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十四(4-2)〈五陰無常變易非我非我所・厭眼色六入苦樂而解脫成阿羅漢〉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四(4-2)〈五陰無常變易非我非我所・厭眼色六入苦樂而解脫成阿羅漢〉
世尊以昔作轉輪聖王、無量富貴終歸滅盡,使比丘看清一切有為之法不能久住。佛隨即引導他直接觀察色、痛、想、行、識:凡是無常、必然變易之法,都不應生起「此是我許,我是彼所」的執取。接著又把觀察擴及過去、未來、現在,以及大、小、好、醜、遠、近的一切色與痛,使修行者不再認作我所,也不把自己認作彼法所有。由五陰進一步觀六入,聲聞行者於眼、色、眼識以及依眼識所生苦樂生厭患,耳、鼻、舌、身、意也同樣如實觀察。厭患成熟便得解脫,解脫後生解脫智,確知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有。那位比丘受佛教導後獨處思惟修行,最後如實成就此法,證得阿羅漢。
云何。比丘。此色有常耶。無常耶
世尊直接問比丘:色究竟是常,還是無常?
這個問題要比丘親自辨認色的性質,不再只是聽佛說五陰不能久住,而是自己作出判斷。
此色有常耶。無常耶
若色會變、會壞、不能自主保持,就不能把它認定為永恆不變之法。
比丘對曰。無常也。世尊
比丘回答世尊:色是無常的。
他已能如實確認,色並沒有常住不變的性質。
無常也。世尊
知道無常不是悲觀判斷,而是對色法如實認識。
若復無常。為變易法。汝可得生此心。此是我許。我是彼所乎
世尊再問:既然色是無常、必然變易的法,還能不能對它生起「此是我許,我是彼所」的心?
凡會隨因緣改變、不能自己作主的法,都不足以作為堅固的「我」與「我所」。
若把無常色身緊認為「這就是我」「這永遠屬於我」,當它老、病、壞變時,苦便隨執取而生。
若復無常。為變易法。
無常並不是靜止地存在,而是必然走向變易,因此不能要求它永遠照自己的意願保持。
此是我許。我是彼所乎
佛把無常觀進一步引向離我執:既然不能自主、不能常住,就不應牢牢認作我與我所。
對曰。不也。世尊
比丘回答:不能。
既然色是無常變易之法,就不應對它生起「這是我的、我就是它」的執取。
不也。世尊
比丘不只知道色無常,也開始由無常進一步明白不能認為我與我所。
痛.想.行.識是常也。是無常耶
世尊再把同樣的觀察放到痛、想、行、識。
感受會變,想念會變,造作會變,識的了別也隨因緣變化。
佛因此問比丘:這四陰究竟是常,還是無常?
痛.想.行.識是常也。是無常耶
色身之外,內在心法同樣不能免於變易,不能另外在感受、想法、意志與識中建立一個永恆不變的自己。
比丘對曰。無常也。世尊
比丘再次回答:痛、想、行、識都是無常。
五陰至此全都被如實判定為無常變易之法。
無常也。世尊
色如此,痛、想、行、識也如此,五陰沒有一項可以被確立為永恆常住。
設使無常。為變易法。汝可得生此心。此是我許。我是此所
佛再問:痛、想、行、識既然也是無常變易之法,還能不能認定「這是我所有,我就是它」?
心法雖比外物更貼近自己,仍然隨因緣生滅;既然變易不住,也不足以作為常恆的我。
設使無常。為變易法。
只要是無常變易之法,就沒有堅固不動的性質可供執取。
此是我許。我是此所
執著感受是我、想法是我、意志是我、識是我,都會因它們不斷變動而帶來苦迫。
對曰。不也。世尊
比丘回答世尊:不能如此生心。
他已從五陰無常進一步明白,無常變易之法都不應被執取為我或我所。
不也。世尊
對五陰不再建立我與我所,是接下來廣觀三世一切色、痛的重要基礎。
是故。比丘。諸所有色。過去.當來.今現在者。若大.若小。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此色亦非我所。我亦非彼所。此是智者之所學也。
世尊由此教比丘廣泛觀察一切色。
不論是過去色、未來色、現在色,都要如實觀察。
不論色是大或小、好或醜、遠或近,也都沒有例外。
「此色亦非我所」,不能執取這些色為我所有;「我亦非彼所」,也不能把自己認作這些色所構成、所支配的實體。
佛說這是有智慧者應當學習的觀法。
過去.當來.今現在者。若大.若小。若好.若醜。若遠.若近。
三世、大小、好醜、遠近全部包含在內,表示不能只對不喜歡的色說無常,遇到喜愛之色又重新執取。
此色亦非我所。我亦非彼所。
觀色的方向不是厭惡身體,而是不再把色法牢牢認作真正的我與我所有。
此是智者之所學也。
離我所之觀並不是消極否定,而是智慧者應修的正觀。
諸所有痛。過去.當來.今現在。若遠.若近。此痛亦非我所。我亦非彼所。如是智者之所覺知。
世尊又教比丘觀察所有感受。
無論過去的感受、未來將生的感受、現在正在經驗的感受,無論遠近,都不應執取為我所。
自己也不應被認定為感受本身所有或由感受所固定。
這是智慧者應當覺知的事。
此痛亦非我所。我亦非彼所。
樂受不是我,苦受也不是我;感受可以被經驗,卻不需要把它變成自我身分。
如是智者之所覺知。
真正的智慧不是沒有感受,而是在感受生起時如實知其變易,不再由它建立我執。
比丘當作是觀。若聲聞之人。厭患於眼。厭患於色。厭患眼識。若緣眼生苦樂。亦復厭患。
世尊接著教比丘把觀察落到眼根與色境。
聲聞修行者對眼生厭患,對眼所對的色境生厭患,也對眼識生厭患。
眼根、色境、眼識相遇後,若因眼識而生起苦受或樂受,也同樣應如實看見其過患,不再貪著。
這裡的「厭患」不是瞋恨眼睛或厭惡世界,而是不再把六根六境所帶來的感受當作值得貪戀、可以永恆依靠的事物。
厭患於眼。厭患於色。厭患眼識。
從根、境到識都不再貪著,修行不是只避開外境,而是完整觀察接觸如何形成識與感受。
若緣眼生苦樂。亦復厭患。
不只苦受要離著,樂受同樣不能執取;若只厭苦而貪樂,仍會被感受綁住。
亦厭患於耳。厭於聲。厭於耳識。若依耳識生苦樂者。亦復厭患。
對耳根也是同樣修法。
修行者對耳、聲音、耳識不再貪著;依耳識而生的苦受與樂受,也不再執取。
好聽的聲音會消失,不好聽的聲音也會過去,因聲而起的苦樂同樣是變易法。
厭患於耳。厭於聲。厭於耳識。
耳根、聲境與耳識都在觀照範圍內,不讓心只隨聲音好惡而轉。
若依耳識生苦樂者。亦復厭患。
別人的稱讚使人快樂,責罵使人痛苦;若都能看見只是依耳識而生的感受,就比較不容易被一句話控制整天。
鼻.舌.身.意.法亦復厭患。若依意生苦樂者。亦復厭患。
鼻、舌、身以及意,同樣都要依此觀察。
鼻對香,舌對味,身對觸,意對法,根境接觸後生起識與苦樂,都不能作為可貪著的依止。
佛特別說到「若依意生苦樂者。亦復厭患」,表示連思想、記憶、想像、分別所引起的苦樂,也應如實觀察而離著。
鼻.舌.身.意.法亦復厭患。
六根觀察至此完整展開,沒有任何感官與心法被排除。
若依意生苦樂者。亦復厭患。
很多苦樂甚至沒有外境正在發生,只是一個念頭、記憶或想像,便足以使心歡喜或痛苦;這些也同樣是修行所觀之法。
已厭患。便解脫。已解脫。便得解脫之智。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
當修行者對六根、六境、識以及由接觸所生苦樂都不再貪著,厭患成熟,便得解脫。
已經解脫之後,又生起解脫之智,對自己的解脫如實明知。
「生死已盡」,生死流轉已經止息;「梵行已立」,清淨梵行已圓滿建立;「所作已辦」,應作的修行已經完成;「更不復受有」,不再承受後有。
「如實知之」,不是猜測自己解脫,而是對此清楚如實知見。
已厭患。便解脫。已解脫。便得解脫之智。
離著不是修行終點的想像,而是由厭患而解脫,再由解脫生起解脫智,次第十分清楚。
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
這四句表明修行已達究竟,不再只是暫時心靜或少一些煩惱,而是生死之事已辦。
如實知之
真正的解脫具有如實知見,不需靠想像、推測或自我安慰來確認。
爾時。彼比丘得世尊如是之教。在閑靜之處。思惟自修。
那位比丘得到世尊如此教導後,沒有只停在聽聞與理解。
他前往閑靜之處,獨自思惟修習,把佛所教的五陰無常、非我非我所與六入厭患真正用在自己的身心觀察上。
在閑靜之處。思惟自修。
聞法之後還要自己修。佛能指路,但五陰與六入的實際觀照仍要由自己完成。
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著三法衣。離家修無上梵行。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
這位族姓子之所以剃除鬚髮、穿著三法衣、離家修行,目的正是修無上梵行。
如今經由實際思惟修習,他親自成就了出家的目的。
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應作之事已經完成,不再承受後有,並且如實知道自己的解脫。
離家修無上梵行。
出家不是只改變外在身分,而是為了究竟離生死、成就梵行。
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
佛所教的法已在比丘身上實際完成,他由聞法、思惟、自修而親證究竟解脫。
是彼比丘便成阿羅漢
那位比丘依世尊教導,在閑靜處思惟修習,最後證成阿羅漢。
這個果位是在經文明確說出之後才能判定,並非先由聽法、厭患或獨處修行便提前認定。
是彼比丘便成阿羅漢
從最初問五陰是否有常住不變之法,到最後證成阿羅漢,整條修行道路落在親自如實觀察與修證。
爾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那位比丘聽聞世尊教導,依教修行並證阿羅漢,對佛所說心生歡喜,奉行不失。
五陰無常、非我非我所、六入厭患、解脫與解脫智,在他身上已由所聞轉成所證。
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真正的奉行,是把所聞法帶入自己的身心,直到煩惱與生死真正得到處理。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經很適合在情緒強烈時使用。
當身體不舒服,可以知道色正在變。
當心裡很難受,可以知道痛正在變。
當腦中一直想某件事,可以知道想正在變。
當自己不停作出反應,可以知道行正在變。
連「我現在就是這樣」的認識,也不是永遠不動。
變易之法可以被經驗,不必被認作永遠的我。
佛又教我們從眼、耳、鼻、舌、身、意去看。
看見喜歡的,樂受生;聽見不喜歡的,苦受生;想到一件舊事,心又可能重新難過。
如果每一個苦樂都立刻抓住,心就一直被六入帶著走。
《慧照心得》
這位比丘最初只是問:五陰裡有沒有一個東西,可以永遠不變?
佛的回答一路把問題帶到解脫。
色無常,所以不能認作我;痛、想、行、識也無常,所以同樣不能認作我。
再往下,過去、未來、現在,大、小、好、醜、遠、近,都沒有一個可以因我們喜歡它,就突然變成永恆。
無常不是只告訴我們「會失去」,也在告訴我們「不必被現在永遠定住」。
如果煩惱是常,就永遠不能斷;如果苦是常,就永遠不能盡;正因它們也是因緣法,修行才有意義。
佛最後把觀察落到六入。
眼見色、耳聞聲,乃至意緣法,苦樂都會生起。修行不是讓眼耳鼻舌身意全部消失,而是不再把每一次接觸所生的苦樂緊抓不放。
厭患之後解脫,解脫後生解脫智。
那位比丘聽懂後,真正去閑靜處思惟自修,最後經文明說「便成阿羅漢」。
佛法不是把「無常」講得很美,而是用無常一路走到不再受有。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