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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25・增壹阿含經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七(2)〈親近善知識聞法知法明法相・四法多饒益人當求方便成就〉

學僧 釋慧照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七(2)〈親近善知識聞法知法明法相・四法多饒益人當求方便成就〉

世尊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告訴諸比丘有四種法能多所饒益:親近善知識、聞法、知法、法法相明。四者由親近善友而有聞法因緣,由聞而知,再於所知諸法中明白其法相。佛最後勸諸比丘應當求方便成就這四法,不讓善緣只停在聽聞,而要真正成為自己的修學。

(二)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四法。多饒益人。云何為四。第一法者當親近善知識。第二者當聞法。第三者當知法。第四者當法法相明。

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告訴諸比丘有四種法能給人帶來許多利益。佛先問四法是哪四種,隨即依次列出。

第一是「當親近善知識」。修學不能離開能夠引導善法、使自己有聞法因緣的人,所以先從親近善知識開始。

第二是「當聞法」。親近善知識之後,要實際聽聞所說之法;若只有親近而不聞法,善知識所能給予的法益便沒有真正進入自己的學習。

第三是「當知法」。聞法之後,不能只把聲音與文字記住,還要知道所聞之法究竟在說什麼,使所聞成為明白之法。

第四是「當法法相明」。對所學諸法,還要進一步明白各自法相,使法與法之間不混亂,所學不只停在模糊印象。

第一法者當親近善知識。第二者當聞法。第三者當知法。第四者當法法相明

四法的次第十分清楚:先有可親近的善知識,再由此聞法;聞後要知法;知法之後,還要使所學諸法的法相明白。四者彼此相續,不宜只取其中一項而停止。

是謂。比丘。有此四法。多饒益人。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成此四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世尊把四法說完後,再次確認:這四法能夠多所饒益。也正因為有如此利益,所以諸比丘不能只知道四法名稱,而應當「求方便」,設法讓親近善知識、聞法、知法、法法相明真正成就。

「成此四法」說明修學不能停在偶爾做到其中一項,而要使四法在自己身上逐步具足;末後「當作是學」,則把所說落在實際修行,要求比丘依此而學。

當求方便。成此四法

善知識、聞法、知法、明法相,都需要主動成就。若沒有求法之心,也不願反覆理解與辨明,四法就不會因為聽過名稱而自然具足。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完世尊所說的四種饒益之法,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歡喜奉行

聽聞之後不只感到歡喜,還要依所教去做。親近善知識、聞法、知法、明法相,最後都要落到實際奉行,才真正成為修學的一部分。

《今日修行觀照》

現在能接觸到的佛法很多,真正重要的不是聽得多,而是自己是否依次做到了四件事。

先看所親近的人,是否能令自己增長正法、減少煩惱;再看自己聞法時,是不是只是聽過,還是真正專心領受;聽完之後,有沒有弄清楚法義;不同法門、不同名相之間,又是否能分明,不把相似的詞混在一起。

第三者當知法。第四者當法法相明

修學最容易停在「我聽過」。但聽過與知道不同,知道與明白法相又不同。願意多走一步,把所聞真正弄清楚,才能減少誤解與錯用。

《慧照心得》

這四法看起來很簡單,卻把修學最容易忽略的地方說得很清楚。

人常以為只要遇到善知識、常常聽法,就已經是在修行;可是世尊沒有停在「親近」與「聞」,還繼續說「知法」與「法法相明」。若聽得很多,卻沒有真正理解,甚至不同法義彼此混淆,聽聞再多也很難成為穩定的修學。

善知識給的是因緣,聞法得到的是內容,知法與明法相,才是自己真正要下的功夫。

所以修行不能只求「有人教我」,還要問自己願不願意學懂。願意親近善友,也願意安靜聽聞;聽完之後反覆思惟,不懂就再弄清楚,直到法義逐漸分明。

願以此聞法、思惟與修持之善緣,常得親近善知識,歡喜聞法,於所聞法能知能明,不令法義混亂;願勤求方便,成就此四饒益之法,使所學真正進入身心。願與一切眾生同遇善緣,同聞正法,共得法益。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