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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八卷(28)〈斷一切計而於世間無所取・無所著故自覺涅槃〉——(二二六)

學僧 釋慧照

《雜阿含經》第八卷(28)〈斷一切計而於世間無所取・無所著故自覺涅槃〉——(二二六)

——(二二六)

前兩經說到,一切六入欲法皆應斷;若有一法不知、不斷,就不能究竟苦邊。到了這一經,世尊更直接指出「斷一切計」的修行:不計我見色,不計眼我所,不計相屬,乃至於六入、六境、六識、六觸與觸所生受,都不再計為我、我所或相屬。當一切計止息,於諸世間便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

(二二六)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斷一切計。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世尊一開始就說:

「我今當說斷一切計。」

這裡的重點,已經不只是斷欲,而是進一步處理心中種種「計」。

也就是心對六入經驗作出執取、歸屬與認定。

看見色,就認為「我看」。

有眼,就認為「這是我的眼」。

境界與自己之間,又建立種種「相屬」。

這些計著若不斷,心就會一直在六入中建立「我」與「我所」。

真正深層的執取,不只是喜歡某個境界,而是心不斷把境界編入「我、我的、與我相關」之中。

云何不計。謂不計我見色。不計眼我所。不計相屬。

世尊接著直接解釋什麼叫作「不計」。

第一:

不計我見色。

第二:

不計眼我所。

第三:

不計相屬。

這三層非常值得細看。

「我見色」,是把見色經驗直接抓成「我在見」。

「眼我所」,是把眼根抓成「這是我的」。

「相屬」,則是進一步建立彼此依附、歸屬的關係。

佛要斷的,就是這些計著。

不是否定眼見色的經驗,而是不再在經驗上多加一層「這就是我、這是我的、這與我相屬」的執取。

經驗仍然發生。

眼仍然見色。

但心不再急著把它納入「我」的系統。

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不計樂我.我所。不計樂.相樂。

世尊接著把「不計」推到整個眼見色的經驗。

色。

眼識。

眼觸。

以及眼觸因緣所生的苦、樂、不苦不樂受。

對這些,都不再計著為我、我所,也不再建立「相樂」的黏著關係。

這表示,不計不是只對眼根本身而已。

連感受也不能抓。

苦受來,不計為我。

樂受來,也不計為我。

不苦不樂受,同樣如此。

受可以現前,但不必立刻變成「我的苦」「我的樂」;當受不再被抓成我與我所,執取就失去一個很重要的立足點。

平常我們最容易在受上建立我見。

一苦,就說「我很苦」。

一樂,就說「我好快樂」。

久了便把受與我緊緊綁在一起。

但佛在這裡教的是:

受只是受。

不計我。

不計我所。

不計相屬。

不計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不只是眼。

耳、鼻、舌、身、意也完全一樣。

六根六境、六識六觸以及觸所生受,都不應再建立「我、我所、相屬」的計著。

所以「斷一切計」是一個全面的修行。

不是某一處放下就好。

而是六入所到之處,都不再建立固定的我見。

六根處處都可能生「我」;也正因如此,六根處處都可以成為鬆開「我」的修行處。

如是不計者。於諸世間常無所取。

世尊接著說明「不計」的結果。

如是不計者:

「於諸世間常無所取。」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轉折。

前面是斷計。

到了這裡,就走向無所取。

如果不再把境界計為我、我所、相屬,心就少了抓住它的理由。

因為很多「取」,其實正是從「這跟我有關」開始。

這是我的。

我不能失去。

它應該照我的意思。

一旦這些計著鬆了,取也跟著鬆。

計著是取的根;不再計我、我所、相屬,心才真正有可能走向無所取。

無所取故。無所著。

無所取,所以無所著。

這句非常簡潔。

如果沒有抓住,就沒有黏著。

很多時候,我們想直接做到「不要執著」。

可是佛在這裡把次第說得很清楚。

不是先喊:

「我不要著。」

而是先看:

是不是還在取?

是不是還在計?

若計還在,取就容易生。

取還在,著就很難斷。

所以真正的修行,是往根上走。

無著不是硬逼自己放下,而是前面的計與取真正鬆開後,著自然失去支撐。

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世尊最後把整個修行收在:

「自覺涅槃。」

因為無所著,所以自覺涅槃。

接著是:

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

自知不受後有。

這顯示「不計」不是一個小技巧。

它最後直接通向解脫。

從不計,到無所取。

從無所取,到無所著。

從無所著,到自覺涅槃。

這條次第非常清楚。

斷一切計,不只是讓心輕鬆一點,而是從根本鬆開我與我所,直到無所取、無所著,真正走向解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整經由「斷一切計」開始,最後收在自覺涅槃。

中間的次第可以清楚看見:

不計。 無所取。 無所著。 自覺涅槃。

這不是跳躍,而是一層一層鬆開。

如上所說。眼等不計。一切事不計亦如是

原典最後再說:

「如上所說。眼等不計。一切事不計亦如是。」

這句我們依原文完整保留,不另外展開。

它提醒我們,前面所說「不計」的原則,不只限於某一處,而是可推及一切事。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一個最容易說「我的」的地方。

例如:

我的身體。

我的想法。

我的東西。

我的人。

我的面子。

我的意見。

當「我的」出現時,不必立刻否定。

只先看:

這個「我的」是怎麼生起的?

它是不是一出現,心就開始抓?

是不是一抓,就怕失去?

可以試著只看事實:

這個身體在變。

這個念頭在變。

這個人也在變。

這個境界也在變。

如果都在變,真的需要把它抓得那麼緊嗎?

《慧照心得》

這一經讓我看到,很多苦不是從境界本身開始,而是從「計」開始。

本來只是眼見色。

心卻很快加上:

我看到。

這是我的。

這跟我有關。

我不能失去。

事情一旦進入「我」的範圍,執取就容易越來越重。

很多時候,我們不是被境界綁住,而是被自己對境界所建立的「我、我所、相屬」綁住。

所以我很喜歡經文裡的次第:

不計。

無所取。

無所著。

自覺涅槃。

它讓我知道,放下不是從最後一步開始。

如果還一直計著「這是我的」,怎麼可能真的無所著?

如果還一直抓,怎麼可能說自己放下?

真正要修的,是更前面。

在「我的」剛出現時,就看到它。

不是要把語言全部改掉,而是心裡不要真的抓死。

比如身體。

可以說「我的身體」。

但心裡要知道:

它不是我能完全作主的。

它會老。

會病。

會變。

感受也一樣。

苦受來,可以知道苦。

但不必立刻變成:

「這就是我的苦。」

如果少一層「我」,心就少一層抓。

少一層抓,就少一層著。

我覺得這就是這一經最深的地方。

佛不是只教我們處理情緒。

而是直接處理:

是誰在抓?

抓的是什麼?

為什麼一定要抓成「我的」?

當這些計著一點一點鬆開,心就開始真正有自由。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