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八卷(27)〈一切六入欲法皆應斷・不知不斷則不能究竟苦邊〉——(二二四~二二五)
《雜阿含經》第八卷(27)〈一切六入欲法皆應斷・不知不斷則不能究竟苦邊〉——(二二四~二二五)
——(二二四~二二五)
前兩經說,一切六入、六境、六識、六觸與觸所生受,皆是應知、應識之法;若有一法不知、不識,就不能究竟苦邊。到了這兩經,世尊把法義再向前推進:不只是要「知」,還要「斷」。眼乃至意,以及相應的色、識、觸、受,一切欲法皆應斷;若仍有一法不知、不斷,就不能究竟苦邊。
(二二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一切欲法應當斷。
世尊一開始就直接說:
「一切欲法應當斷。」
這一句比前面的「當知、當識」又更進一步。
修行不是只把法看清楚而已。
真正看清楚之後,還要讓欲貪不再繼續攀附其中。
因此,知不是終點。
知,是為了斷。
若只是知道欲貪正在生起,卻仍任它繼續增長,知見還沒有真正走到斷;佛法所指向的,是從如實知進一步到欲法止息。
云何一切欲法應當斷。謂眼是一切欲法應當斷。
世尊先從眼說起。
「眼是一切欲法應當斷。」
這裡讓修行再次回到六入的現場。
欲並不只存在於某一種特別強烈的貪愛裡。
眼見色時,若有欲著,就在這裡修。
不是等到欲望已經變成很大的執著才處理,而是在眼根對境的當下,就看見欲法。
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欲法應當斷。
不只是眼。
色、眼識、眼觸,以及眼觸因緣所生的苦、樂、不苦不樂受,都在修行範圍之內。
這表示,欲法可能依著整個見色經驗而起。
見到可愛色,可能起欲。
樂受現前,可能起欲。
甚至對不苦不樂受,心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中產生取著。
所以佛把整條經驗都放進修行裡。
欲法不只在明顯的貪愛中;凡是六入經驗中生起的攀附、追逐與黏著,都需要被如實看見,並走向斷除。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耳、鼻、舌、身、意也完全一樣。
六根不是只有眼要修。
耳聞聲時,欲可能生。
舌嘗味時,欲可能生。
身觸可愛境界時,欲可能生。
意緣念頭、回憶、想像時,也同樣可能生欲。
所以「一切欲法應當斷」,不是只斷某一種欲,而是六入處處都要照見。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二四)把方向說得很明白:
六入諸法中所生欲法,皆應當斷。
接著(二二五),世尊再反過來說:
若有一法不知、不斷,就不能究竟苦邊。
(二二五)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不說一法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
這一句與前面的(二二三)很相近。
(二二三)說:
不知、不識,不能究竟苦邊。
現在(二二五)則說:
不知、不斷,也不能究竟苦邊。
這表示修行次第更加清楚。
先知。
再斷。
若只是知而不斷,仍未究竟。
智慧不是只負責看見煩惱,更要走到令煩惱止息;真正的究竟苦邊,不能停在「我知道自己有欲」,而要進一步使欲法不再續起。
云何不說一法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謂不說眼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
世尊仍然先從眼開始。
眼若不知、不斷,就不能究竟苦邊。
這裡再次提醒我們:
六根不是被忽略的地方。
每一根都與苦的生起有關,也與苦的止息有關。
所以真正的修行,是把六根照顧得很細。
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不說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
色、眼識、眼觸與觸所生受,也都如此。
若其中仍有不知、不斷,就不能究竟苦邊。
這把修行要求說得很徹底。
苦受要知。
樂受要知。
不苦不樂受也要知。
而依這些經驗所生的欲著,也不能只是知道後放著不管。
還要往斷的方向走。
知,是把無明照開;斷,是讓欲著失去延續的條件。兩者缺一,都還不是究竟離苦。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耳、鼻、舌、身、意,也完全一樣。
六根之中若有一處仍然不知、不斷,都還可能成為苦繼續生起的地方。
這不是要求修行人一下子全部完成,而是指出方向:
凡有無明處,要知。
凡有欲著處,要斷。
一處一處修。
一處一處清明。
一處一處鬆開。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兩經合起來看,法義非常清楚。
(二二四)說:
一切欲法應當斷。
(二二五)說:
若有一法不知、不斷,就不能究竟苦邊。
也就是說,修行不能只停在認識六入諸法。
更要進一步讓六入中的欲著止息。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選一個自己最容易起欲的地方。
例如舌。
吃到喜歡的味道時,先不要急著再取。
只先看:
舌與味。
有觸。
有樂受。
心開始想:
「再多一點。」
這個「再多一點」,就是很好的觀察處。
先知道:
欲起了。
然後試著不立刻跟。
不是用力壓住。
而是讓它停在「知道」這裡。
看看這一念欲,如果不繼續餵養,會不會自己變化。
《慧照心得》
這兩經讓我看到,佛法不是只叫我們「懂」。
前面一直說:
知。
識。
見。
到了這裡,佛直接說:
斷。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轉折。
因為有時候我們很會觀察自己。
知道自己在貪。
知道自己在執著。
也知道這樣會苦。
可是知道歸知道,還是繼續。
這時候,法還沒有真正深入。
看見欲,是智慧開始;不再隨欲而去,才是智慧真正進入生命。
我覺得「我不說一法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這一句很嚴格。
它提醒我:
不能留下自己最捨不得碰的地方。
也許眼的欲比較容易放。
但舌的欲放不下。
也許物質比較容易放。
但意念裡的一段回憶、一個人、一個想法放不下。
那裡就還是修行處。
所以「一切欲法應當斷」,不是叫自己害怕欲。
而是要誠實地知道:
我還黏在哪裡?
我還追什麼?
我還非要什麼不可?
知道之後,再慢慢不跟。
一次不跟。
再一次不跟。
讓欲沒有一直被餵養。
我覺得「斷」不是突然把自己切成沒有感情的人。
而是那些原本一來就控制我的欲,慢慢失去力量。
以前一見就追。
後來看見了,先停。
再後來同樣境界來,心沒有以前那麼黏。
這就是斷的方向。
所以這兩經對我來說,是很實際的提醒:
知,還不夠。
要走到斷。
只有真正不再被欲牽著走,才一步一步接近苦邊的盡處。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