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三十八(5)之1〈佛教遇害不起惡念慈護眾生・以渡河船筏譬喻善法亦當捨〉
世尊向諸比丘宣說船筏譬喻,先教導修行人即使遭遇賊人擒捉,也應守護心念,不生瞋害,以慈悲喜護之心普遍對待眾生。佛又以大地、水、火、風能容受好惡而不起增減作為修心的譬喻,進一步說明善法尚且應當知道如何捨離,何況不善之法。渡河的人依靠船筏離開險難,到達安穩彼岸後,便不須繼續背負船筏。修行者同樣應當依正法離苦,不可將已經完成度脫作用的方便,轉成新的執取。
(五)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船筏譬喻。汝等善思念之。戢在心懷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諸比丘從佛受教
佛當時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向諸比丘宣說船筏譬喻。
世尊先告訴比丘們,應當仔細思惟即將聽聞的教導,並將其收藏於心中,不使忘失。
善思念之,是要用心思考佛所說的道理,不只是聽見譬喻的名稱。
戢在心懷,是要將所聞法義謹記於心,使它能在日後面對境界時成為修行的依據。
諸比丘恭敬回答,願意依世尊所教而行,隨即接受佛的教導。
汝等善思念之。戢在心懷
佛教導比丘,聽聞船筏譬喻之後,須認真思惟並牢記於心。因為修行面對苦難、欲愛與執取時,能否正確理解所聞之法,直接關係到身心如何應對境界。
世尊告曰。彼云何名為船筏譬喻。若汝等行路為賊所擒。當執心意。無起惡情。當起護心。遍滿諸方所。無量無限不可稱計。持心當如地。猶如此地亦受於淨。亦受於不淨。屎尿穢惡皆悉受之。然地不起增減之心。不言此好.此醜。
世尊開始說明船筏譬喻,先提出修行人可能遭遇的艱難情況。
假使比丘行走道路時,被賊人擒捉,處於危險與受到傷害的境地,首先應當守護自己的心念,不讓瞋恚、怨恨與報復的惡念生起。
當執心意,是在面對危難時仍能把持自己的心,不因恐懼或憤怒而失去正念。
無起惡情,是不因對方加害,便讓自己隨之生起傷害他人的念頭。
佛進一步教導,應當生起護念眾生的心,使慈護之意遍滿各方,廣大無量,不局限於自己喜愛或親近的人。
接著,佛以大地作譬喻。
大地能承受乾淨的物品,也能承受不乾淨的物品。即使糞便、尿液及各種污穢之物落在地上,大地也都承受。
大地不會因為承受清淨之物便生歡喜,也不會因為承受污穢之物便生厭惡。它不分別說這個好、那個醜,也不起增減取捨之心。
佛以此教導修行人,面對順逆與好惡境界時,應學習不讓內心立即被愛憎所牽引。
若汝等行路為賊所擒。當執心意。無起惡情。
被賊人擒捉,是直接關係生命安危的艱難遭遇。佛在這樣的情況下教導守護心念,顯示修行不能只在環境安穩時才保持慈悲。
不生惡情,並不是要求修行者主動接受傷害,也不是禁止正當保護生命,而是不可因受到侵害,便放任瞋恚與報復心支配自己的行為。
當起護心。遍滿諸方所。無量無限不可稱計。
護心不只守護自己的情緒,也包含對眾生不生傷害、願其遠離苦惱的慈護之意。
遍滿諸方,表示慈護之心不應只限於某一處、某一類人,或只及於自己喜愛的對象。
無量無限不可稱計,則顯示慈護之心應當廣大,不以親疏好惡作為唯一的分別。
猶如此地亦受於淨。亦受於不淨。屎尿穢惡皆悉受之。
大地承受清淨與污穢,是譬喻的字面情形。
對應修行,順心的言語、不順心的言語,受到尊敬或受到輕慢,都可能成為修行者必須面對的境界。
大地不因所承受的事物而生愛憎,修行人也應學習在境界現前時,先守護自己的心,不立即隨順貪愛或瞋恚。
然地不起增減之心。不言此好.此醜。
大地不因淨穢而起分別取捨。佛教修行者學習這樣的平等心,並不是教人失去辨別善惡的能力,而是不讓個人的喜惡成為造作不善的原因。
知道某種行為有害,仍應正當處理;但處理之時,可以不以瞋恨作為出發點。
汝今所行亦當如是。設為賊所擒獲。莫生惡念。起增減心。亦如地.水.火.風。亦受於惡。亦受於好。都無增減之心。起慈.悲.喜.護之心。向一切眾生。所以然者。行善之法猶可捨之。何況惡法而可翫習。
世尊告訴諸比丘,修行時也應當如同大地一般,不因外在境界的好壞而任意生起愛憎。
即使被賊人擒獲,也應守護自己的心,不生惡念,不因對方傷害自己便生起強烈的分別與報復之心。
佛接著以地、水、火、風四大作比喻。
大地承受清淨與污穢,水接觸不同的物品,火燃燒不同的材料,風經過不同的地方,都不會因個人的喜惡而生起分別。
佛教比丘學習不以好惡牽動自己的內心,並且對一切眾生生起慈、悲、喜、護之心。
慈,是願眾生得到安樂。
悲,是見眾生受苦而願其遠離苦惱。
喜,是對眾生所得的善與安樂生起歡喜,不因比較而嫉妒。
護,是使心不被偏愛與瞋恨牽引,能以平等心對待眾生。
佛隨後說明,修習善法,到了應當捨離執取的時候,尚且須知道如何捨離,何況不善之法,更不應貪戀玩習。
設為賊所擒獲。莫生惡念。起增減心。
佛再次以被賊人擒獲的情形,要求比丘守護心念。
危難之時容易生起恐懼與瞋恚,因此更需要清楚覺察自己的反應,不讓受害的痛苦轉成傷害他人的惡意。
亦如地.水.火.風。亦受於惡。亦受於好。都無增減之心。
佛以地、水、火、風能接觸、承受不同事物而不生個人愛憎,譬喻修行者面對順逆境界時,應保持平等與清明。
四大各有自身的作用,並非全然沒有差別;佛取其不生個人貪瞋分別的情形,教人調伏愛憎。
修行人應學習不因他人的讚美便過度歡喜,也不因受到批評便立即瞋怒。
起慈.悲.喜.護之心。向一切眾生。
慈悲喜護不應只在自己心情平靜時修習,也應在遭遇逆境時繼續守護。
面對喜愛的人,應當不以貪愛繫縛;面對傷害自己的人,也不應任由瞋恨增長。
平等護念眾生,須以正見辨別行為善惡,同時不讓自己的心落入怨害。
行善之法猶可捨之。何況惡法而可翫習。
佛指出,即使是修行所依的善法,也不可在完成其作用後仍然執取,何況惡法本就應當遠離,更不應貪戀玩習。
這不是教人不必修善,更不是容許捨棄戒律、停止正法修行。
善法應當如實修習,用來對治不善、扶助解脫;但不可因自己修善有所成就,便產生新的憍慢與執取。
惡法既能引生苦惱,更不應以任何理由繼續習行。
如有人遭恐難之處。欲度難處至安隱之處。隨意馳走。求其安處。彼見大河極為深廣。亦無船.橋而可得渡至彼岸者。然所立之處極為恐難。彼岸無為
世尊接著提出渡河的譬喻。
有一個人身處充滿恐怖與危難的地方,希望離開險境,到達安穩之處。
他為了尋求安全,四處奔走,尋找可以離開危險的方法。
後來,他看見一條大河,河水十分深廣,難以直接涉水而過。
河上既沒有可以乘坐的船,也沒有可以通往對岸的橋,因此無法依靠現成的渡河工具到達彼岸。
這個人目前所站立的地方充滿恐怖與危難,而河流對岸則是安穩無為之處。
他若想脫離危險,就必須設法渡過眼前深廣的大河。
如有人遭恐難之處。欲度難處至安隱之處。
就字面而言,此人身處危險之地,希望離開恐難,到達安穩之處。
對應修行,眾生受到煩惱與生死苦惱繫縛,應當尋求出離之道,不再只是停留在苦惱之中。
日常觀照時,若已經知道貪愛、瞋恚與愚癡會引生痛苦,就不應繼續將這些煩惱當作可以依靠的安樂。
彼見大河極為深廣。亦無船.橋而可得渡至彼岸者。
大河深廣,沒有船橋,是此人必須面對的實際困難。
相應法義,是修行者雖已知道應當離苦,卻仍須依正當的方法修習,不能只憑希望便到達解脫。
深廣的河流,不會因為此人想要渡過便自然消失。生死煩惱也不會因為口頭希望解脫,就不再生起。
然所立之處極為恐難。彼岸無為
此岸充滿恐怖危難,彼岸則是安穩之處。
此人必須辨明自己所處的危險,以及應當到達的方向,才會進一步尋求渡河的方法。
修行也須明白生死苦惱與涅槃安穩的差別,才能對正法生起真實的修學意願。
爾時。彼人思惟方計。此河水極深且廣。今可收拾材木草葉。縛筏求渡。依此筏已。從此岸得至彼岸。爾時。彼人即收拾材木草葉。縛筏而渡。從此岸至彼岸。
這個人知道大河深廣,沒有現成的船橋,便開始仔細思惟可以渡河的方法。
他想到,可以收集附近的木材、草葉等物,將它們綁成一具能夠承載身體的筏子。
只要依靠這具船筏,就有機會離開危險的此岸,渡過河流,到達安穩的彼岸。
他沒有只停留在思考,而是實際動手收拾木材與草葉,將材料綁成船筏,然後依靠船筏渡河。
最後,他成功從此岸到達彼岸。
彼人思惟方計。此河水極深且廣。
此人先認識河水深廣的困難,再思惟應當採取什麼方法。
修行同樣需要辨明自己所面對的煩惱,不能只因痛苦而急於求取結果,卻不願認真思惟正確的修行方法。
今可收拾材木草葉。縛筏求渡。
木材與草葉原本只是分散的材料,經過收集與綁縛,才成為能夠幫助渡河的船筏。
對應修行,聞法、思惟、持戒與精進,都須實際運用,才能成為遠離煩惱的助緣。
木材與草葉不是彼岸本身,而是幫助人到達彼岸的工具。正法的修習方法,也不可只停留在名稱與形式上,而須發揮引導出離的作用。
依此筏已。從此岸得至彼岸。
此人真正依靠船筏,才能從危險此岸到達安穩彼岸。
他沒有因為船筏只是工具,就拒絕使用它;也沒有以為只要製作船筏,卻不實際渡河,便能到達目的地。
修行人也應依所聞正法實際修學,不能因為究竟須離執取,就在尚未完成修行時捨棄善法。
彼人已渡岸。復作是念。此筏於我。多所饒益。由此筏得濟厄難。從有恐之地。得至無為之處。我今不捨此筏。持用自隨。云何。比丘。彼人所至到處。能用此筏自隨乎。為不能耶
這個人已經依靠船筏,成功渡過深廣的大河,到達安穩的彼岸。
他回想船筏對自己具有很大的利益。正因為有這具船筏,自己才能渡過危險的河流,從充滿恐怖的地方到達安穩之處。
於是,他生起一個念頭:這具船筏既然對自己有如此大的幫助,就不應捨棄,今後無論走到哪裡,都要將它帶在身邊。
世尊便詢問諸比丘,這個人如果到任何地方,都要帶著船筏同行,究竟適當還是不適當?
佛將問題交給比丘思惟,使他們辨明船筏在渡河之前與渡河之後,所具有的不同作用。
此筏於我。多所饒益。由此筏得濟厄難。
船筏確實幫助此人渡過危險,這份利益不能否定。
相應法義,是修行者依靠正法,得以對治煩惱、遠離苦惱。正法的利益應當恭敬珍惜,不能因為佛說善法可捨,就誤認為修善沒有必要。
我今不捨此筏。持用自隨。
此人已經到達彼岸,船筏完成了幫助渡河的作用,他卻仍希望時時背負。
若只是因為船筏曾對自己有益,便認為無論何時何地都不能捨離,就可能使原本幫助脫離困難的工具,轉而成為行動上的負擔。
對應修行,依善法對治煩惱是必要的,但若對所修的形式、方法與成就生起我所執取,也可能使心受到新的繫縛。
彼人所至到處。能用此筏自隨乎。為不能耶
佛問比丘,已經渡河的人是否還需要無論走到哪裡都背著船筏。
這個問題不是否定船筏先前的功用,而是使比丘分清:真正需要的是渡過危險,不是永遠攜帶渡河工具。
諸比丘對曰。不也。世尊。彼人所願。今已果獲。復用筏自隨乎 佛告比丘。善法猶可捨。何況非法
諸比丘回答世尊,已經渡河的人,不需要繼續帶著船筏到處行走。
因為他原本希望離開危險此岸,到達安穩彼岸,如今這個願望已經實現,船筏的渡河作用也已完成。
既然已經得到所求的結果,就沒有必要再把船筏當成必須隨身背負的東西。
佛於是教導諸比丘,善法尚且可以捨離,何況非法,更應遠離。
這裡的捨,是在善法已發揮引導出離的作用之後,不再執取其為我、為我所,並非尚未修行便拒絕持戒、禪定與智慧。
不善之法本來會增長煩惱,更不應貪戀不捨。
彼人所願。今已果獲。復用筏自隨乎
諸比丘清楚指出,此人渡河的願望已經完成。
船筏的目的,是幫助渡河;既然已到達彼岸,便沒有必要因為感念船筏的利益,而永遠背負不放。
修行也須辨明方便與目的。善法值得勤修,但不可將善法的外在形式誤認為究竟解脫本身。
善法猶可捨。何況非法
佛以船筏說明善法與非法的取捨。
善法能夠幫助修行者遠離煩惱,應當認真修習;但到達究竟安穩之後,不應再對善法生起我與我所的執取。
至於非法,本來就是應當遠離的不善行為與錯誤方向,更不能因為熟悉或貪戀,便繼續習行。
尚未渡河時,不可因為終究要捨筏,就拒絕乘筏;尚未止息煩惱時,也不可藉口善法可捨,便放棄修習正法。
《今日修行觀照》
世尊以船筏譬喻修行,使我們明白,面對苦惱時,應當依靠正法尋求出離;當善法發揮應有作用,也不可對所得產生新的執取。
人在生活中,常因為某件事情曾經幫助自己,便認為永遠不能改變。
某種方法曾經帶來安穩,便始終固守;某種修行方式曾使心安定,便認為所有人都應採取相同的方法。
甚至自己持戒、誦經、禮佛有所進步,也可能因此生起比較與憍慢。
善法是幫助我們遠離煩惱的依靠,不應變成證明自己高於他人的工具。
船筏的作用,在於幫助人渡河。若還在危險的此岸,就應認真利用船筏,不可因為將來到達彼岸便可以捨筏,現在就放棄渡河。
同樣的道理,我們尚未斷除貪愛、瞋恚與愚癡,就應認真修習戒定慧,不可將善法可捨誤解成不必持戒、不必精進。
有時我們也會因為受到批評而瞋怒,因為他人言語不如己意而心生怨恨。
佛先以大地、水、火、風作譬喻,教導即使遇到危難,也應守護心念,不生惡情。
修行不是要求外在世界永遠順從自己,而是在順逆境界之中,學習不讓貪瞋支配內心。
今日可以觀察兩件事情。
當別人的言語使自己不快時,是否立即生起責怪與報復的念頭?
當自己完成一件善事時,是否因為有所付出,就希望別人認可,甚至認為自己比他人殊勝?
若能在這些地方提起正念,便是在學習不被愛憎牽引,也不把善行轉成新的執取。
《慧照心得》
世尊教導諸比丘,即使被賊人擒捉,也應守護心念,不起惡情,並以慈悲喜護之心對待眾生。
這使我們明白,修行最需要用功的地方,往往不是環境平靜、萬事順心的時候,而是在遭遇逆境、受到傷害或面對不如意時。
平日說自己願意慈悲,並不困難;當別人的言語真正觸動自己的瞋恚,還能不能守護心念,才更能看見自己需要修習的地方。
真正的慈悲,不是從來沒有遇到逆境,而是在逆境現前時,仍願意不以惡念傷害眾生。
佛又以船筏渡河作譬喻,指出善法尚且應當知道如何捨離,何況非法。
我們應當認真修善,但不能因為自己持戒、誦經、禮佛或布施,便認為已經高於他人。
若修善之後,反而生起更多我慢與執取,就應重新觀察自己是否理解修行的方向。
然而,尚未到達彼岸時,船筏仍然不可缺少。
同樣地,貪瞋癡尚未止息,戒律、正念、禪定與智慧便仍須精進修習,不可只談捨離,卻不願真正用功。
應當捨離的是使心受到繫縛的執取,不是尚未完成的清淨修行。
願自己遇到不如意時,先守護心念,不任由瞋恚增長;修習善行時,不以所得自滿;聞法修道時,珍惜正法的引導,不將方便誤認為究竟。
願一切眾生遠離怨害與貪著,修習慈悲喜護,依正法精進,渡越生死苦惱,不再為煩惱所繫縛,終至涅槃寂靜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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