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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十一卷(12)〈不離貪瞋癡者不足恭敬・真正沙門以內心寂靜與調伏煩惱為相〉——(二八○)

學僧 釋慧照

——(二八○)

前面幾經都從六根說到守護、調伏、不染著。

這一經,

世尊把問題帶到另一個很實際的地方:

什麼樣的沙門、婆羅門,

真正值得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判準不在外表。

也不在名聲。

而在六根對境時,

貪、欲、愛、渴、念是否已離,

內心是否寂靜,

行為是否如法,

以及是否真正朝向調伏貪、恚、癡。

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到頻頭城北申恕林中

爾時。頻頭城中。婆羅門長者皆聞世尊於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頻頭城申恕林中。聞已。悉共出城。至申恕林。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世尊在人間遊行,

來到頻頭城北的申恕林。

城中的婆羅門長者聽聞世尊住在那裡,

便一同出城前往。

到佛前後,

稽首禮足,

退坐一面。

這一經不是僧團內部的教授。

而是世尊直接對在家婆羅門長者說法。

所以後面所談的,

正是一般人在面對修行人時,

如何判斷誰真正值得恭敬供養。

爾時。世尊告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若人問汝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當答言。若沙門.婆羅門眼見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愛.未離渴.未離念。內心不寂靜。所行非法。所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比丘。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世尊先說不應恭敬供養的類型。

判準很直接。

眼見色時,

若仍未離貪。

未離欲。

未離愛。

未離渴。

未離念。

內心仍不寂靜。

所行又非法。

行於疏澀行。

那麼這樣的修行人,

雖有沙門、婆羅門之名,

仍不足以成為真正值得恭敬供養的對象。

耳、鼻、舌、身、意,

也都是同樣。

佛不是看身份。

而是看六根對境之後,

內心是否真正離染。

作是說已。當復問言。何故如此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彼沙門.婆羅門眼見色。亦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於斯等求其差別。不見差別之行。是故我於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不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世尊接著說明,

為什麼不應恭敬供養。

因為一般人自己眼見色時,

也還不離欲。

不離愛。

不離渴。

不離念。

內心也還不寂靜。

如果所面對的沙門、婆羅門,

同樣也是如此,

那麼彼此之間,

在煩惱與行持上就看不出真正差別。

「我於斯等求其差別,不見差別之行。」

這一句很重要。

真正值得尊敬的,

應該是在修行上有實際差別。

若同樣被六境牽引,

同樣不離貪欲愛渴,

同樣內心不寂靜,

那麼只靠外在身分,

不能成為恭敬供養的根本理由。

佛所指出的差別,不在名稱與外相,而在六根對境時是否真正離貪、離欲、離愛、離渴,內心是否寂靜,行持是否如法。

若復問言。何等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若彼眼見色。離貪.離欲.離愛.離渴.離念。內心寂靜。不行非法行。行等行。不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如是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接著,

佛說真正值得恭敬供養的修行人。

眼見色時,

能離貪。

離欲。

離愛。

離渴。

離念。

內心寂靜。

不行非法。

而行等行。

不行疏澀行。

耳、鼻、舌、身、意也是一樣。

這裡的判準,

完全落在實際修行。

不是只看他說什麼。

而是看他六根對境時,

心有沒有真正被調伏。

如果境界一來,

仍然被貪欲瞋癡牽著走,

外在再像修行人,

也不能因此成為真正的福田。

若復問言。何故於此像類沙門.婆羅門恭敬.尊重.禮事.供養。汝應答言。我等眼見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渴.不離念。內心不寂靜。行非法行。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斯等像類沙門.婆羅門離貪.離欲.離渴.離念。內心寂靜。行如法行。不行疏澀行。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我等於彼。求其差別。見差別故。於彼像類沙門.婆羅門所應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這一次,

差別就很清楚。

我們自己還有貪。

還有欲。

還有愛渴。

心還不寂靜。

行為也可能不如法。

但真正修行的沙門、婆羅門,

已經在六根對境時,

顯出離染與寂靜。

所以這一次,

「求其差別」,

真的看見差別。

不是身份上的差別。

而是煩惱有沒有被調伏的差別。

不是服飾上的差別。

而是內心有沒有寂靜的差別。

正因為有這樣的差別,

所以才值得恭敬、尊重、禮事、供養。

如是說已。若復問言。彼沙門.婆羅門有何門。有何形貌。有何相。汝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汝應答言。我見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像類。在空閑處.林中樹下.卑床草蓐。修行遠離。離諸女人。近樂獨人。同禪思者。若於彼處。無眼見色可生樂著。無耳聲.鼻香.舌味.身觸可生樂著。若彼沙門.婆羅門有如是行.如是形貌.如是相。令我等知是沙門。婆羅門離貪.向調伏貪。離恚.向調伏恚。離癡.向調伏癡

世尊又進一步說,

如果有人問:

怎麼知道一個修行人正在離貪、離恚、離癡?

經文提出的是他實際所過的生活。

在空閑處。

林中。

樹下。

卑床草蓐。

修行遠離。

近樂獨處。

與同禪思者相應。

重點不是把某種外在形式本身當成聖者標誌。

而是從這些行持中,

看見他正在主動減少使心生樂著的因緣。

不是不遇境界就等於已經解脫。

而是這些修行方式,

顯示他確實朝向調伏貪、恚、癡。

所以經文說:

「離貪.向調伏貪。」

「離恚.向調伏恚。」

「離癡.向調伏癡。」

真正重要的是方向。

是否正在離染。

是否正在調伏煩惱。

是否讓自己的生活,

實際支持這條修行之路。

真正修行之相,不是徒具形貌,而是生活與行持都朝向離貪、離恚、離癡;遠離只是助緣,核心仍在煩惱是否被調伏、內心是否漸趨寂靜。

時。諸沙門.婆羅門長者白佛言。奇哉。世尊。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各各自於諸入處。分別染污清淨。廣說緣起。如如來.應.等正覺說。譬如士夫。溺者能救。閉者能開。迷者示路。闇處然燈。世尊亦復如是。不自譽.不毀他。正說其義。乃至如如來.應.等正覺說

爾時。頻頭城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聽完世尊開示,

頻頭城的婆羅門長者讚歎:

世尊不是抬高自己。

也不是毀謗別人。

而是正說其義。

從每一個人的六入處,

去分辨染污與清淨。

這一點非常重要。

佛沒有說:

因為是我的弟子,

所以就一定值得恭敬。

也沒有說:

因為是別的沙門婆羅門,

所以就一定不值得尊重。

佛把判準放回修行本身。

有沒有離貪。

有沒有離恚。

有沒有離癡。

內心是否寂靜。

行持是否如法。

所以長者們才說,

世尊如同救溺者。

如同開閉門者。

如同為迷路者示路。

如同在黑暗處點燈。

真正的法,

不是叫人盲目崇拜一個身分。

而是教人看清楚:

什麼是染污。

什麼是清淨。

什麼是真正值得學習的修行。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先不看別人。

先看自己。

眼見色時,

還有沒有貪?

耳聞聲時,

還有沒有愛憎?

意緣法時,

心能不能寂靜?

如果答案是:

還不能。

那就知道自己仍有要調伏的地方。

同時,

若我們要親近一位修行人,

也不要只看名氣。

不要只看外貌。

不要只看衣著。

真正值得觀察的,

是他的心行是否長期朝向離貪、離恚、離癡。

是否少欲。

是否寂靜。

是否如法。

這樣的判斷,

比只看身份可靠得多。

## 《慧照心得》

這一經讓我看到,

佛法對「恭敬」其實有很清楚的標準。

不是看到一個人有修行人的樣子,

就立刻認定他值得供養。

佛反而叫我們看:

他和一般未調伏的人,

究竟有沒有差別?

如果眼見色,

一樣貪。

耳聞聲,

一樣愛著。

意緣法,

一樣被欲念拉走。

內心也不寂靜。

那麼只是換了一個身份,

本質上還沒有真正不同。

反過來,

真正值得恭敬的修行人,

差別就在內心。

別人見色起貪,

他正在離貪。

別人遇逆境生瞋,

他正在離恚。

別人隨無明而轉,

他正在離癡。

這種差別,

不是靠嘴說。

而是長時間從生活裡看得出來。

我也很喜歡最後長者們讚歎世尊那一句:

「不自譽.不毀他。」

佛沒有說:

你們只尊敬我這一邊。

佛說的是:

回到六入處。

回到染污與清淨。

回到貪、瞋、癡有沒有被調伏。

這個標準很公平。

也很莊嚴。

真正的佛法,

不是讓人依附身份。

而是讓人學會辨認清淨與染污,

最後也把這個標準拿回來照自己。

真正值得恭敬的修行人,不在名相與身分,而在六根對境時能否離貪、離欲、離愛、離渴,內心寂靜、行持如法,並持續朝向調伏貪、恚、癡;佛法所重,是染污與清淨的實際差別。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