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一(10)〈衣服乞食床座醫藥四事能令愛起・依善惡法辨可親近令施主福德無窮〉
世尊告訴諸比丘,衣服、乞食、床坐、醫藥四種生活資具,都可能成為愛著生起的因緣。若比丘貪著衣服、飲食、床座或醫藥,在尚未得到時便起瞋恚、想念與執取,佛不稱許這樣的受用。接著佛進一步指出,四事資具本身並非一概不可親近,真正要看受用之後生起的是善法還是不善法:若因得到衣服、乞食、床座、醫藥而起不善法,就不應親近;若受用之後能令善法生起、心不愛著,便可以親近。因此修行重點不是拒絕一切生活所需,而是在受用時不讓貪愛與瞋恚增長。佛最後勸諸比丘親近善法、除去惡法,使檀越施主所作布施真正成就無窮福德,乃至趣向甘露寂滅。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愛起之法。若比丘愛起時便起。云何為四。比丘緣衣服故便起愛。由乞食故便起愛。由床坐故便起愛。由醫藥故比丘便起愛。是謂。比丘。有此四起愛之法。有所染著
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告訴諸比丘,有四種因緣容易使愛著生起。
第一是因衣服而起愛,第二是因乞食而起愛,第三是因床坐而起愛,第四是因醫藥而起愛。
這四種都是比丘日常生活所需,本來是護持色身、維持修道的資具;若心在受用時生出貪戀、執取,就從修道助緣變成染著因緣。
比丘緣衣服故便起愛。由乞食故便起愛。由床坐故便起愛。由醫藥故比丘便起愛。
問題不只在物品本身,而在心對物品起了什麼作用。衣、食、住、藥原為生活所需,若心開始非得如此不可、沒有便不安,愛著就已經生起。
有此四起愛之法。有所染著
「有所染著」把四事共同的危險說得很直接:本來只是受用,最後卻變成心被所受用之物繫住。
其有比丘著衣裳者。我不說此人。所以然者。彼未得衣時。便起瞋恚。興想著念。
佛先說對衣裳的愛著。
若有比丘貪著衣服,佛不稱許這樣的人。原因在於,他尚未得到想要的衣服時,心便生起瞋恚,並且不斷想念、執著所求之衣。
愛著與瞋恚因此不是兩件無關的事。越認定某件東西一定要得到,得不到時就越容易生氣。
彼未得衣時。便起瞋恚。興想著念。
貪愛最容易在「沒有得到」時被看見。若沒有衣服便瞋、便反覆想念,表示心已不是單純需要,而是被欲求牽引。
其有比丘著是食者。我不說此人。所以然者。彼未得乞食時。便興瞋恚。興想著念。
第二是對乞食的愛著。
若比丘貪著飲食,佛同樣不稱許。當他尚未得到想要的食物時,就會生起瞋恚,並且反覆思念所欲之食。
飲食本來是維持身體,但若心開始追逐滋味、期待某種供養,修行就容易被口腹欲牽走。
彼未得乞食時。便興瞋恚。興想著念。
真正要警覺的,不只是吃得好不好,而是心有沒有因飲食不如意而失去平衡。
其有比丘著床座者。不說此人。所以然者。彼未得床座時。便起瞋恚。興想著念。
第三是對床座的愛著。
若比丘貪著床座、住處與舒適條件,佛也不稱許。尚未得到時便起瞋恚,心裡一直掛念所求的床座。
休息本來是身體所需,但若一定要某種環境才能安住,心就已受到外境支配。
彼未得床座時。便起瞋恚。興想著念。
舒適一旦成為非有不可的條件,沒有舒適便生瞋,修行的自在就會被削弱。
其有比丘著醫藥者。我不說此人。所以然者。彼未得醫藥時。便興瞋恚。起想著念
第四是對醫藥的愛著。
疾病時需要醫藥本來合理,但若心對醫藥生出強烈執著,未得到時便瞋恚、想念,也同樣成為染著。
佛把醫藥也列入其中,表示即使是看似最合理、最必要的生活需要,也仍應觀察內心是否因此起貪瞋。
彼未得醫藥時。便興瞋恚。起想著念
是否必要是一回事,是否執著又是另一回事。身體需要治療,不代表心必須因此陷入瞋恚與抓取。
比丘當知。我今當說衣裳二事。亦當親近。亦當不親近。云何親近。云何不親近。
佛接著進一步辨明:對衣裳並不是一概親近,也不是一概捨棄,而有兩種情況,一種可以親近,一種不應親近。
關鍵不在衣裳存在與否,而在受用之後心中生起什麼法。
亦當親近。亦當不親近。云何親近。云何不親近。
佛沒有把修行變成單純拒絕資具,而是教比丘辨別善惡結果。能令善法增長的,可以受用;令不善法生起的,就應遠離。
若得衣裳。極愛著衣者起不善法。此不可親近。若復得衣裳起善法心不愛著。此可親近。
若得到衣裳之後,心生強烈愛著,因而引生不善法,這樣的衣裳受用不可親近。
反過來,得到衣裳後,心能生起善法,而且不愛著衣物,這樣的受用便可以親近。
極愛著衣者起不善法。此不可親近。
判準很清楚:若受用之後使貪著與不善增長,即使物品本身沒有問題,也應警覺。
起善法心不愛著。此可親近。
若受用資具反而使心知足、感恩、安穩修道,不生愛著,資具便能成為善法助緣。
若乞食時起不善法。此不可親近。若乞食時起善法。此可親近。
飲食也是如此。
若乞食、受食時生起不善法,就不應親近這樣的受用方式;若受食時能生起善法,便可以親近。
佛把判準從衣裳延伸到飲食,仍然是看心最後走向善還是不善。
若得床座時起不善法。此不可親近。若得床座時起善法。亦可親近。
床座也依同樣原則判斷。
若得到床座後生起不善法,就不應親近;若因適當床座而令善法生起,例如身得休息、心能安住修行,便可以親近。
醫藥亦爾
醫藥也完全依照前面的原則。
若受用醫藥使心更加貪著、瞋恚或生不善法,就要警覺;若醫藥使身體得到治療,心仍不愛著,並能繼續修善,便可親近。
「亦爾」雖然簡短,仍完整承接前面「善法可親近、不善法不可親近」的判準,不能略過其作用。
若乞食時起善法。此可親近。若得床座時起善法。亦可親近。醫藥亦爾
衣、食、住、藥四項全部不是依物品本身決定,而是依受用後心中善惡法的增長來判斷。
是故。諸比丘。當親近善法。除去惡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欲使檀越施主。獲其功德。受福無窮。得甘露滅
佛因此勸諸比丘,應當親近善法,除去惡法。
這不只關係比丘自己,也關係檀越施主。施主布施衣食住藥,本希望成就福德;若受施者因資具生貪、瞋、染著,便沒有善用施主供養。若比丘受用之後能增長善法、除去惡法,施主的布施便得到真正善的因緣。
佛進一步說,應使檀越施主獲得功德、受福無窮,乃至得甘露滅。
當親近善法。除去惡法。
四事資具的取捨,最後仍回到這個根本原則:令善法增長者親近,令惡法增長者捨離。
欲使檀越施主。獲其功德。受福無窮。得甘露滅
受施者如法受用,不只成就自己,也是在成就施主。供養若真正護持善法與修道,施者所得利益便更加深廣。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衣裳用布施 飲食床臥具 於中莫起愛 不生諸世界
世尊最後以偈頌收攝前面所說。
「衣裳用布施」,說衣服本是施主布施而來,應當如法受用,不因所得而生貪著。
「飲食床臥具」,再攝入飲食與床臥等生活資具;依前面的教導,醫藥也在四事之中,判準相同。
「於中莫起愛」,指出真正要防護的是心在這些受用中生起愛著。
「不生諸世界」,則把不愛著進一步連到不再因染著而流轉諸世界。
衣裳用布施 飲食床臥具
字面上,是說修行人所受用的衣裳、飲食、床臥具來自布施;法義上,受用資具應知其來處,不把供養當成理所當然;當下觀照則是,每一次使用他人護持而來的資具,都應生起感恩與慚愧,不以貪心消耗施主善意。
於中莫起愛 不生諸世界
字面上,是在四事受用中不要生愛著,便不再因愛而生諸世界;法義上,愛是生死相續的重要繫縛,受用而不愛著,才不讓資具成為流轉之因;當下觀照則是,吃飯、穿衣、休息、用藥時,都可以練習「只為所需,不再加一層貪取」。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完世尊對四種愛起之法、善惡親近判準與偈頌的教導,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衣、食、住、藥都是修道人必要資具,但它們究竟成為助道還是障道,不由物品本身決定,而看受用後是善法增長,還是貪愛、瞋恚與執著增長。
《今日修行觀照》
我們日常也有自己的四事資具:衣服、飲食、住處、醫藥,只是形式比古代更多。
問題往往不是有沒有,而是「一定要怎樣才可以」。
衣服一定要某個品牌,飲食一定要某個口味,床一定要某種舒適,生病時也可能因得不到理想醫療安排而立刻煩躁。
得不到就生氣,往往正是愛著已經很深的訊號。
佛並沒有叫人故意把生活弄得困苦,而是要看受用之後生的是善法還是不善法。
一件好衣服若讓人起慢心,就要警覺;一餐好飯若令心感恩、知足、身有力修行,便能成為善緣。
《慧照心得》
這一經把「愛」講得很生活化。
不是先談很抽象的貪愛,而是直接從衣服、吃飯、床座、醫藥下手。因為這些每天都要接觸,也最容易讓人覺得「這只是正常需要」。
需要本身沒有問題,佛真正指出的是:沒有得到時,會不會起瞋恚、一直想著、一直抓著。
愛著最容易在不如意時現形。
有時我們以為自己只是「喜歡」某樣東西,可是一旦沒有,就開始煩躁、責怪別人,這時便能看見,那已經不只是喜歡,而是依賴與執取。
佛後面又說得很細:衣裳不是一概不能親近。如果得到衣裳而起不善法,就不親近;若能生善法、心不愛著,就可以親近。飲食、床座、醫藥也是如此。
佛不是教人逃離生活,而是教人在生活中分辨心。
更值得注意的是施主。比丘接受布施,不只是得到東西,也承接了施主的一份信心。若受施後增長貪愛,供養就沒有被好好使用;若因此安心修道、增長善法,施主所得功德也更有依處。
最後偈中說「於中莫起愛,不生諸世界」,把日常受用直接連到生死。原來一件衣、一餐飯、一張床,都可以是貪愛繼續生長的地方,也可以是練習知足、不染的地方。
願我們受用衣食住藥時,知所從來,知量知足;得時不貪,失時不瞋,不讓生活所需變成心的繫縛。願每一份供養都真正支持善法,使施者得福、受者增道,於日常受用之中漸離染著,趣向甘露寂滅。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