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譯雜阿含經》卷八(7)〈八種惡馬各有過患・比丘被舉見聞疑罪八種不善回應〉
《別譯雜阿含經》卷八(7) 〈八種惡馬各有過患・比丘被舉見聞疑罪八種不善回應〉
世尊先列八種惡馬:或咬銜跳躍而破壞乘具,或不肯前進反而騰躍,或不走正路越過坑塹,或倒退而行,或不畏鞭策,或雙足距地而立,或索性臥地不行,或應行而停住。佛隨後把八種惡馬逐一對應到修學丈夫被同梵行者舉出見、聞、疑罪時的八種不善反應。
有的人不先省察自己,反責舉罪者年少無智;有的人反舉對方過失;有的人轉作異語,隨愛、瞋、怖、癡而忿怒;有的人直接說自己不記得;有的人收拾衣缽離去,毫不畏忌僧眾;有的人高坐大聲爭辯;有的人默然不答,使眾僧困擾;最後一種甚至捨戒還俗,又回到寺門以譏語相向。佛以惡馬譬喻這些不能如法面對自身過失的行為,使修行人知道,被指出過失時如何回應,本身就是調伏的重要一關。
(一四九)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馬有八種。過世間所知現在可見。何等為八。
如此聽聞: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告訴諸比丘,世間現前可見的馬有八種過失。佛先把惡馬的八種不調之相全部說出,再以此譬喻佛法中修學丈夫的八種過患。
馬有八種。過世間所知現在可見。
這八種馬過都是日常可以觀察到的具體行為,佛藉著熟悉的御馬情形,使後面八種修行過患更容易明白。
一者乘馬之人。控轡秉策將即遠路。而彼惡馬。嚙銜跳躑。頓絕羈勒。破碎乘具。傷毀形體。是名馬過。
第一種惡馬,御者已控住韁繩、拿著鞭策,準備上路,馬卻咬住馬銜、跳躍掙扎,甚至扯斷羈勒、破壞乘具,傷害自身形體。這不是不能行走,而是在受調御時強烈反抗,使本可使用的乘具與自身都受到損傷。
嚙銜跳躑。頓絕羈勒。破碎乘具。傷毀形體。
第一種過患是被引導時立即抗拒,結果不只妨礙行進,也反過來傷害自己。
其第二者。御者乘之。不肯前進而此惡馬。騰躍叵制。破碎乘具。
第二種惡馬,御者已經乘上去,它仍不肯前進,反而騰躍難制,並破壞乘具。與第一種同樣都有抗拒,但這裡特別說明:應當前進時,它拒絕前進,卻把力量用在騰躍失控上。
不肯前進而此惡馬。騰躍叵制。破碎乘具。
力量若不用在正路上,反而用來抗拒調伏,便成為障礙。
其第三者。御者乘之。不肯著路但踰坑塹
第三種惡馬,御者乘上去後,它不肯依道路前進,反而只越過坑塹。問題不在沒有動,而在不走應走之路,偏向危險難行之處。
不肯著路但踰坑塹
能行卻不循正路,正顯出失去調順的另一種形式。
其第四者若乘之時。不肯前進。返更卻行。
第四種惡馬,在應當前進時不向前走,反而往後退。御者要它向前,它卻逆著方向而行。
不肯前進。返更卻行。
不是停住而已,而是朝與正確方向相反之處退行。
其第五者。都不畏於御乘之人鞭策之痛。
第五種惡馬對御者與鞭策完全沒有畏忌,即使受到鞭策也不因此警醒調順。
都不畏於御乘之人鞭策之痛。
失去警覺之後,即使調御已經直接臨身,也不能使它改變。
其第六者。御馬之人。以鞭策之方便。距地二足雙立。
第六種惡馬,御者以鞭策調御時,它卻用雙足撐地而立,以強硬姿態抗拒御者。
以鞭策之方便。距地二足雙立。
調伏臨到時,所起的不是順受,而是更加強硬地與御者相抗。
其第七者。御馬之人。意欲馳驟。返更臥地。不肯進路。
第七種惡馬,御者想讓它奔馳前進,它反而直接躺在地上,不肯上路。這已不是方向錯誤,而是以臥地完全拒絕行動。
意欲馳驟。返更臥地。不肯進路。
應當前行之時,以不起、不行來抵拒,也是嚴重的不調順。
其第八者。御馬之人。意欲令行。而返停住。
第八種惡馬,御者要它行走,它卻反而停住。前面的惡馬有跳躍、越坑、倒退、臥地等不同反應,最後這一種則以停住不動違逆調御。
意欲令行。而返停住。
八種惡馬雖表現不同,共同處都在不隨正確調御而行。
於佛法中。修學丈夫。亦有如是八種過患。何等為八。
佛把惡馬譬喻正式轉到佛法中的修學丈夫。修行人同樣可能出現八種過患,而這八種過患都發生在自己有見、聞、疑罪,被同梵行者指出之時。
修學丈夫。亦有如是八種過患。
修學之人並不因已入佛法就自然沒有過失;真正重要的是,有過時能不能接受如法舉罪與調伏。
若比丘同梵行者。有見聞疑事覺觸己身。即語彼言。汝於今者。稚小無智。不善不了。汝今應當覺觸餘人。云何乃欲覺觸於我。汝自有過。反舉他事。如是之人。一猶第馬。
第一種比丘,被同梵行者依見、聞、疑事指出自身過失時,不先查看自己所犯,反而責對方年少無智、不善不了,說對方應去指出別人的過失,為什麼偏來指出自己;接著又反過來舉出對方的過失。佛說這樣的人,就像第一種惡馬。
汝於今者。稚小無智。不善不了。
面對被指出過失,他先貶低舉事者的年齡與智慧,藉此拒絕所舉之事。
汝今應當覺觸餘人。云何乃欲覺觸於我。
他不是查明自己有無過失,而是質問對方為何偏偏指出自己。
汝自有過。反舉他事。
最後更把焦點轉向對方的過失。這與第一種惡馬受控轡便咬銜跳躍相應:一受調伏,立即強烈反抗。
其第二者見他比丘有見聞疑罪同梵行者。即便語彼。有罪人言。汝於今者。犯如是罪時有罪人。復語彼言。汝今自犯如是之罪。若懺悔者。然後乃可糾舉我罪。如是之人。猶第二馬。所有過失。
第二種比丘,被同梵行者指出所犯的見、聞、疑罪時,便反過來說:你自己也犯了這樣的罪,先等你自己懺悔之後,才有資格糾舉我的過失。佛說這樣的人,如同第二種惡馬。
汝今自犯如是之罪。
被舉罪者不直接回應自己的行為,而把注意轉到舉事者身上。
若懺悔者。然後乃可糾舉我罪。
他把自己是否接受舉罪,附加在對方先懺悔的條件上,因此自身過失仍被擱置。
其第三者。若有比丘。作見聞疑罪。為他所舉。便作異語。隨於愛瞋及以怖。癡心生忿怒。如是之人。猶第三馬。所有過失。
第三種比丘,自己有見、聞、疑罪,被別人舉出時,便轉說其他話題,又隨著愛、瞋、怖與癡而生起忿怒。佛說這樣的人,如同第三種不走正路、只越坑塹的惡馬。
便作異語。
本來正在處理自己被舉出的事情,他卻另說別事,使討論離開原來應處理的問題。
隨於愛瞋及以怖。癡心生忿怒。
異語之外,心又受愛、瞋、怖、癡牽引而起忿怒,使自己更難如實面對所犯。
其第四者。若有比丘。亦復作於見聞疑罪。為他所舉。即便語彼舉事人言。我都不憶。犯如是罪。當知此人同第四馬所有過失。
第四種比丘,也有見、聞、疑罪,被人指出時,便直接對舉事者說:「我完全不記得自己犯過這樣的罪。」佛說這樣的人,如同第四種應前行卻反而倒退的惡馬。
我都不憶。犯如是罪。
經中只記他以「不憶」回應;不應替他推測究竟是真忘記還是故意否認。就法義而言,這種回應使舉罪之事無法依正面方向處理。
其第五者。若有比丘。亦復犯於見聞疑罪同梵行者。而來舉之。時犯罪人。即攝衣缽。隨意而去。其心都無畏忌。眾僧及舉事者。當知斯人。同第五馬所有過失。
第五種比丘,被同梵行者舉出見、聞、疑罪時,直接收拾衣缽,隨自己的意思離去;對眾僧與舉事者毫無畏忌。佛說這樣的人,如同第五種完全不畏御者與鞭策的惡馬。
即攝衣缽。隨意而去。
被舉罪後,他不是留在僧中把事情如法處理,而選擇帶著衣缽離去。
其心都無畏忌。眾僧及舉事者。
更深的問題在於對僧眾與舉事之法完全沒有敬畏,因此外在離去與內在無畏忌相應。
其第六者。若有比丘。亦復犯於見聞疑罪同梵行者。而舉其事。時犯罪人。即便於彼高處而坐。與諸長老比丘。諍論道理。舉手大喚。作如是言。汝等諸人。悉皆自犯見聞疑罪。而更說我犯。如是罪。當知斯人。同第六馬所有過患。
第六種比丘,被同梵行者舉罪後,反而坐到高處,與諸長老比丘爭論,舉手大聲叫喊,說眾人自己也都犯有見、聞、疑罪,卻反過來說他有罪。佛說這樣的人,如同第六種以雙足距地而立、強硬抗拒的惡馬。
即便於彼高處而坐。與諸長老比丘。諍論道理。
被舉罪後,他沒有以謙下心查明自身過失,而以高坐與長老爭論來回應。
舉手大喚。
身口都轉成強烈對抗,與惡馬雙足距地的抗拒相應。
汝等諸人。悉皆自犯見聞疑罪。而更說我犯。如是罪。
他把眾人的過失作為反駁,使自己的罪仍沒有被如實處理。
其第七者。若有比丘。亦復犯於見聞疑罪。清淨比丘。糾舉其事。彼有罪人。嘿然而住。亦復不言。有罪無罪。惱亂眾僧。當知斯人。同第七馬所作過失。
第七種比丘,被清淨比丘糾舉見、聞、疑罪時,只是默然而住,既不承認有罪,也不說自己無罪,使眾僧因此受到困擾。佛說這樣的人,如同第七種御者欲令前進,它卻臥地不起的惡馬。
嘿然而住。亦復不言。有罪無罪。
此處的默然不是禪定寂靜,而是在應當如實回答僧事時拒絕表明有罪或無罪。
惱亂眾僧。
因為不肯回應,使僧眾無法正常處理事情,因此直接造成僧中困擾。
其第八者。若有比丘。亦復犯於見聞疑罪。清淨比丘。發舉其事。彼犯罪人。即便捨戒。退失善根。罷道還俗。既休道已。在寺門邊。住立一面。語諸比丘。我今還俗。為滿汝等所願以不。汝今歡喜極快樂不。當知是人。同第八馬所有過患。
第八種比丘,被清淨比丘舉出見、聞、疑罪時,不去面對所犯,反而立即捨戒,退失善根,停止修道而還俗。還俗之後,他又站在寺門旁,對諸比丘說:「我現在已經還俗,這是否滿足了你們的願望?你們現在是否很歡喜、很快樂?」佛說這樣的人,如同第八種御者要它行走,它反而停住不行的惡馬。
即便捨戒。退失善根。罷道還俗。
前七種仍是在僧中以各種方式抗拒調伏;第八種更進一步,因被舉罪而直接捨戒、罷道還俗。
我今還俗。為滿汝等所願以不。汝今歡喜極快樂不。
還俗之後,他仍以這樣的言語對僧眾說話,顯示被舉罪之事沒有轉成知過與調伏,反而成為與僧眾相對的言行。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完佛所說八種惡馬與八種修學過患後,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歡喜奉行
佛列八過,不是要修行人拿來觀察別人的缺點,而是讓每一位修學者在被勸誡、被指出過失時,先檢查自己是否正落入其中一種反應。
《今日修行觀照》
被別人指出問題時,最容易出現的反應,其實和這八種很接近:先說對方也有錯、轉移話題、發怒、說自己不記得、直接離開、不斷爭辯、沉默不答,甚至乾脆退出關係或團體。
真正值得觀察的,不只是「別人說得對不對」,還有自己一被指出問題時,第一個反應是不是立刻抗拒。
若對方所說確有不當,可以另外處理;但自己的部分仍應獨立檢查。把兩件事混在一起,只會讓該改的過失一直留著。
《慧照心得》
八種惡馬都不是沒有力氣,而是力量用錯地方。有人跳躍,有人倒退,有人強硬站立,有人索性臥地;修行人的八種過失也是如此,聰明、口才、意志若都拿來保護自己的過失,反而成為調伏最大的障礙。
尤其「汝自有過,反舉他事」很值得警惕。別人有錯,不代表自己就沒有錯;若每一次被提醒,都先去找提醒者的毛病,修行就很難真正向內。
能接受自己有錯,是調伏開始;能在被指出後願意改,才是真正向前。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