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4)之1〈一切諸法之本・凡夫於地水火風乃至涅槃皆起想著〉
《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4)之1〈一切諸法之本・凡夫於地水火風乃至涅槃皆起想著〉
世尊宣說《一切諸法之本》,使比丘明白認識種種境界與真正通達其義,並不是同一回事。凡夫雖然能辨別地、水、火、風,知道人與諸天的差別,甚至能認知極微細的禪定境界,卻仍可能在所知之中生起自我認定與貪著。若不親近善知識、不領受賢聖教法,即使知道許多名相,也未必能因此離開煩惱。
(六)聞如是 一時。佛在優迦羅竹園中。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與汝當說妙法。初善.中善.竟善。義理深邃。清淨修行梵行。此經名曰。一切諸法之本。汝等善思念之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是時。諸比丘從佛受教
佛住在優迦羅竹園時,與五百位大比丘共同安住。世尊告訴諸比丘,現在要為他們宣說妙法。
「初善、中善、竟善」,說明佛所宣說的教法,從開始、中間直到究竟,都具有引導修行向善的意義。不是只有初學時有所利益,也不是只在最後才有價值,而是修學的整個過程都應與善法相應。
「義理深邃」指出所說之法意義深廣,不能只憑表面文字便以為已經通達。「清淨修行梵行」則說明聽聞這些法義,是為了實際修習清淨梵行,不是單純增加知識。
佛為這部經命名為《一切諸法之本》,並囑咐諸比丘善加思惟憶念。諸比丘回答「如是,世尊」,表示願意接受教導,隨後從佛領受教誡。
初善.中善.竟善。義理深邃。清淨修行梵行。
佛法從開始修學到究竟成就,都應引導身口意走向清淨。聽懂法義只是修學所需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依教實行,使貪愛、瞋恚與愚癡逐漸減少。
此經名曰。一切諸法之本。汝等善思念之
佛特別囑咐比丘善加思念,因為對諸法的認知若沒有正確觀察,很容易在知道名相之後,又對名相與境界產生新的執取。
佛告之曰。彼云何名為一切諸法之本。於是。比丘。凡夫之人不睹賢聖之教。亦不掌護如來言教。不親近善知識。不受善知識言教。彼觀此地如實知之。此是地如審是地。如實是地。亦復是水。亦復是火。亦復是風。四事合以為人。愚者之所娛樂。
佛先提出「彼云何名為一切諸法之本」,讓比丘明白接下來所要辨別的是什麼。
凡夫之人不見賢聖教法的真實義,也不能妥善領受、守護如來的教導。又因不親近善知識,不接受善知識的言教,便缺少引導自己正確觀察身心與境界的重要因緣。
佛接著說,凡夫觀看地時,也能認出這是地,並且認定地確實是地。這裡所說的「如實知之」「如審是地」「如實是地」,要連同前面凡夫不受賢聖教法的情形一起理解。凡夫雖然能辨認所見之物,卻不表示已經具有賢聖離著的智慧。
對水、火、風也是如此。凡夫可以辨認四大,知道它們各有不同性質,也知道地、水、火、風四事和合而有人身。
然而,愚者就在所認知的境界中娛樂其心。看見、分別、認定之後,心便可能進一步有所愛樂與執取,把對境界的認知當成可以依靠、可以滿足自己的事物。
凡夫之人不睹賢聖之教。亦不掌護如來言教。不親近善知識。不受善知識言教。
不親近善知識,便少了聽聞正法與修正錯誤知見的因緣。即使日常能分辨許多事物,也不一定懂得如何從認知之中觀察貪愛、破除執取。
彼觀此地如實知之。此是地如審是地。如實是地。
知道眼前是地,與對地不起執取,仍有差別。凡夫雖然認識事物的名稱與形態,卻可能在認識之後,繼續產生自己的判斷、愛樂與依附。
四事合以為人。愚者之所娛樂。
地、水、火、風和合而有人身,凡夫卻容易在這個和合之身上生起種種愛著。身體是依條件而存在,心卻可能將它視為可以長久保有、可以滿足自己欲望的依靠。
天自知為天。樂於天中天。梵天自知為梵天。大梵自知為大梵。無能出者。光音天還自相知由光音天來。遍淨天自知為遍淨天。果實天自知為果實天而不錯亂。阿毘耶陀天自知為阿毘耶陀天。
佛繼續說明凡夫對不同眾生境界的認知。
「天自知為天」,是指天眾認知自己所處的天界身分與境界,並且愛樂天中生活。即使天界福樂勝過人間,只要心仍沉醉於所居境界,便仍有愛著。
「梵天自知為梵天」,表示梵天認知自己屬於梵天境界。「大梵自知為大梵,無能出者」,則顯示大梵對自身地位的認定,乃至生起無人能超越自己的想法。
「光音天還自相知由光音天來」,是說光音天眾認知自己來自光音天,仍以所屬天界作為認識自己的依據。
「遍淨天自知為遍淨天」,同樣是認知自己所居住的遍淨天境界。
「果實天自知為果實天而不錯亂」,表示果實天眾明白自己的天界身分,並不把所屬境界錯認為其他天處。
「阿毘耶陀天自知為阿毘耶陀天」,也是依其所居天處而認知自己。
這些天眾雖然各自知道所屬境界,卻仍須辨明:認得自己是什麼身分,並不等於已經超越對身分與境界的執取。
天自知為天。樂於天中天。
天界雖有殊勝福樂,心若仍以天界生活為滿足,就仍在可愛境界之中安住。福樂並不能直接等同解脫,因為對樂境的貪著仍可能存在。
大梵自知為大梵。無能出者。
當心把自己的境界看得極高,甚至認為沒有其他存在能超越自己,便容易使自我認定更加牢固。修行若因所得境界而生高慢,反而會受到自身見解的障礙。
果實天自知為果實天而不錯亂。阿毘耶陀天自知為阿毘耶陀天。
能分辨自己所居的境界,仍然只是對境界的認知。即使辨認正確,也應繼續觀察心是否因此生起愛樂、認同與執取。
空處天自知為空處天。識處天自知為識處天。不用處天自知為不用處天。有想無想處天自知為有想無想處天。見者自知為見。聞者自知為聞。欲者自知為欲。智者自知為智。
佛又列出四種極為微細的受生境界。
「空處天自知為空處天」,是說受生於空處的眾生,認知自己所處的空處境界。
「識處天自知為識處天」,是說受生於識處的眾生,認知自己所處的識處境界。
「不用處天自知為不用處天」,是說受生於不用處的眾生,認知自己所處的不用處境界。
「有想無想處天自知為有想無想處天」,則是受生於極微細想境的眾生,仍依相應境界而有所認知。
從空處、識處、不用處直到有想無想處,境界雖然逐漸微細,佛仍把它們列入凡夫可能有所認知與認定的範圍。
接著說「見者自知為見」,表示對所見之事有所認知;「聞者自知為聞」,表示對所聞之事有所認知。
「欲者自知為欲」,是對欲有所認知;「智者自知為智」,則是對智有所認知。
見、聞、欲、智都可以成為心所分別的對象。知道自己看見了什麼、聽見了什麼,甚至認為自己具有某種智慧,若沒有進一步辨別執取,仍可能停留在自我認定之中。
空處天自知為空處天。識處天自知為識處天。
空處與識處雖屬微細境界,仍然可以被認知、被分別。若心安住其中而生愛著,就不能只因境界寂靜,便認為一切煩惱已經滅盡。
不用處天自知為不用處天。有想無想處天自知為有想無想處天。
不用處與有想無想處同樣不能直接等同究竟解脫。修道人應辨別所證得的境界與煩惱是否真正止息,不可因所得微細便停止觀察。
見者自知為見。聞者自知為聞。欲者自知為欲。智者自知為智。
看見、聽聞、認知欲望、認知智慧,都可能成為心中新的分別。尤其當人開始執著「我看得清楚」「我懂得很多」「我有智慧」,便更需要觀察其中是否夾雜自我高舉與貪著。
一類自知為一類。若干類自知為若干類。悉具足自知為悉具足。涅槃自知為涅槃。於中而自娛樂。所以然者。非智者之所說也
佛繼續說「一類自知為一類」,是對單一類別有所認知,並認定它是一類。
「若干類自知為若干類」,則是對種種不同類別有所分別,知道它們具有多樣差別。
「悉具足自知為悉具足」,表示對具足之相也有所認定。心不只會對個別事物起分別,也可能對整體、圓滿、具足等認知產生執取。
最後佛說「涅槃自知為涅槃,於中而自娛樂」。涅槃雖然是修行所向的寂滅解脫,但凡夫若只是憑自己的分別認知涅槃,進一步在對涅槃的想像或認定中自得其樂,仍然沒有真正離開想著。
「所以然者,非智者之所說也」,佛指出凡夫如此認知並自我娛樂,並不是有智慧者所教導的離著之道。
這也使人明白,修行不能只停在認識法義名稱,甚至不能只因自己常常談論涅槃,就認為已經通達涅槃。
一類自知為一類。若干類自知為若干類。
心能分別一類與多類,是一般認知的作用。但若只停在分別之中,又對自己的認知生起執取,便還沒有超越凡夫對境界的依附。
悉具足自知為悉具足。
即使認為某種狀態已經具足,仍要警覺其中有沒有對圓滿境界的認定與貪著。不能單憑心中出現「已經具足」的想法,就判定修行確實究竟。
涅槃自知為涅槃。於中而自娛樂。
凡夫可以知道涅槃的名稱,也可以理解涅槃是修行所求的寂滅,但若把自己對涅槃的理解當成真正證得,甚至在其中生起滿足與自我高舉,便仍落在分別與想著之中。
所以然者。非智者之所說也
佛指出,這種停留在自我認定與娛樂中的認知,並不是智慧所教導的究竟方向。真正修行,必須進一步辨別心如何執取所知,而不能只把所知的名稱當成證悟。
《今日修行觀照》
日常生活中,我們很容易把「知道」當成「做到」。知道貪心不好,遇到喜歡的東西卻仍想佔有;知道瞋恚會傷害自己與他人,遇到不順心的事情卻仍反覆生氣;知道無常,面對失去時卻依然難以接受。
知道無常,不等於已經放下對常住的期待;知道無我,不等於面對稱讚與批評時已經沒有我執。
佛先指出凡夫不親近善知識、不接受賢聖教法,正可用來檢查我們自己的修學態度。
有時並不是沒有聽過佛法,而是聽過之後仍然只相信自己的理解。當善知識指出過失,心便急著辯解;當別人的見解不同,便急著證明自己正確。如此一來,雖然知道很多佛教名相,卻未必真正接受了佛法的調伏。
從地、水、火、風直到種種天界,佛讓比丘看見凡夫對境界的認知可以十分廣泛,但所知愈多,也不保證貪著愈少。
今天認為自己懂得某些法義,明天又學到更深的名相,若內心因此生起「我比別人懂得多」的念頭,知識便可能成為高慢的依靠。
真正值得觀察的,不只是自己學會多少法義,而是學法之後,對自己與境界的執取有沒有逐漸減少。
談論寂靜時,心是否真的比較不散亂?談論慈悲時,遇到不喜歡的人是否願意減少傷害?談論無我時,受到批評是否願意先觀察自己的反應?
若只喜歡談論殊勝境界,卻不願面對眼前的貪、瞋、癡,修學便容易停留在名相之中。
《慧照心得》
《一切諸法之本》讓學僧深深感受到,修行最容易被忽略的,不一定是明顯的貪欲,而是心對自己所知的執取。
不懂時想要懂,懂了一些又容易認為自己已經知道。學了幾個名相,便急著與人談論;理解了一些法義,又容易把自己的理解看得很重。
可是佛從地、水、火、風說到人與諸天,再說到見聞欲智,甚至連涅槃也列入凡夫可能生起認定與娛樂的範圍。
知道佛法的名稱,是修學的開始;能依佛法觀察並捨離自己的執取,才是在讓所聞之法真正發生作用。
知道無常,就要學習面對變化;知道苦,就要觀察貪愛如何使苦增長;知道無我,就要在被稱讚、被批評、被誤解時,察看那顆急著保護自己的心。
若口中說著放下,心裡卻一直不肯放下;口中談著清淨,遇境仍然隨貪瞋而轉,那麼所知便還沒有真正成為自己的修行。
佛指出凡夫不親近善知識,也令人警醒。因為沒有善知識引導時,自己的想法很容易變成衡量一切的標準。即使已經理解錯誤,也可能因為執著自己的見解而不願回轉。
修行愈往深處,愈不能只問自己懂得多少,而要問自己還執著什麼。
即使對寂滅解脫生起深切嚮往,也應保持謙下,不因談論涅槃便認為自己已經證得,不因偶得寂靜便自認究竟。
願在聞法之後,能真正依教觀察身心;在認識境界之後,不再隨境界增長我慢;在修學智慧之時,不讓所知成為另一種貪著。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