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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25・增壹阿含經

《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二(5)〈滿富國制飯六千梵志・修摩提守慚愧正見拒向裸人禮拜〉

學僧 釋慧照

修摩提嫁入滿富城後,依當地制度,凡有女子出嫁他國,或從他國娶婦入城,都要受重罰;若犯此制,便須供飯六千梵志。滿財長者因此設食供養六千梵志。這些梵志平日食豬肉、豬肉羹、重釀之酒,所著衣服又有偏露半身的規矩。滿財命修摩提向他們禮拜,修摩提卻拒絕,指出世尊曾說世間之所以能分尊卑,是因有慚、有愧;若沒有慚愧,便與禽獸同群無異。因此她不願向自己認為無慚愧、裸露形體之人作禮。丈夫再三勸她,她仍堅持正見,甚至悲泣表示,寧可自身受毀、命根被斷,也不願墮入邪見。六千梵志聽後憤怒,滿財與其子只得照舊設食供養。事後滿財獨坐高樓,因這樁婚事與信仰衝突而極為愁惱。

是時。滿財長者辦具所須。乘寶羽之車。從八十由延內來。阿那邠邸長者復莊嚴己女。沐浴香熏。乘寶羽之車。將此女往迎滿財長者男。中道相遇。時。滿財長者得女便將至滿富城中

滿財長者依約準備迎娶所需,乘寶羽之車而來。阿那邠邸也為修摩提莊嚴,讓她沐浴、香熏,同樣乘寶羽之車前往迎接。

雙方在中途相遇,滿財長者接到修摩提之後,便把她帶回滿富城。

這裡把前一篇已經決定的婚事真正落實。修摩提從舍衛城進入滿富城,也正式進入一個與自己所事不同的家庭與國境。

時。滿財長者得女便將至滿富城中

從這一刻開始,前面阿那邠邸所擔心的「所事神祠不同」不再只是可能發生的問題,而即將成為修摩提必須親自面對的生活處境。

爾時。滿富城中人民之類各作制限。若此城中有女出適他國者。當重刑罰。若復他國取婦將入國者。亦重刑罰

滿富城中有既定規則:如果本城女子嫁到別國,要受重罰;如果從別國娶婦回到城中,同樣要受重罰。

所以滿財把修摩提從舍衛城迎入滿富城後,已經觸犯當地所立的制度。

若復他國取婦將入國者。亦重刑罰

滿財不是不知道規定,而是婚事既已完成,也必須承擔依當地制度而來的後果。

爾時。彼國有六千梵志。國人所奉制限。有言。設犯制者。當飯六千梵志。

當地共有六千梵志,人民所奉行的制度規定,若有人犯了前面的婚嫁限制,就應當設飯供養六千梵志。

因此滿財接下來所設的大供養,直接與他迎娶修摩提入城所犯的制度相連。

爾時。長者自知犯制。即飯六千梵志。然梵志所食。均食豬肉。及豬肉羹。重釀之酒。又梵志所著衣服。或被白[疊*毛]。或披毳衣。然彼梵志之法。入國之時。以衣偏著右肩。半身露見

滿財知道自己犯了城中規定,因此準備供飯六千梵志。

經中接著具體說明這些梵志的飲食與衣著:食豬肉、豬肉羹,飲重釀之酒;有的披白[疊*毛],有的披毳衣。依他們自己的規矩,入國時把衣服偏著右肩,半身露在外面。

這些細節不是無關緊要的描寫,因為後面修摩提拒絕禮拜,正是直接針對他們露身而來。

以衣偏著右肩。半身露見

這是他們自己的服制,但修摩提看到後,會依自己所受佛法中「慚、愧」的標準作出判斷。

爾時。長者即白。時到。飲食已具 是時。六千梵志皆偏著衣裳。半身露見。入長者家 時。長者見梵志來。膝行前迎。恭敬作禮。最大梵志舉手稱善。前抱長者項。往詣坐所。餘梵志者各隨次而坐

飲食準備完畢後,滿財通知時辰已到。

六千梵志都依自己的服制偏著衣裳、半身露見,進入滿財家中。滿財看見他們來,便膝行上前迎接,恭敬作禮。

其中最大的梵志舉手稱善,並抱住滿財的頸項,一同走到座位;其他梵志也依次坐下。

這裡顯示滿財對這群梵志極為恭敬,也確實把他們視為自己所奉事的師眾。

長者見梵志來。膝行前迎。恭敬作禮。

滿財的態度與後面修摩提的拒禮形成直接對照:一方把他們視為應當尊敬的師長,一方則依佛法中的慚愧標準認為不堪禮拜。

爾時。六千梵志坐已定訖。時。長者語修摩提女曰。汝自莊嚴。向我等師作禮 修摩提女報曰。止。止。大家。我不堪任向裸人禮

六千梵志坐定之後,滿財要求修摩提自行莊嚴,前去向他們的師眾作禮。

修摩提立即拒絕,而且連說兩次「止、止」,表示態度非常明確。她說自己不能向裸人禮拜。

止。止。大家。我不堪任向裸人禮

她不是猶豫後勉強從命,而是當下直接表明界線。進入夫家之後,她沒有因家庭壓力便改變自己對所禮對象的判斷。

長者曰。此非裸人。非不有慚。但所著衣者。是其法服

滿財立刻替這些梵志解釋,說他們並不是裸人,也不是沒有慚,只是所穿的衣服本來就是他們的法服。

在滿財看來,半身露見不是失儀,而是宗教服制,所以不應因此輕視。

修摩提女曰。此無慚愧之人。皆共露形體在外。有何法服之用。長者願聽。世尊亦說有二事因緣。世人所貴。所謂有慚.有愧。

修摩提並不接受滿財的解釋。

她認為這些人露出身體,正顯示缺少慚愧,所以即使稱為法服,也不能因此改變她的判斷。

接著她不是只依個人好惡批評,而是引出自己從世尊所聞的法:世間有兩件因緣為人所尊貴,就是有慚、有愧。

世尊亦說有二事因緣。世人所貴。所謂有慚.有愧。

她所依的是佛所說慚與愧的法義。對修摩提而言,判斷一個人是否值得禮敬,不只是看外在稱號,而要看是否具足應有的慚愧之心。

若當無此二事者。則父母.兄弟.宗族五親。尊卑高下則不可分別。如今有雞.犬.豬.羊.驢.騾之屬。皆共同類無有尊卑。以有此二法在世故。則知有尊卑之異。

修摩提接著說,如果世間沒有慚與愧,父母、兄弟、宗族、五親之間的尊卑高下就無法分別。

她又舉雞、犬、豬、羊、驢、騾等作對照,說這些同類之間沒有像人間這樣的尊卑秩序。

正因世間有慚、有愧,人才能守住分際,知道什麼應做、什麼不應做,也能辨別尊卑。

以有此二法在世故。則知有尊卑之異。

在修摩提的理解裡,慚愧不是私人羞恥感,而是維持人倫與行為分際的重要根本。

然此等之人離此二法。似雞.犬.豬.羊.驢.騾同群。實不堪任向作禮拜

修摩提最後下了自己的判斷:她認為這些人已離開慚、愧二法,與雞犬豬羊驢騾同群無異,因此實在不能向他們禮拜。

她把前面「有慚有愧所以能知尊卑」的法義,直接落到眼前是否應禮敬的抉擇上。

實不堪任向作禮拜

修摩提拒禮的理由已經完整說明:不是單純因為對方是外道,而是她依自己對慚愧法的理解,認為對方的行為與值得禮敬的條件不相應。

時。修摩提夫語其婦曰。汝今可起向我等師作禮。此諸人皆是我所事之天 修摩提女報曰。且止。族姓子。我不堪任向此無慚愧裸人作禮。我今是人向驢犬作禮

修摩提的丈夫也出面勸她起身,向他們的師眾禮拜,並明說這些人都是自己所奉事的天。

修摩提仍然拒絕,稱丈夫為族姓子,卻再次說自己不能向這些她認為無慚愧、裸露之人作禮。

她甚至以「我是人,怎能向驢犬作禮」來表達自己不願屈從的決心。

我不堪任向此無慚愧裸人作禮

即使現在勸她的已不是公公,而是丈夫,她的立場仍沒有改變。

夫復語曰。止。止。貴女。勿作是言。自護汝口。勿有所犯。此亦非驢。復非誑惑。但所著之衣。正是法衣

丈夫立刻制止她,叫她不要這樣說,要保護自己的口業,不要有所冒犯。

他再次替梵志說明,這些人不是驢,也不是欺誑,只是所穿的衣服就是他們的法衣。

這裡可以看見丈夫的擔憂:他不只不同意修摩提的判斷,也怕她因言語太重而造成過失與衝突。

是時。修摩提女涕零悲泣。顏色變異。並作是說。我父母五親寧形毀。五刻斷其命根。終不墮此邪見之中

修摩提聽到丈夫再次要求後,流淚悲泣,臉色也變了。

她明白表示:即使自己的父母五親遭受形體毀傷,即使自己命根被斷,也終究不願墮入她所認定的邪見之中。

終不墮此邪見之中

這句話把她真正守護的核心說了出來。她最怕的不是家庭責難,也不是自身受苦,而是正見失守、轉入邪見。

我父母五親寧形毀。五刻斷其命根。

她以極重的語氣表示,即使面臨自己與親族受大苦,也不願為了求得安穩而改變所信。

這裡應如實看見她當下的堅決,不必再替她增加經中沒有說出的內心動機。

時。六千梵志各共高聲而作是說。止。止。長者。何故使此婢罵詈乃爾。若見請者。時供辦飲食。

六千梵志聽到修摩提的話後,紛紛高聲制止滿財,質問他為什麼讓這個女子如此辱罵他們。

他們不願再與修摩提爭辯,只要求既然請了他們,就趕快把飲食準備好。

何故使此婢罵詈乃爾

在他們看來,修摩提的話已經不是單純拒絕禮拜,而是公開羞辱,所以彼此衝突至此完全表面化。

是時。長者及修摩提夫即辦豬肉.豬肉羹.重釀之酒。食六千梵志。皆使充足。諸梵志食已。少多論議。便起而去

滿財長者與修摩提的丈夫隨即準備豬肉、豬肉羹與重釀之酒,供養六千梵志,使他們都吃得飽足。

梵志們食畢,又作了一些議論,便起身離去。

這場因國制而設的供養雖然完成,但滿財家的內部衝突並沒有因此消失。

是時。滿財長者在高樓上。煩冤愁惋。獨坐思惟。我今取此來。便為破家。無異辱我門戶

六千梵志離去之後,滿財獨自坐在高樓上,心中非常煩悶、憂愁。

他想到,自己把修摩提娶進門,現在反而像是把破壞家庭的人帶了進來,也等於羞辱了自家門戶。

我今取此來。便為破家。無異辱我門戶

這是滿財當時真實的感受。他只看到婚後立即發生的宗教衝突,因此認為這樁婚事帶來的是破家與受辱。

但前面世尊已說修摩提前往彼國會「多所饒益,度脫人民不可稱量」。兩者形成強烈對照:滿財此刻只看見眼前衝突,後面的廣大利益尚未顯現。

《今日修行觀照》

修摩提進入滿富城後,第一個真正的考驗不是貧窮,也不是婚姻生活,而是別人要求她對自己不認同的修行對象表示恭敬。

她拒絕的理由很明確:世尊說世間所貴有慚、有愧;她認為眼前這些人的行為不具這兩法,所以不能向他們禮拜。

真正的正見,常常是在「大家都叫你順從」時才看得出來。

但這也提醒我們另一件事。守護正見不等於可以任意傷人。修摩提的丈夫立刻勸她「自護汝口,勿有所犯」,這同樣值得觀察。

我們可以不認同一種見解,也可以拒絕參與不相應的行為,但自己的言語是否過重、是否增加衝突,仍然需要照看。

《慧照心得》

這一篇最鮮明的是「慚、愧」二字。

修摩提不是只說「我不喜歡這些人」,而是直接引用世尊的教法:世人所貴,有慚、有愧。

她認為一個人如果完全離開慚愧,就連人倫尊卑都失去依據。所以她寧可承受夫家不滿,也不願勉強自己向她認定不相應的人作禮。

慚愧不是讓人自卑,而是讓人知道自己不能什麼都做。

有慚,心中有界線;有愧,知道哪些行為會失去善法。若這兩個力量都沒有,人就很容易把「我想做」當成「我可以做」。

修摩提後來哭著說,即使自己與五親受大苦,也「終不墮此邪見之中」。這種堅持很強,也讓人看到她不是為了逞強而拒絕,而是真把正見看得比眼前安穩更重要。

不過丈夫那句「自護汝口,勿有所犯」也不能忽略。

守正見,不代表不需要守口。

如果一個人因為自己相信是對的,就開始隨意羞辱別人,瞋恚仍然可能混進來。真正成熟的修行,是立場清楚,但言語仍有分寸;不隨邪見,也不讓自己因爭論造新的惡業。

滿財此時坐在高樓上,只覺得「破家、辱門戶」。但他還不知道,後面正因修摩提堅守所信,才會引出請佛、如來親臨與廣大眾生聞法得度的因緣。

願我們遇到信念衝突時,不因人情壓力便放棄正見,也不因堅持正見而忘失慚愧與口業。願所守護的法,真正使自己更清明、更穩定,也使後來的因緣能走向利益眾生,而不是只剩彼此傷害。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