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十一卷(12)〈不離貪瞋癡者不足恭敬・真正沙門以內心寂靜與調伏煩惱為相〉——(二八○)
——(二八○)
前面幾經都從六根說到守護、調伏、不染著。
這一經,
世尊把問題帶到另一個很實際的地方:
什麼樣的沙門、婆羅門,
真正值得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判準不在外表。
也不在名聲。
而在六根對境時,
貪、欲、愛、渴、念是否已離,
內心是否寂靜,
行為是否如法,
以及是否真正朝向調伏貪、恚、癡。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到頻頭城北申恕林中
爾時。頻頭城中。婆羅門長者皆聞世尊於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頻頭城申恕林中。聞已。悉共出城。至申恕林。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世尊在人間遊行,
來到頻頭城北的申恕林。
城中的婆羅門長者聽聞世尊住在那裡,
便一同出城前往。
到佛前後,
稽首禮足,
退坐一面。
這一經不是僧團內部的教授。
而是世尊直接對在家婆羅門長者說法。
所以後面所談的,
正是一般人在面對修行人時,
如何判斷誰真正值得恭敬供養。
爾時。世尊告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若人問汝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當答言。若沙門.婆羅門眼見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愛.未離渴.未離念。內心不寂靜。所行非法。所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比丘。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世尊先說不應恭敬供養的類型。
判準很直接。
眼見色時,
若仍未離貪。
未離欲。
未離愛。
未離渴。
未離念。
內心仍不寂靜。
所行又非法。
行於疏澀行。
那麼這樣的修行人,
雖有沙門、婆羅門之名,
仍不足以成為真正值得恭敬供養的對象。
耳、鼻、舌、身、意,
也都是同樣。
佛不是看身份。
而是看六根對境之後,
內心是否真正離染。
作是說已。當復問言。何故如此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彼沙門.婆羅門眼見色。亦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於斯等求其差別。不見差別之行。是故我於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世尊接著說明,
為什麼不應恭敬供養。
因為一般人自己眼見色時,
也還不離欲。
不離愛。
不離渴。
不離念。
內心也還不寂靜。
如果所面對的沙門、婆羅門,
同樣也是如此,
那麼彼此之間,
在煩惱與行持上就看不出真正差別。
「我於斯等求其差別,不見差別之行。」
這一句很重要。
真正值得尊敬的,
應該是在修行上有實際差別。
若同樣被六境牽引,
同樣不離貪欲愛渴,
同樣內心不寂靜,
那麼只靠外在身分,
不能成為恭敬供養的根本理由。
佛所指出的差別,不在名稱與外相,而在六根對境時是否真正離貪、離欲、離愛、離渴,內心是否寂靜,行持是否如法。
若復問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接著,
佛說真正值得恭敬供養的修行人。
眼見色時,
能離貪。
離欲。
離愛。
離渴。
離念。
內心寂靜。
不行非法。
而行等行。
不行疏澀行。
耳、鼻、舌、身、意也是一樣。
這裡的判準,
完全落在實際修行。
不是只看他說什麼。
而是看他六根對境時,
心有沒有真正被調伏。
如果境界一來,
仍然被貪欲瞋癡牽著走,
外在再像修行人,
也不能因此成為真正的福田。
若復問言。何故於此像類沙門.婆羅門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離貪.離欲.離渴.離念。內心寂靜。行如法行。不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等於彼。求其差別。見差別故。於彼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這一次,
差別就很清楚。
我們自己還有貪。
還有欲。
還有愛渴。
心還不寂靜。
行為也可能不如法。
但真正修行的沙門、婆羅門,
已經在六根對境時,
顯出離染與寂靜。
所以這一次,
「求其差別」,
真的看見差別。
不是身份上的差別。
而是煩惱有沒有被調伏的差別。
不是服飾上的差別。
而是內心有沒有寂靜的差別。
正因為有這樣的差別,
所以才值得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如是說已。若復問言。彼沙門.婆羅門有何門。有何形貌。有何相。汝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汝應答言。我見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像類。在空閑處.林中樹下.卑床草蓐。修行遠離。離諸女人。近樂獨人。同禪思者。若於彼處。無眼見色可生樂著。無耳聲.鼻香.舌味.身觸可生樂著。若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行.如是形貌.如是相。令我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
世尊又進一步說,
如果有人問:
怎麼知道一個修行人正在離貪、離恚、離癡?
經文提出的是他實際所過的生活。
在空閑處。
林中。
樹下。
卑床草蓐。
修行遠離。
近樂獨處。
與同禪思者相應。
重點不是把某種外在形式本身當成聖者標誌。
而是從這些行持中,
看見他正在主動減少使心生樂著的因緣。
不是不遇境界就等於已經解脫。
而是這些修行方式,
顯示他確實朝向調伏貪、恚、癡。
所以經文說:
「離貪.向調伏貪。」
「離恚.向調伏恚。」
「離癡.向調伏癡。」
真正重要的是方向。
是否正在離染。
是否正在調伏煩惱。
是否讓自己的生活,
實際支持這條修行之路。
真正修行之相,不是徒具形貌,而是生活與行持都朝向離貪、離恚、離癡;遠離只是助緣,核心仍在煩惱是否被調伏、內心是否漸趨寂靜。
時。諸沙門.婆羅門長者白佛言。奇哉。世尊。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污清淨。廣說緣起。如如來.應.等正覺說。譬如士夫。溺者能救。閉者能開。迷者示路。闇處然燈。世尊亦復如是。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乃至如如來.應.等正覺說
爾時。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聽完世尊開示,
頻頭城的婆羅門長者讚歎:
世尊不是抬高自己。
也不是毀謗別人。
而是正說其義。
從每一個人的六入處,
去分辨染污與清淨。
這一點非常重要。
佛沒有說:
因為是我的弟子,
所以就一定值得恭敬。
也沒有說:
因為是別的沙門婆羅門,
所以就一定不值得尊重。
佛把判準放回修行本身。
有沒有離貪。
有沒有離恚。
有沒有離癡。
內心是否寂靜。
行持是否如法。
所以長者們才說,
世尊如同救溺者。
如同開閉門者。
如同為迷路者示路。
如同在黑暗處點燈。
真正的法,
不是叫人盲目崇拜一個身分。
而是教人看清楚:
什麼是染污。
什麼是清淨。
什麼是真正值得學習的修行。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先不看別人。
先看自己。
眼見色時,
還有沒有貪?
耳聞聲時,
還有沒有愛憎?
意緣法時,
心能不能寂靜?
如果答案是:
還不能。
那就知道自己仍有要調伏的地方。
同時,
若我們要親近一位修行人,
也不要只看名氣。
不要只看外貌。
不要只看衣著。
真正值得觀察的,
是他的心行是否長期朝向離貪、離恚、離癡。
是否少欲。
是否寂靜。
是否如法。
這樣的判斷,
比只看身份可靠得多。
## 《慧照心得》
這一經讓我看到,
佛法對「恭敬」其實有很清楚的標準。
不是看到一個人有修行人的樣子,
就立刻認定他值得供養。
佛反而叫我們看:
他和一般未調伏的人,
究竟有沒有差別?
如果眼見色,
一樣貪。
耳聞聲,
一樣愛著。
意緣法,
一樣被欲念拉走。
內心也不寂靜。
那麼只是換了一個身份,
本質上還沒有真正不同。
反過來,
真正值得恭敬的修行人,
差別就在內心。
別人見色起貪,
他正在離貪。
別人遇逆境生瞋,
他正在離恚。
別人隨無明而轉,
他正在離癡。
這種差別,
不是靠嘴說。
而是長時間從生活裡看得出來。
我也很喜歡最後長者們讚歎世尊那一句:
「不自譽.不毀他。」
佛沒有說:
你們只尊敬我這一邊。
佛說的是:
回到六入處。
回到染污與清淨。
回到貪、瞋、癡有沒有被調伏。
這個標準很公平。
也很莊嚴。
真正的佛法,
不是讓人依附身份。
而是讓人學會辨認清淨與染污,
最後也把這個標準拿回來照自己。
真正值得恭敬的修行人,不在名相與身分,而在六根對境時能否離貪、離欲、離愛、離渴,內心寂靜、行持如法,並持續朝向調伏貪、恚、癡;佛法所重,是染污與清淨的實際差別。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