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10)〈鹿頭說地水火風內外義有八界・佛辨四大內外無常變易之法〉
鹿頭證得阿羅漢後,向世尊說自己如今已知阿羅漢所修之法,進一步從地、水、火、風四界說明眾生命終時四大各歸其本。他又依內、外分別四界,說地、水、火、風各有內外二種,因此「其實四界,義有八界」。內地包括髮、毛、爪、齒乃至腸胃肝膽脾腎,外地則是一切堅牢之物;內水包括唌、唾、淚、尿、血、髓,外水則是一切外在軟溺之物;內火為消化飲食之火,外火為外界熱盛之物;內風包括脣內風、眼風、頭風、出息、入息及支節間風,外風則是一切輕飄、動搖、速疾之物。鹿頭由此說人命終時四種各歸其本。世尊隨即指出,內外四大不能用簡單的「常/無常」對立加以混說;以地種而言,內地是無常、變易之法,外地另依其性相說明,水、火、風也同樣應分別觀察。因此雖可依內外說成八種,根本仍是地水火風四界。
爾時。尊者鹿頭白世尊言。我今以知阿羅漢行所修之法
鹿頭證得阿羅漢後,向世尊表明,自己如今已經知道阿羅漢行所修之法。
前面他只能從髑髏推知眾生所趣,到了優陀延阿羅漢卻完全無法尋見來去;後來依佛出家修行,親自證成阿羅漢。現在再開口說「我今以知」,已不是站在外面推測,而是在自己修證之後重新說明所知。
我今以知阿羅漢行所修之法
從不能分別阿羅漢所趣,到自己成為阿羅漢,鹿頭的「知」已從外在辨察轉成親身修證後的理解。
世尊告曰。汝云何知阿羅漢之行
世尊沒有只接受鹿頭一句「我已知」,而是直接追問:你是怎麼知道阿羅漢之行的?
佛要鹿頭把所知具體說出來,使「知」能接受法義上的檢驗,而不是只停在自我認定。
鹿頭白佛。今有四種之界。云何為四。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是謂。如來。有此四界。彼時人命終。地即自屬地。水即自屬水。火即自屬火。風即自屬風
鹿頭先提出四種界: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他進一步說,人命終時,地歸於地,水歸於水,火歸於火,風歸於風。身體原由四大和合而成,命終之後,各種成分依其性類分離。
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鹿頭先以四界作根本分類,後面所說八界並不是另外增加四種界,而是把這四界各自再分內、外。
彼時人命終。地即自屬地。水即自屬水。火即自屬火。風即自屬風
身體不是一個永遠固定不變的整體,而是四大因緣和合。命終時,和合不再維持,四種性質各歸其類。
世尊告曰。云何。比丘。今有幾界
佛再問鹿頭,現在究竟有幾種界。
前面鹿頭說四界,但接下來又要從內、外進一步分別,因此佛先把數目問清楚。
鹿頭白佛。其實四界。義有八界
鹿頭回答,根本上其實只有四界,但若依法義再作內、外分別,就可以說有八界。
其實四界。義有八界
這裡已把數目關係說明得很清楚:四是根本分類,八是依四界各分內外而來,不能把八理解成另有八種完全不同的元素。
世尊告曰。云何四界。義有八界
佛進一步要求鹿頭說明,為何明明是四界,法義上又能分成八界。
這一問使後面的內外地、水、火、風逐項展開。
鹿頭白佛。今有四界。云何四界。地.水.火.風。是謂四界
鹿頭先再次把四界確認清楚:就是地、水、火、風。
這一重複不是多餘,而是先把根本數目定住,後面所有內外分類都建立在這四界之上。
彼云何義有八界。地界有二種。或內地.或外地。彼云何名為內地種。髮.毛.爪.齒.身體.皮膚.筋.骨.髓.腦.腸.胃.肝.膽.脾.腎。是謂名為內地種。
鹿頭先從地界開始,說地界有內、外二種。
內地種包括髮、毛、爪、齒、身體、皮膚、筋、骨、髓、腦、腸、胃、肝、膽、脾、腎。
這些都屬於身體中具有堅實、支持、構成作用的部分,因此歸入內地種。
髮.毛.爪.齒.身體.皮膚.筋.骨.髓.腦.腸.胃.肝.膽.脾.腎
佛典在這裡不是抽象談「地大」,而是直接把身體各部分列出來。觀四大時,所觀就是這個具體身體,不離日常所執著的髮毛爪齒與內在臟腑。
云何為外地種。諸有堅牢者。此名為外地種。此名為二地種
外地種,則是一切外在具有堅牢性質的事物。
因此地界有二:身內的堅實成分稱內地種,身外一切堅牢之物稱外地種。
諸有堅牢者。此名為外地種
內外雖然位置不同,都是依「堅牢」的性質歸入地界。這也顯出身體與外界並不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本質,而是同樣依四大性質成立。
彼云何為水種。水種有二。或內水種.或外水種。內水種者。唌.唾.淚.尿.血.髓。是謂名為內水種。
接著說水界。水種同樣分成內水與外水。
內水種包括唌、唾、淚、尿、血、髓,都是身體中具有液態、濕潤性質的成分。
唌.唾.淚.尿.血.髓
這些身內液體平常都被自然稱作「我的」,但依四大觀來看,只是水性在身內的表現。
諸外軟溺物者。此名為外水種。是名二水種
外水種則是一切外在柔軟、流動的事物。
因此水界也有內、外二種:身內液體是一類,身外具有柔軟流動性質的事物又是一類。
彼云何名為火種。然火種有二。或內火.或外火。彼云何名為內火。所食之物。皆悉消化無有遺餘。此名為內火。
再來是火界,也分內火與外火。
內火是身體中能把所食之物消化、使飲食化解無餘的熱力與作用。
所食之物。皆悉消化無有遺餘。此名為內火。
火界在身內不一定表現為可見火焰,而表現在溫熱與消化作用上。四大觀因此不是只看表面形狀,而是依性質辨別。
云何名為外火。諸外物熱盛物。此名為外火種
外火種則是一切外在具有強烈熱性的事物。
身內消化之熱與身外熱盛之物,都依熱性歸入火界,只因所在不同而分內、外。
云何名為風種。又風種有二。或有內風.或有外風。所謂脣內之風.眼風.頭風.出息風.入息風。一切支節之間風。此名為內風。
最後說風界。風也分成內風與外風。
內風包括脣內之風、眼風、頭風、出息風、入息風,以及一切支節之間的風。
這些都顯出身內動轉、流動、出入的性質。
出息風.入息風。一切支節之間風
呼吸最容易直接觀察。每一次出息、入息都在提醒:這個身體一直依條件運作,不是一個完全靜止、不變的實體。
彼云何名為外風。所謂輕飄動搖.速疾之物。此名為外風。
外風則是一切具有輕飄、動搖、迅速流動性質的事物。
因此風界也由內外二種構成:身內的呼吸與動轉是一類,身外輕飄迅疾之動又是一類。
是謂。世尊。有二種。其實有四。數有八。如是。世尊。我觀此義。人若命終時。四種各歸其本
鹿頭把內外四界全部說完後,向世尊總結:每一界都可以分成內、外二種,因此根本雖是四界,依數目分別可以說成八種。
他再次提出自己的理解:人命終時,地、水、火、風四種各自歸其本類。
其實有四。數有八
四與八並不矛盾。四是依性質分類,八是再依內外位置分別。若不知道這層關係,就容易把分類數目誤當成不同法體。
世尊告曰。無常之法亦不與有常并。所以然者。地種有二。或內.或外。爾時。內地種是無常法.變易之法。外地種者。恒住.不變易。是謂地有二種。不與有常.無常相應。
世尊回應鹿頭時,先指出無常之法與有常不能混同來說。
佛仍從地種開始。地種有內、外二種:內地種屬於無常、變易之法;外地種依此處文字說為「恒住、不變易」。佛藉內外的不同說明,不能把所有地種不加分別地以同一判斷概括。
內地種是無常法.變易之法。
髮毛爪齒、筋骨臟腑等身內地種,都會成長、衰老、病變、敗壞,因此明顯屬於變易之法。
地有二種。不與有常.無常相應。
依此處佛所說,內外必須分別觀察,不可把「常」與「無常」粗率混成一個判斷。正式理解只依這裡的文字次第,不另借其他經論改寫其說法。
餘三大者亦復如是。不與有常.無常共相應。
佛說其餘水、火、風三大也同樣如此,都應依內外與各自性質分別觀察,不能把有常、無常不加辨別地混在一起。
此處雖不再逐一重說水、火、風,但「亦復如是」明確把前面地界的分辨方式推及其餘三大。
餘三大者亦復如是
重說雖簡短,法義不能略過。地界怎樣分內外,水、火、風也都各有內外;觀察時同樣不能把不同層次混為一談。
是故。鹿頭。雖有八種。其實有四。如是。鹿頭。當作是學
佛最後回到數目的問題:雖然依內外可以說有八種,但根本其實仍是地、水、火、風四界。
因此鹿頭應當如此學習,不要因為內外分別而把根本四界誤認為八種不同的界。
雖有八種。其實有四。
分類可以細分,根本不能因此混亂。修學名相時,既要看得細,也要知道細分從哪個根本展開。
爾時。鹿頭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鹿頭聽完世尊對四界與內外八界的分別,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他已從前面辨他人死後趣向、親證阿羅漢,進一步在佛前說明自己對四界的理解,又接受世尊重新辨明四與八、內與外的關係。即使已證阿羅漢,仍然在佛前聽法、受教而奉行。
《今日修行觀照》
我們平常很容易把身體看成一個完整而牢固的「我」。可是鹿頭一分開來,身體其實只是地、水、火、風種種性質暫時和合。
髮毛爪齒、筋骨臟腑,是地;唾液、眼淚、血液等,是水;消化與身熱,是火;呼吸與身內動轉,是風。
當「我的身體」被拆回地水火風,很多牢固的我執就有機會重新被看見。
平常照鏡子時,只看見一個完整形象;身體不舒服時,才比較容易發現,它其實由許多條件維持。呼吸停不得、飲食缺不得、溫度失調不得、器官敗壞也會影響整體。
觀四大不是厭惡身體,而是如實知道它如何存在。
《慧照心得》
鹿頭證阿羅漢後,第一句便說:「我今以知阿羅漢行所修之法。」佛沒有直接說很好,而是問他:「汝云何知?」
這很值得修學者記住。
知道一個法,不是自己說知道就完成。真正的理解,要能說得清楚,也要經得起正法檢驗。
修行越深,越不能只依「我覺得我懂了」作最後標準。
鹿頭接著把四界分成內外八界,而且列得非常具體。佛最後又把他帶回「雖有八種,其實有四」。
這讓人明白,學法不能只有兩種極端:一種是過度簡化,什麼都說成四大;另一種是細分很多之後,反而忘了根本仍是四界。
看得細而不失根本,知道根本又不忽略差別,這才是穩當的辨法。
再回頭看自己的身體,很多執取都會自然受到檢驗。髮、毛、爪、齒不是永遠不變;血、淚、尿不是永遠停住;消化之火不是永遠穩定;呼吸更是一息一息來去。
平常稱作「我」的身體,其實一直在變化與交換之中。
願我們依四大如實觀身,不因身體健康就生永恆想,也不因身體病苦就失去正念;能分別內外、看清條件,知道一切和合都須依因緣維持。願對色身少一分固執,對正法多一分如實修習,使所聞法義真正成為觀照身心、減少執取的力量。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