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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00・別譯雜阿含經

《別譯雜阿含經》卷十一(4)〈長爪說一切法悉不忍受・佛破三見諍論與愛取・觀身無常三受因觸生滅・舍利弗漏盡長爪得法眼淨〉

學僧 釋慧照

《別譯雜阿含經》卷十一(4) 〈長爪說一切法悉不忍受・佛破三見諍論與愛取・觀身無常三受因觸生滅・舍利弗漏盡長爪得法眼淨〉

長爪梵志來到佛所,提出「於一切法悉不忍受」的見解。佛沒有另立一見與他相爭,而是先反問:你連「一切法悉不忍」這個見本身也不接受嗎?長爪承認自己連此見也不忍,佛便指出,既然如此,這個見本身已被捨棄。世尊接著說,世間眾生大致依三種見而住:一切忍、一切不忍、少忍少不忍;若執其中任何一見,都會生貪欲、瞋恚、愚癡,乃至彼此諍論、毀害。賢聖弟子見到這些過患,便棄離所見,也不再取受其他見。佛再轉入對身與受的觀察:色身由四大所成,見身無常則離欲、離愛;苦、樂、不苦不樂三受皆以觸為因,觸滅則受滅。尊者舍利弗當時出家半月,在佛旁執扇侍立,聽聞離欲之法,觀諸法無常而漏盡解脫;長爪梵志則得法眼淨,生信出家,後來精勤修行證得阿羅漢。

(二○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王舍城迦蘭陀竹林。爾時長爪梵志往詣佛所。在一面坐而作是言。如我今者。於一切法。悉不忍受。

佛住在王舍城迦蘭陀竹林時,長爪梵志來到佛所,坐在一旁,直接說出自己的主張:自己對一切法都不接受。

於一切法。悉不忍受。

長爪把自己的立場說得非常徹底,不是只否定某一部分,而是宣稱對一切法都不接受。

佛告長爪梵志。汝於諸法悉不忍者。見是忍不。長爪復言。如此之見。我亦不忍。佛告長爪梵志。汝若不忍如是見者。何故而言。我於諸法。悉皆不忍。誰為汝出不忍之語。

佛反問長爪:你說對一切法都不接受,那麼「一切法都不接受」這個見,你自己接受嗎?長爪回答,連這個見自己也不接受。佛便進一步指出:既然連這個見也不接受,又為什麼說「我於一切法悉皆不忍」?這個不忍之語,又是依什麼而說出的?

汝於諸法悉不忍者。見是忍不。

佛沒有先與長爪辯論世間諸法,而是先檢查他所立的見本身是否一致。

如此之見。我亦不忍。

長爪承認,自己連「一切不忍」這個見也不接受,等於親自鬆動了原本所立的立場。

何故而言。我於諸法。悉皆不忍。

佛把矛盾直接顯出:若連自己的見也不忍,就不能再把「一切不忍」當成固定立場而宣說。

佛復告大姓。汝若知若見。不忍是見。即斷是見。已棄是見。譬如有人。既嘔吐已。若如是者於餘見中。即不次第。便為不取。便是不生。

佛又告訴長爪,如果他確實知道、看見自己不接受這個見,那麼這個見其實已被斷除、已被捨棄。佛以人已經嘔吐作譬:吐出之後,就不再把吐出的東西重新取回。若能如此,對其他見也不再依次取著,便是不取,也就不再生起。

即斷是見。已棄是見。

既然長爪自己都不再承認原本所立的見,這個見便已失去可執持之處。

譬如有人。既嘔吐已。

佛以嘔吐作譬:身體已把不適之物吐出,就不再重新吞回去。

便為不取。便是不生。

不再取著其他見,便不再讓新的見取繼續生起。

長爪梵志復作是念。汝所言我已斷是見。已棄是見。譬如人吐便於諸見。無有次第。不取不生。

長爪心中反覆思惟佛剛才所說:自己既已斷此見、棄此見,就像人把東西吐出;若能如此,對其他見也不再依次取著,不取便不生。

不取不生。

長爪已把佛所說最關鍵的地方記住:不再取著,就不再令見相續生起。

佛告長爪。若如是者。多有眾生。同汝所見。亦復如是論者。諸有異道沙門婆羅門。若捨是見。更不受異見。是名少智。極為尟薄。亦名愚癡。

佛告訴長爪,世間其實有很多眾生和他持相同見解,也有許多異道沙門婆羅門作同樣論說。如果只是捨掉原來這一見,卻沒有再深入如實知見,而只是停在不再接受其他見,這種智慧仍然很少、很薄,也仍屬愚癡。

若捨是見。更不受異見。

單純從一個見退出,而只是停在「什麼見都不取」的表面狀態,還沒有等同真正智慧成就。

是名少智。極為尟薄。亦名愚癡。

佛明確指出,只是放掉一見卻未深入法義,智慧仍然薄弱。

梵志當知。世間眾生。皆依三見。初言我忍一切。第二言一切不忍。第三言我少忍少不忍。

佛接著把眾生常依止的見歸納成三類:第一,認為自己接受一切;第二,認為一切都不接受;第三,對一部分接受、另一部分不接受。

皆依三見。

佛把紛繁的見論收攝成三種依止方式,讓長爪看見自己的「一切不忍」只是其中之一。

我忍一切。第二言一切不忍。第三言我少忍少不忍。

全面接受、全面否定、部分接受部分否定,看似不同,若被執為自見,都可能成為繫縛。

賢聖弟子。觀察初見。能起貪欲瞋恚愚癡。常為如是三毒纏縛。不得遠離。能生患害。能生結使。不得解脫。喜樂於欲守護縛著。是名為忍。

賢聖弟子觀察第一種「忍一切」之見,看見它能引生貪欲、瞋恚、愚癡,使人長久受三毒纏縛,不能遠離;它又能生患害、增長結使,使人不得解脫,仍喜樂於欲、守護所愛而被繫縛,這就是佛所說的「忍」。

能起貪欲瞋恚愚癡。

判斷一個見是否有患,不只看它說什麼,更看它會不會引生貪瞋癡。

能生患害。能生結使。不得解脫。

此見不只帶來當下不安,更會生結使,使心不能從繫縛中解脫。

喜樂於欲守護縛著。是名為忍。

所謂「忍」,在這裡不是一般忍耐,而是對所欲生喜樂、守護與繫著。

若不忍者能生貪欲瞋恚愚癡常為如斯三毒所纏。不能遠離獲得解脫。喜樂於欲。常為愛取守護縛著。是名不忍。

第二種「一切不忍」也是如此,同樣會生起貪欲、瞋恚、愚癡,使人被三毒纏縛,不能遠離而得到解脫;心仍喜樂於欲,常被愛取、守護與繫著所縛,這就是所說的「不忍」。

能生貪欲瞋恚愚癡常為如斯三毒所纏。

即使主張「一切不接受」,若結果仍生三毒,就沒有因否定一切而超越煩惱。

常為愛取守護縛著。是名不忍。

「不忍」之見同樣可能和愛取相連,並非因表面否定就自然清淨。

若見少忍少不忍。亦復如是忍如上忍中說。不忍如上不忍中說。

第三種「少忍少不忍」,也依前面兩種情況來理解:所接受的部分,具有「忍」的過患;所不接受的部分,也具有「不忍」的過患。

少忍少不忍。亦復如是

部分接受、部分否定,沒有因此脫離前兩種見的問題。

賢聖弟子。若說言忍。便為與彼二見共諍。若言不忍。亦復與彼二見共諍。若言少忍少不忍。亦與二見共諍。以己所見違於他故。便起諍論。

賢聖弟子又觀察:若說自己採取「忍」,就會與另外兩見相諍;說「不忍」,也會與其他兩見相諍;說「少忍少不忍」,同樣會與其餘見發生爭執。因為自己的所見與他人的所見相違,便會生起諍論。

以己所見違於他故。便起諍論。

諍論的直接因緣,是各自執取己見,彼此相違而不肯放下。

若起諍論。必相毀害。以共諍論生毀害故。以見是過生諸諍論故。便棄是見。不受餘見。

諍論一旦生起,就會彼此毀害。賢聖弟子看見,由於各執所見而生諍論,諍論又帶來毀害,因此便棄離這些見,也不再受取其他見。

若起諍論。必相毀害。

見取若走到相爭,結果不只在言語不同,還會進一步形成彼此傷害。

便棄是見。不受餘見。

賢聖弟子看清這種過患後,不再守著原見,也不急著換另一個見來依止。

以是義故。能斷是見。棄離是見。猶如人吐。於諸見中。無有次第。不取不生。賢聖弟子。若言忍及以不忍。少忍少不忍亦有是過。

正因見到這些過患,賢聖弟子便能斷除此見、棄離此見,如同人把不適之物吐出,不再於其他見中依次取著,因此不取、不生。無論忍、不忍,或少忍少不忍,都有同樣過患。

能斷是見。棄離是見。猶如人吐。

佛再次使用嘔吐譬喻,顯示真正見患之後,所執應被徹底捨離。

不取不生。

斷見之後又不取其他見,新一輪見取便沒有生起的條件。

若言忍及以不忍。少忍少不忍亦有是過。

佛最後把三種見一併收攝,指出它們都具有前述生煩惱、生結、生諍與毀害的過失。

如是梵志。此色顯現四大所成。賢聖弟子。見是身無常。既見無常。便能離欲。見此身滅。即便捨離。

佛再告訴長爪,這個顯現的色身由四大所成。賢聖弟子觀見此身無常,既見無常,便能離欲;又見此身終將滅去,因此能夠捨離對身的執取。

此色顯現四大所成。

身體不是獨立自成,而是由四大和合顯現。

見是身無常。既見無常。便能離欲。

如實看見身體無常,對身的欲著便有離開的可能。

見此身滅。即便捨離。

見到身體終歸壞滅,便能從執取中轉離。

若見身無常。便離身欲。便離身愛。離身窟宅。除身決定想。

若真正見到身無常,便能離開對身的欲、對身的愛,不再把身作為可安住依附的窟宅,也能除去對身固定不變的決定想。

便離身欲。便離身愛。

見身無常之後,作用直接落在欲與愛的減離,不再只是知道一個「身會變」的道理。

離身窟宅。

不再把身當作可以永久安住、依附的處所。

除身決定想。

對身的固定判定與實體想也隨無常觀而被除去。

梵志當知。受有三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如此三受。以何為因。云何為習。因何而生從何處出。以觸為因。因觸生習。習從觸生。因觸所生。

佛又告訴長爪,受有三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這三種受究竟以什麼為因、如何集起、從何而生?佛直接說,三受都以觸為因,由觸而集,由觸而生。

受有三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佛把受清楚分成苦、樂、不苦不樂三類,使觀察有明確對象。

以觸為因。

三受不是無因自生,都依觸而起。

因觸生習。習從觸生。因觸所生。

佛反覆指出受的集起與生起都依於觸,把因緣關係說得非常明白。

若觸滅則受滅。離熱得涼。譬如日沒。身邊命邊。受身邊時。知是身邊。受命邊時知是命邊。如實而知。無有錯謬。

觸若止息,受也隨之止息,因此離開熱惱而得清涼。佛又以日沒作譬,說當身到邊際時,如實知道是身的邊際;命到邊際時,也如實知道是命的邊際,知見沒有錯謬。

若觸滅則受滅。離熱得涼。

受既以觸為因,觸滅時受也滅;受的熱惱止息,便得清涼。

譬如日沒。

日落之時,光熱漸息;佛以此譬喻受滅之後離熱得涼的狀態。

如實而知。無有錯謬。

身到邊、命到邊,都能如其實際而知,不顛倒、不錯認。

賢聖弟子。若受樂受。知身必壞。若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知身必壞。若受樂受非和合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亦復如是。

賢聖弟子無論受樂受、苦受或不苦不樂受,都知道此身必然壞滅。對樂受,不再與之和合黏著;苦受與不苦不樂受,也同樣如此。

若受樂受。知身必壞。

樂受現前時,賢聖弟子仍知道身體必壞,不因一時之樂忘失無常。

若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知身必壞。

苦受與中性受現前時,也同樣如實知身必壞,不因受的種類不同而失去無常觀。

若受樂受非和合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亦復如是。

三受雖然現前,賢聖弟子卻不與受黏合,不讓貪瞋癡和感受結合成新的繫縛。

云何名為與受不和合。所謂貪欲瞋恚愚癡。不與生老病死而共和合。憂悲苦惱。眾苦聚集。

佛接著解釋什麼叫做「與受不和合」:不讓貪欲、瞋恚、愚癡與受相應,也不因此再與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與眾苦聚集相和合。

所謂貪欲瞋恚愚癡。

受之所以成為繫縛,關鍵在貪欲、瞋恚、愚癡是否隨之生起。

不與生老病死而共和合。憂悲苦惱。眾苦聚集。

不與受黏著,也就不再讓三毒推動感受一路連結到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與整個苦聚。

爾時尊者舍利弗。出家半月。侍如來側。以扇扇佛。于時如來為說斷於離欲之法。時舍利弗如是觀察。諸法無常。即便離欲證成。棄捨諸見。無生漏盡。心得解脫。

當時尊者舍利弗出家才半個月,正在如來身旁執扇侍佛。佛為長爪說斷除、離欲之法時,舍利弗也在旁聽聞。他依此觀察諸法無常,便離欲而證成,棄捨諸見,無生、漏盡,心得解脫。

出家半月。侍如來側。以扇扇佛。

舍利弗當時出家只有半個月,正在佛旁侍奉,卻因聽佛為他人說法而得到深大利益。

如是觀察。諸法無常。

舍利弗不是只聽懂言語,而是依佛所說實際觀察諸法無常。

即便離欲證成。棄捨諸見。無生漏盡。心得解脫。

舍利弗由觀諸法無常而離欲,棄捨諸見,漏盡心得解脫,修行在此達到究竟成果。

長爪梵志。於諸法中。得法眼淨。如上所說。既得信心。即白佛言。唯願世尊。聽我出家。

長爪梵志聽佛說法後,於諸法中得法眼淨,依前面所說而生起信心,便向佛請求出家。

於諸法中。得法眼淨。

長爪此時得到的是法眼淨,對法有了清淨正見,但經文尚未說他在此時已成阿羅漢。

既得信心。即白佛言。唯願世尊。聽我出家。

法眼得淨後,長爪由理解轉成信受,並願意正式出家修道。

爾時如來即聽出家。既出家已。懃修精進。得阿羅漢道

如來當即允許長爪出家。出家之後,他勤修精進,最後證得阿羅漢道。

既出家已。懃修精進。

出家並不是終點,長爪受許之後仍須精勤修習。

得阿羅漢道

經文最後才明確說長爪證得阿羅漢,因此他的修行次第是先得法眼淨、出家,再精進至阿羅漢。

《今日修行觀照》

日常生活裡,「我什麼都不相信」「我什麼都不接受」有時看起來很灑脫,其實也可能成為另一個牢固立場。長爪所遇到的正是這個問題:連「一切都不接受」本身,也可能被心抓成一個見。

最難放下的,未必只是某個答案,也可能是「我不接受任何答案」這個立場。

佛後來沒有停在破見,而是教觀身無常、三受因觸而生滅。這很重要:佛法不是把所有見拆掉之後留下空白,而是把心帶回可以如實觀察的身與受。

《慧照心得》

長爪最初很有把握地說:「於一切法,悉不忍受。」佛只問了一個問題:那你接受自己這個見嗎?

長爪回答,這個見自己也不接受。原本看似堅固的立場,就在這裡失去了根基。

佛沒有用另一個見壓過長爪,而是讓他自己看見:所執之見若也不成立,就應當捨離,不必再抓回來。

但佛又進一步指出,只是「不取任何見」仍不是究竟智慧。修行還要回到身、受與因緣:身由四大所成,必然無常;三受依觸而生,觸滅受滅。舍利弗正是在聽聞這樣的離欲之法時,觀諸法無常,棄捨諸見而漏盡解脫。

離見之後還要如實見法;不取不是空白,正觀才使不取走向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