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六卷(14)〈五陰皆魔而生厭不樂解脫・觀非我非我所則於世間無取無著〉——(一二四~一二五)
——(一二四~一二五)
上一篇,羅陀尊者請佛略說法要,佛陀以有身、有身集、有身滅、有身滅道跡完整開示,羅陀依教獨一靜處、專精思惟,最後成阿羅漢,心善解脫。
接下來(一二四~一二五)又回到五受陰的正觀。佛陀先教羅陀觀一切五陰「皆是魔」,又觀其無常、苦、變易,由此生厭、不樂而得解脫;其後再以「皆是魔所作」重說同一觀行,並由原典所說「第三經亦如是」轉入另一個重點:於五受陰陰陰觀察非我、非我所,於諸世間無所取、無所著,最後自覺涅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摩拘羅山。時。有侍者比丘名曰羅陀
因緣仍在摩拘羅山,羅陀尊者侍奉佛陀。
雖然上一篇已記載羅陀成阿羅漢,但原典在此仍繼續以羅陀為對機,反覆顯明五陰應如何觀察。這些經文不是要增加新的執取,而是從不同角度反覆照見同一件事:五陰不可貪著、不可見我。
爾時。世尊告羅陀比丘言。諸比丘。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當觀皆是魔。
佛陀先從色說起。
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麤細、好醜、遠近,一切色都要觀察「皆是魔」。
這不是要把色境本身想成可怕之物,而是要提醒修行人:只要在色上生起執取、貪著與我見,就容易被繫縛而不得自在。
佛陀把所有可能被分別、被喜愛、被厭惡的色都納入觀察,不留下任何一部分作為可執取的例外。
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當觀皆是魔。
不只是色。
受、想、行、識,也不論過去、未來、現在,不論內外、麤細、好醜、遠近,都要作同樣觀察。
這表示修行不能只對外在色境放下,卻又轉而抓住感受、想法、意志或識。
只要還抓著其中一陰作為「我」與「我所」,繫縛仍然存在。
真正的五陰觀,不是只放下一兩個外境,而是色、受、想、行、識都不再成為我見與貪著的立足處。
羅陀。於意云何。色為常耶。為無常耶
佛陀接著問羅陀:
色是常,還是無常?
這與前面多經相同,仍然是從五陰本身的真實性質下手。
答曰。無常。世尊
羅陀回答:
無常。
無常,不只是「總有一天會變」,而是當下就在變易之中。
既然如此,就不能把色當成永遠可以掌控、依靠的實體。
若無常者。是苦耶
佛陀再問:
既然無常,是不是苦?
答曰。是苦。世尊
羅陀回答:
是苦。
若心對無常法生起執取,就必然受到它變化的逼迫。
所以苦並不是與無常無關,而正因為我們想把無常之法固定下來,苦才不斷生起。
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不
佛陀進一步問:
既然是無常、苦、變易法,多聞聖弟子還會在其中見「我」嗎?
這裡比前面「是我、異我、相在」更簡潔,直接問:
能不能見我?
答曰。不也。世尊
羅陀回答:
不能。
既是變易法,就不應在其中建立一個常住的「我」。
這是從無常、苦走向無我的關鍵一步。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受、想、行、識也是如此。
原典沒有重新展開全部問答,只以「亦復如是」承接,完整保留其原有簡潔次第。
五陰既皆無常、苦、變易,就都不應執為我。
是故。羅陀。多聞聖弟子於色生厭。於受.想.行.識生厭。
因此,佛陀說:
多聞聖弟子於色生厭,於受、想、行、識生厭。
這裡的「厭」,不是厭惡生命,也不是瞋恨自己的身心,而是因為如實看見五陰的無常、苦與變易,不再迷戀、不再把它當成究竟可依。
以前覺得「一定要抓住」,現在看見它不能久住,心便開始退離染著。
厭故不樂。
生厭之後,就不再樂著。
這個「不樂」不是失去生活能力,而是不再對五陰沉迷。
五陰仍然現前,但心不再認為只有抓住它們才能得到安穩。
不樂故解脫。
不再樂著,便走向解脫。
這句很直接。
繫縛來自樂著;不再樂著,繫縛便逐漸失去依處。
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解脫之後,有解脫知見:
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 自知不受後有。
從「皆是魔」一路到無常、苦、變易、無我,再到厭、不樂、解脫,整條次第非常清楚。
見五陰無常、苦、變易,便不再於其中見我;不見我故生厭,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解脫不是強迫自己放下,而是如實看見之後,自然不再樂著。
佛說此經已。羅陀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二四)到此完整結束。
接下來(一二五)再次從五陰「魔所作」起觀,與前經相應,但原典在後段另以「第三經亦如是」接續出「非我、非我所」的觀察,不能省略。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摩拘羅山。時。有侍者比丘名曰羅陀
(一二五)的因緣仍在摩拘羅山,仍以羅陀尊者為對機。
爾時。世尊告羅陀比丘言。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皆是魔所作。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佛陀這一次說:
一切色皆是魔所作,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與前一經「皆是魔」相比,文字略有不同,但觀行方向相同:不可於五陰上建立可貪、可取、可作我的依處。
佛告羅陀。於意云何。色是常耶。為非常耶
佛陀問羅陀:
色是常,還是非常?
答曰。無常。世尊
羅陀答:
無常。
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
佛陀再問:
若無常,是不是苦?
答曰。是苦。世尊
羅陀回答:
是苦。
復問。受.想.行.識為是常耶。為無常耶
佛陀再把同樣觀察擴展到受、想、行、識。
答曰。無常。世尊
羅陀回答:
無常。
復問。若無常者。是苦耶
佛陀再問:
若無常,是苦嗎?
答曰。是苦。世尊
羅陀回答:
是苦。
反覆問答不是多餘,而是在五陰上一一確認:
沒有哪一陰是常住安穩的。
佛告羅陀。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
佛陀再進一步指出:
既是無常、苦、變易法,多聞聖弟子還會在其中見我、異我、相在嗎?
這裡重新回到我見的根本。
答曰。不也。世尊
羅陀回答:
不也。
五陰既皆變易,就不可執取為我。
是故。羅陀。多聞聖弟子於色生厭。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陀再一次把觀行收到解脫:
於色生厭,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解脫之後,自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後有。
原典此處主要明說色,依原文保留,不擅自補作受、想、行、識的同樣段落。
厭不是瞋恨五陰,而是看清五陰不可作永恆依止;不再樂著,就不再受它牽引,解脫便從這份不取著中顯現。
佛說此經已。羅陀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到這裡,(一二五)的一層經文先完整結束。
但本站原典隨後仍接著保存:
第三經亦如是。所異者。佛告羅陀。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陰陰觀察非我.非我所。
這一句「第三經亦如是」原樣保留。
佛陀所指出的差別在於:
多聞聖弟子對五受陰,要「陰陰觀察非我、非我所」。
不是只籠統說「五陰不是我」,而是一陰一陰觀:
色非我、非我所; 受非我、非我所; 想非我、非我所; 行非我、非我所; 識非我、非我所。
如此觀察,才能真正鬆開藏在每一陰中的執取。
觀察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如實觀察五受陰非我、非我所之後,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這與前面(一二○~一二一)的法義完全相應。
不見我、不見我所,取便失去根據。
不取故不著。
不取,所以不著。
不是先用力叫自己「不要執著」,而是因為前面的我取已經鬆開,著也就自然減少。
不著故自覺涅槃。
不著,所以自覺涅槃。
佛陀再次把五陰觀直接連到解脫。
從非我、非我所,到無取; 從無取,到無著; 從無著,到自覺涅槃。
這是一條非常清楚的次第。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最後仍以解脫知見作結:
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 自知不受後有。
於五受陰陰陰觀察非我、非我所,不是抽象地否定自己,而是把我取從每一陰中撤除;我取一鬆,世間無所取,不取則不著,不著則自覺涅槃。
佛說此經已。羅陀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整個(一二四~一二五)法義到此完整收束。
這兩經雖多次重說無常、苦、變易與無我,但重點有很清楚的層次:
一方面,由「皆是魔」「皆是魔所作」提醒不可被五陰繫縛; 另一方面,由無常、苦、變易導向生厭、不樂、解脫; 最後再進一步「陰陰觀察非我、非我所」,由無取、無著而自覺涅槃。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把修行做得很簡單。
當一個境界讓自己很放不下時,依次問:
它是常,還是無常?
如果會變,值得把它牢牢抓成「我」或「我的」嗎?
現在的心,是不是還在樂著?
如果不再把它當作唯一的依靠,心會不會多一點自在?
再進一步,把五陰分開觀:
這只是色。 這只是受。 這只是想。 這只是行。 這只是識。
哪一陰真正能說「這就是我」?
哪一陰真正能永遠屬於我?
如此一陰一陰觀,心就不容易把整團身心經驗黏成一個不可碰觸的「我」。
## 《慧照心得》
佛陀在這幾經中不斷重複無常、苦、變易、非我。
為什麼要反覆說?
因為我們的執著也很反覆。
今天知道無常,明天一遇到所愛,還是想它永遠不變。
今天知道非我,明天被一句話碰到,還是立刻覺得「他傷害我」。
所以正觀也要反覆。
不是聽過一次就算了,而是在每次境界現前時重新看。
五陰為什麼會成為「魔」?
不是因為身體、感受、想法本身有罪,而是因為心一抓住,就開始失去自在。
佛陀最後教「陰陰觀察非我、非我所」,我覺得尤其重要。
不要只說一句「一切皆空」就帶過。
身體來了,就觀身體。 感受來了,就觀感受。 想法起來,就觀想法。 造作生起,就觀造作。 識分別境界,也照見它的生滅。
每一次都問:
這真的是我嗎? 這真能永遠是我的嗎?
久而久之,「我的」兩個字會慢慢鬆。
取一鬆,著就鬆。
著一鬆,心才真正開始自由。
五陰無常、苦、變易,所以不應見我、異我、相在;如實觀察便生厭,不再樂著而得解脫。若更於五受陰陰陰觀察非我、非我所,則於諸世間無所取;不取故不著,不著故自覺涅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