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十一卷(7)〈油炷燈明與樹影皆從因緣而有・所依無常所生之法亦隨緣寂滅〉——(二七六中後段)
——(二七六)
前文難陀已從六內入、六外入、六識、六觸,一直到六受、六想、六思、六愛,層層引導諸比丘尼觀察無我。
接下來,他進一步用兩個譬喻說明因緣生滅。
先說燈明。
再說樹影。
要讓比丘尼看清楚:
所依若是無常,
依彼而生的法,
也不可能反而成為常、恆、住、不變易。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愛身如實無我。姊妹。譬因膏油.因炷。燈明得然。彼油無常。炷亦無常。火亦無常。器亦無常。若有作是言。無油.無炷.無火.無器。而所依起燈光。常.恒.住.不變易。作是說者。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緣油.炷.器然燈。彼油.炷.器悉無常。若無油.無炷.無器。所依燈光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
難陀先以燈明作譬。
燈要燃起,
要有油。
要有炷。
要有火。
也要有器。
燈光不是離開這些條件,
自己獨立存在。
所以如果有人說:
油沒有了。
炷沒有了。
火沒有了。
器也沒有了。
但燈光仍然可以常住不變。
這就不合因緣。
因為燈明本來就是依條件而有。
因緣具足,
燈光現起。
因緣滅去,
燈光也隨之滅去。
難陀藉這個譬喻,
要比丘尼看清:
凡是依緣而起的法,
都不能離開所依因緣,
另外成立一個常住不變的實體。
如是。姊妹。此六內入處無常。若有說言。此六內入處因緣生喜樂。常.恒.住.不變易.安隱。是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難陀把燈明的譬喻,
直接帶回六內入處。
眼、耳、鼻、舌、身、意,
本身都是無常。
既然所依的六內入處無常,
依六內入處因緣所生的喜樂,
怎麼可能反而成為常住安隱?
諸比丘尼回答:
不能。
因為所依都在變,
由所依而生的法,
也必定隨著因緣而變。
這裡不是否定喜樂。
而是指出:
喜樂雖然會生起,
卻不是常、恆、住、不變易的安穩處。
若把依緣而生的樂,
抓成永遠不變,
苦就會從這裡開始。
所以者何。我等曾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緣法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
諸比丘尼所依的,
不是一個抽象觀念。
她們說:
「我等曾如實觀察。」
也就是已經在自己的身心中,
看見因緣生滅。
有此因緣,
此法生起。
此因緣滅,
所生之法也隨之滅去。
難陀因此讚歎:
「善哉。善哉。」
並再次確認這個觀察方向。
這裡把前面的燈明譬喻,
收攝成完整的緣起法則:
不是只知道「無常」。
而是清楚看到,
法為什麼生。
又為什麼滅。
真正看到生滅的條件,
心才不會再把緣生法,
誤認為可以永遠依靠的實體。
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隨之息滅;無常不只是結果會變,而是從因緣本身便已決定,所生之法不能離緣獨存。
諸姊妹。譬如大樹根.莖.枝.葉。根亦無常。莖.枝.葉皆悉無常。若有說言。無彼樹根.莖.枝.葉。唯有其影常.恒.住.不變易.安隱者。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如彼大樹根.莖.枝.葉。彼根亦無常。莖.枝.葉亦復無常。無根.無莖.無枝.無葉。所依樹影。一切悉無
難陀再換一個譬喻。
一棵大樹有根。
有莖。
有枝。
有葉。
樹影依這棵樹而現。
如果根、莖、枝、葉都沒有了,
卻還說樹影可以獨自常住,
同樣說不通。
因為影本來就依樹而有。
所依在,
影才有條件現起。
所依若滅,
影也無從成立。
這個譬喻再次指出:
我們眼前很多看似穩定的法,
其實只是因為支撐它的條件暫時具足。
一旦條件改變,
所生之法就跟著改變。
不是結果背後,
還藏著一個不受因緣影響的常體。
諸姊妹。若緣外六入處無常。若言外六入處因緣生喜樂。恒.住.不變易.安隱者。此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前面以燈明譬六內入。
這裡以樹影譬外六入。
色、聲、香、味、觸、法,
同樣都是無常。
既然所緣境界本身無常,
依這些境界所生起的喜樂,
也不可能恆住不變。
看見喜歡的色,
心生喜。
聽見悅耳的聲音,
心生樂。
聞香、嘗味、身觸,
乃至意緣可愛念之法,
都可能生起喜樂。
但這些喜樂都有條件。
條件一變,
感受也跟著改變。
所以外境可以受用。
喜樂也可以被覺知。
但不能把它們建立成永恆安穩的依靠。
所以者何。我曾於此義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汝於此義當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滅.清涼.真實。
諸比丘尼再次用同一原則回答。
有因緣,
便有相應法生。
因緣滅,
所生法也跟著滅。
難陀也再次確認:
應當如此如實觀察。
這兩次反覆,
不是重複多餘。
一邊是六內入。
一邊是六外入。
內與外都不例外。
能緣無常。
所緣也無常。
依內外因緣而生的喜樂,
也無常。
如此觀察,
就不會只在道理上知道「一切會變」。
而是在六根對六境的每一刻,
真正看見:
此有故彼有。
此滅故彼滅。
當這種觀察成熟,
心對境界的抓取,
自然就會鬆開。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一份自己很在意的喜樂。
先不要只說:
「我喜歡。」
而是往前看它的條件。
是因為看見某個色?
聽見某個聲音?
接觸某個人?
想到某件事?
再問自己:
如果這些條件改變,
這份喜樂還會一模一樣嗎?
這就像燈。
油、炷、火、器具足,
燈才亮。
也像樹影。
樹在,
影才現。
喜樂來時,
知道它依緣而來。
喜樂變時,
知道因緣正在改變。
喜樂滅時,
也知道只是所依條件不再具足。
如此觀察,
不是不珍惜。
而是不把暫時的因緣,
硬抓成永遠。
## 《慧照心得》
我覺得難陀這裡用了兩個很容易懂的譬喻。
燈光看起來很真實。
樹影也看起來很真實。
可是只要回頭看它們的依處,
就知道它們都不是自己獨立存在。
沒有油、炷、火、器,
燈光無從燃起。
沒有根、莖、枝、葉,
樹影也無從出現。
我們心裡的很多喜樂,
其實也是這樣。
見到喜歡的人,
心歡喜。
事情順利,
心歡喜。
有人稱讚,
心歡喜。
身體舒服,
心也歡喜。
但我們很容易忘記:
這些喜樂都有條件。
條件具足,
喜樂現前。
條件一變,
喜樂也跟著變。
真正使人受苦的,
往往不是喜樂本身無常。
而是我們明明依著無常條件,
卻希望結果永遠不變。
這就像希望燈油燒盡之後,
燈光仍然常亮。
也像希望大樹消失之後,
樹影還永遠留在原處。
難陀不是要我們害怕喜樂。
而是要我們知道:
它從哪裡生。
也知道:
它為什麼滅。
知道因緣,
就不會把暫時當永恆。
知道生滅,
就不會在變化來時,
覺得自己失去了一個本來就應該永遠存在的東西。
看見因緣,
心才真正有機會鬆開。
如燈明依油炷火器、樹影依根莖枝葉,六內外入所生喜樂也皆依緣而有;所依無常,所生之法必隨緣生滅。真正的智慧,不是拒絕喜樂,而是不把緣生之樂執取為常恆安隱。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