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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十三卷(3)〈根境識觸受想思施設為人・一切有為皆苦而愛盡即涅槃〉——(三○六~三○七)

學僧 釋慧照

——(三○六~三○七)

前一經從六入如實知見,進一步開示不染著、不繫縛,乃至八聖道與諸菩提分法修習滿足。

這一篇則再深入一步:我們平常所執著的「人」「眾生」「我」,其實都是依根、境、識、觸、受、想、思等因緣法而施設;若能如實看見這些法皆是無常、有為、緣生,便能從對「人我」的實有執取中鬆脫,進而走向愛盡、苦息與涅槃。

(三○六)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作是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

這位比丘所問的,是一個很根本的問題:

究竟要怎麼知、怎麼見,才算真正「見法」?

不是只聽過佛法,也不是只會說法義,而是要在當下的身心與境界中,如實看見法的生起、變化與止息。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

佛陀從「二法」開始說。

眼與色,是一對;耳與聲、鼻與香、舌與味、身與觸、意與法,也同樣如此。

修行不是離開這些根境另求一個法,而是從根與境接觸的當下,直接看見法的因緣結構。

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

眼與色為緣,生眼識。

三事和合而有觸;與觸俱生的,又有受、想、思。

佛陀在這裡把我們平常稱作「人」的內容拆開來看:其實只是根、境、識、觸、受、想、思等因緣法的和合。

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少/兔]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

在這些因緣法上,世間又施設出許多名稱。

稱為人、眾生、那羅、摩[少/兔]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

名稱可以成立,但若把名稱背後想成有一個永恆、不變、獨立存在的實體,就容易生出我執與眾生執。

又如是說。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嘗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

我們日常也很自然地說:

「我看見了。」

「我聽到了。」

「我感覺到了。」

這些都是世間語言上的施設,本來可以使用;問題在於,如果進一步執著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我」在背後主宰一切,就沒有看見實際發生的是因緣和合。

彼施設又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

名字、出生、姓氏、飲食、苦樂、壽命長短,也都是依因緣而有的施設。

世間生活中,這些稱呼與分別都有作用。

但修行者要進一步看見:這些名稱並不是一個永恆自性的證明,只是依種種條件而暫時成立。

比丘。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

佛陀把這些施設收攝為想、誌與言說。

而這些所依的諸法,全部都是無常、有為、緣生。

只要是依因緣而生,就會隨因緣而變,也就不能被執著為常住不變的我。

若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者。彼則是苦。

因為無常、有為、緣生,所以不能永遠保持如我們所願。

凡是不能自在、不能久住、終究變易的,若加以執取,就必然帶來苦。

苦不是因為一切都沒有價值,而是因為我們想把本來會變的法抓成不變。

又復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數出生。一切皆苦。

經中進一步說明:

苦生、苦住、苦滅,乃至苦數數出生。

只要這一整個緣生流轉仍被愛取所推動,苦就會一次又一次地現起。

若復彼苦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息沒。餘苦更不相續。不出生。是則寂滅。是則勝妙。

真正的出路,不是換一個更好的境界來執取,而是讓苦的因無餘斷盡。

離欲、滅、息沒,使後續的苦不再相續、不再出生。

這才是真正的寂滅與勝妙。

所謂捨一切有餘.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佛陀把這個方向說得非常清楚:

捨一切有餘。

一切愛盡。

無欲。

滅盡。

涅槃。

修行不是把「我」變得更堅固,而是讓對一切有的愛著逐漸止息。

耳.鼻.舌.身觸緣生身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是無色陰。身根是色陰。此名為人。如上說。乃至滅盡。涅槃。

耳、鼻、舌、身,也同樣依根、境、識和合而生觸,再有受、想、思。

所謂「人」,仍是依這些色法與無色法而施設。

原典以「如上說」承接前義,我們依經文照錄,法義也同樣指向:不執著這些緣生法為真實常住的我。

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

意與法為緣而生意識。

三事和合有觸,觸俱生受、想、思。

即使最細微的心念活動,也仍然不離因緣。

若在這裡仍執著有一個真實不變的「我」,就還沒有透見法的緣生性。

若有於此諸法。心隨入。住解脫不退轉。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則為見法

佛陀最後回答了最初的問題。

若於這些法中,心能隨入而住於解脫、不退轉,對所起的繫著看見「無有我」,這才是真正的知、真正的見。

所謂見法,就是不再只看見一個實體的人我,而能看見根、境、識、觸、受、想、思皆是因緣和合、生滅變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接著三○七經,以偈頌的方式,再把同一法義收攝得更集中。

(三○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今問世尊。唯願解說

這一經再次提出同樣的核心:

怎樣知、怎樣見,才叫做見法?

同一問題重複出現,正顯示「見法」不是抽象理論,而是修行最重要的轉折。

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眼.色。緣生眼識。如上廣說。

佛仍從眼與色這一對法說起。

眼與色緣生眼識,後面的觸、受、想、思等法,承接前經法義。

原典以「如上廣說」保留前說,不另重複展開。

尊者。如所說偈

眼色二種緣 生於心心法 識觸及俱生 受想等有因

偈中首先指出,眼與色為緣,而生心與心法。

識、觸、受、想等,都有其因。

既然有因,就不是獨立自生,也不是一個永恆主宰。

非我非我所 亦非福伽羅 亦非摩[少/兔]闍 亦非摩那婆

這些緣生法,非我、非我所。

也不是一個實體的福伽羅、摩[少/兔]闍、摩那婆。

佛陀不是否定世間語言,而是在破除對名稱背後有一個實有自體的錯誤執取。

是則為生滅 苦陰變易法

這些法的本質,就是生滅、變易。

因為會變,所以若執著,就成為苦陰。

修行的重點,不是讓這些法永遠不變,而是如實看見它們本來就在變。

於斯等作想 施設於眾生 那羅摩[少/兔]闍 及與摩那婆

眾生、那羅、摩[少/兔]闍、摩那婆等名稱,都是依這些生滅法而施設。

名稱本身可以使用。

但若忘了只是施設,就會把「稱呼」誤認成一個真實不變的存在。

亦餘眾多想 皆因苦陰生

其他種種名稱與想念,也都是依這些苦陰而生。

從這裡可以看見,很多我執其實依賴著不斷命名、記憶與認同。

若不再把這些施設當成實體,執取就有鬆開的可能。

諸業愛無明 因積他世陰

業、愛、無明,令後有諸陰繼續積聚。

這一句把生死相續的動力直接指出來。

只要無明與愛仍在,五陰的相續便不容易止息。

餘沙門異道 異說二法者 彼但有言說 聞已增癡惑

若離開這樣的因緣實相,而另立一個超出此緣起法之外的實體,只會增加言說與疑惑。

真正的見法,不在更多想像,而在如實看見當下緣起生滅的法。

貪愛息無餘 無明沒永滅 愛盡眾苦息 無上佛眼說

偈頌最後把整篇法義收攝到解脫。

貪愛無餘止息。

無明永滅。

愛盡,眾苦也隨之止息。

這正是佛陀所說的道路:從如實知見緣起,到無我、離愛,最後令苦究竟止息。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一件很平常的事:

當我說「我在生氣」「我很難過」「我被人傷害」時,先不要急著否定這個說法,但可以再往裡面看一層。

此刻到底有哪些法正在生起?

是看見一個色?

聽見一句聲音?

生起一個念頭?

隨後有觸、有受、有想、有思?

如果能把原本緊緊抓住的「我」慢慢拆開來看,就會發現很多苦,其實是由一連串因緣法和合而成。

看見這一點,心就比較不必把每一個感受都變成「我」。

《慧照心得》

我們平常最習慣的一句話,就是「我」。

我看見。

我聽見。

我感覺。

我痛苦。

我快樂。

這些語言在日常生活中並沒有問題。

但修行若只停在這一層,就很容易以為背後真的有一個固定不變、獨立存在的我。

佛陀在這兩經裡,一層一層把這個執取拆開。

眼與色為緣,生眼識。

三事和合有觸。

觸又與受、想、思相應。

我們所稱作「人」的,其實正是依這些因緣法而施設。

所以佛法不是說世間沒有「人」這個稱呼,而是提醒我們:

不要把方便稱呼,誤認成真實不變的自體。

一旦把因緣和合看成一個固定的我,後面就容易生出保護、佔有、恐懼、比較與執取。

而只要有執取,無常一來,就苦。

這也是為什麼佛陀說:

無常、有為、緣生者,即是苦。

不是一切都悲觀,而是凡緣生之法,本來就不可能完全按照我們的意思永遠保持。

如果硬要它不變,就會苦。

所以真正的見法,是看見:

根是緣生。

境是緣生。

識是緣生。

觸、受、想、思也是緣生。

連我們對「我」的種種想法與名稱,也是依這些法而施設。

當這一層看清楚,心便能逐漸不再對每一個生滅法都說「這是我」「這是我的」。

愛著就會少一分。

繫縛也會少一分。

直到貪愛無餘止息、無明永滅,眾苦才真正止息。

所謂「人」與「我」,皆依根、境、識、觸、受、想、思等緣生法而施設;若如實見一切皆無常、有為、生滅變易,便能不再執著為我與我所,進而離愛、滅無明,使眾苦止息而趣向涅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