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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十四卷(16)〈說老病死乃至行生厭離欲滅盡名為說法・依法次第向於厭離滅盡〉——(三六三~三六四)

學僧 釋慧照

——(三六三~三六四)

前一篇(三六○~三六二),世尊先說思量、妄想令識攀緣而住,進而入於名色、有往來、有生死,最後純大苦聚集;接著又說真正的「多聞」,不是只聽過很多,而是聞老病死乃至行之後,能生厭、離欲、滅盡法。

到了最後兩經,佛把法義再分成兩個層次:

第一,什麼叫「說法比丘」?

第二,什麼叫「法次法向」?

也就是說,前面已經說明「聞法」真正要走向厭離與滅盡;現在則進一步說明:

真正說法,也必須把人帶向厭、離欲、滅盡。

真正修法,也必須依著法的次第,自己向厭、離欲、滅盡而行。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三六三)仍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前一經剛說什麼是多聞比丘。

現在世尊接著問:

什麼才叫真正的說法比丘?

這個安排很自然。

先問自己怎麼聞法。

再問自己怎麼說法。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所謂說法比丘。云何說法比丘。云何如來施設說法比丘

世尊直接提出問題:

所謂「說法比丘」,究竟是什麼?

如來如何施設說法比丘?

這裡很值得注意。

並不是只要能說佛法名相、能講經論,就自然叫作說法比丘。

佛接下來給的標準,仍然和前一經一樣:

有沒有把法說到「生厭、離欲、滅盡」。

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說法比丘。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諸比丘回答:

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

願世尊為我們說明什麼是說法比丘。

我們聽聞之後,當受持奉行。

這裡再次出現「聞已,當受奉行」。

所以即使是在問「說法」,最終仍然不是停在口才。

聞了,要行。

說了,也要指向行。

佛告諸比丘。若有比丘說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法。是名說法比丘。

佛直接說:

若有比丘說老、病、死,令人生厭、離欲、滅盡法,

這就叫說法比丘。

這一句很重要。

因為它把「說法」的方向說得非常清楚。

不是只把老病死講得很詳細。

也不是只分析人生很苦。

而是所說之法,要能把心帶向:

厭。

離欲。

滅盡。

真正的說法,不只是把生死說明白,而是使聞者對老病死生厭、離欲,真正朝向滅盡。

如是說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是生厭.離欲.滅盡法。是名說法比丘。

同樣地,

說生。

說有。

說取。

說愛。

說受。

說觸。

說六入處。

說名色。

說識。

說行。

都不是只為了建立更多知識。

真正說這些法,是要令人對其生厭、離欲、滅盡。

這樣才叫說法比丘。

也就是說:

說法如果不能使人慢慢放下愛取,

不能使人對生死流轉失去貪著,

不能使人向著離欲與滅盡,

那麼即使內容很多,也還沒有完全走到佛所說的「說法」之義。

說緣起,不是把十二支變成知識系統;而是藉著如實說明流轉,使心不再愛著流轉,進而走向離欲與滅盡。

諸比丘。是名如來施設說法比丘

世尊最後收束:

這就是如來所施設的說法比丘。

所以「多聞」與「說法」其實彼此相應。

多聞,是聞後自己生厭、離欲、滅盡。

說法,是把法說到讓人能生厭、離欲、滅盡。

一個向內。

一個向外。

但方向完全一致。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六三)到這裡結束。

接著(三六四)更進一步問:

那麼,真正「依法而行」,又是什麼?

佛用一個很精確的詞:

「法次法向。」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三六四)仍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這也是第十四卷最後一經。

前面說多聞。

再說說法。

最後說法次法向。

整卷到這裡,已經從聞、知、說,一路收攝到真正的行。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謂法次法向。諸比丘。云何名為法次法向

世尊問:

什麼叫「法次法向」?

這個詞本身就帶有很清楚的方向感。

不是只知道法。

而是依著法的次第,真正向法而行。

也就是所理解的法義,要在身心上逐步成為方向。

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諸比丘再次請佛開示。

而且仍然說:

聞已,當受奉行。

整個第十四卷最後幾經一直重複這個精神:

聞,不是停在聞。

知,不是停在知。

說,也不是停在說。

最後都要行。

佛告諸比丘。若比丘於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向。是名法次法向。

佛說:

若比丘對老、病、死,生厭、離欲、向於滅盡,

這就是法次法向。

這裡與前一經只有很細的差別。

前面說「生厭、離欲、滅盡法」。

這裡說「生厭、離欲、滅盡向」。

重點在「向」。

也就是:

心的方向真正往那裡走。

不只是知道應該厭離。

也不只是會說厭離。

而是自己真的正在走向厭離、離欲、滅盡。

法次法向的關鍵,在「向」:不是口中知道離欲滅盡,而是自己的心行真正依著正法,朝向離欲與滅盡而去。

如是生。乃至行。生厭.離欲.滅盡向。是名法次法向。

同樣地,

從生一路乃至行,

都要生厭、離欲、滅盡向。

原典在這裡以「乃至」總攝中間諸支。

這也讓整卷緣起法義重新被收束。

無論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

修行都不是去愛著它、抓住它、把它當成我。

而是看見它的生滅、依緣、無常,

由此生厭。

由厭而離欲。

由離欲而向滅盡。

這就是依法次第而行。

諸比丘。是名如來施設法次法向

世尊最後說:

這就是如來所施設的法次法向。

到這裡,前面幾經的結構就非常完整了:

聞法——真正多聞。

說法——真正說法。

修法——法次法向。

三者都不是以多少來衡量。

而是看是否指向同一件事:

厭。

離欲。

滅盡。

多聞、說法、法次法向,最後都落在同一方向:於緣起生死法中生厭、離欲、趣向滅盡。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說完(三六四),諸比丘歡喜奉行。

第十四卷也在這裡收束。

從前面十二因緣、法住智、涅槃智、四十四種智、七十七種智,到後面的增法減法、思量妄想、攀緣識住,再到多聞、說法、法次法向,

整卷最後並沒有停在複雜的法義分類。

而是回到最簡單、也最實際的修行判準:

聞了,有沒有厭離?

說了,有沒有導向離欲?

修了,有沒有真正朝滅盡而去?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用三個問題來檢查自己的修行:

第一,我所聞的法,有沒有讓我少一點貪著?

第二,我所說的法,有沒有只是增加別人的知識,還是能讓人看見放下的方向?

第三,我自己現在的心,是不是正在「向」厭、離欲、滅盡?

如果只是知道很多,卻仍然很愛抓,

那可以再回來修。

如果只是會說很多,卻自己的瞋心、我慢仍然很重,

也可以再回來修。

修行不怕慢。

只怕方向錯。

只要方向真的是向厭、離欲、滅盡,

一步一步,就是法次法向。

《慧照心得》

我覺得第十四卷最後用這兩經收尾,很有力量。

因為前面整卷講了非常多緣起的智慧。

法住智。

涅槃智。

四十四種智。

七十七種智。

增法、減法。

思量、妄想。

識住、名色、往來、生死。

如果只看到這裡,很容易覺得:

這一卷是在講很多深的理論。

可是最後佛忽然把一切收回三件事:

你怎麼聞?

你怎麼說?

你怎麼行?

多聞,不是聽得多。

是聽完之後生厭、離欲、滅盡法。

說法,不是說得多。

是所說的法能把人帶向厭、離欲、滅盡。

法次法向,更不是嘴上說自己修行。

而是自己的心真的在往那個方向走。

我覺得這對我自己很重要。

因為做佛法文創,很容易累積很多文字。

每天讀很多經。

整理很多法義。

寫很多心得。

可是佛在這裡提醒:

最後還是要看自己的心。

有沒有少抓一點?

有沒有少瞋一點?

有沒有對生死真的生起厭離?

有沒有愈來愈不想把世間的名聞利養抓得那麼緊?

如果有,

那所聞的法才真正進入生命。

而「說法」也是一樣。

不是把佛法說得漂亮。

不是讓人覺得我懂很多。

而是讓人慢慢看見:

這些法都是生滅的。

這些執取都會苦。

可以放。

可以離欲。

可以向滅。

這樣說法,才沒有偏離佛陀所指的方向。

最後「法次法向」的那個「向」字,我很喜歡。

因為它沒有要求我今天就必須已經究竟。

但至少方向要對。

今天少一點貪,

就是向。

今天少一點瞋,

就是向。

今天對一個執著看淡一點,

也是向。

一步一步向厭、離欲、滅盡,

就是依法而行。

真正的多聞,是聞法而厭離;真正的說法,是說法使人離欲;真正的法次法向,是自己的心行確實依緣起正法,一步一步朝向滅盡。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