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十五卷(5)〈不問誰食誰觸誰受誰愛・但觀何緣故有即見緣起無我〉——(三七二)
——(三七二)
前一篇從四食一路追尋到愛、受、觸、六入處,讓我們看見苦聚不是無因而生,而是依著條件層層相續。
這一篇,頗求那比丘從「識食」開始,一再追問「誰食」、「為誰觸」、「為誰受」、「為誰愛」、「為誰取」、「為誰有」。世尊卻沒有順著「誰」去建立一個固定不變的受者,而是不斷把問題導回「何因緣故有」。
這正是緣起觀的重要轉折:不是追問背後有一個什麼永恆的「我」在承受,而是如實觀察諸法依何而生、依何而滅。
(三七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世尊仍先從四食說起。
麤摶食、細觸食、意思食、識食,都是資益眾生、令其住世攝受長養的條件。
這時,頗求那比丘卻在「識食」這裡生起疑問。
他所問的,不只是識食本身,而是背後是不是有一個「誰」正在食、正在受、正在愛、正在取。
這個問題很接近日常人的直覺。
我們常說:
「是我在感受。」
「是我在愛。」
「是我在受苦。」
「是我在執取。」
但佛陀接下來的回答,會把這個方向徹底轉回因緣。
時。有比丘名曰頗求那。住佛後扇佛。白佛言。世尊。誰食此識 佛告頗求那。我不言有食識者。我若言有食識者。汝應作是問。我說識是食。汝應問言。何因緣故有識食。我則答言。能招未來有。令相續生。有有故有六入處。六入處緣觸
頗求那問:
「誰食此識?」
世尊沒有回答有一個「某某人」在食識。
反而說:
「我不言有食識者。」
並且把正確的問法指出來:
不是問「誰食」,
而應問「何因緣故有識食」。
這個差別非常重要。
問「誰」,很容易預設有一個固定實體,在整個過程中不變地承擔一切。
問「何因緣故有」,則是把注意力放回條件、相續與生起。
世尊接著說,識食「能招未來有,令相續生」,有有故有六入處,六入處緣觸。
也就是說,真正要看的不是一個「誰」,而是:
這個相續如何成立?
它靠什麼條件延續?
後面的觸、受、愛、取、有,又是怎樣一層一層生起?
緣起所問的,不是「背後有誰」,而是「依何因緣而有」。從尋找一個固定主體,轉向觀察條件相續,正是離開我執的重要一步。
頗求那復問。為誰觸 佛告頗求那。我不言有觸者。我若言有觸者。汝應作是問。為誰觸。汝應如是問。何因緣故生觸。我應如是答。六入處緣觸。觸緣受
頗求那又問:
「為誰觸?」
世尊再次說:
「我不言有觸者。」
不是因為觸不存在。
而是佛陀不把「觸」背後另立一個固定不變的觸者。
真正應當問的是:
「何因緣故生觸?」
答案是:
六入處緣觸。
觸緣受。
這就把問題從「誰」帶回「如何發生」。
有六入處,所以有觸。
有觸,所以有受。
一切都在因緣關係中成立。
不是先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我」,再讓「我」去碰觸世界。
而是諸條件和合,觸現前;觸現前,受又隨之生起。
復問。為誰受 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受者。我若言有受者。汝應問。為誰受。汝應問言。何因緣故有受。我應如是答。觸緣故有受。受緣愛
頗求那再問:
「為誰受?」
世尊仍然說:
「我不說有受者。」
應當問的是:
「何因緣故有受?」
答案:
觸緣故有受。
受緣愛。
這一段特別值得在日常中觀察。
我們常把感受立刻抓成「我的感受」。
「我被傷害了。」
「我很快樂。」
「我很痛苦。」
一抓住「我」,後面的愛憎執取就很容易跟著加重。
佛陀不是否定受的存在。
而是讓我們不要在受上再安立一個固定主體。
只要看:
觸來了,受生起。
受生起後,若不如實觀察,愛便可能接著生。
這樣看,心會比較有空間。
因為「受」只是依因緣而生的受,不必立刻變成「我」。
有受,不等於必須建立「有一個我正在受」;只要如實看見觸緣受、受緣愛,就能把經驗還原為因緣,而不必急著把每一個感受都抓成自我。
復問。世尊。為誰愛 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愛者。我若說言有愛者。汝應作是問。為誰愛。汝應問言。何緣故有愛。我應如是答。緣受故有愛。愛緣取
又問:
「為誰愛?」
世尊仍然不立「愛者」。
而是回答:
緣受故有愛。
愛緣取。
這裡再次顯示,愛也不是一個固定主體的本質。
不是「我本來就是貪愛的人」。
而是:
有受,
在受上不如實知,
於是愛生起。
愛再往前,
就成為取。
若這樣觀察,修行就不會只停在責怪自己。
而會更精確地看到:
愛從哪裡來?
是在什麼受上長出來?
又是在什麼地方,由喜歡變成抓取?
一旦看見因緣,就有可能在因緣上鬆手。
復問。世尊。為誰取 佛告頗求那。我不說言有取者。我若說言有取者。汝應問言。為誰取。汝應問言。何緣故有取。我應答言。愛緣故有取。取緣有
頗求那再問:
「為誰取?」
佛陀還是把問題導回:
「何緣故有取?」
愛緣故有取。
取緣有。
這就讓整條相續更清楚。
愛若只是生起,還有觀照的可能。
但若愛被不斷抓住、強化,就成為取。
取一成立,後面的有便繼續。
所以修行很關鍵的一點,就是:
不要讓「喜歡」一定變成「非要不可」。
不要讓「不喜歡」一定變成「非推開不可」。
愛若不被繼續抓住,取就沒有那麼容易增長。
復問。世尊。為誰有 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有者。我若說有有者。汝應問言。為誰有。汝今應問。何緣故有有。我應答言。緣取故有有。能招當來有觸生是名有。有六入處。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
到了「有」,頗求那還是在問:
「為誰有?」
世尊仍然不立一個「有者」。
只說:
緣取故有有。
然後再一次把整個相續串起來:
有六入處,
六入處緣觸,
觸緣受,
受緣愛,
愛緣取,
取緣有,
有緣生,
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
如此純大苦聚集。
這裡最重要的不是背下整個次第。
而是明白:
整條生死流轉,都是因緣相續。
既然是因緣相續,就不必在其中另找一個固定不變的「誰」。
也正因為不是固定不變,所以才有修行與止息的可能。
若一切都是一個永恆的我所主宰,那麼因緣法就無從成立。
正因為每一支都是依條件而起,所以也能依條件改變。
純大苦聚之所以集起,不是因為有一個固定的「我」被命定要受苦,而是因緣一支支相續。能看見相續,就能看見可轉之處。
謂六入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集滅
前面是集。
這裡是滅。
六入處滅,
觸滅。
觸滅,
受滅。
受滅,
愛滅。
愛滅,
取滅。
取滅,
有滅。
有滅,
生滅。
生滅,
老、病、死、憂、悲、惱苦也滅。
這正說明:
如果一切都是因緣生,就能因緣滅。
佛陀不是要我們找到一個「真正的我」來解脫。
而是要我們如實看見:
觸如何生,
受如何生,
愛如何生,
取如何生,
有如何生。
看清楚之後,再於相續處止息。
這才是緣起觀真正實際的地方。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整篇經文,頗求那一直問「誰」。
佛陀一直回答「何因緣故有」。
這個轉向非常值得記住。
凡夫的習慣,是什麼都繞回「我」。
我被傷害。
我被忽略。
我喜歡。
我討厭。
我要。
我不能失去。
但佛法不是再加強這個「我」。
而是讓我們慢慢看清:
有觸。
有受。
有愛。
有取。
有有。
這些都在因緣裡生起。
若不再緊抓一個「我」放進每一個經驗裡,心就比較有可能看見法本身。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若有一個明顯的感受生起,可以試著不要第一時間說:
「我怎麼又這樣?」
改成只是看:
有受。
這個受前面有什麼觸?
受之後,有沒有愛?
愛之後,有沒有取?
例如有人說了一句讓自己不舒服的話。
先不要急著變成:
「他在針對我。」
可以先看:
耳觸聲。
觸之後,苦受生。
苦受之後,瞋與排斥開始出現。
再來,心可能抓住那句話反覆想。
這時,就是愛取在後面接續。
若能這樣看,很多原本緊緊黏在「我」上的苦,會慢慢變成可以觀察的法。
不是壓抑自己。
而是多一分距離。
這一分距離,就是修行很重要的空間。
《慧照心得》
這一篇經,讀起來很有力量。
因為頗求那所問的,其實就是我們每天都在問的問題。
「誰在受苦?」
「誰在被傷害?」
「誰在愛?」
「誰在執取?」
我們的直覺幾乎都會回答:
「當然是我。」
可是世尊一次又一次說:
「我不說有受者。」
「我不說有愛者。」
「我不說有取者。」
這不是說什麼都沒有。
而是不要在每一個生滅經驗背後,又造出一個固定不變的主宰。
這一點非常細。
有受,是真的。
有愛,也是真的。
有取,也是真的。
可是它們都是依因緣而有。
既然依因緣而有,就不必再說:
「這就是我。」
如果把所有經驗都變成「我」,痛苦就會黏得很緊。
一個苦受,本來只是苦受。
一旦變成:
「我被傷害了。」
整個故事就開始擴大。
再加上記憶、想像、判斷、比較,苦就越來越重。
所以世尊教我們,把問題改掉。
不要總問:
「是誰?」
而要問:
「何因緣故有?」
這個改變,看起來只是一句話不同,其實整個修行方向都不同了。
問「誰」,容易走向執取。
問「何因緣」,就開始走向觀照。
問「誰」,容易把苦變成自己的身分。
問「何因緣」,則會看見苦只是條件和合。
條件和合,它會生。
條件改變,它也會滅。
這樣一來,心就有出路。
所以我很喜歡這篇經的一個地方:
佛陀沒有跟頗求那辯論一個抽象的「有我無我」。
而是直接用緣起來回答。
你問誰觸?
我告訴你六入處緣觸。
你問誰受?
我告訴你觸緣受。
你問誰愛?
我告訴你受緣愛。
一步一步,讓我們自己看見:
原來不需要先假設一個固定的「我」,整個生死過程照樣可以被如實理解。
而且正因如此,才有可能止息。
不要急著在觸、受、愛、取、有背後安立一個固定的「誰」;應如實觀察何因緣故有。見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便能知道苦聚依緣而集,也能依緣而滅。從「誰」轉向「因緣」,正是從我執走向如實知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