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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十一卷(7)〈油炷燈明與樹影皆從因緣而有・所依無常所生之法亦隨緣寂滅〉——(二七六中後段)

學僧 釋慧照

——(二七六)

前文難陀已從六內入、六外入、六識、六觸,一直到六受、六想、六思、六愛,層層引導諸比丘尼觀察無我。

接下來,他進一步用兩個譬喻說明因緣生滅。

先說燈明。

再說樹影。

要讓比丘尼看清楚:

所依若是無常,

依彼而生的法,

也不可能反而成為常、恆、住、不變易。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此六愛身如實無我。姊妹。譬因膏油.因炷。燈明得然。彼油無常。炷亦無常。火亦無常。器亦無常。若有作是言。無油.無炷.無火.無器。而所依起燈光。常.恒.住.不變易。作是說者。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緣油.炷.器然燈。彼油.炷.器悉無常。若無油.無炷.無器。所依燈光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

難陀先以燈明作譬。

燈要燃起,

要有油。

要有炷。

要有火。

也要有器。

燈光不是離開這些條件,

自己獨立存在。

所以如果有人說:

油沒有了。

炷沒有了。

火沒有了。

器也沒有了。

但燈光仍然可以常住不變。

這就不合因緣。

因為燈明本來就是依條件而有。

因緣具足,

燈光現起。

因緣滅去,

燈光也隨之滅去。

難陀藉這個譬喻,

要比丘尼看清:

凡是依緣而起的法,

都不能離開所依因緣,

另外成立一個常住不變的實體。

如是。姊妹。此六內入處無常。若有說言。此六內入處因緣生喜樂。常.恒.住.不變易.安隱。是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難陀把燈明的譬喻,

直接帶回六內入處。

眼、耳、鼻、舌、身、意,

本身都是無常。

既然所依的六內入處無常,

依六內入處因緣所生的喜樂,

怎麼可能反而成為常住安隱?

諸比丘尼回答:

不能。

因為所依都在變,

由所依而生的法,

也必定隨著因緣而變。

這裡不是否定喜樂。

而是指出:

喜樂雖然會生起,

卻不是常、恆、住、不變易的安穩處。

若把依緣而生的樂,

抓成永遠不變,

苦就會從這裡開始。

所以者何。我等曾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緣法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比丘尼。汝於此義應如是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

諸比丘尼所依的,

不是一個抽象觀念。

她們說:

「我等曾如實觀察。」

也就是已經在自己的身心中,

看見因緣生滅。

有此因緣,

此法生起。

此因緣滅,

所生之法也隨之滅去。

難陀因此讚歎:

「善哉。善哉。」

並再次確認這個觀察方向。

這裡把前面的燈明譬喻,

收攝成完整的緣起法則:

不是只知道「無常」。

而是清楚看到,

法為什麼生。

又為什麼滅。

真正看到生滅的條件,

心才不會再把緣生法,

誤認為可以永遠依靠的實體。

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隨之息滅;無常不只是結果會變,而是從因緣本身便已決定,所生之法不能離緣獨存。

諸姊妹。譬如大樹根.莖.枝.葉。根亦無常。莖.枝.葉皆悉無常。若有說言。無彼樹根.莖.枝.葉。唯有其影常.恒.住.不變易.安隱者。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所以者何。如彼大樹根.莖.枝.葉。彼根亦無常。莖.枝.葉亦復無常。無根.無莖.無枝.無葉。所依樹影。一切悉無

難陀再換一個譬喻。

一棵大樹有根。

有莖。

有枝。

有葉。

樹影依這棵樹而現。

如果根、莖、枝、葉都沒有了,

卻還說樹影可以獨自常住,

同樣說不通。

因為影本來就依樹而有。

所依在,

影才有條件現起。

所依若滅,

影也無從成立。

這個譬喻再次指出:

我們眼前很多看似穩定的法,

其實只是因為支撐它的條件暫時具足。

一旦條件改變,

所生之法就跟著改變。

不是結果背後,

還藏著一個不受因緣影響的常體。

諸姊妹。若緣外六入處無常。若言外六入處因緣生喜樂。恒.住.不變易.安隱者。此為等說不

答言。不也。尊者難陀

前面以燈明譬六內入。

這裡以樹影譬外六入。

色、聲、香、味、觸、法,

同樣都是無常。

既然所緣境界本身無常,

依這些境界所生起的喜樂,

也不可能恆住不變。

看見喜歡的色,

心生喜。

聽見悅耳的聲音,

心生樂。

聞香、嘗味、身觸,

乃至意緣可愛念之法,

都可能生起喜樂。

但這些喜樂都有條件。

條件一變,

感受也跟著改變。

所以外境可以受用。

喜樂也可以被覺知。

但不能把它們建立成永恆安穩的依靠。

所以者何。我曾於此義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靜.清涼.真實

尊者難陀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汝於此義當如實觀察。彼彼法緣生彼彼法。彼彼法緣滅。彼彼生法亦復隨滅.息沒.寂滅.清涼.真實。

諸比丘尼再次用同一原則回答。

有因緣,

便有相應法生。

因緣滅,

所生法也跟著滅。

難陀也再次確認:

應當如此如實觀察。

這兩次反覆,

不是重複多餘。

一邊是六內入。

一邊是六外入。

內與外都不例外。

能緣無常。

所緣也無常。

依內外因緣而生的喜樂,

也無常。

如此觀察,

就不會只在道理上知道「一切會變」。

而是在六根對六境的每一刻,

真正看見:

此有故彼有。

此滅故彼滅。

當這種觀察成熟,

心對境界的抓取,

自然就會鬆開。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一份自己很在意的喜樂。

先不要只說:

「我喜歡。」

而是往前看它的條件。

是因為看見某個色?

聽見某個聲音?

接觸某個人?

想到某件事?

再問自己:

如果這些條件改變,

這份喜樂還會一模一樣嗎?

這就像燈。

油、炷、火、器具足,

燈才亮。

也像樹影。

樹在,

影才現。

喜樂來時,

知道它依緣而來。

喜樂變時,

知道因緣正在改變。

喜樂滅時,

也知道只是所依條件不再具足。

如此觀察,

不是不珍惜。

而是不把暫時的因緣,

硬抓成永遠。

## 《慧照心得》

我覺得難陀這裡用了兩個很容易懂的譬喻。

燈光看起來很真實。

樹影也看起來很真實。

可是只要回頭看它們的依處,

就知道它們都不是自己獨立存在。

沒有油、炷、火、器,

燈光無從燃起。

沒有根、莖、枝、葉,

樹影也無從出現。

我們心裡的很多喜樂,

其實也是這樣。

見到喜歡的人,

心歡喜。

事情順利,

心歡喜。

有人稱讚,

心歡喜。

身體舒服,

心也歡喜。

但我們很容易忘記:

這些喜樂都有條件。

條件具足,

喜樂現前。

條件一變,

喜樂也跟著變。

真正使人受苦的,

往往不是喜樂本身無常。

而是我們明明依著無常條件,

卻希望結果永遠不變。

這就像希望燈油燒盡之後,

燈光仍然常亮。

也像希望大樹消失之後,

樹影還永遠留在原處。

難陀不是要我們害怕喜樂。

而是要我們知道:

它從哪裡生。

也知道:

它為什麼滅。

知道因緣,

就不會把暫時當永恆。

知道生滅,

就不會在變化來時,

覺得自己失去了一個本來就應該永遠存在的東西。

看見因緣,

心才真正有機會鬆開。

如燈明依油炷火器、樹影依根莖枝葉,六內外入所生喜樂也皆依緣而有;所依無常,所生之法必隨緣生滅。真正的智慧,不是拒絕喜樂,而是不把緣生之樂執取為常恆安隱。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