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六卷(13)〈五受陰是有身愛貪喜俱是有身集・八正道為滅道跡而究竟苦邊〉——(一二三)
——(一二三)
上一篇,佛陀以童子聚土作城郭宅舍為譬,指出眾生之所以於五陰染著纏綿,是因為愛、欲、念、渴未盡;愛盡則苦盡,苦盡便是作苦邊。
到了這一經,羅陀尊者主動請佛略說法要,準備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佛陀便把前面散說於五陰、愛欲、苦與解脫的法義,明確整理為一條完整修行次第:五受陰是「有身」,愛、貪、喜俱是「有身集」,愛欲無餘斷捨是「有身滅」,八正道則是「有身滅道跡」。最後更清楚說明:有身當知、集當斷、滅當證、道當修。羅陀依教修行,終於成阿羅漢,心善解脫。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摩拘羅山
時。有侍者比丘名曰羅陀。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略說法要。我聞法已。我當獨一靜處。專心思惟。不放逸住。
羅陀尊者這一次不是只問一個名相,而是直接向佛請求:
請為我略說法要。
而且他已經先說明,聞法之後要「獨一靜處、專心思惟、不放逸住」。
這表示他所求的不是知識,而是可以真正拿去修、拿去證的法。
聞法若只停在聽懂,還不夠;真正的聞法,是聽聞之後願意安住、思惟、實踐。
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身著染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增加精進。修諸梵行。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羅陀尊者把自己修行的目標說得非常清楚。
出家,不是只改變外在身份;剃除鬚髮、著染色衣,也不是修行的終點。
真正所求的是:
增加精進,修諸梵行,見法自知作證,最後親自了知: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這是一個從出家形式一路走到解脫證果的完整方向。
真正的出家修行,不只是改變生活形式,而是要把聞法轉成專精思惟與不放逸實踐,直到親自見法、作證解脫。
爾時。世尊告羅陀曰。善哉。羅陀。能於佛前問如是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佛陀讚歎羅陀所問。
接著告訴他:
「諦聽。善思。」
不只是聽,還要善思。
因為佛陀接下來所說的,不是一般知識,而是直接通向苦邊的修行骨架。
羅陀。當知有身.有身集.有身滅.有身滅道跡。
佛陀先總標四個層次:
有身。 有身集。 有身滅。 有身滅道跡。
這個結構非常重要。
它直接把修行整理成四個問題:
什麼是現在所執取的身心? 它為什麼會集起? 它如何止息? 走向止息的道路是什麼?
這四個問題若看清楚,修行方向就不再模糊。
何等為有身。謂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
佛陀首先回答:
什麼是有身?
就是五受陰。
色受陰,以及受、想、行、識受陰。
這裡的重點不只是五陰,而是「五受陰」。
也就是被取著、被攝受的五陰。
當色、受、想、行、識被抓成「我」與「我所」,便成為眾生所依著的有身。
前一經說「於色染著纏綿,名曰眾生」,到了這裡,更明確把所受、所取的五陰總稱為有身。
有身不是另外存在於五陰之外;正是色、受、想、行、識被攝受、被執取時,成為眾生所依著的五受陰。
云何有身集。謂當來有愛.貪.喜俱。於彼彼愛樂。是名有身集。
接著佛陀說明:
什麼是有身集?
就是「當來有愛、貪、喜俱」,於彼彼境界愛樂。
這裡再次回到前面幾經不斷出現的核心:
愛。 貪。 喜。
正因為對種種境界愛樂,所以五受陰不斷被取著,不斷成為「我」與「我所」的依處。
愛使心向前追逐; 貪使心抓住; 喜使心樂著其中。
於是有身便不斷集起。
云何有身滅。謂當有愛.喜.貪俱。彼彼愛樂。無餘斷捨.吐盡.離欲.寂沒。是名有身盡。
佛陀再說:
什麼是有身滅?
就是那個與愛、喜、貪俱生的愛樂,能夠無餘斷捨、吐盡、離欲、寂沒。
這裡的語氣很徹底。
不是稍微壓住,也不是暫時忍住,而是:
無餘斷捨。 吐盡。 離欲。 寂沒。
前一經說「愛盡則苦盡」,這一經更具體指出,有身之滅正與愛欲的徹底止息相應。
有身之集在愛、貪、喜俱;有身之滅,也正從愛樂無餘斷捨而來。若愛著仍被不斷滋養,取著便有續起的因緣。
云何有身滅道跡。謂八正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有身滅道跡。
佛陀接著說出「道」。
有身滅道跡,就是八正道:
正見。 正志。 正語。 正業。 正命。 正方便。 正念。 正定。
這一段非常關鍵。
佛陀並不是只說「不要愛著」,而是清楚指出一條可修的道路。
從見地到志向,從語言、行為、生活方式,到精進、正念、正定,整個生命都要逐步調整。
解脫不是單靠一個念頭,而是一條完整修行道路。
愛欲的止息不是靠壓抑,而要依八正道修行;從正見開始,直到正定,讓整個身口意逐步與解脫相應。
有身當知。有身集當斷。有身滅當證。有身滅道跡當修。
佛陀在這裡把整個修行次第濃縮成四句:
有身當知。 有身集當斷。 有身滅當證。 有身滅道跡當修。
這四句不能混淆。
有身,是要知。 有身集,是要斷。 有身滅,是要證。 有身滅道跡,是要修。
不是把每一項都只拿來理解。
知道苦境,不等於斷了集;知道有滅,不等於已證滅;知道八正道,也不等於已經修道。
佛法不是只要「知道四件事」,而是每一項都有不同責任:當知者要知,當斷者要斷,當證者要證,當修者要修。
羅陀。若多聞聖弟子於有身若知.若斷。有身集若知.若斷。有身滅若知.若證。有身滅道跡若知.若修已。
佛陀接著說,多聞聖弟子若在這四個層次上真正實踐:
有身,知之; 有身集,知而斷之; 有身滅,知而證之; 有身滅道跡,知而修之。
這裡再次顯示,聞法只是開始。
知道之後還要有斷、證、修。
修行才會真正從文字走向生命。
羅陀。名斷愛.離愛.轉結.止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佛陀最後說明這樣修行的結果:
斷愛。 離愛。 轉結。 止慢無間等。 究竟苦邊。
前面羅陀一再問五陰、苦、我慢、欲愛,到了這裡,整個法義真正收束。
愛斷,繫結轉離;慢止,苦邊究竟。
這不是只減輕一時煩惱,而是走向究竟苦邊。
八正道所導向的,不只是暫時安穩,而是斷愛、離愛、轉結、止慢,最終究竟苦邊。
羅陀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從坐起。作禮而去。
羅陀尊者聞佛所說後,歡喜奉行,起身禮佛而去。
但這一經並沒有在「歡喜奉行」四字就結束。
因為羅陀先前已說,他聞法後要獨一靜處、專心思惟、不放逸住。
接下來,原典就直接記載他真的這樣做了。
世尊如是教授已。羅陀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
羅陀尊者依佛教授,獨一靜處,專精思惟。
這裡非常重要。
前面是聞法,現在是真修。
佛法從此不再只是佛陀所說的內容,而是成為羅陀自己要親自驗證的道路。
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著染色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增益精進。修諸梵行。見法自知作證。
原典再次重申出家學道真正目的:
正信非家,增益精進,修諸梵行,見法自知作證。
修行不是依賴別人替自己證明,而是「自知作證」。
法要自己修,結要自己解,苦邊也要自己走到。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成阿羅漢。心善解脫
這一經最重要的結果出現了:
羅陀尊者成阿羅漢,心善解脫。
前面他向佛請求略說法要,接著依教獨處、專精思惟,最後真正現證。
從請法到證果,次第完整。
這不是只告訴我們「羅陀很有成就」,而是在示現:
聞法。 善思。 獨處。 精進。 修梵行。 見法。 作證。
修行必須一步一步落實。
羅陀不是因為聽懂「有身、集、滅、道」便成阿羅漢,而是聞法後真正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修行,最後才心善解脫。
佛說此經已。羅陀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經末再次以「歡喜奉行」作結。
這一篇在本卷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轉折。
前面許多經,羅陀一直在問:
什麼是有流? 什麼是斷知? 為什麼出家? 如何斷苦? 如何離我慢、三毒、欲愛?
到了這裡,佛陀終於把整個修行道路清楚整理出來,羅陀也真正依教修行,成阿羅漢。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用佛陀這四句來檢查自己的修行:
有身當知。 我現在對色、受、想、行、識的執取,看清楚了多少?
有身集當斷。 我是否看見愛、貪、喜如何讓自己反覆抓住五陰?
有身滅當證。 我有沒有真正體會過,在少一分愛著時,苦也跟著少一分?
有身滅道跡當修。 八正道對我而言,是知道而已,還是真的正在修?
尤其可以問自己:
我的正見有沒有增加? 言語有沒有更清淨? 行為有沒有更正直? 生活方式是否更少造苦? 正念是否更穩? 心是否更能安住?
不要只問「我懂不懂佛法」。
更要問:
我有沒有照著走?
## 《慧照心得》
這一經讓我很受提醒。
羅陀尊者沒有請佛說很多。
他只說:
請為我略說法要。
因為真正重要的,不是聽得多,而是能不能修。
佛陀給他的,也不是很多複雜理論,而是把修行整理得非常清楚:
有身,要知。 有身集,要斷。 有身滅,要證。 滅道跡,要修。
這四句,幾乎已經把整個修行責任說完。
我們有時會停在「知道」。
知道五陰。 知道無常。 知道苦。 知道八正道。
但佛陀沒有說「知道就好」。
集,要斷。 滅,要證。 道,要修。
羅陀最可貴的地方,也正在這裡。
他聽完之後真的離開佛前,獨一靜處、專精思惟。
沒有繼續追問更多知識,而是去修。
最後原典很清楚地說:
「成阿羅漢。心善解脫。」
這就是聞法最好的結果。
不是知道得更多,而是繫縛更少。
不是名相更多,而是愛更少、慢更少、結更少。
最後真正走到苦邊。
五受陰是有身,愛貪喜俱是有身集,愛欲無餘斷捨是有身滅,八正道是有身滅道跡。真正的修行,不只在知,而在知後能斷、能證、能修;如羅陀依教專精思惟,終至斷愛、離愛、轉結、止慢,成阿羅漢,心善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