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二(7)之1〈國王十種非法導致國勢衰敗・比丘十種惡行招感惡趣〉
《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二(7)之1〈國王十種非法導致國勢衰敗・比丘十種惡行招感惡趣〉
佛陀以國王治國與比丘修行相互對照,指出國王若因慳貪、瞋恚、暴虐、非法取財及不信忠臣等過失,便會使國家難以長久安定,盜賊增多。比丘若不持禁戒、不恭敬三寶、貪著利養、遠離善知識、荒廢禪修與清淨梵行,也會使善法功德無法增長,甚至招感惡趣果報。無論治理國家或修習佛法,都不能離開正法與善行;行為若不正,必然有其相應的過患。
(七)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國王成就十法者。不得久存。多諸盜賊。云何為十。於時國王慳貪。以小輕事。便興瞋恚。不觀義理。若王成就初法。則不得久存。國饒盜賊
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向諸比丘宣說國王若具足十種不善行為,國家便難以長久安定,而且容易出現眾多盜賊。
佛陀先提出十種法的問題,再說明第一種過失。
國王若心性慳貪,對財物與利益缺乏施捨之心,又因為細小輕微的事情,便立即生起瞋恚,不肯審察事情的是非與道理,便會使治國失去應有的公正。
慳貪,使國王只顧自己的利益;容易瞋恚,使國王遇事不能平心處理;不觀義理,則使判斷與處置失去正當依據。
佛陀指出,國王若具有這種過失,便難以長久安住於國位,國中也容易盜賊增多。
於時國王慳貪。以小輕事。便興瞋恚。不觀義理。
慳貪與瞋恚若成為掌權者的行事依據,便容易使人民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尤其為了細小事情便起怒心,又不願查明道理,人民便難以得到安穩。
復次。彼王貪著財物。不肯庶幾。是謂國王成就此二法。則不得久存 復次。彼王不受人諫。為人暴虐。無有慈心。是謂第三法。不得久存
第二種過失,是國王貪著財物,不願意放下對財利的執取。
「不肯庶幾」與前面的貪著財物相連,顯示國王不願朝向較為合宜的行為改進,仍然受財物貪著所牽引。
國王若將財物看得過重,便容易忽略人民的需要,使治理國家的心偏向自己的利益。
第三種過失,是不接受他人的勸諫,行為暴虐,又沒有慈悲之心。
勸諫,是他人指出過失,勸導國王改正。國王若不肯聽取,即使有人提出正當意見,也不能使其改變。
暴虐,是以粗暴嚴厲的方式對待人民;沒有慈心,則是不能顧念人民的苦樂。
國王若不願接受規勸,又以暴虐之心處事,便容易使不善行為持續增長。
彼王不受人諫。為人暴虐。無有慈心。
掌權者若不肯接受正當勸告,自己的過失便難以得到改正。若再缺乏慈心,便容易把權力用於壓迫,而不是護持人民安穩。
復次。彼王枉諸人民。橫取繫閉。在牢獄中。無有出期。是謂第四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非法。相佐不案正行。是謂五法。不得久存
第四種過失,是國王冤枉人民,無故將人拘捕關押,使他們長期困在牢獄之中,甚至沒有獲得釋放的期限。
「枉諸人民」,是使無辜者承受不正當的處置;「橫取繫閉」,是以強橫方式拘禁人民;「無有出期」,則使受拘禁者長久失去自由與希望。
國王若如此治理,便不是以正法保護人民,而是使權力成為傷害人民的工具。
第五種過失,是國王行事不依法,輔佐治理的人也不依正當法則行事。
國王本身不守正法,身邊協助處理國事的人又不能依正道履行職責,便使國家治理失去公正的依循。
彼王枉諸人民。橫取繫閉。在牢獄中。無有出期。
無辜人民若受到不正當拘禁,便承受身心苦惱。這種傷害不是治國應有的正當行為,而是國王失去義理與慈心所造成的過患。
國王非法。相佐不案正行。
掌權者與輔佐者若都不依正法行事,便難以維持公平治理。國王的過失,也可能因身邊人的不正當協助而持續擴大。
復次。彼王貪著他色。遠離己妻。是謂彼王成就六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好喜嗜酒。不理官事。是謂成就七法。不得久存
第六種過失,是國王貪著其他人的美色,反而疏遠自己的妻子。
貪著他色,是心受到外在色欲牽引,不再守護應有的夫妻關係。遠離己妻,則是因追逐其他色欲,而忽略原本應當珍惜的家庭責任。
國王若放任色欲增長,便容易將心思與行為轉向欲樂,不能安定處理應負的職責。
第七種過失,是國王喜好飲酒,沉迷其中,以致不再認真處理國家政務。
飲酒使心容易失去清明;若又沉迷嗜酒,便可能因放逸而荒廢職責。
佛陀指出,國王若因飲酒而不理官事,國家便難以長久安定。
彼王貪著他色。遠離己妻。
色欲若不加以節制,便會牽引身心,使人忽略原有的責任。對修行人而言,更應觀察貪欲如何使心受到境界繫縛。
國王好喜嗜酒。不理官事。
沉迷飲酒與荒廢職責相連,顯示放逸不僅傷害個人,也可能影響需要依靠國王治理的人民。
復次。國王好喜歌舞戲樂。不理官事。是謂第八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恒抱長患。無有強健之日。是謂第九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不信忠孝之臣。翅羽尟少。無有強佐。是謂國王成就此十法。不得久存
第八種過失,是國王沉迷歌舞與遊戲娛樂,因此荒廢國家政務。
歌舞戲樂若成為國王經常追逐的享受,使國家治理被擱置,便會妨礙應有職責的履行。
第九種,是國王長期患病,身體沒有強健安穩的時候。
佛陀將長久疾病列為國王難以久存的條件,指出身體持續衰弱,也會影響治理國家的能力。這與前述慳貪、暴虐等主動造作的不善行為不同,應當辨明其差別。
第十種,是國王不信任忠誠而能盡職的臣子,使願意真心輔佐的人逐漸減少,身邊沒有有力的助手。
「翅羽尟少」,形容能夠扶持、協助國王的人稀少;「無有強佐」,則是缺乏堅實可靠的輔佐力量。
國王若不信任忠臣,便容易失去能夠協助處理政務、勸諫過失的人。
國王好喜歌舞戲樂。不理官事。
貪著娛樂而荒廢責任,會使應當處理的事情無法得到妥善安排。修行人也應觀察,自己是否因追逐娛樂而荒廢聞法、持戒與禪修。
國王不信忠孝之臣。翅羽尟少。無有強佐。
若不願信任忠誠正直的人,便容易失去良好的輔助。修行人同樣需要善知識的勸導,不應只親近順從自己心意的人。
今比丘眾亦復如是。若成就十法。不增善本功德。身壞命終。入地獄中。何謂十法。於是。比丘不持禁戒。亦無恭恪之心。是謂比丘成就初法。不得究竟有所至到
佛陀說完國王十種不利於久安的條件後,轉而教導比丘大眾。
若比丘具有十種不善行為,不但不能增長善法根本與修行功德,身壞命終之後,還可能招感地獄果報。
佛陀先問,比丘的十種不善法是什麼?
第一種,是不奉持禁戒,也缺乏恭敬謹慎之心。
不持禁戒,是不依所受戒法約束身口行為;沒有恭恪之心,是對修行應有的恭敬、謹慎與敬畏失去重視。
比丘若對戒律缺乏恭敬,又不願實際奉行,便無法依清淨戒行逐漸成就修道的究竟利益。
比丘不持禁戒。亦無恭恪之心。
出家修道,戒律是重要的依止。若身披袈裟,卻不願守護戒行,也不尊重佛陀的教誡,便難以使善法功德增長。
復次。比丘不承事佛。不信真言。是謂比丘成就第二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不承事法。漏諸戒律。是謂比丘成就第三之法。不得久住
第二種不善法,是比丘不恭敬承事佛陀,也不信受真實教言。
承事佛,是對佛陀生起恭敬心,珍惜佛陀的教導,願意依照正法修行。
不信真言,是對真實正法缺乏信受之心,不能將佛陀所說的法作為修道依循。
若對佛陀失去恭敬,又不願信受正法,便難以在修學中建立穩固的信心。
第三種不善法,是不承事正法,並且使戒律有所缺漏。
承事法,不只是讀誦佛法,而是恭敬正法、理解正法,並且依正法調整自己的身口意。
漏諸戒律,是對戒律缺乏防護,使應當遵守的戒法出現缺失。
比丘不承事佛。不信真言。
若對佛陀教導失去信受,便容易隨個人好惡選擇是否奉行。真正的恭敬,應當表現在願意依佛陀所教導的正法修學。
比丘不承事法。漏諸戒律。
佛法若只停留在口頭知識,戒律又不願守護,便不能使所學成為清淨修行。
復次。比丘承事聖眾。恒自卑意。不信彼受。是謂比丘成就第四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貪著利養。心不放捨。是謂比丘成就第五之法。不得久住
第四種不善法,涉及比丘對聖眾的承事與信受。
佛陀說,比丘雖有承事聖眾的行為,卻常懷自卑之意,又不信受聖眾所受持的法,便不能使承事真正成為修行的利益。
承事聖眾,應當包含恭敬與信受清淨教法。若只有外在承事,內心卻缺乏真正信受,便難以從聖眾的修行中得到正法利益。
第五種不善法,是貪著利養,心中不願捨離。
利養包括修行人所得到的衣食資具、財物供養,以及與供養相關的種種利益。
比丘若對利養生起貪著,便容易把受供養的多少,看得比自己的戒行與修道更加重要。
「心不放捨」,表示雖然已經知道利養會使心受到牽引,卻仍然不肯放下貪著。
比丘承事聖眾。恒自卑意。不信彼受。
承事聖眾,應當重視清淨教法的信受與奉行,不可只有外在形式,而不能真正依止善法修學。
比丘貪著利養。心不放捨。
利養本是維持生活與修行的助緣,若對利養生起執取,便可能使修行方向逐漸偏離解脫。
復次。比丘不多學問。不勤加誦讀翫習。是謂比丘成就六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不與善知識從事。恒與惡知識從事。是謂比丘第七之法。不得久存
第六種不善法,是比丘不願多聞學法,也不勤於誦讀與反覆研習。
不多學問,是缺乏學習正法的用心;不勤誦讀,是不願持續熟悉佛陀教導;不加翫習,是對已經聽聞的法不肯反覆思惟、理解與實踐。
修行人若不肯學習,便容易因不明白戒律與法義,而在日常生活中隨習氣造作。
第七種不善法,是不親近善知識,反而經常與惡知識往來。
善知識能夠以正法勸導,使人遠離惡行、增長善法。惡知識則可能引導人放逸,增長貪著、瞋恚與不善行為。
經常與惡知識相處,若又缺乏正念與智慧,便容易受到不善言行影響,使原有的修行逐漸退失。
比丘不多學問。不勤加誦讀翫習。
聞法、誦讀與反覆研習,是使修行人明白佛陀教導的重要方法。若缺乏持續學習,便容易對應當修習的法失去清楚認識。
比丘不與善知識從事。恒與惡知識從事。
親近什麼人,容易受到相應言行的影響。修行人應當珍惜能夠勸自己改過、依正法修學的善知識,不應因貪著世俗交往而遠離清淨法友。
復次。比丘恒喜事役。不念坐禪。是謂第八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復著算數。返道就俗。不習正法。是謂比丘第九之法。不得久存
第八種不善法,是比丘經常喜好處理各種事務,卻不再憶念坐禪修行。
事役,是種種需要奔走、處理與勞動的事務。佛陀指出的過患,在於比丘過度喜好事役,因而荒廢坐禪。
坐禪需要收攝身心,在寂靜中培養定力,觀察煩惱與身心生滅。若終日忙於事務,卻不肯為禪修留下時間,便難以使內心逐漸安定。
第九種不善法,是比丘貪著算數之事,背離修道方向而趨向世俗生活,不再修習正法。
算數原是計算、分別數量的事務。佛陀將其與返道就俗、不習正法相連,指出比丘若沉迷世間技藝與俗務,使修道之心逐漸轉向世俗,便會荒廢原本應當修習的正法。
比丘恒喜事役。不念坐禪。
忙碌不等於精進。即使每天處理許多事情,若不再修習禪定、觀察煩惱,仍可能使修行停留在外在活動之中。
比丘復著算數。返道就俗。不習正法。
佛陀警誡的是貪著俗務,以致偏離修道、不再修習正法。修行人應當明辨日常事務與修道的主次,不使世間事務完全取代聞法與實修。
復次。比丘不樂修梵行。貪著不淨。是謂比丘第十之法。不得久存。是謂。比丘。成就此十法者。必墮三惡趣。不生善處
第十種不善法,是比丘不喜歡修習清淨梵行,反而貪著不清淨的行為。
梵行,是遠離欲染、依戒律與正法修習的清淨生活。出家修道,本應以清淨戒行、遠離貪欲與趣向解脫為重要方向。
若比丘不願修習梵行,又貪著不淨,便使出家修行的根本受到損害。
佛陀說明第十種不善法之後,總結具有這十種過失的比丘,必定因不善行為招感惡趣果報,不能生於善處。
三惡趣,是地獄、餓鬼、畜生等受苦的趣向。佛陀以嚴重的果報警誡比丘,不能輕視戒律、放逸與貪著不淨所帶來的危險。
比丘不樂修梵行。貪著不淨。
不樂梵行,是失去對清淨修道的歡喜;貪著不淨,則是讓欲染與不善行為繼續增長。若長久如此,便與出家求解脫的本願相違。
成就此十法者。必墮三惡趣。不生善處
佛陀以惡趣果報警策修行人。戒律、信受三寶、多聞學法、親近善知識、坐禪與清淨梵行,都不可隨意荒廢。
《今日修行觀照》
佛陀先宣說國王十種使國家難以久安的過失,再教導比丘十種使善法功德不能增長的不善行為。
國王若貪著財物、不受勸諫、沉迷欲樂,便容易荒廢治理國家的責任。
修行人若貪著利養、不願聞法、遠離善知識、荒廢坐禪,也會逐漸偏離出家修道的本願。
一個人是否正在放逸,不是看他每天有多少事情可忙,而是看他是否仍然記得自己應當履行的責任。
今日可以檢視自己的修行生活。
是否每天處理許多事務,卻沒有時間安靜坐下來觀察自己的心?
是否願意花時間與人談論世俗事情,卻不願反覆讀誦、思惟佛陀的教導?
是否喜歡聽別人讚歎自己,卻不願接受善知識指出過失?
是否對生活資具與他人的供養,逐漸生起比較與貪求?
若發現這些情形,便應重新調整自己的身口意行。
真正的精進,不是把日子安排得十分忙碌,而是每天都願意為斷除煩惱、增長善法而用功。
佛陀教導比丘不應遠離善知識,也使我們明白,良善的法友不一定只說讓自己高興的話。
有時善知識指出我們的懈怠、貪著或言語過失,心中可能一時不舒服,但若能依正法反省,便有改正的機會。
若只喜歡親近順從自己的人,不願聽見真實的勸告,便容易使過失持續存在。
能夠接受正當勸諫,是保護自己的修行;願意遠離惡知識,是保護自己的道心。
今天可以從一件小事開始修習。
少一分對利養的計較,多一分知足;少一分無益的交談,多一分聞法;少一分對他人勸諫的抗拒,多一分虛心;少一分俗務牽纏,多一分寂靜觀照。
《慧照心得》
佛陀以國王治國的過失,教導比丘反觀自己的修行,使學僧深深警惕。
國王若不受忠臣勸諫,便可能因自己的瞋恚、貪著與錯誤決定,使人民受到苦惱。
出家修道也是如此。
若對善知識的教誡不願信受,對佛陀的戒律不願奉行,對自己的貪欲與懈怠又不願改正,即使每日身披袈裟,也難以使煩惱真正止息。
出家最應當警惕的,不是外在生活是否辛苦,而是自己的心是否逐漸失去對清淨梵行的恭敬。
佛陀特別指出,比丘若喜好事役而不念坐禪,便是使修行不能久住的過失。
這使學僧反省,寺院與共修事務固然需要有人承擔,但若終日忙於處理事情,卻沒有時間觀察自己的貪瞋癡,便應重新檢視修行的主次。
做事可以是服務大眾的善行,但不能因此忘記自己出家是為了修習正法、遠離生死煩惱。
事情做得再多,若心中的貪瞋癡沒有減少,仍應謙卑反省自己的修行。
佛陀又教導比丘不可遠離善知識。
真正的善知識,不只是能與自己相處和樂的人,也是能夠在自己有過失時,依正法指出問題、勸導改正的人。
若自己只願聽好話,不願接受規勸,便可能像不信忠臣的國王,逐漸失去扶持正道的重要助緣。
學僧願意常常觀察,是否因利養而生貪著,是否因忙碌而荒廢禪修,是否因憍慢而不肯接受勸諫,是否因習慣安逸而失去精進。
真正護持自己的出家生命,是不讓戒律荒廢,不讓正法遠離,不讓清淨梵行被世俗欲樂取代。
願自己無論處理多少事務,都不忘每日聞法、思惟與禪修;無論受到多少恭敬,都不失謙卑;無論生活資具是否充足,都能少欲知足。
願我等諸佛眷屬、諸尊法親、諸善知識,共同恭敬三寶,奉持禁戒,遠離貪著與放逸。
願我們珍惜善知識的教誡,不以憍慢拒絕規勸;珍惜聞法因緣,不以俗務荒廢修行;珍惜清淨梵行,不使貪欲與不善習氣損害道心。
願一切眾生遠離不善業因,增長正見與慈悲,於身口意中奉行善法,遠離三惡趣,漸至清淨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