尊。佛陀教導弟子以一至十的法義回答,並先宣說一切眾生依食而住,使修行人從維持生命的因緣中,學習平等觀察、遠離貪著,直到究竟盡於苦際。
(八) 聞如是 一時。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所。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 是時。眾多比丘時到。著衣持缽。入羅閱城乞食。是時。眾多比丘便作是念。我等入城乞食。日猶故早。我等可至外道異學。與共論議。
佛陀當時住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隨行有五百位大比丘。
到了比丘應當乞食的時間,眾多比丘穿著法衣,手持應量器,準備進入羅閱城乞食。
這些比丘想到,雖然已經準備入城乞食,但時間仍然很早,於是商量先前往外道異學的住處,與他們共同討論法義。
外道異學,是指依止其他教說、修行不同法門的人。諸比丘前往他們所在之處,目的在於論議,並非已經知道對方會提出什麼問題。
我等入城乞食。日猶故早。我等可至外道異學。與共論議。
諸比丘依日常乞食的行程,利用時間前往外道住處討論法義。修行人與不同教說者交流時,可能遇到超出自己當下理解的問題,因此更需要保持審慎,不可只憑個人好惡作答。
是時。眾多比丘便至外道異學所。時。諸外道遙見諸沙門來。各各自謂言。各各寂寞。勿有高聲語言。沙門瞿曇弟子今來此間。然沙門之法。稱譽寂寞之人。令知我等正法。不亂有亂
眾多比丘前往外道異學所在之處。外道遠遠看見佛陀的弟子走來,便彼此告訴同伴,應當保持安靜,不要高聲談話。
他們知道沙門瞿曇的弟子重視寂靜,而佛陀所教導的修行,也稱譽能夠安靜、不受喧鬧干擾的人。
因此,外道希望在比丘到來時,讓自己的集會顯得寂靜有序,使佛弟子知道他們所奉行的法也重視安靜,不是雜亂喧鬧的集會。
「令知我等正法」,是外道希望佛弟子認為他們的教說也具有正當性。「不亂有亂」則與前面要求大眾保持寂靜相連,顯示他們想呈現不雜亂的狀態,但並不能僅憑安靜的外在表現,就判定其法義是否真正清淨。
各各寂寞。勿有高聲語言。
外道要求同伴安靜,不作高聲言語,顯示他們知道佛弟子重視寂靜,也希望自己的集會受到肯定。
令知我等正法。不亂有亂
外在安靜可以幫助修行,但不能單憑寂靜的形貌,就認定已經具足正見與解脫之法。修行的清淨,還須觀察所奉行的教法是否真正導向煩惱止息。
爾時。眾多比丘便至外道異學所。共相問訊。在一面坐 爾時。外道問諸比丘。汝等。沙門瞿曇與諸弟子說此妙法。是諸比丘盡解一切諸法而自遊戲不干。我等亦復與諸弟子說此妙法而自遊戲。我之所說。與汝有何等異。有何差別。說法戒.教一類無異。
眾多比丘來到外道異學所在之處,與他們互相問候,然後在一旁坐下。
雙方先依禮相互問訊,外道隨後向比丘提出問題。
外道指出,沙門瞿曇向弟子宣說微妙之法,使比丘了解諸法,並能依所學自在修習,不受妨礙。
他們接著說,自己也同樣向弟子宣說微妙之法,弟子也能依教修行。
因此,外道提出真正想知道的問題:佛陀所說的法,與他們所說的法,究竟有什麼不同?兩者之間又存在什麼差別?
外道進一步主張,雙方在說法、戒律與教導方面似乎屬於同一類,沒有差別。
這個問題不只是比較外在的修行形式,也涉及不同教說是否具有相同的法義、修行道路與究竟結果。
我之所說。與汝有何等異。有何差別。
外道直接質問佛弟子,佛法與自己的教說究竟有何不同。若只能指出雙方衣著、生活方式或言語習慣不同,仍不能充分回答法義上的差別。
說法戒.教一類無異。
外道認為雙方的說法、戒法與教導沒有差異。然而是否真正相同,仍須從教法的內容、修習方法及所趣向的結果加以辨明,不能只因都在說法、持戒與教導弟子,就認定彼此完全相同。
是時。眾多比丘聞外道異學所說。亦不稱善。復非言惡。即從坐起。各退而去 是時。眾多比丘自相謂言。我等當持此義。往白世尊。若如來有所說者。我當念奉行
諸比丘聽見外道提出的問題後,沒有立即稱讚對方所說,也沒有直接指責對方的說法錯誤。
他們從座位起身,離開外道所在之處。
比丘彼此商量,應當將外道提出的問題帶回請示世尊。若佛陀有所開示,他們便會憶念教導,依照佛陀所說奉行。
不稱善,是沒有在尚未明辨法義之前,便表示對方所說完全正確。
不言惡,是沒有因為對方提出質疑,就立即以批評回應。
諸比丘選擇請示佛陀,使自己對法義的理解能夠得到正確指導。
亦不稱善。復非言惡。
面對尚未能夠清楚回答的問題,諸比丘沒有急著表態,也沒有以爭論維護自己的立場。
我等當持此義。往白世尊。若如來有所說者。我當念奉行
比丘願意向佛陀請問,並將所得教導實際奉行。請法不只是為了得到辯論的答案,更是為了使自己的理解與修學符合正法。
爾時。眾多比丘入羅閱城乞食已。還至房中。收攝衣缽。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住在一面。爾時。眾多比丘以此緣本。盡向如來說之。
諸比丘離開外道住處之後,仍然依原定行程進入羅閱城乞食。
乞食完畢,回到自己的住處,將衣服與缽收拾妥當,再前往佛陀所在之處。
到了佛陀面前,諸比丘以頭面禮佛足,表達對世尊的恭敬,隨後站在一旁。
他們把先前前往外道住處的因緣、雙方的問訊,以及外道提出佛法與其教說有何差別的疑問,完整向如來稟告。
「以此緣本。盡向如來說之」,是諸比丘沒有只擷取自己想問的部分,而是將事情的來由與問題一併告知佛陀。
眾多比丘以此緣本。盡向如來說之。
請問法義時,應當把問題與相關因緣說清楚,使善知識能夠了解所問之事,不因省略重要情況而造成誤解。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彼外道異學問此義已。汝等應持此語報之。一論.一義.一演。乃至十論.十議.十演。說此語時有何等義。設汝持此語往問者。彼人則不能報之。彼外道異學遂增愚惑。所以然者。非彼所有境界
佛陀聽完諸比丘稟告後,教導他們應當如何回答外道提出的問題。
佛陀說,當外道詢問佛法與他們的教說究竟有何差別時,比丘可以從一論、一義、一演,一直提出到十論、十議、十演,詢問對方這些法究竟具有什麼意義。
「論」涉及所討論的法,「義」涉及其中應當理解的真實意義,「演」則關乎法義的宣說與開示。
從一到十,佛陀以不同數目所攝的法義,作為辨明教說內容的依據。
佛陀指出,若諸比丘持這些問題向外道請問,對方便無法如實回答,反而會增加愚惑。
佛陀接著說明原因:這些法義不是外道異學所能通達的境界。
「非彼所有境界」,指出外道尚未具有能夠正確解答這些佛法義理的知見,不能只因他們也有說法與教導弟子,就認定所證所知與佛陀相同。
一論.一義.一演。乃至十論.十議.十演。說此語時有何等義。
佛陀教導比丘依具體法義發問,使修行道路的差別能夠從實際內容辨明,而不是停留在各自宣稱自己的教法殊勝。
設汝持此語往問者。彼人則不能報之。彼外道異學遂增愚惑。
外道雖認為自己的教說與佛法沒有差別,但若不能正確解答一至十的法義,便顯示他們對佛陀所教導的修行內容尚未真正通達。
是故。比丘。我不見天及人民.魔.若魔天.釋.梵天王能報此語者。除如來及如來弟子從吾聞者。此則不論。一論.一義.一演。我雖說此義。由何故而說乎。
佛陀進一步告訴諸比丘,在天與人之中,乃至魔、魔天、釋天與梵天王,佛陀都不見有能夠如實回答這些問題的人。
佛陀特別指出,如來以及從如來親自聽聞教導的弟子,不在不能回答者之列。
這表示佛陀所宣說的法義,需要真正聽聞、理解並依正法修學,才能正確辨明。
佛陀隨後提出第一項法義:一論、一義、一演。
佛陀問,自己為什麼宣說這一項法?其中真正要使比丘明白的是什麼?
此時不再停留於外道能否回答的比較,而是要比丘直接認識佛陀所宣說的法義。
除如來及如來弟子從吾聞者。此則不論。
如來已經如實通達正法,親從佛陀聽聞的弟子,也能依所聞教導理解法義。聽聞正法因此是建立正確知見的重要因緣。
一論.一義.一演。我雖說此義。由何故而說乎。
佛陀親自提出所說之法的意義,使比丘不只記住一論、一義、一演的名稱,也要明白所指的真實內容。
一切眾生由食而存。無食則死。彼比丘平等厭患。平等解脫。平等觀察。平等分別其義。平等盡苦際。同一義而不二。我所說者。正謂此耳
佛陀首先宣說,一切眾生都依靠食物維持生命;若缺乏維持生命所需要的食,便不能繼續存活。
「一切眾生由食而存」,指出眾生的生命不能離開維持相續的因緣。生命不是獨立存在、完全不依賴任何條件的實體。
「無食則死」,使比丘明白,當維持生命的必要條件缺失,生命便會受到死亡的逼迫。
這種依賴因緣才能維持的生命,本身就顯示有為之法不能完全自主,也不能永久依自己的願望而存在。
佛陀接著教導比丘,應當對此平等厭患、平等解脫、平等觀察、平等分別其義,並且平等盡於苦際。
平等厭患,是如實認識眾生依食而存、不能離開因緣的情形,不再對有為生命生起顛倒貪著。
平等解脫,是在如實認識依緣而有的身心後,修習遠離貪愛與繫縛,使心趣向解脫。
平等觀察,是對生命依食相續的事實作如實觀察,不因喜愛自己的生命,便認為自己可以超越因緣法則。
平等分別其義,是清楚辨明依食而存的意義,知道維持生命需要相應條件,不能把依緣存在的生命誤認為永恆不變。
平等盡苦際,是不只停留於認識生命需要食物,更應依此修行,逐漸止息對生命與資具的貪著,直到究竟止息生死苦惱。
「同一義而不二」,是說佛陀所宣說的一論、一義、一演,所指向的法義一致,不是彼此相違的兩種道理。
佛陀最後明確說明,自己所宣說的第一項法義,就是一切眾生依食而存,以及比丘應當依此如實觀察、趣向解脫、盡於苦際。
一切眾生由食而存。無食則死。
一切眾生都需要維持生命的因緣。即使眼前身體健康、飲食充足,也不代表生命能夠永遠如此。能夠認識生命的依賴性,便不應對色身生起永久不變的執取。
彼比丘平等厭患。平等解脫。平等觀察。平等分別其義。平等盡苦際。
佛陀要求比丘從如實觀察生命依食而存,進一步修習厭患與解脫,明辨其中法義,直到止息生死苦惱。知道生命依食相續,仍須進一步觀察自己是否因食物、色身與生命欲求而增長貪愛。
同一義而不二。我所說者。正謂此耳
佛陀將第一項法義說明清楚:眾生依食而存,比丘應當由此修習正觀,趣向苦的止息。認識依食而存的事實,應與遠離貪著的修行相應。
《今日修行觀照》
每天到了用餐時間,我們自然會想到吃飯。
身體感到飢餓,便需要飲食;得到適當的食物,身體才能繼續維持活動。這是生活中十分平常的事情,卻也是佛陀教導修行人觀察因緣的重要所在。
生命需要飲食才能維持,並不表示我們必須隨著對食物的貪愛而生活。
有時身體只是需要適量飲食,心中卻開始追求特別喜愛的滋味。
遇到合乎口味的食物,希望多吃一些;遇到不喜歡的飲食,便生起嫌棄;看見別人得到較好的供養,又可能產生比較。
若缺乏正念,原本只是維持生命的飲食,便可能成為貪著與不滿的因緣。
佛陀教導一切眾生依食而存,也使我們看見色身的有限。
無論身分高低、財富多少,都不能完全離開維持生命所需的條件。即使今日身體健康,仍然不能保證未來永遠沒有衰老、疾病與死亡。
珍惜生命,不是更加貪著色身,而是善用仍能聞法修行的時間,努力減少煩惱。
今日用餐時,可以練習觀察自己是否真正需要這些食物,還是心中只是想追求滋味。
飲食合意時,保持知足;飲食不合意時,不急著生起嫌棄。
接受他人供養時,心懷感恩;維持身體健康時,珍惜修行因緣。
也可以觀察,自己面對不同教法與意見時,是否像諸比丘一樣,願意先聽清楚,再依正法請問,不因一時爭勝而失去謙卑。
修行不只在誦經與禪坐之時,也在每一次受用飲食、每一次面對不同意見、每一次願意如實觀察自己的心。
《慧照心得》
佛陀宣說一切眾生依食而存,使學僧思惟,生命每天都需要許多因緣維持,卻很容易因為一時安穩,就忘記色身並非可以永久依靠。
我們每日穿衣、飲食、休息,都是為了維持生命,使身體能夠繼續活動。
可是,出家修道若只顧讓身體舒適,卻不願觀察自己的貪著,便容易把護持修行的資具,變成追逐欲樂的對象。
飲食應當用來資養色身,使自己有力量修習正法,而不是讓貪欲得到更多增長的機會。
學僧也從諸比丘面對外道提問的態度,體會到求法應有的謙卑。
外道詢問佛法與其他教說究竟有何差別,諸比丘沒有急著爭論,而是將問題請示世尊。
修學佛法,若遇到自己尚未明白的地方,能夠承認不足,願意繼續請問、思惟與學習,便比勉強回答更為踏實。
不明白時願意請法,是珍惜正法;明白之後願意奉行,才不辜負聞法因緣。
佛陀從一切眾生依食而存,教導比丘平等觀察、平等厭患、平等解脫,直到盡於苦際。
這使學僧明白,佛法不是只告訴我們生命需要什麼,更要使我們看見,自己如何在維持生命的過程中,不斷生起貪愛與執取。
若每一天都只追求身體舒適、飲食合意、生活順心,卻很少思惟生死無常,便容易將珍貴的修行時間消耗在眼前欲樂之中。
色身需要飲食維持,道心則需要正法護持。若只養色身而不修道業,便應反省自己是否忘失出家本願。
願自己每日受用飲食時,常念少欲知足,不因滋味而增長貪心;與人論議時,常念謙卑求法,不因見解不同而生起爭勝。
願將每一天仍能聞法、持戒與禪修的因緣,真正用於觀察身心、遠離貪愛,逐漸趣向苦的止息。
願我等諸佛眷屬、諸尊法親、諸善知識,共同珍惜難得人身,深信佛陀正法,於飲食與生活資具中修習知足,於聞法與論議中增長正見。
願我們不因色身暫時安穩而忘記無常,不因飲食豐足而增長貪欲,不因見解不同而生起瞋恚與憍慢。
願以如實觀察遠離顛倒,以少欲知足對治貪著,以精進修行趣向解脫。
願一切眾生得聞正法,遠離苦惱,增長智慧,究竟盡於苦際。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