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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25・增壹阿含經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3)〈父母欲意共集識神來趣三緣受胎・當求方便斷三因緣〉

學僧 釋慧照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3)〈父母欲意共集識神來趣三緣受胎・當求方便斷三因緣〉

世尊向諸比丘說明眾生受胎所須具足的因緣。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處,以及識神來趣,是受胎所依的重要條件;然而並非只要其中一項出現便能成胎。佛逐一說明:識未來趣、父母未共集、父母一方欲意不相應、身有風冷等病、水氣偏多、父母一方或雙方無子相、父母一方不在,乃至識神來趣而父母一方或雙方正患重病,都不能成胎。最後父母共集、身體無患、識神來趣,而且父母俱相有兒,才說「此則成胎」。佛因此教諸比丘,應求方便斷除這些受胎因緣,不再隨受生因緣相續。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因緣。識來受胎。云何為三。於是。比丘。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處。與共止宿。然復外識未應來趣。便不成胎。

「聞如是」表明此法依所聞而傳持。當時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世尊告訴諸比丘,有三種因緣與識來受胎有關。

佛先問「云何為三」,接著從具體情況說起:母親已有欲意,父母也共集在一處、共同止宿,可是外識尚未來趣,仍然不能成胎。

這裡顯示,父母相會並不是唯一條件。即使母有欲意、父母同處,若「外識未應來趣」,受胎仍不能成立。

「識來受胎」以及後面所說「識神來趣」,都依此處所說來趣受胎的識理解,不另立一個恆常不變的主體。

有三因緣。識來受胎。

受胎不是無因而有,而須因緣和合。佛由受胎之事,使諸比丘看見生命形成也依條件而起。

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一處。與共止宿。然復外識未應來趣。便不成胎。

母有欲意、父母共集,若識尚未來趣,仍不能成胎。因緣缺少一項,結果便不能成立。

若復欲識來趣。父母不集。則非成胎。

佛再從另一種情況說明。

即使欲受胎之識已來趣,如果父母沒有共集一處,仍然不能成胎。

因此,識來趣本身也不足以單獨形成受胎,仍須父母相應共集。

欲識來趣。父母不集。則非成胎。

有識來趣而缺少父母共集,受胎仍不成立。這再次顯示因緣必須相互具足。

若復母人無欲。父母共集一處。爾時父欲意盛。母不大慇懃。則非成胎。若復父母集在一處。母欲熾盛。父不大慇懃。則非成胎

佛再說父母雖然共集一處,但欲意若不能相應,也不能成胎。

第一種情況,母親沒有欲意,父親欲意很盛,而母親並不慇懃相應,則不能成胎。

第二種情況恰好相反:父母雖然共集,母親欲意熾盛,父親卻不大慇懃,同樣不能成胎。

兩邊都說得很清楚,不是只要父母身處同一地方就必然成胎,雙方當時的條件也須相應。

母人無欲。父母共集一處。爾時父欲意盛。母不大慇懃。則非成胎。

父母共集而母方欲意不相應,結果仍是不成胎。

母欲熾盛。父不大慇懃。則非成胎

母方欲意熾盛而父方不相應,也同樣不能成胎。佛把兩種相反情況都說出,表示受胎須待相應條件共同具足。

若復父母集在一處。父有風病。母有冷病。則不成胎。若復父母集在一處。母有風病。父有冷病。則非成胎。

父母雖然已共集一處,身體狀況若不相應,受胎仍不能成立。

佛先說父親有風病、母親有冷病,則不能成胎;又把情形反過來,母親有風病、父親有冷病,也不能成胎。

兩種說法都把父母的身體疾病列入受胎能否成立的條件之中。

父有風病。母有冷病。則不成胎。

父母同處並不足夠,身體若有相應病患,也會使受胎條件不能具足。

母有風病。父有冷病。則非成胎。

佛又把父母病況互換後再說一次,使兩方身體條件都被納入觀察。

若復有時父母集在一處。父身水氣偏多。母無此患。則非成胎

佛又提出父親身體「水氣偏多」而母親沒有這種情況時,雖然父母已經共集,仍然不能成胎。

這裡繼續指出身體條件會影響受胎,不能只以父母是否同處來判定。

父身水氣偏多。母無此患。則非成胎

身體條件若不相應,父母共集仍不必然有受胎結果。

若復有時父母集在一處。父相有子。母相無子。則不成胎。若有時父母集在一處。母相有子。父相無子。則不成胎。若復有時父母俱相無子。則非成胎

佛接著從「有子相、無子相」說明。

父母雖然共集,如果父親相有子而母親相無子,不能成胎。

若情況相反,母親相有子而父親相無子,同樣不能成胎。

若父母雙方都是「相無子」,更加不能成胎。

佛把父有母無、母有父無、父母俱無三種情況依次說出,顯示父母雙方都須具有相應的受胎條件。

父相有子。母相無子。則不成胎。

父方具有相應條件而母方沒有,仍不足以成胎。

母相有子。父相無子。則不成胎。

母方有而父方沒有,結果同樣不能成立。

父母俱相無子。則非成胎

若雙方都不具相應條件,更沒有成胎因緣。

若復有時識神趣胎。父行不在。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然母遠行不在。則不成胎。

佛再從父母是否實際在場說明。

有時識神已經來趣受胎,但父親外出不在,仍不能成胎。

又有父母本應共集的因緣,可是母親遠行不在,也不能成胎。

前者缺父,後者缺母,兩種情形都使父母共集的條件不能成立。

識神趣胎。父行不在。則非成胎。

即使識神來趣,父親不在,仍不能成立受胎。

母遠行不在。則不成胎。

父母共集需要實際具足,母親不在時,也不能以其他條件代替。

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然父身遇重患。時識神來趣。則非成胎。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識神來趣。然母身得重患。則非成胎。

佛進一步說,即使父母本有共集的因緣,識神也已來趣,若父親正遭重病,還是不能成胎。

若父親沒有這一情況,而是母親身得重病,即使識神來趣,也同樣不能成胎。

因此,識神來趣與父母應集仍須配合父母身體無有妨礙受胎的重患。

父身遇重患。時識神來趣。則非成胎。

識已來趣,而父親重病,仍然缺少成胎條件。

識神來趣。然母身得重患。則非成胎。

母親身有重患時亦然。佛把父、母兩邊分別說出,不讓任何一方的條件被忽略。

若復有時父母應集一處。識神來趣。然復父母身俱得疾病。則非成胎

佛又說到父母雙方同時患病的情況。

父母本應共集,識神也已來趣,可是父母兩人的身體都患疾病,仍然不能成胎。

至此,從一方有病說到雙方都有疾病,使身體條件的影響更加完整。

識神來趣。然復父母身俱得疾病。則非成胎

識來趣不是單獨決定受胎的力量。父母雙方身體條件不具,結果依然不能成立。

若復。比丘。父母集在一處。父母無患。識神來趣。然復父母俱相有兒。此則成胎。

說完各種不能成胎的情形後,佛明確指出成胎所具足的條件。

父母共集在一處,父母身體都沒有前述妨礙受胎的病患,識神又來趣,而且父母雙方俱有兒相,這時才說「此則成胎」。

父母共集、身無患、識神來趣與父母俱相有兒,在這裡共同會合,受胎結果於是成立。

父母集在一處。父母無患。識神來趣。然復父母俱相有兒。此則成胎。

前述各種不成胎的條件,在此轉為相應具足:共集、無患、識來趣、俱相有兒,受胎才真正成立。

是謂有此三因緣而來受胎。是故。比丘。當求方便。斷三因緣。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佛說,這就是依三因緣而來受胎。

開頭所說母有欲意、父母共集以及識來趣,是受胎因緣的主幹;其後又詳細列出欲意是否相應、身體疾病、有子相與否、父母是否在場等條件,使諸比丘知道成胎並非單一原因所成。

世尊最後並未只停在說明如何受胎,而是轉向修行:「當求方便。斷三因緣。」

對出家修道者而言,真正要做的是尋求斷除受胎相續因緣的方法,使生死受有不再延續。

「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就是要求弟子依此方向實際修習。

是謂有此三因緣而來受胎。

佛把生命受胎說成因緣和合,不使弟子把出生看成無因、偶然或單一條件所造成。

當求方便。斷三因緣。

知道受胎因緣不是修行終點。佛真正要求的是求方便斷除導向再受胎的因緣,將觀察生起進一步轉成出離生死的實修方向。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聞世尊說明受胎的種種條件,以及應求方便斷除三因緣後,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他們所要奉行的,不只是記住哪些情況成胎、哪些情況不能成胎,而是由受胎因緣進一步觀察生死相續,將修行指向斷因離有。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聞知受胎有因緣之後,能依佛所教尋求斷因之道,才使所聞真正轉成修行。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經反覆出現「不成胎」「非成胎」,直到各種相應條件會合,才說「此則成胎」。

它讓人清楚看見一件事:生命從一開始就是因緣法。

不是一個條件說了算,也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單獨完成。

因緣未具,結果不生;因緣會合,結果才現。

這個觀察也可以帶回日常修行。

一個瞋心會爆發,也往往有很多條件:睡眠不足、長久不滿、某一句話、自己的執取,再加上當下沒有正念。若只怪最後說話的那個人,就看不到真正完整的因緣。

同樣地,善法要成熟,也要準備條件。想有定力,就要減少散亂;想有慈悲,就要練習不傷害;想生智慧,就要聞法、思惟、觀照。

《慧照心得》

佛說受胎時,沒有只說「父母共集就會成胎」,也沒有只說「識神來趣就會成胎」。

一個條件有了,其他條件不具,仍然反覆說「不成胎」「非成胎」。

直到父母共集、無患、識神來趣、父母俱相有兒,才明說「此則成胎」。

生命既由眾緣而起,就沒有哪一個條件可以獨自宣稱:「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這種觀法很能破除我們平日習慣的單一歸因。

事情成功,不必全歸功於自己;事情失敗,也未必只是某一個人的錯。很多結果,都是眾多條件同時作用。

更重要的是,佛最後沒有讓弟子停在受胎知識,而說:「當求方便。斷三因緣。」

知道生從何來,是為了知道應當如何不再被生死牽引。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