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十三卷(8)〈六根從有貪至無貪可以現前自知・斷欲滅六根生住則苦病老死息〉——(三一三~三一五)
——(三一三~三一五)
前一經教我們在見聞覺識的當下,不再失念取相,不讓境界繼續轉成愛樂、繫著與眾苦;若能正智正念而住,便能使諸愛不起,漸次近於涅槃。
接下來三經再把修行向內推進:離貪不是只能相信、推想或等待將來驗證,而能在六根對境時如實自知;進一步,世尊又直指「斷欲」與六根生滅的關係,使我們看見,苦的止息不是另有一處,正從不再對六根六境生欲著開始。
(三一三)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經法。諸比丘。崇向而於經法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世尊先指出,有一種法,可以讓修行者不只是依信、依欲、依所聞、依思惟或依審諦忍,而能以正知來說: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這裡所強調的,是修行要走到可以親自知見,而不只停留在相信。
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廣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諸比丘請佛廣說。
他們稱世尊為法根、法眼、法依,並願聞後受持奉行。
真正的聞法,不只是理解法義,而是要把所聞之法帶回六根對境的實際修行中。
佛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比丘。眼見色已。覺知色而不覺色貪。我先眼識於色有貪。而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
佛陀先從眼見色說起。
見色之後,能覺知色,而不再覺起對色的貪。
更重要的是,修行者能如實知道:過去眼識對色有貪,如今對色已無貪。
這就是現前可知的轉變。
若比丘眼見於色已。覺知色而不起色貪。覺我先眼識有貪。而言今眼識於色無貪如實知者。
這裡再次確認,修行不是要求六根失去作用。
眼仍然見色,也仍然覺知色。
真正改變的,是見色之後不再起貪;而且對「先有貪、今無貪」的差別,自己如實知道。
諸比丘。於意云何。彼於此為有信.有欲.有聞.有行思惟.有審諦忍不
世尊反問諸比丘:
這樣的修行者,對自己的無貪,是只靠信、欲、聞、思惟,或審諦忍而知道嗎?
這一問正要把「親自正知」與「尚在推求」分清楚。
答言。如是。世尊
諸比丘隨佛所問作答。
這一段緊接著要指出,真正的離貪是可以於自身現前法中如實知見的。
歸於此法。如實正知所知所見不
佛陀進一步問:
是否歸於此法,而如實正知自己所知、所見?
修行到了可以親自驗證的地方,就不再只是從別人的話建立確信。
答言。如是。世尊
諸比丘回答:如是,世尊。
由此顯出,佛法所說的離貪,不只是抽象理論。
它可以在六根對境時,被修行者自己如實知道。
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
耳、鼻、舌、身、意,也是同樣的修行。
耳聞聲而不再生貪,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意識法,也都能如實知道心是否仍有貪著。
六根,就是最直接的檢驗處。
諸比丘。是名有經法。比丘於此經法崇向。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世尊最後再次收攝這一經。
修行者依此法而行,能以正知說明自己的解脫,不只是依信、依聞或依思惟。
從六根有貪到無貪,是可以被如實知道的;而這分如實知,正與「我生已盡」的解脫知見相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接著三一四經,把修行再收攝到一個非常直接的地方:斷欲。
(三一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斷欲。斷眼欲已。眼則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永不復生。
佛陀直接說:「當斷欲。」
斷眼欲,不只是暫時壓住對色的貪求,而是要斷其根本。
如截多羅樹頭,使它不能再生,這形容的是徹底斷除令欲著再起的根。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
修行不是只對某一個特別容易貪著的境界用功,而是六根所對的一切境界,都要逐漸離欲。
欲根若斷,後面的繫著與苦也就失去生長之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到了三一五經,世尊再由六根的生、住、轉出與滅、息、沒,直接顯示苦與六根生滅相應的關係。
(三一五)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眼生.住.轉出。則苦生.病住.老死出。
眼若生、住、轉出,苦便隨之生起,病住、老死也由此展開。
佛陀讓我們看見,凡有生起、住持、展轉之法,都不離老病死的逼迫。
若執著這些生滅法為我、為我所,苦便更加深重。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耳、鼻、舌、身、意同樣如此。
六根既是生滅法,就不能成為永遠可靠、不變的依止。
修行不是要求六根永不衰壞,而是如實知道它們的生滅,不再於其中增長欲取。
若眼滅.息.沒。苦生則滅。病則息。死則沒。
世尊接著從滅的一面開示。
眼滅、息、沒時,與之相應的苦生則滅,病則息,死則沒。
這讓我們看見,凡是因緣生起的,也能隨因緣止息。
苦並不是永遠無法改變。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耳、鼻、舌、身、意也都是如此。
六根的生滅不是只供理解的道理,而是修行者應當親自觀察的現實。
從中看見無常,才能不再把欲望與我執建立在六根之上。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直接觀察自己的六根。
眼見到喜歡的色時,心還有多少貪?
耳聽到喜歡的聲音時,會不會想一直留住?
意識到某個可愛念頭時,是不是很快就開始追逐?
不必急著說自己已經離貪。
只要如實知道:
這裡還有貪。
這裡比以前少了。
這裡已經能看見而不再被牽走。
這就是很實際的修行檢驗。
同時也可以觀察六根本身:
眼會疲倦。
耳會衰退。
身體會變化。
念頭也不停生滅。
看見這些,便知道沒有哪一根真正能永遠照我們的意思存在。
若因此少一分欲著,就是向離苦走近一步。
《慧照心得》
這三經放在一起看,非常有次第。
三一三先告訴我們:
離貪,是可以自己知道的。
不是別人說你修得很好,你就真的無貪。
也不是自己相信「我應該已經放下」,就代表真的放下。
真正的檢驗就在六根對境。
眼見色時,還有沒有貪?
耳聞聲時,還會不會抓住?
意識到法時,還會不會被念頭牽著跑?
這些最誠實。
修行到了哪裡,六根會告訴我們。
接著三一四更直接說:
「當斷欲。」
因為只要欲的根還在,就算暫時壓住,遇到因緣還會再生。
所以佛陀用「如截多羅樹頭」來說明。
不是修剪枝葉。
而是斷其根本。
真正的離欲,不是把自己逼得沒有感覺,而是不再需要靠佔有境界來讓自己成立。
再到三一五,佛陀讓我們看見更深的一層:
六根本身就是生滅法。
眼會生、住、轉出。
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
凡生起的,都會變化。
凡變化的,都不能永遠依靠。
所以若我們把快樂、身分、安全感,全都綁在六根和六境上,苦就很難避免。
佛法不是要我們厭棄眼耳鼻舌身意。
而是如實看見:
它們會生。
會住。
會變。
也會滅。
看見之後,就不再要求它永遠如我所願。
也不再從中建立一個牢固的「我」。
如此,欲會慢慢減少。
欲少了,繫縛也少。
繫縛少了,苦就開始鬆動。
所以這三經其實是在提醒我們:
先如實知道自己還有沒有貪。
再從根本斷欲。
最後看見六根生滅,不再把它們執為可永久依止之法。
這就是從現前自知,一步一步走向苦息。
六根對境時有貪或無貪,修行者應當如實自知;若從根本斷除眼耳鼻舌身意之欲,不再於六根六境建立愛取,便能如實觀見六根皆有生住滅沒,於生滅法中不再執著,令苦病老死之相續逐漸止息。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