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十二卷(12)〈緣起甚深涅槃倍復甚深・有為與無為皆歸一切取滅〉——(二九三~二九四)
——(二九三~二九四)
前一篇,世尊從眾苦一路追到無明,明白指出:
無明滅則行滅。
行滅則識滅。
乃至純大苦聚滅。
到了(二九三)與(二九四),佛陀把緣起法再往更深處推進。
(二九三)先說:
緣起已經甚深。
而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則「倍復甚深難見」。
接著又以有為、無為分別說明:
有為法,有生、有住、有異、有滅。
無為,則不生、不住、不異、不滅。
但不論如何說,真正的修行仍然落在同一件事:
因集故苦集。
因滅故苦滅。
斷諸逕路。
滅於相續。
最後歸於:
一切取滅、愛盡、無欲、寂滅、涅槃。
到了(二九四),世尊又從愚夫與黠慧者來說:
兩者同樣有此識身、名色、六觸入處,同樣有苦樂受覺。
真正的差別,不在於「有沒有身心」。
而在於:
無明斷不斷。
愛緣盡不盡。
有沒有修梵行,正向盡苦、究竟苦邊。
(二九三)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異比丘。我已度疑。離於猶豫。拔邪見刺。不復退轉。心無所著故。何處有我為彼比丘說法。為彼比丘說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所謂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所謂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
世尊先說:
「我已度疑。」
「離於猶豫。」
「拔邪見刺。」
「不復退轉。」
「心無所著。」
這幾句非常重要。
真正的覺悟,不只是多知道一些道理。
而是疑惑真正止息。
邪見真正拔除。
心不再退轉。
也不再黏著。
佛陀接著說:
為彼比丘說「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
核心仍然是:
「有是故是事有。」
「是事有故是事起。」
也就是:
此有故彼有。
此起故彼起。
緣無明有行。
緣行有識。
一路到生緣老死憂悲惱苦。
這就是苦聚的集起。
而當因緣反向止息,
純大苦聚也隨之滅。
這裡的「空相應」很重要。
因為緣起正是在破除一個固定、自存、獨立的實體見。
諸法之所以有,
不是因為有一個永恆不變的主體在背後操控。
而是因緣具足,所以顯現。
因緣離散,所以止息。
能看見這一點,
就會慢慢離開「這就是我」、「這是我所」、「這永遠不會變」的執取。
如是說法。而彼比丘猶有疑惑猶豫。先不得得想.不獲獲想.不證證想。今聞法已。心生憂苦.悔恨.矇沒.障礙。所以者何。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
佛陀已經如此說法,
可是那位比丘仍然有疑惑、有猶豫。
而且有:
「先不得得想。」
「不獲獲想。」
「不證證想。」
也就是:
本來沒有得到,
卻以為得到。
本來沒有獲得,
卻以為已經獲得。
本來沒有證,
卻以為自己已證。
這和前面(二九一)那位自記所證的比丘,其實有相似的提醒。
修行最危險的地方之一,
就是把想像當成實證。
把理解當成解脫。
把一時感受當成究竟。
佛陀說:
緣起,本來就甚深。
而更甚深、更難見的是:
一切取離。
愛盡。
無欲。
寂滅。
涅槃。
也就是說,
懂得「此有故彼有」已經不容易。
真正把取放下、愛止息,直到寂滅涅槃,更不是只靠頭腦理解就能完成。
所以修行不能只停在知識。
還要真正斷取。
真正離愛。
真正走向無欲、寂滅。
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是名比丘諸行苦寂滅涅槃。
佛陀接著說:
有兩類法:
有為。
無為。
有為法的特徵是:
生。
住。
異。
滅。
只要是因緣所成,
就必然有變化。
會生起。
會暫住。
會變異。
會滅去。
這就是有為法。
而無為則說:
不生。
不住。
不異。
不滅。
這裡的重點,不是讓我們再建立一個可以抓住的「東西」。
而是把修行方向指出來:
諸行苦寂滅,
就是涅槃。
對有為法看得越清楚,
就越知道:
不應該把生住異滅的東西,當成究竟依靠。
也不應該在無常法上尋找永恆安穩。
真正的安穩,不是讓有為法永遠不變。
而是對有為法不再取著。
因集故苦集。因滅故苦滅。斷諸逕路。滅於相續。相續滅滅。是名苦邊。比丘。彼何所滅。謂有餘苦。彼若滅止.清涼.息沒。所謂一切取滅.愛盡.無欲.寂滅.涅槃
這一段把(二九三)的核心完整收束。
「因集故苦集。」
有苦的因,
苦就集。
「因滅故苦滅。」
苦因滅,
苦就滅。
非常直接。
所以佛法並不是只在苦來時安慰自己。
而是處理「因」。
因若繼續,
苦就繼續。
因若止息,
苦就止息。
佛陀又說:
「斷諸逕路。」
「滅於相續。」
「相續滅滅。」
這是在說:
原本讓苦不斷延續的道路,被切斷。
原本讓煩惱一再續起的相續,被止息。
這才叫:
「苦邊。」
而這個滅,最後落在:
一切取滅。
愛盡。
無欲。
寂滅。
涅槃。
所以涅槃不是再得到一個更好的「我所有」。
恰恰相反。
是「取」真正止息。
愛真正盡。
心不再被欲望與執取拉著走。
這就是清涼。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九三)到這裡結束。
它把緣起與涅槃放在一起:
緣起甚深。
而真正從緣起中離取、離愛、走向寂滅涅槃,更深。
接下來(二九四),世尊進一步用愚夫與黠慧者作比較。
兩個人都有識身。
都有名色。
都有六觸。
都有苦樂受覺。
那麼真正的差別,到底在哪裡?
(二九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無明覆。愛緣繫得此識身。內有此識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緣生觸。此六觸入所觸。愚癡無聞凡夫苦.樂受覺。因起種種。云何為六。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
佛陀先說愚癡無聞凡夫。
凡夫之所以得此識身,
是:
無明所覆。
愛緣所繫。
內有識身。
外有名色。
兩者因緣和合,
生觸。
接著有六觸入處: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在六觸中,
凡夫有苦受、樂受等種種受覺。
這裡佛陀沒有說:
凡夫才有身心。
也沒有說:
凡夫才會感受。
重點不是「有沒有受」。
而是:
這些受,是在什麼樣的無明與愛緣中延續?
如果無明覆蓋,
愛又繫縛,
那麼同樣的眼耳鼻舌身意,就會繼續成為流轉的條件。
若黠慧者無明覆。愛緣繫得此識身。如是內有識身。外有名色。此二緣生六觸入處。六觸所觸故。智者生苦.樂受覺。因起種種。何等為六。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愚夫.黠慧。彼於我所修諸梵者。有何差別
接著佛陀說黠慧者。
黠慧者同樣也有:
識身。
名色。
六觸入處。
同樣會有苦受、樂受等受覺。
所以真正的修行差別,
不是:
「聖者沒有感受,凡夫才有感受。」
也不是:
「修行人沒有身體,凡夫才有身體。」
兩者同樣會感受到冷熱、苦樂。
同樣會有六根對境。
真正的問題是:
在這些相同的身心條件中,
凡夫與黠慧者到底有什麼差別?
佛陀把這個問題留給比丘們。
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演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比丘們沒有自行猜測。
而是請世尊開示。
他們說:
世尊是法根。
法眼。
法依。
願佛演說,
讓大家聽聞之後受持奉行。
這也是很重要的修學態度。
遇到深法,
不要只靠自己的習慣去拼湊。
而要依正法。
依原典。
依佛所說。
因為真正的差別,往往不在表面。
若只看表面,
愚夫也會痛。
智者也會痛。
愚夫有身。
智者也有身。
表面看起來似乎一樣。
可是佛陀接下來要說的是:
真正的差別,在無明與愛。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彼愚癡無聞凡夫無明所覆。愛緣所繫。得此識身。彼無明不斷。愛緣不盡。身壞命終。還復受身。還受身故。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以者何。此愚癡凡夫本不修梵行。向正盡苦。究竟苦邊故。是故身壞命終。還復受身。還受身故。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佛陀先說凡夫的關鍵。
不是因為他有識身。
不是因為他有名色。
也不是因為他有六觸。
而是:
「無明不斷。」
「愛緣不盡。」
這才是核心。
因為無明還在,
愛還在,
所以身壞命終之後,
相續仍未止息。
經文說:
「還復受身。」
而正因為還受身,
便仍不得解脫:
生。
老。
病。
死。
憂。
悲。
惱。
苦。
佛陀又說:
為什麼?
因為凡夫:
「本不修梵行。向正盡苦。究竟苦邊故。」
也就是沒有真正走上正盡苦的修行。
沒有一路追到苦因。
沒有真正斷無明、盡愛緣。
所以流轉仍然繼續。
若黠慧者無明所覆。愛緣所繫。得此識身。彼無明斷。愛緣盡。無明斷。愛緣盡故。身壞命終。更不復受。不更受故。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再看黠慧者。
一開始同樣有此識身。
同樣曾受無明覆蓋、愛緣所繫。
真正的轉折在:
「彼無明斷。」
「愛緣盡。」
這兩句,就是凡夫與黠慧者真正的分界。
不是身體不同。
不是外表不同。
不是有沒有苦樂受不同。
而是:
無明有沒有斷。
愛有沒有盡。
無明斷,
愛緣盡,
相續的根就失去力量。
因此身壞命終:
「更不復受。」
因為不再受後有,
所以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得解脫。
這也再次印證前一篇(二九二)的重點:
真正的根,在無明。
不是只把苦壓住。
而是讓無明斷。
讓愛盡。
所以者何。彼先修梵行。正向盡苦。究竟苦邊故。是故彼身壞命終。更不復受。更不受故。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凡夫及黠慧者。彼於我所修諸梵行。種種差別
佛陀最後說明:
黠慧者之所以不同,
是因為:
「彼先修梵行。」
「正向盡苦。」
「究竟苦邊。」
所以真正的差別,
不在表面的生活形式。
而在修行是否真的走向苦滅。
有沒有:
斷無明。
盡愛緣。
有沒有:
向正盡苦。
有沒有:
究竟苦邊。
這個分別非常重要。
因為我們很容易用外表判斷修行。
誰穿什麼。
住哪裡。
說多少法。
做多少儀式。
可是佛陀真正看的,是:
無明有沒有少?
愛有沒有淡?
取有沒有鬆?
苦的相續有沒有止息?
這才是「種種差別」。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
我是不是常常用「外表」來判斷自己的修行?
今天有沒有念很多經?
有沒有坐很久?
有沒有做很多事?
這些都重要。
但再往內問:
我的無明有沒有少一點?
有沒有比以前更看得見無常?
有沒有少一點我執?
有沒有少一點愛取?
遇到同樣境界時,
心是不是比以前少被拉走一些?
再觀察:
我是不是仍然想把有為法變成永遠不變?
如果是,
就提醒自己:
有為必有生、住、異、滅。
真正的安穩,
不是叫無常停止。
而是對無常不再取著。
## 《慧照心得》
讀(二九三)與(二九四),我最深的感受,是「緣起甚深,而涅槃倍復甚深」。
緣起已經很難懂。
因為我們習慣把世界看成:
這是我。
這是你。
這是誰造成的。
但佛陀一直帶我們看:
此有故彼有。
此起故彼起。
沒有一個孤立、自存、永恆不變的實體。
這已經很深。
可是更深的是:
真正把「取」放下。
因為理解緣起是一回事。
當境界來時,
真的不取,
是另一回事。
嘴巴可以說:
一切無常。
可是自己最愛的東西一變,
心還是很痛。
嘴巴可以說:
諸法非我。
可是別人碰到自己的利益,
「我」立刻就很大。
所以佛陀說:
一切取離。
愛盡。
無欲。
寂滅。
涅槃。
這比只理解緣起更深。
我也很受用「有為」與「無為」的分別。
有為法一定有:
生。
住。
異。
滅。
如果我們一直想把有為法變成永恆,
一定苦。
身體是有為。
關係是有為。
名聲是有為。
財物是有為。
甚至一個快樂的感受,也是有為。
既然有為,
就一定會變。
如果不接受變,
苦就跟著來。
真正的寂滅,不是把所有有為法凍住。
而是自己不再取著。
而(二九四)又把這件事說得更實際。
愚夫有識身。
黠慧者也有識身。
愚夫有六觸。
黠慧者也有六觸。
愚夫會有苦樂受。
黠慧者也會有苦樂受。
所以修行不是變成沒有感覺的人。
真正的差別是:
無明有沒有斷?
愛緣有沒有盡?
這點對我很重要。
因為有時候我們會誤會:
修得好的人應該什麼都沒感覺。
其實經文不是這樣說。
同樣有苦樂受覺。
差別在:
有沒有繼續被無明與愛綁住。
所以真正的功夫,不是「不感覺」。
而是:
感覺來時,知道。
受來時,知道。
不再因受而一路生愛、取、有。
這樣才是真正地朝苦邊走。
而「因集故苦集,因滅故苦滅」更是整篇最簡明的一句。
苦有因。
不要只處理苦。
找因。
如果因一直在餵,
苦就一直來。
如果因真正滅,
苦自然止息。
所以修行到最後,
其實很單純。
不是得到更多。
而是少取。
少愛。
少無明。
直到:
一切取滅。
愛盡。
無欲。
寂滅。
這才是真正的清涼。
緣起甚深,而真正離一切取、愛盡、無欲、寂滅、涅槃,更倍復甚深。凡夫與黠慧者同樣有識身、名色、六觸與苦樂受覺,真正的差別不在表面,而在無明是否斷、愛緣是否盡;因集故苦集,因滅故苦滅,修梵行正向盡苦、究竟苦邊,終歸於一切取滅、愛盡、寂滅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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