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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25・增壹阿含經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3)〈樂苦不苦不樂三痛各隨欲瞋癡使・自熾然修四念處成第一聲聞〉

學僧 釋慧照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3)〈樂苦不苦不樂三痛各隨欲瞋癡使・自熾然修四念處成第一聲聞〉

世尊告訴諸比丘,眾生所受有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三種。佛進一步指出三種感受各有相應的煩惱隨使:樂痛與欲愛使相應,苦痛與瞋恚使相應,不苦不樂痛則與癡使相應。因此修行不能只知道自己正在受苦或受樂,還要看見感受之後隨之而起的貪、瞋、癡。佛教諸比丘應求方便滅除此使,並以「自熾然」勉勵弟子依正法自修,於身、痛、意、法內外觀察,成就四念處。佛又明言,在佛滅度之後,能如此念自熾然、修其行法、得無比法的比丘,就是第一聲聞。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三痛。云何為三。所謂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

「聞如是」表明此法依所聞而傳持。當時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世尊告訴諸比丘,有三種「痛」,也就是身心所受的三類感受。

佛先問「云何為三」,隨即分別說出: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

樂痛是可喜可樂的感受;苦痛是逼迫、不適的感受;不苦不樂痛則既非明顯苦受,也非明顯樂受。

三種感受把日常身心所受完整涵蓋,後面佛再從各自所隨的煩惱說明應如何修治。

所謂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

修行要先能辨認當下正在受什麼。感受若分不清,後續由感受引生的貪、瞋、癡也更難覺察。

諸比丘當知。彼樂痛者。欲愛使也。彼苦痛者。瞋恚使也。不苦不樂痛者。是癡使也。

佛進一步指出三種痛各自相應的「使」。

樂痛現前時,容易有欲愛隨之而起。因為感受可樂,心便想留住、再得、增加,甚至不肯失去。

苦痛現前時,容易有瞋恚隨之而起。因為感受逼迫不適,心便排斥、惱怒,希望立刻除去不喜之境。

不苦不樂痛現前時,與癡使相應。感受平淡、不明顯時,心最容易失去覺察,在不知不見中隨習氣而行。

彼樂痛者。欲愛使也。

樂受本身不是問題,真正需要警覺的是樂受之後迅速生起的欲愛。若一覺得舒服就立即抓取,樂便成為貪著的入口。

彼苦痛者。瞋恚使也。

苦受容易牽動瞋恚。身心已經受苦,若再加上抗拒、怨恨與攻擊,苦便會進一步擴大。

不苦不樂痛者。是癡使也。

平淡之受沒有強烈刺激,反而容易讓心失去明覺。癡並不一定以劇烈形式出現,無知、昏沉、不察同樣會讓人隨業習行。

是故。諸比丘。當學方便。求滅此使。

正因三種痛都可能有煩惱隨使,佛因此教諸比丘「當學方便」,應主動學習對治的方法。

「求滅此使」不是只壓住外在行為,而是要使隨著感受而起的欲愛、瞋恚、愚癡逐漸滅除。

樂受來時,不讓欲愛繼續增長;苦受來時,不讓瞋恚接續燃燒;不苦不樂時,也不任由癡暗覆蔽。

當學方便。求滅此使。

佛不是叫弟子逃避三種感受,而是從感受中修行,直治其後所隨的煩惱。

所以然者。當自熾然。當自修行法。得無比法。

佛接著說明為何要積極求滅三使。

「所以然者」把前面的滅使之教導,引向修行者自身應負起的責任。

「當自熾然」,要使自己成為明亮、精進的修行依處,不把道業完全寄託在外在條件上。

「當自修行法」,所聞之法必須由自己實際修習,不能只靠他人替自己完成。

「得無比法」,由自身精進修法,趣向殊勝無比之法。

當自熾然。當自修行法。得無比法。

佛把修行責任直接交回弟子自身。善知識可以指路,正法可以開示,但每一念貪瞋癡是否被看見、是否捨離,仍要自己實際去做。

諸比丘當知。我滅度後。其有比丘念自熾然。修其行法。得無比法。此則是第一聲聞

佛進一步把時間說到自己滅度之後。

佛滅度後,若有比丘仍能記念「自熾然」,不因佛不住世便失去修行方向,而是依所受教法自己精進修持,便是「修其行法」。

由如此修行而「得無比法」,佛說這樣的比丘就是「第一聲聞」。

這裡明確顯示,佛滅度後,弟子的真正依止仍在依法自修,而不是因缺少佛親自在世便停止道業。

我滅度後。其有比丘念自熾然。修其行法。得無比法。此則是第一聲聞

第一聲聞的標準,不只是曾經聽聞多少,而是在佛滅度後仍能記住教法、自己精進實修,真正有所證得。

云何。比丘。當自熾然。當自修行。得修行法。獲無比法。

佛再問,究竟比丘要如何「自熾然」、如何自己修行,才能得到修行之法、獲得無比法?

這個問題把前面的勸勉轉成具體修法。

自熾然並不是只靠意志使自己振作,而有明確的觀行內容;佛接下來即以身、痛、意、法四方面說明。

當自熾然。當自修行。得修行法。獲無比法。

自修並非沒有方法。佛已指出應觀之處,修行者要依次在自己的身心法上實際用功。

於是。比丘。內自觀身。外自觀身。內外自觀身而自遊戲。

佛先教比丘觀身。

「內自觀身」,於自身觀察身體的實際狀態;「外自觀身」,也觀察外在他身;「內外自觀身」,對內身與外身都能如實觀察。

「而自遊戲」表示修行者於此觀法中熟練安住,不離正念觀察。

身體的一切變化,都成為修行所觀,不再只從愛著、厭惡或我所的角度看待。

內自觀身。外自觀身。內外自觀身而自遊戲。

身念處不是只觀自己,也能從他身看見相同法則。內外都觀,更容易超越「只有我如此」的狹窄執取。

內觀痛。外觀痛。內外觀痛。

第二是觀痛,也就是觀察感受。

「內觀痛」,觀察自身所受的樂、苦、不苦不樂;「外觀痛」,觀察他者也同樣受種種感受;「內外觀痛」,對內外感受都能如實觀察。

這與前面三痛相應,使修行者不只知道三種感受名稱,而能在感受實際生起時保持覺知。

內觀痛。外觀痛。內外觀痛。

樂、苦、不苦不樂都應成為觀照對象。感受一旦被如實看見,便較不容易立即轉成欲愛、瞋恚與愚癡。

內觀意。外觀意。內外觀意。

第三是觀意。

「內觀意」,觀察自己的心意狀態;「外觀意」,觀察他者心行所顯現的狀態;「內外觀意」,於內外心行都保持觀照。

心有貪、無貪,有瞋、無瞋,有癡、無癡,各種心念變化都應被如實覺察,而不是任由它暗中支配身口行為。

內觀意。外觀意。內外觀意。

真正觀心,不是只在情緒爆發後才回想,而是在心念正在變化時就逐漸看見它。

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而自遊戲。

第四是觀法。

「內觀法」,於自身所現起的法如實觀察;「外觀法」,於外在相應法相觀察;「內外觀法」,內外都能依正法覺察。

「而自遊戲」再次說明修行者於觀法中熟練安住,使正念與正知成為持續修習,而不是偶爾為之。

內觀法。外觀法。內外觀法而自遊戲。

身、痛、意最後都不離法的觀察。修行不是被自己的感覺牽著解釋一切,而是依正法辨明生滅、善惡與煩惱。

如是。比丘。當自熾然。盛修行其法。得無比法。

佛把身、痛、意、法四種觀行說明之後,再次回到「自熾然」。

「如是」指出,自熾然並不是一句抽象勉勵,而正是依身、痛、意、法持續觀修。

「盛修行其法」,要使修行真正增盛,不只是偶爾觀察;「得無比法」,由此精勤修習而趣向殊勝無比之法。

當自熾然。盛修行其法。得無比法。

真正使自己明亮的,不是自我鼓舞,而是法在身心中持續運作。四念處修得越深,貪瞋癡越不容易暗中作主。

諸比丘行此法者。於聲聞中第一弟子。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佛明確指出,諸比丘若依此法修行,就是聲聞中第一弟子。

「行此法者」把重點落在實行,而不是只聽聞或記憶。

從辨明三痛及其隨使,到求滅欲愛、瞋恚與愚癡,再依身、痛、意、法內外觀察,這些都必須真正修在自己身上。

「如是。比丘。當作是學」,佛最後要求諸比丘依此方向持續學習。

諸比丘行此法者。於聲聞中第一弟子。

佛重視的是「行此法」。能把所聞化為實修,才真正符合第一聲聞的方向。

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學佛不是只增加理解,更要讓身心因修法而改變。每一次從感受中看見煩惱、每一次回到四念處,都是在實際學習。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聞世尊說明三痛、三使、自熾然與身痛意法四種觀行後,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他們所要奉行的,是在感受現前時辨明欲愛、瞋恚、愚癡的隨行,又依四念處持續自修,使心不再隨三使流轉。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真正的歡喜要落到奉行。若知道樂隨欲愛、苦隨瞋恚、平淡隨癡,卻仍不觀察、不修治,所聞便不能真正轉成解脫力量。

《今日修行觀照》

一天裡,樂、苦、不苦不樂一直在交替。

吃到喜歡的東西是樂,聽到不順耳的話是苦,沒有特別事情時常是不苦不樂。

真正值得留意的,是感受後面緊跟著什麼。

樂一來就想多得一點,是欲愛;苦一來就想排斥傷害,是瞋恚;平淡一來就失去覺知,是愚癡。

佛沒有叫我們消滅所有感受,而是「求滅此使」。

感受仍然會來,但貪瞋癡可以不必每次都跟上。

四念處就是很直接的修法:身怎樣,知道;感受怎樣,知道;心怎樣,知道;其中是什麼法,也知道。

《慧照心得》

佛把三痛和三使連在一起,非常有力量。

平常我們以為問題在外境:這件事讓我快樂,那個人讓我生氣,今天沒有什麼事所以很無聊。

佛卻讓人再往內看一步。

樂後面有沒有欲愛?苦後面有沒有瞋恚?平淡後面有沒有愚癡?

感受不是最深的問題,感受之後被哪一種煩惱接手,才真正決定後面的業。

所以佛說「當自熾然」。

這不是孤單地靠自己,而是依佛所教之法,在自己的身、受、心、法上點起明覺。

佛滅度後,仍能如此修行者,佛說是「第一聲聞」。可見最深的報佛恩,不只是懷念佛,而是佛不在眼前時,仍把佛所教的法真正修下去。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