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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25・增壹阿含經

《增壹阿含經》卷第五(6)〈法意止修七覺意依無欲滅盡捨惡・四禪護念清淨生死盡得涅槃證〉

學僧 釋慧照

《增壹阿含經》卷第五(6)〈法意止修七覺意依無欲滅盡捨惡・四禪護念清淨生死盡得涅槃證〉

世尊說明法法相觀意止,先從覺意修行入手,使念、法、精進、猗、三昧、護等覺意皆依觀、依無欲、依滅盡而行,並捨離諸惡法。隨後佛次第說明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從離愛欲、除惡不善法,到捨覺觀、專一其心,再到護念清淨、捨苦樂憂喜。修行者於法中觀習、觀盡,也觀習盡,不依不著、不起世間想,畏怖止息,生死便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復受有。世尊最後重新總攝一入道的利益:眾生由此得清淨、遠離愁憂、逮得智慧、證得涅槃,修法就在滅五蓋、修四意止。

云何比丘法法相觀意止。於是。比丘修念覺意。依觀.依無欲.依滅盡。捨諸惡法。修法覺意.修精進覺意.修念覺意.修猗覺意.修三昧覺意.修護覺意.依觀.依無欲.依滅盡。捨諸惡法。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

佛問比丘應如何修「法法相觀意止」,隨即從覺意說起。

先說「修念覺意」,使心保持清楚憶念與覺知;修習時「依觀」,依如實觀察而行;「依無欲」,使心離開欲染;「依滅盡」,朝煩惱滅盡的方向修習;並且「捨諸惡法」,不讓不善法繼續留住。

佛又列出「法覺意」,對法能如實辨知;「精進覺意」,於善法中努力不懈;再次說「念覺意」,保持正念不失;「猗覺意」,令身心安和調柔;「三昧覺意」,使心專一定住;「護覺意」,使心平等守護,不被境界牽動。

這些覺意仍然同樣「依觀.依無欲.依滅盡」,並以「捨諸惡法」為實際方向。如此修習,就是法法相觀意止。

依觀.依無欲.依滅盡。捨諸惡法。

覺意的修習不是只求心境舒服,而要依正觀離欲,朝煩惱滅盡前進,同時真正捨去惡法。

修法覺意.修精進覺意.修念覺意.修猗覺意.修三昧覺意.修護覺意

佛逐項說明修行需要辨法、精進、正念、安和、三昧與護心,不能只依單一心行完成。

復次。比丘。於愛欲解脫。除惡不善法。有覺.有觀。有猗念。樂於初禪而自娛樂。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

佛接著說初禪修行。

「於愛欲解脫」,先從愛欲中離開,不再被欲染牽引;「除惡不善法」,將惡與不善之法捨離。

此時「有覺.有觀」,心仍有覺察與觀察作用;「有猗念」,身心有安和之念;「樂於初禪而自娛樂」,安住初禪之樂而修習。

佛最後說,如此也是法法相觀意止。

於愛欲解脫。除惡不善法。

初禪不是只追求寧靜感受,而以離愛欲、除惡不善法為明確條件。

有覺.有觀。有猗念。樂於初禪而自娛樂。

初禪中仍有覺、有觀,並有安和與禪樂;佛依其實際狀態說明,不把後來更深的定境提前放入。

復次。比丘。捨有覺.有觀。內發歡喜。專其一意。成無覺.無觀。念猗喜安。遊二禪而自娛樂。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

佛再說二禪。

「捨有覺.有觀」,先前初禪仍有的覺與觀,在此捨離。

「內發歡喜」,歡喜由內而發;「專其一意」,心更加專一,不再散動。

因此「成無覺.無觀」,不再依覺觀維持安住;「念猗喜安」,正念、安和、喜與安穩相應;「遊二禪而自娛樂」,安住二禪之中。

捨有覺.有觀。內發歡喜。專其一意。

二禪比初禪更加寂靜,覺觀止息,心內發歡喜而專一。

成無覺.無觀。念猗喜安。遊二禪而自娛樂。

無覺無觀、念猗喜安,是佛在此所說二禪的實際狀態,不能與初禪混同。

復次。比丘。捨於念。修於護。恒自覺知身覺樂。諸賢聖所求。護念清淨。行於三禪。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

佛再說三禪。

「捨於念。修於護」,依原句修護,使心不再隨喜樂偏動。

「恒自覺知身覺樂」,身中有樂受時仍保持清楚自覺,不因樂而失去明知。

「諸賢聖所求」,這種護念清淨的安住為賢聖所重;「護念清淨」,護心與正念趨於清淨;因此「行於三禪」。

恒自覺知身覺樂。

樂受雖在,修行者仍能自覺知,不被樂受完全帶走。

護念清淨。行於三禪。

三禪的重點落在護念清淨,心對樂受不再像先前那樣強烈依附。

復次。比丘。捨苦樂心。無復憂喜。無苦無樂。護念清淨。樂於四禪。如是。比丘法法相觀意止。

佛接著說四禪。

「捨苦樂心」,苦與樂不再成為心的偏向;「無復憂喜」,憂與喜也止息。

「無苦無樂」,心不再落在苦受或樂受之中;「護念清淨」,正念與護心達到清淨安穩。

因此「樂於四禪」,安住第四禪,仍然屬於法法相觀意止的修習。

捨苦樂心。無復憂喜。無苦無樂。護念清淨。

四禪不靠苦樂與憂喜支撐,心以護念清淨而安住,顯出更加平等寂靜的狀態。

彼行習法。行盡法。并行習盡之法而自娛樂。便得法意止而現在前。可知可見。除去亂想。無所依猗。不起世間想。已不起想。便無畏怖。

佛把法意止再帶回生起與滅盡的觀察。

「彼行習法」,觀察諸法如何集起;「行盡法」,觀察如何滅盡;「并行習盡之法」,對生起與滅盡一併觀察而安住。

如此修行,「便得法意止而現在前」,法意止真正現前,不只是理解名義。

「可知可見」,所觀法能被直接知道、看見;「除去亂想」,散亂妄想止息。

「無所依猗」,心不再攀附可依;「不起世間想」,不再生起染著世間之想。

「已不起想。便無畏怖」,當這些世間染想不起,心也不再因執取與失去而生畏怖。

行習法。行盡法。并行習盡之法而自娛樂。

法意止不只看法存在,也看法如何生、如何滅,從生滅中明白它不是常住不變。

除去亂想。無所依猗。不起世間想。

亂想除去之後,心不再依附世間境界,不把無常之物當作一定要抓牢的依靠。

已不起想。便無畏怖。

世間染想不起,畏怖便隨之止息,顯示恐懼與執取之間有深刻關聯。

已無畏怖。生死便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諸比丘。依一入道眾生得清淨。遠愁憂。無復喜想。便逮智慧。得涅槃證。所謂滅五蓋。修四意止也

佛明說,當心已無畏怖,「生死便盡」,生死相續止息;「梵行已立」,清淨梵行已建立;「所作已辦」,應作之事已完成;「更不復受有」,不再受後有;並且「如實知之」,對所得解脫真實自知。

世尊隨即重新總攝一入道的利益:眾生依此道「得清淨」,身心行業趨於清淨;「遠愁憂」,離開憂愁;「無復喜想」,不再被世間喜染之想牽引;「便逮智慧」,得到智慧;「得涅槃證」,最後成就涅槃之證。

佛最後把修法再次說定:「所謂滅五蓋。修四意止也。」從一開始所說的滅五蓋、修四意止,到身、痛、心、法逐一完成,至此完整收束。

生死便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

這些都是佛明說的究竟結果,不是暫時定境,也不是一時清淨感受,而是生死已盡、不復受有。

依一入道眾生得清淨。遠愁憂。無復喜想。便逮智慧。得涅槃證。

一入道的利益由清淨、離憂一路到智慧與涅槃,不停在任何中途境界。

所謂滅五蓋。修四意止也

佛最後重新指出整條實修道路:滅除貪欲、瞋恚、調戲、眠睡、疑等五蓋,修習身、痛、心、法四意止。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聞世尊完整宣說一入道、五蓋、四意止、覺意、四禪以及涅槃證之法,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歡喜奉行

一入道最後仍落在「奉行」;知道身、痛、心、法如何觀,必須真正修習,才能從法義走向證法。

《今日修行觀照》

很多人一談禪定,就容易先問:現在是第幾禪?有沒有特殊感受?

這裡更值得先看的是佛在初禪前說的兩件事:

「於愛欲解脫。」

「除惡不善法。」

禪定真正要檢查的,不只是坐得多舒服,而是欲染與不善有沒有實際減少。

如果打坐時很安靜,離開座位後卻更貪、更瞋、更執著,還需要繼續回到正法調整。

四禪的次第也很清楚。

初禪仍有覺、有觀。

二禪捨覺觀而專一。

三禪身覺樂而護念清淨。

四禪捨苦樂、憂喜而護念清淨。

越深入禪定,重點越不在增加刺激,而在減少擾動、減少依著。

這對日常生活也很實用。

心一亂,就一直想再找一個新刺激,很難安定。

如果能少追一點、少抓一點,心自然比較有收攝的可能。

佛最後又說「無所依猗,不起世間想」。

真正的安穩,不是找到一個永遠不會失去的世間依靠,而是心不再非靠它不可。

財物會變。

健康會變。

關係會變。

身體也會變。

若把全部安穩都壓在這些無常之物上,怕失去就很自然。

《慧照心得》

一入道讀到法意止,會發現整條修行一直在做同一件事:把心從染著帶向清淨。

念覺意要依無欲。

法覺意、精進覺意、三昧覺意,也要依無欲、依滅盡。

初禪要離愛欲、除惡不善法。

到了四禪,連苦樂憂喜都不再牽引心。

佛所說的深定,不是把執取修得更精緻,而是讓執取一步一步失去力量。

所以「捨諸惡法」很重要。

有定,卻還想傷害人,不對。

有定,卻更貪名聞利養,也不對。

有定,卻我慢更重,同樣需要重新觀照。

「無所依猗」也很深。

人在世間總要使用很多東西。

衣食住藥要用。

道場要住。

人與人也要互相成就。

問題不是什麼都不要。

問題是心有沒有變成「沒有這個我就不能安住」。

能使用因緣,又不把因緣抓成永久依靠,才是真正走向無所依猗。

佛最後沒有把四禪當成終點。

四禪之後仍要觀習、觀盡,離依著、不起世間想,直到無畏、生死盡、不復受有。

所謂滅五蓋。修四意止也

世尊說了這麼深的修行,最後仍回到五蓋與四意止。

路沒有離開當下一念。

貪欲起時知道。

瞋恚起時知道。

昏沉、散亂、疑起時知道。

身、痛、心、法如實觀察。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