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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七卷(20-2)〈無貪無恚無癡正法句・斷五陰無常而離三毒〉——(一八五)

學僧 釋慧照

《雜阿含經》第七卷(20-2)〈無貪無恚無癡正法句・斷五陰無常而離三毒〉——(一八五)

前一篇(一八四)從「苦習盡道」進一步說明:不只是知道苦、厭苦,而是要看見苦如何集起,並修能令其止息的道路;連樂也不能貪著,因為樂同樣無常。到了(一八五),世尊把這條離苦之道再收攝到更直接的根本——無貪、無恚、無癡。若貪、恚、癡不斷,對五陰的執取就不會真正鬆開;若三毒漸離,正法才真正進入身心。

(一八五)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猶如有人火燒頭衣。當云何救

比丘白佛言。世尊。當起增上欲。慇懃方便時救令滅

世尊仍從「頭衣燒然」開始。

這個譬喻到了此處,已經不只是提醒修行要急。

它更像是不斷把我們帶回一個事實:

煩惱不是小事。

貪在燒。

恚在燒。

癡也在燒。

若任由它們相續,五陰上的執取就會一再增長。

所以接下來所修的,不是更複雜的理論,而是直接對治三毒。

佛告比丘。頭衣燒然尚可暫忘。無常盛火當盡斷無餘。為斷無常火故。當修無貪法句。斷何等法無常故。當修無貪法句。謂當斷色無常故。修無貪法句。斷受.想.行.識無常故。修無貪法句。如是廣說。乃至

這一段先說:

「當修無貪法句。」

為什麼?

因為對無常五陰的執取,最直接的一個表現,就是貪。

喜歡色,就想抓住。

喜歡受,就想延長。

喜歡某種想法,就不願改變。

喜歡某種身份、境界、知見,也容易把它變成「我」與「我所」。

所以要斷無常火,必須修無貪。

無貪不是什麼都不要,而是不再把無常之法抓成「一定要屬於我、一定要照我的意思存在」。

### 無貪,是從「一定要得到」鬆開

貪最常見的樣子,就是:

我要。

我還要。

我不能失去。

我一定要保住。

這些念頭一起,心就開始被境界牽著走。

財物如此。

感情如此。

名聲如此。

修行境界也如此。

甚至「我一定要成為一個很好的人」,若抓得太緊,也可能變成另一種執取。

修無貪,不是消極。

而是讓心有能力:

需要時努力。

得到時珍惜。

變化時接受。

失去時不至於整個崩掉。

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 色受想行識,都可能成為貪著的地方

經文仍然回到五陰。

色無常。

受、想、行、識無常。

若對色貪著,色一變,苦就來。

若對受貪著,樂受一退,心就失落。

若對想貪著,就容易認為自己的看法不能改。

若對行貪著,就希望一切事情都照自己的安排。

若對識貪著,就把一時知見抓成「我真正的樣子」。

所以修無貪,不是只處理物欲。

而是對五陰所有可能的黏著,都慢慢鬆開。

貪不只是想得到外物,更深的是想讓五陰永遠照自己的意思存在。

如當修無貪法句八經。如是無恚.無癡諸句正句法句。一一八經如上說

原典接著把無貪展開到:

無恚。

無癡。

以及諸句、正句、法句。

也就是說,修行不能只離貪。

還要離恚、離癡。

三者一起,才真正碰到煩惱根本。

### 無恚:不是沒有界線,而是不被瞋火帶走

恚,就是對不順境的排斥與反擊。

別人不合我意,就生氣。

事情不照想法,就抗拒。

感受不舒服,就想立刻推開。

恚與貪看起來相反,其實都是取著的兩面。

貪是:

「我要它留下。」

恚是:

「我要它消失。」

兩者都以「我想怎樣」為中心。

所以修無恚,不是什麼都忍受。

而是面對不順時,不讓瞋心先接管整個身口意。

該拒絕,可以拒絕。

該離開,可以離開。

該處理,可以處理。

但不必用恨來做。

無恚不是沒有立場,而是不讓瞋恨成為自己的立場。

### 無癡:看見無常,而不是活在錯認裡

貪與恚之所以強,背後常常有癡。

因為不如實看。

把無常看成可以永遠不變。

把非我看成我。

把因緣法看成「一定是我能控制」。

這就是癡。

所以無癡不是知識很多。

而是看得比較真。

身體會變。

感受會變。

關係會變。

境界會變。

自己的看法也會變。

看見這些,不再硬把變動之法當成固定實體,癡就開始鬆動。

### 三毒其實都和「不接受無常」有關

貪,是想把喜歡的留下。

恚,是想把不喜歡的趕走。

癡,是看不清一切本來就依因緣而變。

所以三毒放在「斷無常火」之下,非常相應。

若真正接受無常:

喜歡的來時,不必過度黏住。

不喜歡的來時,也不必立刻起恨。

看不懂時,就承認自己還沒看清。

這樣,三毒就有鬆動的空間。

離三毒,不是把自己變成沒有感受的人,而是不再讓貪、恚、癡決定每一次反應。

如當斷二十四經。如是當知.當吐.當盡.當止.當捨.當滅.當沒。一一二十四經亦如上說

原典最後仍然回到:

當斷。

當知。

當吐。

當盡。

當止。

當捨。

當滅。

當沒。

這說明無貪、無恚、無癡,不是只要「懂得它們很好」。

而是要真正修到能知、能斷、能止、能捨。

看到貪,就知。

看到恚,就知。

看到癡,就知。

知了之後,慢慢不隨順。

不隨順久了,力量就減。

這樣才是真正的「法句」。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三件事。

第一,貪。

今天有沒有哪一件事,讓自己一直想:

「我一定要得到。」

或:

「我不能失去。」

看見時,不急著否定自己。

只問:

這是不是無常?

若是,還要抓多緊?

第二,恚。

今天有沒有哪一件事,讓自己一直想:

「我不要。」

「我受不了。」

「我一定要他改。」

先看瞋心有沒有在燒。

該處理的事仍然處理。

但不要讓恨替自己做決定。

第三,癡。

今天有沒有一個念頭,自己一直認為:

「事情一定就是這樣。」

若其實還不確定,就承認:

我還沒看清。

能承認「不知道」,有時反而是無癡的開始。

### 《慧照心得》

修行走到這裡,越來越直接。

前面講很多法門:

四念處。

四正勤。

四如意足。

五根。

五力。

七覺分。

八正道。

到了(一八五),世尊又把我們帶回最熟悉的三個字:

貪。

恚。

癡。

因為最後真正讓人苦的,還是這些。

貪讓我們抓住。

恚讓我們排斥。

癡讓我們看不清。

三個一起,就把無常五陰變成一個很牢的「我」。

所以修行不一定每天都要追求很高深的境界。

先看看:

今天貪少一點沒有?

瞋少一點沒有?

癡少一點沒有?

這就很實際。

佛法真正的進步,不一定是知道更多,而是對同一個境界,比以前少一點貪、少一點恚、少一點癡。

以前遇到喜歡的,非要不可。

現在還是喜歡,但能放一點。

以前遇到不順的,立刻發火。

現在還是會不高興,但能停一下。

以前總覺得自己的看法一定對。

現在開始願意承認:

也許我還沒看清。

這些看起來很小。

但都是「無貪、無恚、無癡」正在進入生命。

修行若能走到這裡,就不只是經文上的名相。

而是每一次起心動念,都開始多一點正法。

少一點抓。

少一點推。

少一點看錯。

久而久之,無常盛火仍然存在於五陰生滅之中,但心不再像以前那麼容易被燒著。

這就是離三毒。

也是正法真正落在心上的地方。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