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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十二卷(12)〈緣起甚深涅槃倍復甚深・有為與無為皆歸一切取滅〉——(二九三~二九四)

學僧 釋慧照

——(二九三~二九四)

前一篇,世尊從眾苦一路追到無明,明白指出:

無明滅則行滅。

行滅則識滅。

乃至純大苦聚滅。

到了(二九三)與(二九四),佛陀把緣起法再往更深處推進。

(二九三)先說:

緣起已經甚深。

而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則「倍復甚深難見」。

接著又以有為、無為分別說明:

有為法,有生、有住、有異、有滅。

無為,則不生、不住、不異、不滅。

但不論如何說,真正的修行仍然落在同一件事:

因集故苦集。

因滅故苦滅。

斷諸逕路。

滅於相續。

最後歸於:

一切取滅、愛盡、無欲、寂滅、涅槃。

到了(二九四),世尊又從愚夫與黠慧者來說:

兩者同樣有此識身、名色、六觸入處,同樣有苦樂受覺。

真正的差別,不在於「有沒有身心」。

而在於:

無明斷不斷。

愛緣盡不盡。

有沒有修梵行,正向盡苦、究竟苦邊。

(二九三)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異比丘。我已度疑。離於猶豫。拔邪見刺。不復退轉。心無所著故。何處有我為彼比丘說法。為彼比丘說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所謂有是故是事有。是事有故是事起。所謂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

世尊先說:

「我已度疑。」

「離於猶豫。」

「拔邪見刺。」

「不復退轉。」

「心無所著。」

這幾句非常重要。

真正的覺悟,不只是多知道一些道理。

而是疑惑真正止息。

邪見真正拔除。

心不再退轉。

也不再黏著。

佛陀接著說:

為彼比丘說「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

核心仍然是:

「有是故是事有。」

「是事有故是事起。」

也就是:

此有故彼有。

此起故彼起。

緣無明有行。

緣行有識。

一路到生緣老死憂悲惱苦。

這就是苦聚的集起。

而當因緣反向止息,

純大苦聚也隨之滅。

這裡的「空相應」很重要。

因為緣起正是在破除一個固定、自存、獨立的實體見。

諸法之所以有,

不是因為有一個永恆不變的主體在背後操控。

而是因緣具足,所以顯現。

因緣離散,所以止息。

能看見這一點,

就會慢慢離開「這就是我」、「這是我所」、「這永遠不會變」的執取。

如是說法。而彼比丘猶有疑惑猶豫。先不得得想.不獲獲想.不證證想。今聞法已。心生憂苦.悔恨.矇沒.障礙。所以者何。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

佛陀已經如此說法,

可是那位比丘仍然有疑惑、有猶豫。

而且有:

「先不得得想。」

「不獲獲想。」

「不證證想。」

也就是:

本來沒有得到,

卻以為得到。

本來沒有獲得,

卻以為已經獲得。

本來沒有證,

卻以為自己已證。

這和前面(二九一)那位自記所證的比丘,其實有相似的提醒。

修行最危險的地方之一,

就是把想像當成實證。

把理解當成解脫。

把一時感受當成究竟。

佛陀說:

緣起,本來就甚深。

而更甚深、更難見的是:

一切取離。

愛盡。

無欲。

寂滅。

涅槃。

也就是說,

懂得「此有故彼有」已經不容易。

真正把取放下、愛止息,直到寂滅涅槃,更不是只靠頭腦理解就能完成。

所以修行不能只停在知識。

還要真正斷取。

真正離愛。

真正走向無欲、寂滅。

如此二法。謂有為.無為。有為者若生.若住.若異.若滅。無為者不生.不住.不異.不滅。是名比丘諸行苦寂滅涅槃。

佛陀接著說:

有兩類法:

有為。

無為。

有為法的特徵是:

生。

住。

異。

滅。

只要是因緣所成,

就必然有變化。

會生起。

會暫住。

會變異。

會滅去。

這就是有為法。

而無為則說:

不生。

不住。

不異。

不滅。

這裡的重點,不是讓我們再建立一個可以抓住的「東西」。

而是把修行方向指出來:

諸行苦寂滅,

就是涅槃。

對有為法看得越清楚,

就越知道:

不應該把生住異滅的東西,當成究竟依靠。

也不應該在無常法上尋找永恆安穩。

真正的安穩,不是讓有為法永遠不變。

而是對有為法不再取著。

因集故苦集。因滅故苦滅。斷諸逕路。滅於相續。相續滅滅。是名苦邊。比丘。彼何所滅。謂有餘苦。彼若滅止.清涼.息沒。所謂一切取滅.愛盡.無欲.寂滅.涅槃

這一段把(二九三)的核心完整收束。

「因集故苦集。」

有苦的因,

苦就集。

「因滅故苦滅。」

苦因滅,

苦就滅。

非常直接。

所以佛法並不是只在苦來時安慰自己。

而是處理「因」。

因若繼續,

苦就繼續。

因若止息,

苦就止息。

佛陀又說:

「斷諸逕路。」

「滅於相續。」

「相續滅滅。」

這是在說:

原本讓苦不斷延續的道路,被切斷。

原本讓煩惱一再續起的相續,被止息。

這才叫:

「苦邊。」

而這個滅,最後落在:

一切取滅。

愛盡。

無欲。

寂滅。

涅槃。

所以涅槃不是再得到一個更好的「我所有」。

恰恰相反。

是「取」真正止息。

愛真正盡。

心不再被欲望與執取拉著走。

這就是清涼。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九三)到這裡結束。

它把緣起與涅槃放在一起:

緣起甚深。

而真正從緣起中離取、離愛、走向寂滅涅槃,更深。

接下來(二九四),世尊進一步用愚夫與黠慧者作比較。

兩個人都有識身。

都有名色。

都有六觸。

都有苦樂受覺。

那麼真正的差別,到底在哪裡?

(二九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無明覆。愛緣繫得此識身。內有此識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緣生觸。此六觸入所觸。愚癡無聞凡夫苦.樂受覺。因起種種。云何為六。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

佛陀先說愚癡無聞凡夫。

凡夫之所以得此識身,

是:

無明所覆。

愛緣所繫。

內有識身。

外有名色。

兩者因緣和合,

生觸。

接著有六觸入處: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在六觸中,

凡夫有苦受、樂受等種種受覺。

這裡佛陀沒有說:

凡夫才有身心。

也沒有說:

凡夫才會感受。

重點不是「有沒有受」。

而是:

這些受,是在什麼樣的無明與愛緣中延續?

如果無明覆蓋,

愛又繫縛,

那麼同樣的眼耳鼻舌身意,就會繼續成為流轉的條件。

若黠慧者無明覆。愛緣繫得此識身。如是內有識身。外有名色。此二緣生六觸入處。六觸所觸故。智者生苦.樂受覺。因起種種。何等為六。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愚夫.黠慧。彼於我所修諸梵者。有何差別

接著佛陀說黠慧者。

黠慧者同樣也有:

識身。

名色。

六觸入處。

同樣會有苦受、樂受等受覺。

所以真正的修行差別,

不是:

「聖者沒有感受,凡夫才有感受。」

也不是:

「修行人沒有身體,凡夫才有身體。」

兩者同樣會感受到冷熱、苦樂。

同樣會有六根對境。

真正的問題是:

在這些相同的身心條件中,

凡夫與黠慧者到底有什麼差別?

佛陀把這個問題留給比丘們。

比丘白佛言。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演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

比丘們沒有自行猜測。

而是請世尊開示。

他們說:

世尊是法根。

法眼。

法依。

願佛演說,

讓大家聽聞之後受持奉行。

這也是很重要的修學態度。

遇到深法,

不要只靠自己的習慣去拼湊。

而要依正法。

依原典。

依佛所說。

因為真正的差別,往往不在表面。

若只看表面,

愚夫也會痛。

智者也會痛。

愚夫有身。

智者也有身。

表面看起來似乎一樣。

可是佛陀接下來要說的是:

真正的差別,在無明與愛。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彼愚癡無聞凡夫無明所覆。愛緣所繫。得此識身。彼無明不斷。愛緣不盡。身壞命終。還復受身。還受身故。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以者何。此愚癡凡夫本不修梵行。向正盡苦。究竟苦邊故。是故身壞命終。還復受身。還受身故。不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佛陀先說凡夫的關鍵。

不是因為他有識身。

不是因為他有名色。

也不是因為他有六觸。

而是:

「無明不斷。」

「愛緣不盡。」

這才是核心。

因為無明還在,

愛還在,

所以身壞命終之後,

相續仍未止息。

經文說:

「還復受身。」

而正因為還受身,

便仍不得解脫:

生。

老。

病。

死。

憂。

悲。

惱。

苦。

佛陀又說:

為什麼?

因為凡夫:

「本不修梵行。向正盡苦。究竟苦邊故。」

也就是沒有真正走上正盡苦的修行。

沒有一路追到苦因。

沒有真正斷無明、盡愛緣。

所以流轉仍然繼續。

若黠慧者無明所覆。愛緣所繫。得此識身。彼無明斷。愛緣盡。無明斷。愛緣盡故。身壞命終。更不復受。不更受故。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再看黠慧者。

一開始同樣有此識身。

同樣曾受無明覆蓋、愛緣所繫。

真正的轉折在:

「彼無明斷。」

「愛緣盡。」

這兩句,就是凡夫與黠慧者真正的分界。

不是身體不同。

不是外表不同。

不是有沒有苦樂受不同。

而是:

無明有沒有斷。

愛有沒有盡。

無明斷,

愛緣盡,

相續的根就失去力量。

因此身壞命終:

「更不復受。」

因為不再受後有,

所以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得解脫。

這也再次印證前一篇(二九二)的重點:

真正的根,在無明。

不是只把苦壓住。

而是讓無明斷。

讓愛盡。

所以者何。彼先修梵行。正向盡苦。究竟苦邊故。是故彼身壞命終。更不復受。更不受故。得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凡夫及黠慧者。彼於我所修諸梵行。種種差別

佛陀最後說明:

黠慧者之所以不同,

是因為:

「彼先修梵行。」

「正向盡苦。」

「究竟苦邊。」

所以真正的差別,

不在表面的生活形式。

而在修行是否真的走向苦滅。

有沒有:

斷無明。

盡愛緣。

有沒有:

向正盡苦。

有沒有:

究竟苦邊。

這個分別非常重要。

因為我們很容易用外表判斷修行。

誰穿什麼。

住哪裡。

說多少法。

做多少儀式。

可是佛陀真正看的,是:

無明有沒有少?

愛有沒有淡?

取有沒有鬆?

苦的相續有沒有止息?

這才是「種種差別」。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

我是不是常常用「外表」來判斷自己的修行?

今天有沒有念很多經?

有沒有坐很久?

有沒有做很多事?

這些都重要。

但再往內問:

我的無明有沒有少一點?

有沒有比以前更看得見無常?

有沒有少一點我執?

有沒有少一點愛取?

遇到同樣境界時,

心是不是比以前少被拉走一些?

再觀察:

我是不是仍然想把有為法變成永遠不變?

如果是,

就提醒自己:

有為必有生、住、異、滅。

真正的安穩,

不是叫無常停止。

而是對無常不再取著。

## 《慧照心得》

讀(二九三)與(二九四),我最深的感受,是「緣起甚深,而涅槃倍復甚深」。

緣起已經很難懂。

因為我們習慣把世界看成:

這是我。

這是你。

這是誰造成的。

但佛陀一直帶我們看:

此有故彼有。

此起故彼起。

沒有一個孤立、自存、永恆不變的實體。

這已經很深。

可是更深的是:

真正把「取」放下。

因為理解緣起是一回事。

當境界來時,

真的不取,

是另一回事。

嘴巴可以說:

一切無常。

可是自己最愛的東西一變,

心還是很痛。

嘴巴可以說:

諸法非我。

可是別人碰到自己的利益,

「我」立刻就很大。

所以佛陀說:

一切取離。

愛盡。

無欲。

寂滅。

涅槃。

這比只理解緣起更深。

我也很受用「有為」與「無為」的分別。

有為法一定有:

生。

住。

異。

滅。

如果我們一直想把有為法變成永恆,

一定苦。

身體是有為。

關係是有為。

名聲是有為。

財物是有為。

甚至一個快樂的感受,也是有為。

既然有為,

就一定會變。

如果不接受變,

苦就跟著來。

真正的寂滅,不是把所有有為法凍住。

而是自己不再取著。

而(二九四)又把這件事說得更實際。

愚夫有識身。

黠慧者也有識身。

愚夫有六觸。

黠慧者也有六觸。

愚夫會有苦樂受。

黠慧者也會有苦樂受。

所以修行不是變成沒有感覺的人。

真正的差別是:

無明有沒有斷?

愛緣有沒有盡?

這點對我很重要。

因為有時候我們會誤會:

修得好的人應該什麼都沒感覺。

其實經文不是這樣說。

同樣有苦樂受覺。

差別在:

有沒有繼續被無明與愛綁住。

所以真正的功夫,不是「不感覺」。

而是:

感覺來時,知道。

受來時,知道。

不再因受而一路生愛、取、有。

這樣才是真正地朝苦邊走。

而「因集故苦集,因滅故苦滅」更是整篇最簡明的一句。

苦有因。

不要只處理苦。

找因。

如果因一直在餵,

苦就一直來。

如果因真正滅,

苦自然止息。

所以修行到最後,

其實很單純。

不是得到更多。

而是少取。

少愛。

少無明。

直到:

一切取滅。

愛盡。

無欲。

寂滅。

這才是真正的清涼。

緣起甚深,而真正離一切取、愛盡、無欲、寂滅、涅槃,更倍復甚深。凡夫與黠慧者同樣有識身、名色、六觸與苦樂受覺,真正的差別不在表面,而在無明是否斷、愛緣是否盡;因集故苦集,因滅故苦滅,修梵行正向盡苦、究竟苦邊,終歸於一切取滅、愛盡、寂滅涅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