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9-5)〈血肉盡至骸骨散壞歸土・色法無常變易當除亂想捨離於色〉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9-5)〈血肉盡至骸骨散壞歸土・色法無常變易當除亂想捨離於色〉
世尊繼續引導諸比丘觀察色身敗壞的後續變化。血肉消盡之後,先剩骸骨相連,再只見筋絡纏束骨架;進一步,骨節各自散落,腳骨、膊骨、腿部諸骨、臗骨、脅肋、肩臂、頸骨與髑髏分處各地。骨頭又由皓白、似鴿色,經過無數歲月而腐爛敗壞,最後與土地同色。由此可知,色身本來就是無常、變易、不能久停之法,不論老幼都不能越過這個事實。佛因此說明色的出要:能於色捨離,除去種種亂想,才是真正捨離於色;若仍著色、不知色患、不知離色,就不能親身證得離著自在;若於色不著,深知色患,又能實際捨離,才是如實修行。
復次。若見彼女人身。血肉以盡。骸骨相連。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豈非大患乎
佛再讓諸比丘觀察色身敗壞得更深。
血與肉已經消盡,只剩骸骨彼此相連。曾經被看作端正、美妙的身體,如今失去了皮膚、血肉與完整外貌,只剩骨架。
佛再次問諸比丘:這個身體曾經有妙色,如今變成只剩骸骨,在這個色身上曾經生起苦、樂之想,這難道不是色的大患嗎?
血肉以盡。骸骨相連。
當血肉完全消失,平日所執著的美色也無從安立。色身之所以顯得可愛,要依許多條件暫時維持;條件一散,所見就完全不同。
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
佛反覆把「本有妙色」與「今致此變」並列,就是讓心不只停在色味,也同時看見色必然敗壞。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諸比丘回答「如是。世尊」,承認血肉消盡、只剩骸骨,確實顯示色的大患。
世尊隨即再次說「是謂色為大患」,使弟子把這一層變化真正納入對色的認識。
是謂色為大患
每一次確認色患,都是在破除心中只取可愛、不願見敗壞的偏執。
復次。若見彼女人身。血肉以盡。唯有筋纏束薪。云何。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非大患乎
佛再說血肉完全消失後,骨架只剩筋絡纏束。
曾經完整柔軟的身體,如今已失去血肉,只靠筋絡使骨骼暫時相連。
佛再次問:原先具有妙色,如今變成如此,在這個色身上曾經生起苦樂之想,難道不是大患嗎?
血肉以盡。唯有筋纏束薪。
色身的完整外觀進一步瓦解,只剩筋與骨的連結。平日所愛著的形貌,在死亡敗壞中一層一層失去依止。
本有妙色。今致此變。
同一個身體由端正可愛走到筋骨相纏,清楚顯示色不是固定不變之物。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諸比丘再次如實回答,這確實是色的大患。
世尊也再次確認,使色身由血肉到筋骨的敗壞不被忽略。
是謂色為大患
色的大患不只在最後死亡,也包括死後仍持續變壞,直到原來形貌完全不可得。
復次。若復見彼女人身。骸骨散落。各在一處。或腳骨一處。或膊骨一處。或[月*坒]骨一處。或臗骨一處。或脅肋一處。或肩臂骨一處。或頸骨一處。或髑髏一處。云何。諸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此豈非大患乎
佛再讓諸比丘觀察骸骨不再相連,而是散落各處。
腳部的骨在一處,膊骨在另一處,腿部所列之骨又在另一處,臗骨另處,脅肋另處,肩臂骨另處,頸骨另處,髑髏也另在一處。
原本由皮肉包覆、看似完整統一的身體,如今各個骨節分離,已找不到原先完整的形貌。
佛再次問:本來有妙色,如今各骨散落,曾在其中生起苦樂之想,這難道不是色的大患嗎?
骸骨散落。各在一處。
身體曾被執為完整的「一個我」,但敗壞以後,各部位分散,顯示所謂完整色身本就依眾多部分暫時組成。
或腳骨一處。或膊骨一處。或[月*坒]骨一處。或臗骨一處。或脅肋一處。或肩臂骨一處。或頸骨一處。或髑髏一處。
佛把各處骨骼逐項列出,不以一句「骨頭散了」帶過,就是要使觀察具體到身體各部分,破除對完整色相的牢固執取。
本有妙色。今致此變。
昔日所愛之色與眼前散骨並不是兩個不同生命,而是同一色身在不同因緣中的變化。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諸比丘承認,骸骨散落各處確實是色的大患。
佛再次作出相同結論,使「散壞」成為觀色無常不可缺少的一環。
是謂色為大患
從完整色身到各骨散落,顯示「聚」本來就有「散」的可能,因緣聚合者終究會因緣分離。
復次。若見彼女人身。骨皓白色。或似鴿色。云何。比丘。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佛再說骨骼顏色的變化。
骸骨散落之後,骨頭呈現皓白之色,又可能變得如鴿色一般。
原先的膚色、容貌與端正形體都已不存在,只剩骨質本身的顏色。
佛又問諸比丘:本有妙色,如今成為如此,曾在色身上生起苦樂之想,這難道不是大患嗎?
骨皓白色。或似鴿色。
色身敗壞到這一步,連血肉污穢也已不見,只剩骨頭顏色繼續隨時間變化。
本有妙色。今致此變。
曾經令人起喜樂想的容色,最後只剩無人貪愛的骨色。由此更能看清色味的短暫。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諸比丘再次回答「如是。世尊」。
佛又說「是謂色為大患」,使骨色改變也納入完整的色患觀察。
是謂色為大患
從皮相之美到骨色之變,一切都沒有可以停住之處。
復次。若見彼女人。骸骨經無數歲。或有腐爛壞敗。與土同色。云何。比丘。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於中起苦.樂想。豈非大患乎
佛把觀察時間再向後推到無數歲。
骸骨經歷長久歲月之後,也會腐爛、壞敗,最後顏色與土地相同。
到了這一步,不只血肉、筋絡已消失,連長久留下的骨骼也不能永遠保持。
佛再次問:原本曾有妙色,如今連骸骨都腐壞如土,曾在其中生起苦樂之想,這難道不是色的大患嗎?
骸骨經無數歲。或有腐爛壞敗。與土同色。
骨頭比血肉留存得久,卻也不是常住。時間再長,仍會腐敗,最終與土地難分。
彼本有妙色。今致此變。
從世所希有的妙色到與土同色,色法的無常已顯露到最徹底。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告曰。是謂色為大患
諸比丘承認,骸骨經久而腐敗、與土同色,確實也是色的大患。
佛再次確認,使色身從妙好直到完全敗壞的觀察沒有留下空缺。
是謂色為大患
觀到與土同色,已沒有任何原來妙色可執取。色的可愛只是一時,色的變易卻貫穿始終。
復次。此色無常.變易。不得久停。無有老幼。是謂色為大患
佛把前述一切變化直接歸到色法本身的性質。
「此色無常」,色不能永遠保持;「變易」,它持續隨因緣改變;「不得久停」,任何狀態都不能長久停住。
「無有老幼」,無論年老、年少,色法都同樣受無常支配,沒有哪一種年齡可以超越變易。
佛因此再次確定「是謂色為大患」。
此色無常.變易。不得久停。
老、病、死、腐壞都不是偶然插入色身的例外,而正是色法無常變易的實際顯現。
無有老幼。
無常不只屬於老人。年少之身也在每一刻變化,死亡更不以年齡作保證。
是謂色為大患
色患的根本就在不可久停。凡把安樂建立在「色一定不能變」之上,都會與實際法則衝突。
云何色為出要。若能捨離於色。除諸亂想。是謂捨離於色。
佛說完色味與色患,再問什麼是色的出要,也就是如何從色著中出離。
答案是「若能捨離於色」,不再被色相牢牢繫縛。
「除諸亂想」,是把因色所生的錯亂想念、愛著分別逐漸除去,不再圍繞色相反覆攀緣。
能如此離色、除亂想,佛才說「是謂捨離於色」。
若能捨離於色。除諸亂想。是謂捨離於色。
離色不是毀壞身體,也不是看不見色,而是除去心對色的亂想與執取,使色境不再支配自己。
謂諸沙門.婆羅門。於色著色。不知大患。亦不捨離。如實而不知。此非沙門.婆羅門。於沙門不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不知婆羅門威儀。不能己身作證而自遊戲。
佛進一步辨明不能捨色者的情形。
若有沙門、婆羅門仍然「於色著色」,心對色相生起牢固執取,就不能真正知色。
他們不知道色的大患,也不能從色著中捨離,因此「如實而不知」,對色味、色患與色離沒有真實知見。
佛因此說,這樣的人不能因為外在名為沙門、婆羅門,就算真正成就相應修行。
「於沙門不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不知婆羅門威儀」,表示對真正修行者應有的行持不能如實通達。
「不能己身作證而自遊戲」,則是自己不能親身證得離色之法,也不能安住於離著自在之中。
於色著色。不知大患。亦不捨離。如實而不知。
只要仍被色著控制,即使能說很多無常與不淨,道理仍沒有真正進入自己的心行。
不能己身作證而自遊戲。
佛法不能只靠語言證明。自己是否真正少著色、少被外貌牽引,才是修行能否親身受用的關鍵。
謂諸有沙門.婆羅門。於色不著色。深知為大患。能知捨離。是謂於沙門知沙門威儀。於婆羅門知婆羅門威儀。己身作證而自遊戲。是謂捨離於色
佛再說真正捨離色著者的情形。
「於色不著色」,見色而不再牢牢黏著,不把色相當作不可失去的依靠。
「深知為大患」,不是口頭知道色無常,而是真正看見由青春至老、病、死、腐壞、散骨、歸土的全部變化。
「能知捨離」,既知色患,也知道如何從色著中離開。
如此才能真正知道沙門、婆羅門應有的修行威儀,不只具有外在名稱。
「己身作證而自遊戲」,表示親身證知離色之法,能安住於不著色的自在之中。
佛最後說「是謂捨離於色」,將色之味、患、離完整說定。
於色不著色。深知為大患。能知捨離。
不著色並不是看不到色,而是看見色的全貌:有味,也有患;既然必變,就不再死守不放。
己身作證而自遊戲。
離色之法要在自己身心上得到驗證。真正少一分色著,就多一分不隨外貌起伏的自由。
是謂捨離於色
佛所說的捨離,不是厭棄色身,而是不再被色相與亂想繫縛,從執取中得到出離。
《今日修行觀照》
我們每天照鏡子,很容易只看到今天的臉,卻忘了這張臉一直在變。
佛把色身一路看到血肉消失、筋骨相連、骸骨散落、骨色改變,最後腐敗與土同色,就是不讓心只停在現在這一刻的外相。
所謂色身,不是固定的一張臉,而是一條不停變化的過程。
若把自我價值全部放在外貌,就等於把心綁在必然變化的東西上。
今天年輕,會老;今天健康,會病;今天完整,最後仍會散壞。
看清這些,不是叫人消沉,而是把生命的重心放回更可靠的地方。
《慧照心得》
從「端政無雙」一路看到「與土同色」,佛把色身完整的一生都攤開來看。
真正讓心放下的,不是強迫自己說「色不好」,而是看見它根本停不住。
血肉會盡,筋骨會散,骨頭會變色,連骨頭最後也會腐壞。
色最深的過患,不只是會變醜,而是它沒有一刻真正能被我們永久留住。
所以佛說色的出要,不是逃離身體,而是「捨離於色。除諸亂想」。
很多苦其實就生在亂想裡:一定要年輕、一定要好看、一定不能老、一定不能病、一定要別人喜歡這個外表。
色身只是依因緣走它自己的變化,我們卻在心裡加上很多「一定不能變」。這些執取才把無常變成更重的苦。
能於色不著色,深知其患,又能實際捨離,才是佛所說的離色。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